我听到了她的名字
赌徒赌红了眼睛,六亲不认,生死不论,此时被枪声吓得收回理智。
刁明珠的目光一直紧锁刚刚出声的女人,岁欢!
见她被人群挤到角落,匆忙离去,刁明珠这才收回视线。
不卑不亢,“徐迟仁徐卫长,我有话想单独和你说。”
徐迟仁,“你认识我?”
她拍了拍虎头,以示安慰,从虎身上跳下来,赤脚走到前方,直视徐迟仁的审视,“见过几次。”
简短一句话,透露出她的身份不一般。
徐迟仁能坐上守卫长的位置,也是有几分眼色,指着一个守卫,“她没有死在台上,按照规矩,带她去地下二层。”
众人怒,恨不能亲手将刁明珠生吞活剥。
钱没了就没了,可是却没有见到美人惨死野兽口中,又怒又郁猝!
……
刁明珠被带到了地下二层,真正的赌场。
守卫打开包间,“你先在这等着,守卫长一会儿就过来。”
刁明珠抬脚走进去,包间十分简陋,一张桌子四个椅子,上面摆着一壶茶水,没有杯子。
丙等包间,供低劣赌徒口干舌燥时进来喝口水唠会嗑的地方。
一脸嫌弃,“我没有死在野兽台上,可能就是下一个王初临,你应该知道王初临的身价和手段。趁着我现在还没有记恨你,可以给我换壶干净的水吗?我惯喝白月光,你们三楼就有。”
守卫名为周舟,是个目色明朗的小伙子,灰色对扣上衣,一条裤子已经露出脚脖子,也不知道是多少年前买的。
周舟站在门口,看傻子一样看着她,就算是下一个王初临,现在也是一个被买来的女人,是生是死全看他们守卫长。
“没有!”
刁明珠嗤笑,抱拳,美目灼灼,“我要喝白月光,你可以拒绝,但是……”
拿起茶水便往地上摔去,高跟鞋踩上,抬眸,轻声,“他日我若翻身,第一个就是废了你这个狗眼看人低的守卫。”
眸色扫过来的眼神冷,冰,残忍,宛若一个活死人。
周舟心底正打着鼓,便见刁明珠又温柔笑起来,声音柔柔轻轻,似是一抹娇蕊落在心尖。
“我也没有别的意思,就算想喝口白月光,并不是有意为难你,我为明月落平阳,唉~俗话说得好,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既然你不愿意,那算了。”
周舟见她语气放软,收起剑拔弩张,一副颓败伤感的模样,美目轻眨,晶莹的水意就要溢出来般,又联想到她刚刚说的,若是有一日翻身,第一个废了他。
他打了个冷颤,分不清真假,“就一壶茶水,你等着,我去给你寻来。”
刁明珠眸色一喜,“谢了。”
周舟挠了挠脑袋,与刁明珠的温柔相比,他刚刚拒绝人确实有点过分,而且刁明珠只要一壶白月光的茶水,“你先坐着歇歇,我去去就来。”
等周舟离开,刁明珠才踱步来到洒落的水边,白月光茶叶是她和王初临两人之间的暗号,身在虎狼之地,她早就为自己提前准备了好几条生路。
从水中倒影模糊看到自己披头散发的模样,抬手拨开左边的头发,露出烟头烫伤的地方。
左眼下方,脸蛋最凸处,又红又肿,一块不规则圆形伤疤。
她用手摸了摸,皱眉,“妈妈若是知道了,又会伤心。”
并没有等太久,徐迟仁就走了进来,顺带将门关上,杜绝外面杂乱的声音。
在与王初临往来时,刁明珠调查过仙乐宫的情况,徐迟仁因为家庭条件的原因,很早就辍学,进入仙乐宫,也是冲着金钱过来。
不过,他这人有个缺点,每次做完昧良心的事,都会散钱图安心,所以直到现在家境还没有得到改善。
“我要离开仙乐宫,你开价。”
徐迟仁面无表情,大手摸上腰间手枪,“你很自信?”
