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李清风的问话,大胡子土匪也说出了他的苦衷。
“二位有所不知,洒家本是洛阳古城人士,出身商业世家,祖辈在洛阳古城做酒楼生意……”大胡子土匪对李清风和木灵缓缓说道。
原来大胡子土匪姓胡名毅杰,是洛阳古城商业世家——胡家的后人,当初胡家在洛阳古城也算是名门望族,洛阳古城大大小小的商铺、酒楼都有胡家的干股。
那时候的胡家鼎盛至极,风头一时无两,虽然说不是武林世家,却也无人敢轻视,只因洛阳古城各大武林世家与胡家利益往来密切。
但是自古盛极必衰,自从胡家先祖之后,胡家再也没有出现这等惊才艳艳的商业鬼才,因此家道日渐中落,传至大胡子胡毅杰时,胡家已经不复昔日大家族的模样,沦为了普通百姓家。
胡毅杰早年之时也曾立志恢复胡家往日荣光,但是奈何人力有时穷,家族没落已成事实,他呕心沥血多年,最后徒劳无功。
因为胡毅杰从小对拳脚功夫有所偏爱,所以他索性弃商从武,后来在行走江湖之时遇到心仪的姑娘,两人两情相悦,就又回到洛阳古城成家,生儿育女。
不过大胡子却没有重操旧业,而是转行当起了屠夫,杀猪卖肉,过起了安生日子。
奈何天有不测风云,这种日子并不长,大胡子的妻子给他生了一个女儿,却因为难产而撒手人寰,大胡子一度伤心欲绝,不过他却咬牙将女儿抚养成人,既当爹又当妈。
值得庆幸的是他行走江湖时有些拳脚功夫傍身,也好舞枪弄棍,凭借一手好刀法,他在屠夫一行中也算小有名气,他曾在自家门口写了一副对联:“双手劈开生死路,一刀斩断是非根。”
其本意是想抒怀,不料却让他名扬杀猪一行,人送“血手屠夫”的称号。
直到多年前,有一位自称是玄女宫的女子上门,说是大胡子的女儿天资不凡,要收他女儿为徒,带回玄女宫培养。胡毅杰早年行走江湖时也曾听说过玄女宫的名号,知晓玄女宫乃名门大派,心知这是女儿的机缘,胡毅杰也欣然应允。
自此以后,大胡子便一人生活,每天吃饱不愁,杀猪也是想杀就杀,不想杀就休息,随心所欲,全凭心情,因此许多大户人家上门请他宰杀牲畜,他也敷衍了事,几番推辞,顾左右而言他,所以得罪了许多人。
有一次他更是因为脾气火爆,错手打伤了城主府的公子,导致无法再在洛阳古城立足,所以他想去玄女宫寻女,但是途径天启城时,结识了手下这帮人,这些人都是普通农民,但是为生计所迫,生活难以为继,而他又有些拳脚功夫,况且他很同情这些人,所以弄了个聚义帮,占山为王,劫富济贫。
听完事情始末,李清风也不由暗叹世事无常,知晓大胡子并非恶人,便想结识一番,若是可以结伴同行,共同闯荡江湖也是一大幸事,所以出言相邀:“胡兄,我二人下山历练,阅历尚浅,经验不足,我二人欲与你一同去玄女宫,你意下如何?”
“师弟,你想去玄女宫,我们两人去就行了,何必同他一道?”木灵不解,语气中也透露出不悦,似乎不爽大胡子刚刚想要打劫他们。
“师姐,我们两个初出茅庐,没有经验,难免吃亏,胡大哥行走江湖多年,见过大风大浪,经验丰富,我们结伴而行,互相也好有个照应,有什么不懂的,多个人商量也多一个办法啊”李清风语重心长地解释。
“自无不可,能与二位少侠同行,洒家自然是乐意之至。”大胡子行走江湖多年,眼力老辣,自然知道李清风和木灵二人非等闲之辈,年纪轻轻便如此不凡,日后成就不可限量,所以他也起了结交之心。
见大胡子有意同行,而李清风的话又不无道理,木灵也不再计较。所谓不打不相识,江湖儿女自当一笑泯恩仇。
双方谈妥,大胡子安顿好他的手下,便打算明早和李清风及木灵同行。
一夜无话。
次日早上,在城外休整了一晚的李清风等人终于来到了天启城,对于这座繁华的城市,李清风和木灵可以说是既熟悉又陌生。
所谓熟悉,是当年随灵虚散人回紫竹峰剑庐之时经过天启城,二人曾在城里游玩数日,曾见识过这红尘万丈的繁华,这车水马龙的街道,这星罗棋布的民居商会无一不给他们留下深刻的印象;所谓陌生,是他们再回来时已是过了六年,六年时光,足够磨灭对任何事物的熟悉感,更何况是这座城市。
人生有多少个六年呢?时光给这座城带来沧桑的同时,也给人带来了伤感和遗忘,所谓物是人非的感怀,古来便有。
昔日小儿,回来已是少年,古今多少事,皆付笑谈中。
李清风和木灵并非历经沧桑之人,对于这时过境迁并无多少感怀,而大胡子本是豪放之人,属于乐天一派,加上他独自一人,了无牵挂,天涯为家,自然也少了几分愁绪。
所以三人一到天启城,第一件事就是找个客栈大吃一顿,然后再好好休息,毕竟风餐露宿一宿,自然希望好酒好菜大饱口福,然后再美美地睡上一觉。
随后李清风几人来到一个叫凤翔客栈的地方,准备用餐。
“几位打尖还是住店?”店小二见到李清风三人,热情地招呼。
“打尖。”大胡子说。
“是大厅还是雅间?”店小二又问,这是他的常态了,因为不同身份的客人需求不同。
“大厅便可。”李清风回答,囊中羞涩的李清风和木灵没有叫雅间,而是在大堂之中用餐,大胡子也不计较,只要有吃的就行。
“好酒好菜尽管上。”大胡子吩咐来店小二说。
“好嘞,您请稍等,好酒好菜马上来!”店小二乐呵呵地去准备了,李清风三人就坐着等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