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请帖(二)
片刻功夫,就到了南洋百货,明月带着如意到了一家名叫“虞美人”的店铺。
这家店铺是最近一年流行起来的,从护肤品到香水脂粉,都做的不错,在江市已经颇有名气了。
不过到现在,众人都不知道这家店铺的老板到底是何人。
如今,明月凭着这家店铺每年能有3000大洋的收入,已经是明家仅次于明盛的小富婆了,要不怎么说,还是女人的钱好挣呐!
一年前,明月闲着在家无事捣鼓出来这些东西,本来都是自用的,后来做完给大姐送了点儿,明湘也意外觉得很好用,便感叹:“外界可是买不到这样的好东西哩!”
一下给了明月儿启发,她决定自己开家店!
于是便向老父亲要了一间铺子,试试水,可没想到意外的受欢迎。
虽然明月对自家店已经很熟悉了,不过却很低调,所以员工至今还不知道她是东家。
明月拉着如意到柜台边,心里早有打算,直接对柜台上穿着旗袍的美人说:“给我拿盒珍珠粉。”
“好的,小姐,您请稍等。”
明月道完谢,转头和如意介绍。
“这珍珠粉是虞美人的当家,里面不光有珍珠粉,还有一些药材,是最近刚推出来的,现在十分受欢迎。”
“这位小姐对我们虞美人这么熟悉,看来一定是常客了。”
旗袍美人拿完东西回来听见明月的话,脸上笑眯眯的,转过头对着如意道:”这位小姐要不要我给您推荐推荐?自用还是送人?”
“送人。”
如意一向对这些胭脂水粉不感兴趣,天下除了吃这件事,其他对她都没吸引力。
略微犹豫了一下,如意轻轻点了点头。
美人面带微笑:“小姐可以看下这款花瓣胭脂,也是本店刚推出来的,欢迎程度仅次于刚刚这位小姐买的珍珠粉,这款胭脂的原料都是纯植物的,而且粉质幼滑,上脸自然,十分显气色呢。”
如意看到旗袍美人拿出花瓣胭脂的那一刻,眼睛就亮了!
外壳呈花瓣状,里头有五个颜色,每个颜色都是一朵牡丹,瞬间戳中了小姑娘的少女心。
最后的结果自然是:买!买!买!
付完帐,明月还赞许的看了旗袍美人一眼。
“你姓什么?”
“我姓秋。”美人楞了一下。
明月没有言语,面无表情的转身。
秋美人没有想到是,第二天一大早上工,管事就给她涨了工资,而且是两倍!!
(明月:给小姐姐涨工资吼吼!!)
(小姐姐:???)
明月与如意出了店门,已近黄昏,两人正好在附近吃了晚餐喊车一起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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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时,众人已用完晚饭,明月向长辈们问了好,便咚咚咚的跑上楼。
此刻,按照老规矩,明盛应该在书房。
“爸,你是不是收到了贺家的请帖?”
“不错。是如意告诉你的?”
明月点点头。
明盛一猜就是,这请帖一大早就送到了他的办公桌上,家里人也才刚刚知晓,柳家想必也收到了,一定是如意那丫头告诉她的。
明盛靠着椅背闭上眼睛:“既然你都知道了,便回去好好准备,记得不要太出彩。”
明月应了一声,点点头出了书房。
她平时虽然风风火火,但脑子是个好东西,偷鸡摸狗总少不了它。
从前日,大佬把她从牢房里亲自捞了出来,可以看出他对明家的态度还是很友好的。说起来,就凭这点,她还得感谢大佬,不过,大佬的人品还有待商榷嗷。
也许,明家借此还可以再往上走一步,不过终究还是不能太高调,否则很有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明月将自家人的心思也猜中了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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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房内,等明月走后。
明庭看着父亲闭合的眼眸,涩涩的开口:“爸,也许我们的机会到了。”
“是啊,等了这么久,不就是为了这一天么。”明盛不悲不喜。
“当年,对明家觊觎已久的,只有袁家和宋家,而当年出事之后,袁昆便顶替了大伯的位置,袁家也从中得到了很多好处,扶摇直上,当年的事,一定与袁家脱不了干系,或许宋家参与其中,也未尝可知。”
明庭抽丝剥茧,语气笃定,虽神情淡漠,但眼中猩红充斥。
“如今,借着督军府的压制,我们可以动手了,或许看贺枭的意思,我们联手也不无可能!”
“唉,我又何尝不知呢?只是都等了这么多年,到今天切不可自乱阵脚!”
“去,把你伯父,海子和湘儿一起叫过来,小心点不要惊动明月,让她起疑。”
“阿庭,这一仗,我们,输不起。”明盛死死攥着拳头。
“我明白。”明庭颔首。
“只是,八年磨一剑,必定开刃见血!”
明庭字字坚定,平常君子般的人物,此时的眼神却,又凶又恶,淬了毒一般。
是夜,明家书房的灯,亮了一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