械巫

潮水退散,冷意袭倦身躯。

梅间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颤,睁开眼睛。

昏暗的灯光下,有个眼窝深陷的老头子,手里拿着一把沾染血迹的锈蚀菜刀,正不怀好意的盯着他。

左边,一个没长肉的骨头架子摁住他的一只手臂,脏兮兮的灰色脑壳里面,燃烧着两团绿色的磷火。

右边,也有个同样的小骷髅,伸出脏兮兮的骨掌,按住他的右手。

这到底是什么鬼地方?

是真实,还是幻觉?

梅间很恐慌,只是脑袋的晕眩感让他反应迟滞,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应对。

他试图抬手揉捏太阳穴,但两个小骷髅摁压的贼紧,让他丝毫动弹不得。

“嘿?竟然是个活的!”干瘦老头放下菜刀,一脸晦气,仿佛被人坑惨了似的。

他说的语言很陌生,闻所未闻,但偏偏梅间又完全听得懂。

就好像,身体里面住着另外一个人,在帮他解析这极为陌生的语言一样。

那个人……

竟然真的存在!

他瞪圆了双目,眸中泛着难以置信的神色。

艾维斯?

他叫艾维斯!

“松开他!”老头吩咐两个小骷髅松手,然后丢过来两件沾满油污的衣服。

“小子,把衣服穿上,然后替我干活。记住,你以后就是我的人了!”

“喂!你手脚都是完好的,我已经检查过了,不至于起不来身吧?快点起来!”

梅间这才发现自己身上光溜溜的,不着片缕。

他立刻从摇摇欲坠的木板床上爬起来,然后穿上不知道多少年没有洗过的长衣长裤。

“这才像话!”老头吐出一口唾沫,将一截长了蛆的蹄髈踢开:“你以后老老实实帮我干活,虽然苦点累点,但吃喝不愁,也无需以身试药,做那些巫师的试验品。等到老头子我几时蹬腿了,这间小作坊,说不定还会传给你呢!”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也是血荆棘城的人?”

梅间张口,下意识的就要报出身份,但话到了嘴边,又立刻改口:

“我叫艾维斯,来自冰溪村,距离血荆棘不远。”

这是脑袋中,帮他解析语言的那个人的身份。

艾维斯的语言,并不包含“梅间”这个词汇,只能生造。

他不假思索,立刻就以艾维斯的身份自居。

老头屈指弹掉一块烂肉,仰着脑袋思索片刻:“冰溪村?哦,我记得,在血荆棘北方十里格(一里格约等于5500米),那儿的珍珠鸡很出名,你怎么不养鸡?反而跑到血荆棘城来,甘愿当巫师的小白鼠?”

梅间这会儿已经恢复清醒,周围的残肢断体带着浓郁的气味,让他作呕。

但他又不敢吐,只能强行憋着,不去看。

有艾维斯的记忆,他此时的处境已经很明朗。

梅间这个身份最好烂在肚里,不要轻易提起。

“鸡都是领主老爷的,我家没资格养鸡。去年听说血荆棘招收巫师学徒,年纪十六岁以下的少年都可以来报名。我那时刚满十三岁,就过来碰碰运气。”

老头嘿嘿一笑:“结果没天赋对吧?然后被人忽悠,去当小白鼠,差点送了命!”

“不是。”

“嗯?什么不是?你难道有巫师天赋?”

梅间立刻闭了嘴巴,不肯多言。

诚实是源自于本能,但眼下的处境,可不能太诚实。

艾维斯因为这个秘密,差点送了命!

不对,艾维斯现在已经死了!

是他的意识接管了这具躯体。

这叫什么?

这叫魂穿!在他原来那个世界。

他现在正在替艾维斯活着,或者说,他现在就是少年艾维斯。

无论是身体,还是记忆。

只要他不说,没人会知道这其中的变故。

灵魂是人类最深奥,最机密所在,就连高高在上的巫师,也不敢说将灵魂研究透彻。

真要让巫师知道他的秘密,指不定会把他的脑袋撬开好好观察一番。

老头眉毛一挑,直觉告诉他,好像摊上事儿了!

艾维斯是今早上送来的,死因为魔药实验。

每年,血荆棘都会有几个少年死于各种魔法实验,老头也是见怪不怪,颇为爽快的给了送尸体的家伙一百枚铜币。

少年的尸体一百,成年男子两百,老人八十。

价格不固定,根据躯体新鲜程度波动。

老头会分解购买过来的尸体。

完好的器官做标本,骨头洗干净拼凑成套,血液封存防腐。

巫师学院每个季度都会过来他这里采购人体部件作为魔法材料,一些落魄的亡灵巫师学徒偶尔也会过来买上一副骨头架子施法。

没多少油水,就是挣点血汗钱。

“快说!不说,我就把你原封不动的送回去!”

“别,别!我说!如果我说了,求您不要把我送回去!我不想喝那些魔药!”

“你先说清楚!”老头面色阴沉。

他之所以能在血荆棘开尸体作坊,靠的就是遵纪守法。

他会遵循巫师们定下的每一条规矩。

至于市政官和国王颁布的法律,则看情况。

如果面前的少年得罪了巫师,可就麻烦了!

