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章 诡异帖子
超市和他上次来时已经完全不同了。
之前这家店铺虽然面积较大,但也就是一个从平成初期苟延残喘下来的老旧商店罢了,如今这华丽的装修和丰富多彩的商品是怎么回事……
还有这三层的设计,好看的犯规了吧!
萧辰看到这些摆放和设计,忍不住赞叹道。
直到被身后人推着进来,萧辰才反应过来。这里似乎因为是刚翻新开业,来吃饭购物的顾客很多,他逛了一圈都没找到有闲置的座位。
萧辰只能背着书包,又饶了一圈,一番寻找之后眼睛一亮,冲上去对着那个指挥店员搬运壁画的背影拍了拍肩。
“hi,晚上好啊,史绪桑。”
“诶,是谁……”
被萧辰拍着的背影,或者说,一位从衣服上来看是店长级别的男子回头。
他看见萧辰却吓得一抖:“啊!是……是萧君啊!别这么叫我,我……”
“那,史绪酱?如何?”
听到萧辰的话语,这个留着寸头短发,皮肤白净的男子的脸色更白了,赶紧拉了拉萧辰的衣袖:“萧辰桑,这里……”
“罢了罢了。”萧辰不着痕迹的露出一丝微笑,“我找不到坐下来吃东西的地方,你帮我安排安排?”
萧辰说着,手指指向第三层的VIP专属包间:“我不是说要赶其他人走自己霸占什么的,我看着会员区那边貌似还有可以坐的地方,给我安排一下呗!”
说着,萧辰又拍了一下名为史绪的男子的屁股:“不过话说回来,史绪哥,你现在混成店长了啊?”
“是啊呵呵,啊呵呵呵……”史绪似乎不想说话,敷衍着带着萧辰上了三楼。
然而,当他看到萧辰所说的,那个空着的位置时,不仅面如土色,腿都抖了两抖。
“那是,那是……”
史绪的声音有些颤抖:“那是我们家设定的最好的包间!你不会是想要坐在那边吧!那里是要有尊贵身份的人才能去的!”
萧辰闻言一看,这个空着的包间,确实和其他的不同,坐在那里似乎可以俯瞰整间超市的全局,所有位置都能尽收眼底,就连外面的配置都特别豪华。
好地方啊。
萧辰露出一丝坏笑:“史绪哥,你家老板不是天天在这的吧?我就坐一会吃个晚饭没啥问题吧?”
“我……我……”
史绪面色苍白,握紧拳头:“萧辰桑,我们店这几天换了新老板,还和我签了合同,如果这个月内没有出问题我就可以正式签约成为正式的店长,而且她,我和她也有要结婚的打算了,如果没有问题……”
“史绪酱,说太多了啊。”萧辰似乎没有听到也没有在意史绪的悲伤和难过,冰冷道,“我现在去坐下了OK?一份正常的餐点,这顿饭你会请我的吧?”
也没等史绪回答,萧辰已经跑过去走进包间了。
史绪朝着萧辰的方向伸手抓了抓,最终叹了口气,转身给萧辰安排餐点去了。
“呵呵……”萧辰看着史绪的背影,有些轻蔑的笑了笑。
萧辰把东西放下,转头看了一眼下面的景象,深吸一口气,从书包里掏出放在学校几天没有用的笔记本电脑插上电源。
他先是登上了本地的一个私密论坛。
“今天有没有什么有趣的情报或者是信息等待我发掘呢……”
《太赞了,这个家伙被我修理了一顿,然后自己乖乖的下地狱去了!》
萧辰心中一突,打开页面后才发现是城西的一所中学,心情放松下来。
不过随着观看这篇文章,萧辰的面色越来越凝重。
他本以为是一个混混和学生闹矛盾打架然后受害者心理无法承受自杀了,然而事情并不是这么简单。
故事从一开始便使用了第三人称视角,讲述着来龙去脉,事情原因还有一些细枝末节的琐碎事情。
萧辰一开始以为这个混混是因为不学无术写文章都成问题,但再朝下看他就感觉越来越不对劲。
与其说是不对劲,不如说是……诡异。
那位被害的学生的姓名与学校都被详略了,文中说他因为从小爱玩娃娃,即便是到了初二初三这种一般爱好可能会转变为天河的中二期,也没有改变兴趣,沉迷于此不能自拔。
这个爱好在被一位同学不小心暴露出去后他便成了许多人的笑柄,与之而来的是同班混混的欺负。
一个很烂俗平常的开头,然而……
故事在中间发生了转折,萧辰的眉头紧紧攥着,他本要喜闻乐见的情况没有发生。
并没有什么在沉默中死去亦或是反杀的壮烈。随着时间的推移,被欺负的学生突然不来上课,很多人都以为他自闭害怕了。
然而第二天,那个常常欺负他的学生也没来上课,很多人感觉到了事情的不对。
第三天,那个霸凌者被发现在自家楼下死去,尸检显示是因为从他自己屋内窗户高空坠落,没有任何异常。警方根据情况也初步推测是这个学生用望远镜偷窥其他家时不小心跌落阳台。
可更诡异的事情发生在第四天。
警署通过调查和学校的消息,去那名被欺凌的学生家询问情况时,尸检后准备火化的尸体出现了状况。
原本众多尸检官和所有人认定为加害者的尸体,在火化前,变成了那个一直被人欺凌的,喜欢娃娃的受害者!
