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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大都会(一)

民国大佬追妻日常 汉家月 2771 2024-07-11 09:41

  待孙嬷嬷走后,沈掌柜掀开帘子走到店铺里间。

  将袖子里的信拿出来,展开,上面赫然写着四个大字——明盛亲启。

  掌柜的顿时大惊,孙嬷嬷是想通过他的手,将这封信转交给东家。

  可现如今知道祥禾真正东家的人屈指可数,孙嬷嬷如此隐晦的将这封信交到他手里,必定是有了不得的大事!

  哎哟,他可得马上去找东家!

  林家,正厅内。

  沈掌柜站在一旁,大气不敢出。

  林春平常总是吊儿郎当,看起来不务正事。

  这会子却是变了个人,和外边说的完全不一样,脸色阴沉,不停的放着冷气。

  沈掌柜两条腿都在抖,忍不住擦了擦额头冒出的汗。

  东家这般样子,除了八年前听到小姐的死讯,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林春转过身,背手交握,声音低沉,听不出喜怒哀乐:“今日记你一功,等会去管家那儿领赏。以后若孙嬷嬷给你送信,一律收下,但切不可让旁人发现。”

  沈掌柜松了口气,应声退下。

  林春看着桌上的信,脸上神秘莫测。

  孙嬷嬷是张茹身边的人,这封信定是她授意的。

  当初姐姐和张茹关系颇好,只是八年前明家灭门之后,张茹不知为何搬进佛堂,宋启那小子也不知所踪,看来这里面还有不为人知的东西。

  林春眯着眼睛,姐姐的仇他是一定要报的,但不管怎样,阿庭和阿暖这两个孩子,他一定得替姐姐护好了!

  这也是姐姐留给他唯一的念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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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翌日,南洋百货,董事长办公室。

  明盛看完手里的信,递给小舅子,沉默不语。

  林春从到到尾细细浏览了一遍,眼眸赤红,一拳垂在桌子上:“袁家这群畜生!歹毒至此,连一个孩子都不放过!难怪当初那封信来的如此突然,原来竟是启小子假冒私传的,不然当初明家必定无一生还。”

  明盛叹了口气,这袁家的债又是多了一笔。

  “没想到这么多年宋启不知所踪,竟也是袁家造的孽,张夫人一直未与我们联系,想必她在宋家的处境不太妙,必定处处受人掣肘。”

  林春嘴角勾起一抹冷笑:“当初的帐果然也有宋家的一笔,我们所料不错。”

  明盛端起茶杯,碗盖拨了一拨,轻品一口,放下:“她想助我们一臂之力,此事你怎看?”

  “乐意之至,极好!”

  “你就不怕有诈?”

  林春突然得意的笑了,痞痞的往椅子上一瘫,双手展开搭着两边,二郎腿翘着,上面那只脚上下晃荡:“姐夫,这做生意,我的确不如你,可说到这女人,你,不如我。”

  边说还边竖起食指,得意的朝着明盛摇了摇。

  明盛十分头疼,夫人走之后,对这个小舅子,他十分看重。

  小舅子什么都好,就是行事太过放荡不羁,一波又一波姑娘往上涌,却至今还未成家。

  不仅如此,还带着他家那个小的常常闹得家里鸡飞狗跳,偏偏阿暖就喜欢往这个小舅子身上凑,着实令他苦恼。

  看着姐夫黑了脸,林春立刻见好就收:“姐夫,你有所不知,这孩子就是女人的命。宋老鬼将启小子送了出去平息袁家的怒火,不就是要了她的命。

  这女人,你看着温顺,一旦狠起来,比豺狼虎豹还凶狠。张夫人心中的恨意,堆积如海难平,怕早就想将宋家拆骨入腹了。”

  明盛幽幽叹了一口气:“明家终究是欠了启儿和张夫人一份天大的恩情,张夫人明辨是非,并未将丧子之痛加诸于我们身上,不管这次明家能否全身而退,我们也必定要保下张夫人。”

  姐夫就算你不说,我们都会这么做的,你放--”

  林春说到一半突然停下,竖起食指放到嘴边“嘘”了一声。

  轻手轻脚走到门边,突然拉开门把手。

  一个娇小的身影突然往里冲倒在地上。

  捂着肩膀直叫唤:“哎哟,疼!”

  林春双手抱胸站在一旁,看着小侄女似笑非笑。

  明月揉揉肩膀站起来,看着小舅舅“哼”的一声转过头,林春大坏蛋!

  明盛看着自己闺女难得黑了脸:“鬼鬼祟祟的,你都是和谁学的?”

  明月眼睛弯成讨喜的月牙,声音甜蜜蜜的:“都是和小舅学的,他告诉我这招叫‘兵不厌诈’!”

  明盛揉揉眉心,看着小舅子,头疼无比。

  林春心里哀叹,一手捂住脸,一手拉着小侄女就跑:“姐夫,阿暖说她想出去玩,人晚上给你送回去!”

  明盛:.......我还没说话呢!跑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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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春,你带我来这儿干什么,我又不缺衣服穿。”明月被林春带进四季坊。

  林春轻轻敲了敲小侄女的头:“说了多少遍,不许喊我春春,叫‘小舅’!”

  明月摆摆手:“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春春你可是要做的大事的人!你到底带我来这干什么?”

  林春凑到明月耳边,一手挡住耳朵,悄咪咪的勾引:“想不想去大都会玩儿?”

  明月眼睛听到“大都会”三个字,眼睛一亮,使劲点点头。

  她早就想去舞厅见识见识了,可家里人都觉得那种地方乌烟瘴气,明盛还直言她“胡闹”!

  林春得意的笑笑:“想去就换衣服。”

  明月眼睛亮晶晶的:“我马上换!”

  “等等!”林春绕着小侄女转了两圈。

  摸着下巴,思忖了一会儿,环顾了一圈,把伙计喊了过来。

  指着远处一件橘绿色暗纹竖领对襟短袄:“把那件给我拿过来。”

  又指指丢弃在篓子的一件彩色印花裙:“这件也给我拿过来”

  林春将两件衣服塞到小侄女怀里,努努嘴:“去换吧。”

  明月展开手里的衣服,一脸嫌弃:“这也太难看了吧。你在女人堆里混了那么多年,怎么审美就没点长进?”

  林春冷笑,给了侄女一个爆栗:“小儿无知!那种地方穿的花枝招展的,难不成你想被人拖出去,装麻袋卖了?”

  明月:......好吧,你说的有道理,都听你的。

  换完衣服后,林春又带着侄女买了一顶假发和一双粉色的皮鞋。

  站在大都会门前,明月看着自个儿的装扮生无可恋,实在是太辣眼睛了!

  今日她就是一只放飞自我的“花蝴蝶”。

  林春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点点头,越瞧越满意:“走吧,到里面别瞎晃,跟紧我!看见那些花花公子,离远点!除了你小舅里面没几个好东西!”

  哟呵,您记性真好!还记得把自个儿给除外了!

  明月默默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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