梅间显得极为害怕。

没道理不怕。

他骤然穿越,入眼处遍地尸体,还有个疑似会施展亡灵魔法的老头儿对他虎视端端。

如何不怕?

但他还是决定和盘托出,把艾维斯在巫师学院的经历从头至尾讲一遍。

隐瞒不说,这老头指不定真的会把他送回去,那时可就哭都来不及了!

如实说了,兴许能博得几分同情,暂且在这个邪恶的作坊苟延残喘。

他现在的思维特别灵活,说是神思如电也不为过。

许多事情一想就透,这让他惊慌失措的情绪稍稍遏制。

去岁,艾维斯怀着憧憬,缴纳一个银币的鉴定费用,成功进入巫师学院。

他具备巫师天赋,尽管不是很好。

可之后迎接他的,不是老师和教室,而是一百枚金币的学费!

巫师,是高端职业,学费比之骑士还要昂贵,如果天赋不行,多数时候只有贵族才能承担得起。

艾维斯一个连养鸡资格都没有的农户之子,如何拿得出一百枚金币?

毫无疑问,入学只能告吹。

但因为具备巫师天赋,学院不会轻易放他离去,试图物尽其用。

“只要你在这儿干活,听从吩咐,满三年,即可免费入学!”办理入学手续的中年人当时是这样说的。

艾维斯一听,只要干三年活,就能免费入学,天底下还有这样好的事情?

如果放在别处,他或许会怀疑。

但这里是巫师学院。

高高在上的巫师老爷,会坑他这一点劳力?

显然不会,也没那必要!

于是,他毫不犹豫就答应下来。

那门活计,有一个高大上的名字,叫做——

魔药临床试验。

魔药,是给具备魔力的生灵服用的。

如果拿普通人或者牲畜做实验,难以达到理想结果,购买魔法生物又太过昂贵,巫师也不会轻易用自己的躯体做实验,于是,一些天资平庸的学徒就成了最理想的实验对象。

他们渴望学习魔法,又懵懂无知,最是好骗。

艾维斯顺理成章,成为一名魔药临床实验员。

他天资平庸,毫无背景,简直是实验的绝佳对象!

巫师们争相使用他研究自己的新药,甚至在他身上实验各种微改造魔法。

他饱受折磨,痛不欲生,每天都想着逃离实验室。

但巫师们看得很紧,到处都有魔偶巡视。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得以走出那栋实验大楼。

机会千载难逢,他拔腿就跑。

他想跑的远远的,离开血荆棘,回到冰溪村,再也不踏足这里半步!

乡下孩子,连养珍珠鸡的的资格都没有,如何入得巫师老爷的法眼?

纵然拥有天赋又如何?

可惜,他醒悟得太迟。

巫师自然不会让他逃跑,一个简单的魔法,就把他困住了,动弹不得。

然而,经过长达一年的魔法实验,艾维斯的躯体已经产生了很多问题。

今日一番奔跑,再加上巫师的法术,终于让得躯体耗尽了所有生命力。

短短一日,他就撒手人寰了!

之后,尸体被送到老头这儿。

这就是事情的全部经过。

老头终日与尸体为伍,莫得感情,自然不会在意一个小白鼠的生死。

眼下最好的做法,便是将艾维斯从哪儿来的,送回哪里去。

如此,才不会惹上事端。

但……

老头听了这段悲惨遭遇,不由自主想起了自己年轻的时候。

那时,他也追逐魔法,梦想有一天成为巫师老爷。

而他也确实有天赋,成功拜在一位亡灵巫师门下。

可他的老师看不上他平庸的资质,连一个法术也不教,只是命令他利用自己的天赋能力制作尸体标本。

巫师的培养成本是很高的。

如果没有出色的天赋,投入大量资源和时间之后,很有可能一事无成。

这也是艾维斯入学无门的主要原因。

老头制作了十年尸体标本,耐性被消磨殆尽,一气之下,离开了。

半吊子的亡灵巫师学徒,在哪儿都不受待见。

几经波折,他来到血荆棘城,开了这间尸体作坊,以此谋生。

两者的遭遇十分相似,产生共鸣也在情理之中。

“你可以留下!”老头瞪着眼睛说。

深陷的眼窝中,两颗眼珠似乎就要掉下来,极为恐怖。

“多谢您,大恩大德无以为报……”

“停停停,说的什么乱七八糟的话?你先别急着高兴,我是有条件的。”

“您尽管说,只要我能办道。”他初来乍到,刚刚逃离虎口,有人肯收留,自然是再好不过了。

怕就怕,这里是个狼窝。

老头道:“首先,你要记住我的名字,我叫山德鲁!”

“山德鲁先生!”梅间弯腰,恭恭敬敬的行了一礼。

山德鲁哼道:“别打岔,我还没说完。记住我的名字只是第一点,第二点,你也要记住你自己的名字。说吧,你想叫什么?自己取个名字,取一个与艾维斯不一样的名字。”

梅间先是一愣,接着反应过来。

这是要他改名换姓啊!

这老头还挺谨慎的嘛!

“梅林。”

“山德鲁先生,我现在叫梅林!”

穿越到西幻世界,取名叫梅林不算过分吧?

连一个尸体作坊的老头都能大言不惭的自称山德鲁,他叫做梅林,又有什么?

从今往后,他就是大法师梅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