而加害者却从外地打来电话,被警署接回川崎本地,据他自称是因为贪玩登上新干线跑到其他城市去了。
被害者所在家庭因为有年长的优秀孩子所以不太追究,最终暴力加害者家庭在象征性的赔偿后,就稀里糊涂的结案了。
这种事情虽然离奇,但说到底也不罕见。霓虹这个地方,像是这种情况稀里糊涂结案的,检查不出来也不尸检,因为没人关心所以就直接火化的更是数不胜数。
但是萧辰觉得此事并不简单。
这件事情的诡异之处在于文章所使用的人称和一些细节。
首先文章用的是第三人称视角,以被害者为主角来叙述这件事情,但在中间叙述主体时文章突然变成了以加害者为主角一段时间,而在最后案发的时候,却又变成了受害者,甚至还在各种场面中写出了心理活动。
受害者和加害者双方的详细心理活动都有出现,如果作者是其中一方,那是如何了解到另一方的?
再者就是文章中的人称,这篇文章一开始对加害者一直使用的是“它”,而非“那个家伙,那个男生”。
更诡异的是在最后结尾,在一段几乎所有论坛上人都不愿意去看的警察统计的证词图片中,证词上的日语里混入了一句萧辰不认识的不知名语言。
不过真要说回来,在这个论坛上编造精细故事的人也不少,毕竟闲人多……
但是萧辰是一个喜欢在能力范围内刨根问底的人,他想起上周回来路上有警署厅的拦路巡查的事情,立马打开网站查询了近期的案件。
这件事情……是真的。
也许是因为最近的疲惫,又或者是文章作者写得太好压迫感极强,虽然身处繁华的店里,萧辰依然感受到一丝凉意。
“萧辰桑。”
史绪的声音把萧辰从思考拉回现实:“你的餐好了,对不起,但是,还是请你,千万千万要帮我保守秘密……”
“安心吧,我不会乱说的。”
萧辰看着史绪红着的脸,揉了揉太阳穴摆手道。
…………
…………
陈夜是个老好人,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但他这几天来倒也没有想过要去寻找那个把他和索勒斯搬到山下的少年。
毕竟他和索勒斯不是凡人,就算是躺在那里直到醒来也没问题。少年的行为对他来说只算得上是随手帮忙。
但,若是躺在那里的是两个普通人,萧辰这番举动算得上是天大的恩情了。陈夜也明白这点,所以他是想等自己的状态好上一些时再另有安排。
于是陈夜在心中对索勒斯道:“对了,索勒斯,你这两天帮我留意一下之前那个……”
陈夜话还没说完,
“咯噔……”远远的,一个少年背着书包从一间包厢中走出,顺着楼梯下楼去了。
他和索勒斯刚刚在外面还在讨论的正主,那个“救”过他的少年。从天字一号包厢走了出去,然后从楼梯下楼去了。
陈夜看着萧辰下楼去的,笑了笑。
偷用包厢这件事情……
萧辰终究是个少年,还是嫩了一点,他看到的只不过是外面看来最靠内的好包厢。
事实上最好的还在更里面。
不过……
陈夜心念微微一动,精神力已然是探查清楚了事情的始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