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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伢市

海明 铜钱道人 2448 2024-07-11 11:12

  吴凤一行只在这里住三天,老老实实买点铁料,招些人就够了,之后要做案子也是找一个偏僻的渔村,连截几个村子,绑一批人而已,现在这是在首里城,当然是龙要盘着,虎要卧着。

  没人敢随意来找麻烦,也就睡了个舒服,平时睡觉,倭刀就放在手旁,而且都是浅睡,稍有动静立刻握刀坐起,直接就朝声响之处砍过去。

  这次睡个舒服的机会倒也是不多。

  起来之后换了一身衣服,踏着木屐,向旅馆老板问清伢市的位置,施施然的带着十名武士潇潇洒洒的朝那里漫步而去。

  边走吴凤边观察着街巷之中的风景,虽然这首里城城里客商云集,但很多物资也并不那么齐全,大家都是不远万里将特产拿来此处贩卖,那特产这种东西关乎发展民生的就很少,比如东南亚的木材和香料,这是特产,可是这些东西不能用作生活物资。

  运到东亚和欧罗巴,都是极为昂贵的,都可以获得几倍或者上十数倍或者是几十倍的利润,但是对吴凤的发展毫无作用。

  吴凤需要的物资,在这东亚一带能真正大量提供的只有明国,只要是稍微大一点的城市,各种物资十分的充盈,只要能有一个合法的身份,只要能够上岸,凭借手里的银子可以买到自己想要的任何的物资,而且不用付出很多的加倍的钱财。

  但是他的身份注定了他要小心谨慎,他现在的身份是倭寇,虽然他是汉人,但是明国对于他的定义就是海贼,抓住定会定斩不饶,甚至会株连亲族。

  福州那边是海鲨团的地盘,他们买通了当地的官员和驻军,可以方便的进入福州城购买他们需要的物资,可以去那里销赃,将自己劫到的商货出售,他们只需要稍微打扮打扮,脱下甲胄,将兵器藏起来,穿上明人的衣袍,打扮成明人的样子,他们就可以大摇大摆的进入福州城,去买东西,进饭馆儿、进酒楼、逛窑子。

  没有人会找他们麻烦,甚至福州城里边的巡城营都跟他们早已混熟,见到他们不仅不会抓他们,反而会很高兴的跟他们打招呼。

  而吴凤自小便在海鲨团内备受排挤。

  基本上跟所有人都不对付,他也想招一批汉人的手下,可惜除了那些难民可以招来作为船员,一个敢打敢杀,敢下海拼的汉人都没有愿意跟着他的。

  幸亏还可以凭借着自己母亲那边的势力培养起武士,不然真的就是毫无还手之力。

  在别人要动歹意的时候只能束手以待,没有任何的反抗能力。

  而他跟海鲨团内的各大小头目都不对付,福州城内的商人的消息多灵通啊,没有一家商人敢做他的买卖。

  毕竟大家出海,平时自己的船队出海也要靠海鲨团照应,现在整个海鲨团都在孤立着吴凤,一旦有一家商社敢做吴凤的买卖,那就是得罪所有人,这种亏本的事没有一个商人会去做。

  而福州城因为海鲨团渗入得十分的彻底,吴凤也不敢轻易上岸,去那里做买卖。

  自己手下的武士就算是换上了明人的装束,也是十分的怪异,因为他们走路的姿势和他们的身高都与明人相差太多,极会引起大家的注意。

  倭人踏上大明的土地,巡城营的官兵一定会注意到他们,只要海鲨团的头目给他们一点点钱,这些狗官兵就会来围剿自己。

  大股武士不在自己身边,只凭几名武士在身边,在那满是敌人的福州城内当真是插翅难逃,自己一旦进了福州城就等于是自投罗网,自寻死路。

  吴凤以前做买卖的地方一般选的就是倭国、朝鲜那边的商路,朝鲜人好私斗,但作战空有一股武勇却无力施展。

  他们的弓箭虽然犀利,但己方武士皆穿铁甲,除非对方能够在甚远的距离,射中面部和喉咙,要不然很难对武士造成严重的伤害,而只要靠近接舷之时,己方武士便可凭借身上铁甲之坚和手中倭刀之锐将对方杀得片甲不留。

  而他销赃的地方只有两处地点,有两个商人专门为吴凤销赃。

  一家是明国山东登州府的刘家。

  一家是明国辽东盖州的何家。

  选这两家,他们在海上也都有一只小商队,之前吴凤在海上劫船的时候遇到这两家,为了给自己留下一条可以合理销赃的地点,便只是从这两支商队中抽了一小部分的过路费,问清楚他们的地址、身份,便约他们的当家人出海一叙。

  动之以理,晓之以利,将这两家带上了自家的贼船。

  之后,劫到的商货皆由此两家帮忙销赃,换来吴凤急需的铁料、粮食、桐油、木材等物资以及大量的银钱。

  现在自己把基地定在鸡笼山,海路反而还距离朝鲜那边更进了一些,因为之前做买卖基都要将船队驶很远的海路,海路上不断的躲避开海鲨团的船队以及大明沿海的水师,然后到达北洋,再掉头前往朝鲜倭国海路所在。

  现在老巢定在鸡笼山,其实距离反而更近了许多。

  自己要做买卖,要找合作的伙伴,那两家都是集中在北洋的那一片海路,可是自己现在的基地靠近的却是南洋,以后主要的做买卖的位置也打算定在南洋,那自己是不是要重新找到一家销赃的的商人呢?这也是一件需要思虑的问题。

  边想着这个问题,吴凤一行来到了伢市。

  牙市之前一般都是贫苦百姓将自己贱卖的地方,女人将自己卖给大户人家做奴婢,男人则卖给大户人家做家仆。

  也有很多的穷苦百姓抱着刚出生的儿女卖给各家大户,有的买回去充作书童,一辈子就是那家的人,有的女童则被妓院买走,从小培养训练,长得好看则留下充作头牌;长得一般的则多教导一些讨好男人的手段,充作平常娼妓;如实在长得不堪,则就直接打发到妓院后院而去烧火做饭,充当使唤丫头。

  对女人来说,如果被大户人家买去充作丫鬟倒也还不错,平平淡淡的过一生,运气好的,主人会把她许给家仆或者是别的平常人家,离开那家人,去别人家生儿育女,过剩下的半辈子,倒也可以。

  如果被妓院买走,那基本上以后的日子就是千人骑万人跨了。

  伢市在很早的奴隶制开始的时期便已经出现并发展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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