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克斯又看了一会,
“这玩意你从哪来的,手脚干净不?”
女人笑道,
“前几天,两个外地人路过我这讨水喝,还想换点粮食,但他们居然只有贝壳当钱用,岂不是好笑?最后说了半天,我就从他们手中收了这个东西做交换,那两个人还颇有点心不甘情不愿。一看就是两个不知哪个偏远地区来的流民,就算不甘心又能怎么样?我这又不是抢的骗的,有什么不干净?”
汉克斯点点头,
“原来如此,你运气倒是不错。好了,丽娜,快把你做的腌鱼端出来,好久没吃了,还真有点想念。”
女人回屋子里端出一锅腌鱼,这鱼是用咸菜,葱,萝卜和本地特产的香草花加上大量的土盐腌制而成,口味很重,但对喜欢的人来说却是不可多得的美味。
汉克斯从衣领中拔出一根银针试了试,才放心地开始大快朵颐来。
女人冷笑道,
“你倒是小心,我害你又有什么好处。”两人合作也有七八年了,看到汉克斯还这么不信任她,她还是颇感不高兴。
汉克斯嘿嘿一笑,
“小心驶得万年船,我的悬赏还挂在望海城的城墙上吧。”
吃完饭后,汉克斯心满意足地离开了这个小村庄,这次他又在望海城附近的一个卫城仓库中盗取了一把,预定目标已经达到,准备回自己山中的基地。
一路上,他又是反埋伏,又是故意来回绕圈,还故意经过一些地势险要的天险,终是确认无人跟踪,最后在路上还洒下不少自制的花粉掩盖自己留下的气味,他十多年来从未失手,也是因为这份小心谨慎。
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山洞,汉克斯也是放下心来,准备先休息两天。
只是当天晚上,他忽然被一阵轻轻的震动惊醒。因为他就是睡觉,也时刻把一根细细的丝线绕在手上,这丝线另一端却是绕在洞口的隐蔽处,只要有人进入就很可能会碰到这丝线。
汉克斯一个翻身而起,顺手去捞放在一旁的刀。
但旁边一只大脚忽然踢来,却是将他的刀提出老远。
来的是两个人,一个高大些,一个瘦削些,由于两个人都是背着洞口的月光站着,面目却是看不清楚。
那个高大的身影发出一阵大笑,
“真是让我们好找啊,居然躲在这样的深山中,难怪没人找的到你。”
汉克斯心胆俱丧,一旦多年形成的心理优势被打破,任谁都不会轻松,他低声道,
“不可能,你们怎么可能找的到这里?”
那身形高大之人哈哈大笑,
“这不是都到了吗?废话少说,让我好好送你上路吧!”
说完,他一拳呼的挥来。
汉克斯双拳一格,只觉得仿佛一座山迎面压了下来。他身经百战,立时就知道此人绝不好惹,再加上忽然被袭,不愿久斗。他手一扬,一团灰色的花粉被洒了出去。
张左一愣,不知这花粉有什么古怪,下意识地身体一退。趁着这个机会,汉克斯已经看准两人之间的空隙,一个低身冲了出去。
他对自己的身法极有信心,而且对附近的森林地形可谓了如指掌,只要冲入几十米外的森林中,就有如鱼入大海不可复得。
只是他刚跑出几步,忽然背后“砰”的一声,自己只觉得背后一阵剧痛,感到自己背后的铁叶子甲被一股巨力穿透,一股鲜血从胸前喷出。
“居然有这么猛,这么准的火铳……”汉克斯留下最后一丝惊叹,终于倒在了地上。
张左走了过去,从他背囊中取出自己的耳机,确认没坏后一边戴了起来一边笑道,
“这家伙说的没错,要不是这耳机的定位功能,我们还真找不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这是他和陈云初故意卖出去的耳机,虽然看起来无色无味人畜无害,却是早打开了自动定位功能,通过陈云初的耳机就一直可以定位具体的所在。汉克斯虽然百般小心,却从来没见过这种高科技产品,被人端了老窝也就实在不冤了。
两天后,望海城城外警备处。
一个穿着军官制服的人正在努力清点着地上的首级,
“嗯,没错,这个是红巾大盗团的,这个是河上鬼面兄弟。怎么回事,这个脑袋变成这样,根本没法辨别啊。”
站在他面前的张左漫不在乎地道,
“这家伙反抗太激烈了,我只有一斧子把他的头砍成两半,现在当然分辨不出来了。行了,这个我不算钱,你快把其他的清点完吧。”
周围的士兵都发出倒吸冷气的声音,看着张左和陈云初的眼神立刻都变了,毕竟在这个年代,勇者还是为很多人崇拜的。那个几天前质问过张左的士兵立刻搬过来两张凳子,
“两位好汉,快请坐一下吧。”
那军官看了两人一眼,虽然内心也是大为震惊,却是没有像士兵那样表现出来,继续清点着地上血迹斑斑的头颅。
忽然间,他尖叫起来,先前保持的淡漠表情荡然无存,
“这是什么,我的天啊,这是大盗汉克斯吗?这鼻子上的银耳环,尖下巴,该死的,维利多,快给我一巴掌,确认我不是在做梦!”
