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非誉往祁小姐的盘子里夹了一块白脱土司,她略有些受宠若惊地对他道了声谢,双颊微红,而这一幕恰巧就被江晚眠看了个正着。
那女生站得远远的,歪着头,视线直直地注视着他的背影,不知在想什么。
周祈年的眼睛一瞟,兴冲冲地推了沈非誉一把,“江家的二小姐往你这儿来了。”
白皙修长的脖颈线条果然一僵,沈非誉的睫毛动了动,在眼睛下方扫出淡淡的阴影,他似乎当做没有听见,继续和齐小姐介绍,“这些都是法国名厨亲手准备的,味道很好。”
再一瞟,周祈年又“啧啧”道,“呀,那位是孟小姐吧,她也来了,我还以为她看不惯我们,连请帖都不会收。”他摸摸下巴,“看来还是你的面子大,她长得果然漂亮,仔细想想,我那些前女友们,还真没一个比得上她。”
孟静书今日为了赴宴,特意梳妆打扮了一番,虽不及动辄珠宝翡翠点缀的富家千金,但她的容貌气质本就属于上乘,粉饰过后,更是楚楚动人。一件西洋长裙,是时下很流行的款式,绣着一层层蕾丝花纺,剪裁妥帖得当,既不过分夸张,也不拘泥保守,玫红色的布料衬得肌肤愈发雪白。
孟静书将长发散下,又黑又直,垂在腰间,和瀑布似的,左鬓别了一朵褐色茶花。淡淡的脂粉勾画出一张气色极佳的红润脸蛋,脚下的鞋子倒是没什么特别,是很常见的漆皮鞋。
江晚眠也看见静书了,她就站在她的对面,还真像是初初绽放,清新脱俗的山茶。
“这是谁?”路莞尔上下瞥了一眼,第一反应竟是皱眉。
如火一般恣意炙热的大小姐,最不喜欢这样无辜无害的良家闺秀了,更何况,她还长得那么漂亮,比自己还漂亮。
“我同学,她叫孟静书。”江晚眠也是出神地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她手里拿着的包,应该是从杂货铺买来的吧,压根就看不出牌子。”
路莞尔习惯性点评,不管是在美国还是在北江,她过的都是实打实的上流社会的日子,吃穿用度皆是最好的,见多了奢侈名牌,自然瞧不上那些普通到拿不上台面的玩意儿。
“晚眠。”静书对着江晚眠笑了笑,“太好了,你也来了,我正愁这里没有认识的人,自己傻乎乎的什么也不懂,怕出洋相呢。”
晚眠的脸上也挂着笑,她见到静书其实还是挺高兴的,“没事的,你只管放轻松就好。”
她可真漂亮呀,光是往那儿一站,什么都不说,什么也不做,就有好些贵公子向她投去了充满兴趣的目光,而她却浑然不觉。她甚至还不知道,因为她的出现,已经令不少精心打扮过的千金们咬牙切齿了。
真正的美人儿是不需要过多修饰的,胭脂水粉不过是锦上添花,她们与静书一比较,便残忍得足够让人领悟到几个字,什么叫做“高下立判,原形毕露,当众处刑。”
路莞尔的容貌也是数一数二的,有她在的宴会,向来都是她最出众,现在也隐隐约约产生了微妙的危机感,很奇怪的就是,按理说,她和这个叫孟静书的女子,压根是没有过节的。
哼,漂亮就是她的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