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打南边来了个老头
第二天一大早,李世民和一众国公早早就醒了,虽然今天早晨没有早朝,但是生物钟还是很难改啊。这一大早,就发生了一件让李承乾很纠结的事儿,其实只有他自己纠结。
御厨团队经过整宿努力,把玉米面饼子弄出来了,这一大早就到李世民这卖好,这李承乾就很尴尬了,本来他就是弄不出玉米面,所以头天晚饭直接用玉米粒熬粥,这回好了,短短一晚,人家把玉米面弄出来了,搞得李承乾唏嘘不已,万万没想到一个穿越人士被厨子超越了。不过倒也是好事,前世的李承乾就爱喝玉米面的粥。
送走了大神军团,李承乾一手端着粥,一手牵着玉婉儿,站在田间地头,仿佛俯瞰自己的王朝一般。心里默念:这是朕为你打下的江山。当然,这话说出来算造反,想想是没什么问题。正当两个人享受着安逸的时光,猛地发现田里有一老头蹲在那研究自己家的玉米。
“老爷子,看出什么来了么?”李承乾看见这老头也是一头雾水,这玩意难不成还有人认识?
“后生,这是个什么东西?老夫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啊。”这老头站起身来,冲着李承乾抱了抱拳。李承乾看着这老头,脑子里闪过四个字:仙风道骨,再来四个:鹤发童颜。大概其就是这意思,主要这老头还挺江湖,还抱了抱拳。
“老爷子,这是全新的粮食,名曰玉米,看我手里这碗粥,他曾经就是玉米面粥。”为什么说曾经呢,因为已经喝光了,李承乾端了个空碗给他看,“老爷子这是打哪来啊。”
“老朽多年前离开长安时,还未有这等粮食,我看着地,尽是些山丘荒地,还能长出粮食?要说是野草到还有些许可能。”
“老爷子,你可别看不起这东西,我给你烤一个,你吃吃看就知道了。”说罢,李承乾架起了火堆,田间地头,火堆好搞的很,又下到地里掰了六个玉米,手脚麻利的烤了起来,不多时,玉米扑鼻的香气让老头瞪大了眼睛。“这这这。。。乖乖,这还真是粮食,这可不是田地啊,竟能长出粮食,老百姓可有福了。”
“吃就完了。”李承乾喝了一碗粥,本来也没吃饱,就多烤了几个,给跟老头和玉婉儿分吃起来。
“老爷子,听你那意思是老长安人了。”
“多年前在长安呆些年了,前些年想着没多少年了,这不去各地走一走,顺便行行医,老夫是个大夫。这一别多年,想着离开长安久了,回来看看,没想到竟见到了这见所未见的粮食,真好,真好啊,真是不虚此行,不虚此行啊。老夫要替天下百姓谢过公子啊。”
“呦,老爷子还有些忧国忧民的情怀,不过谢就算了,这也是我分内的事儿,啊哈哈,老爷子此次入长安,不如就此落脚吧。”李承乾试探的问了问,倒也不是别的,主要是一个老头,是个大夫,游历天下,让李承乾想到了一个人,而且八九不离十。别人配不上这个气质!
“哦?公子何出此言啊?”老头可是一脸懵,心里琢磨,这人干啥啊,刚来就让我别走?别是搞事情吧。
“还没请教老丈高姓大名?”
“不敢当,老夫孙思邈。”
“啊!”李承乾还没说话,玉婉儿一声轻呼,“老神仙孙思邈?”
“神仙二字可是愧不敢当啊。”
“果然是孙老神仙,孙老神仙此次回长安,务必要留下。”李承乾当时就猜到是孙思邈,倒不是别的,主要是这个年头能活到这岁数的不多了,根据各种历史典籍分析,唐朝的平均寿命远超后世宋元明清,包括民国,但是即便如此,也就是五十多岁不到六十岁,孙思邈出生年已不可考,但各种说法中最少的,也是活了101年,妥妥的老人瑞。
这人必须留下,想办法,想尽办法也得留下,李承乾心里做着盘算,倒也不是别的,主要是按历史进程,还有两年长孙皇后就该去世了,今年晋阳已经两岁了,按说现在新城也应该有了,不过还没啥反应,也没传过太医令诊脉,可终究贞观九年,新城就该生了,这时候应该已经怀了,而贞观十年,长孙皇后就死了,这一切到底能不能改变,还是得看孙思邈这个大佬!如果能让孙思邈留在长安,那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
“老夫刚回长安,未曾想过何时离开,小公子这这这。。。。”
“诶,公什么子,孙老神仙,在下李承乾,老神仙叫我承乾即可,这位是。。。贱内,玉婉儿。”这一个贱内玉婉儿差点哭出来。不过孙思邈也很惊讶,早想到这个后生有些来头,没想到是当朝太子。
“原来是太子殿下,老夫失敬,失敬啊。”又对李承乾拱了拱手,这个年代是很尊重老人的,尤其是活了这么长的老人,孙思邈见了李世民都不用行大礼,这拱了拱手,说明对李承乾很是认可啊。
“孙老神仙,我有话直说啊,我就想问一下,您老对医学传承怎么看啊。”李承乾灵机一动想到一个留住孙思邈的办法,那就是留在崇贤馆教书!于是围绕此,展开了激烈的忽悠。
“什么?这。。。医之一道,博大精深,老夫不过学了个皮毛,如何敢谈传承。”孙思邈都让李承乾的热情干懵了。
“老神仙过谦了,您老都算皮毛,那别的医者如何自处,小子不过是想问问,老神仙可否愿意将所学相授。”李承乾分析,孙思邈必不是个死板保守的人,不然不会写出《千金方》这等巨著,一般人藏着都来不及,哪会出书广而告之。
“这,殿下如此问,若是真有合适人选,自当相授。”
“老神仙,是这样的,小子准备筹办一个不同于现在的学堂。在小子的设想里,这学堂,不该只是一个读圣贤书之地。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着而改之,小子认为,治国安邦之学固然重要,可这世间数百种行业,缺一不可,世间万物皆是学问,而医学,自然是极其重要的学科,小子想请老神仙坐镇崇贤馆,为我崇贤馆学生教授医学之道。”
“这。。。你要将医学搬进学堂?”孙思邈也有点蒙,一般来说学医都是父传子,师传徒,有时候师父防着徒弟留上一手,这一手也就被带进棺材了,所以造成很多东西就此失传,这也是孙思邈感到惋惜的,但是这个看上去不怎么靠谱的货提了个不怎么靠谱的主意怎么感觉有点负负得正靠谱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