那个叫维利多的士兵走上来仔细看了一会道,
“队长,我想你没有看错,这应该就是汉克斯。我在五年前的追捕任务中见过他一面,嗯,虽然肤色比画像上深一点,但他这个尖鼻子可让我记忆犹新。”
周围的士兵再也忍不住了,一起围了上来,叽叽喳喳议论起来。
“这真是汉克斯?”
“应该是吧,只有维利多见过,不过你看画像,的确很像啊…..”
如果说刚才众人看张左和陈云初的眼神还是赞叹和敬佩,那现在就是充满不可思议了。要知道,红头巾大盗团和河上鬼面兄弟虽然名声显赫,却是这几年才起来的。但这个汉克斯虽然只是个独行大盗,却已经成名十年以上,做下过无数惊天动地的大案子,甚至还单人劫过望海城军队的后勤补给车,是一个传奇的人物。望海城也数度组织人手抓捕他,只是这人不仅功夫了得而且狡猾异常,却从未得手。这里很多年轻士兵甚至都是小时候听着他的故事长大的。
张左两人相视一笑,要的就是这种效果。说实话,他们这次一共花了一个多月,对付红头巾大盗团和河上鬼面兄弟不过用了五天,对付这汉克斯却是用了二十多天。
那军官惊声叫道,
“你,你们怎么抓到他的?汉克斯这家伙可是山特人啊,没人追得上他的。”山特人是人类的一个少数民族,人数极少但擅长攀山越岭,爬树堪比猴子,下河比鱼游得还快,望海城的军队几次组织人手抓捕这汉克斯,都是给他利用地形跑了。
陈云初咳嗽一声道,
“其实,我们是来自遥远西边的石明一族的流民,我们有着自己的秘密武器。”
那军官茫然道,
“秘密武器?”
陈云初朝张左一点头,张左走上前去,从背囊中取出火枪放在他桌上。
“诺,就是这个。”
那军官接过火枪,端详了半天,
“这是火铳啊,我们这也有,不过这玩意上弹麻烦,而且超过一百米就很难打中人了。”
陈云初微微一笑,
“我们这个可有点不一样,两百米内打人还是挺准的。”
那军官一惊,
“什么?两百米,这不可能。”其实这个时候,人类军队中虽然有了火枪兵的编制,但是由于火枪射程有限,上弹麻烦,保养困难,而且在雨雪天就不好使用,所以只是做为类似弓箭部队的辅助力量存在。
张左耸耸肩,
“我们这个可能和你们的有点不一样吧。”
其实他和陈云初商量后,就已经把这把枪改造了一下,张左是军工出身,虽然坦克飞机不会造,但是手工在枪管中拉出膛线还是能办到的。他用一把自制的钩状小刀一点点把这膛线拉了出来,不过由于这样做也是颇费力气,也只改造了这一把。
另外张左还自制了几颗配合用的米尼弹,这种锥形的米尼弹和膛线配合,子弹的射速和射程远超原本的老式火枪,也可以这么说,这是从滑膛枪到线膛枪的一次质的飞跃。陈云初说两百米也是怕这军官不信,其实实际有效射程可达三百米。
陈云初微微一笑道,
“那汉克斯的确能跑,我们都追不上了,只不过他也没想到我们这火枪可以打那么远。所以,我们瞄准,开枪,就这么简单。”说着,他还做了一个举枪瞄准的动作。
那军官拿着火枪看了半天,神情变得严肃起来,
“两位,可否让我拿这枪试射一下?”
张左鼓囊道,
“可是可以,但是你千万可别给我弄坏了。”
那军官急忙道,
“绝对不会。你两位请在这稍等,维利多,快给两位英雄端些吃的来,一点眼力都没有!”
说着他带着火枪匆匆走了出去,连地上的首级都顾不上清点了。
两人相视一笑,
“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