生路,她从来不会只留一条。
如果能打通徐迟仁,再好不过。
她注意到他的动作,轻笑,“我可以动用关系让你进求是学院,到时你拿着钱,又有高学历,身家清白,想去做什么都可以。”
“野兽场的人都是将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亡命之徒,我相信徐守卫长不会将大好年华白白浪费在野兽场。”
徐迟仁将刁明珠上下打量了翻,乱糟糟的头发,左半边脸又红又肿,眼睛水润有神。
穿的旗袍一看就是价值不菲的成色,手臂和小腿多处擦伤,粉嫩的小手紧攥一把匕首。
匕首是刁明珠从野兽场台子上拿下来的,一刻也不敢松手。
“两分钟前,我上来时被人喊住,只要现在杀了你,你说的那些她同样可以给我。”
刁明珠抬眸,小脸沉静的看不出一丝一毫的情绪,“所以是什么让徐守卫长改变了主意?”
徐迟仁脸色一冷,掏出手枪指着刁明珠,“刁大小姐,你错了,我并没有改变主意。在南平眼中,你就是个死人,我杀一个死人没人会追究,而帮你离开仙乐宫,才会麻烦不断。”
他从进门开始就想杀了刁明珠,现在依然没有改变主意。
是杀意!
刁明珠身体紧绷,直直盯着徐迟仁,“杀了我,你也会跟着陪葬!你好好想想,她为什么告诉你,我是谁,明明什么都可以不说,直接让你杀我,可是却偏偏让你知道我是刁明珠,刁家大小姐!意图显而易见,她在找替死鬼。”
“杀我简单,可是杀我之后,你也会麻烦不断,”
她这样说,有赌的成分,赌徐迟仁在乎自己的命。
然而下一刻,“嘭——”的一声,枪声在地下二层响起,纷杂的声音顿时安静下来。
在二层角落里的女人终于走出来,她戴着一块银灰面具,眸底疯狂暗涌,妒意搅和着恨意,翻腾起伏。
在她旁边赫然立着刚刚逃走的岁欢,岁欢低垂着头,十万分的谨慎,“宋小姐,我们现在要把刁明珠的尸体拖出去喂狗吗?”
“找一副棺材,埋了。”
“您不是一直讨厌她吗?干嘛要给棺材,要我说直接丢给野兽当甜心吃。”
宋絮棠默默嗤笑,在国外,她从来不是心慈手软的人,回到国内后,周围的莺莺燕燕十分无聊,只有刁明珠,是她放在心上的对手。
徐迟仁接到命令后,带着两个手下将刁明珠的尸体塞在麻袋里,拖走。
与此同时,刚砸场子回来的苏晏之载着明显重伤的盛景行,絮絮叨叨,“爷,你身上的伤还没好,都说了不能动武,不能动武,要智取,可是你呐,一下车就朝人打去,再着急也要顾及自己的身体,媳妇没了就没了,大不了我把我粉丝分你一半。”
盛景行冷白的皮肤在月色下阴森可怖,手指微卷,鲜血从手掌处一滴一滴滴落,可是他不在意,反而疯魔似的捏上手掌,唇角勾起可怖的弧度。
没了就没了吗?不!
如果刁明珠没了,他一定抑制不住自己去毁了南平,毁了负过她的城市,他要撕碎南平的魑魅魍魉!
他都能想象到,他不在的时候,这些猪狗之辈对着刁明珠虎视眈眈,妄想打倒她,消灭她。
“可恶!”
他双手抱上脑袋,宛若一只受伤的幼崽,轻不可闻地哽咽起来,他的明珠就是一只兔子,而旁边环绕的就是虎狼狐犬,兔子只能蹬蹬腿反抗,而他们呢,有尖锐的牙齿,锋利的爪子,庞大的力气,三五成群朝兔子撕咬。
苏晏之开着车不敢吭声,犯病了,爷又犯病了。
背后冷汗涔涔,踩下油门,要在盛景行彻底疯掉前回到住处,不然遭殃的可是他。
“停车!”
金色冷芒袭来,艳到胭脂红的薄唇带着急切,用流血的手抓住苏晏之的白衬衫,“停车,我听到她的名字了。”
苏晏之左右看了看,四下无人,漆黑一片,但还是老实地急刹车。
盛景行推开车门,车后十几步的地方有两个人,正在啪嗒啪嗒的抽着烟,烟杆子伸出老长,上面挂着满是油污的烟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