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仗义救冤魂
旷野中寒风吹过,发出阵阵的呜呜声!时高时低,时而急促时而缓慢,不时伴有狼嚎,此起彼伏,天空没有一点星光,一轮硕大惨白的圆月,此时万物沉寂,隐约间可听到断断续续的哭泣声,这哭声细而绵软,但不知怎么的,在呜呜的风声中,这几乎细不可闻的哭声能直透人的心底,越听越冷,到最后脊背发凉。
此刻,三公子终于知道什么叫鬼哭狼嚎,换做常人和老弱妇嬬,在漆黑一片的荒郊野岭中,听到这种哭声能吓破胆,反观狗蛋似乎有点后知后觉,在一旁呆呆的发愣,而胡媚儿则显得很平静。
乱石堆上放着一具七拼八凑起来的尸体,虽然胡媚儿重新为她换身衣服,施了妆容,可依然掩盖不住其生前遭受过怎样非人般的折磨和虐待,晃动着绿油油火苗的魂灯里,婉儿模糊的身影还在呜呜的哽咽哭泣,三公子听得一阵阵烦躁,心情也越发沉重,如果按照他的本意,应该把姓吴那小子给剐了,让他也尝尝生不如死的滋味,然而现实的结果是,谁叫他有个好爹?不!是好叔祖呢!随后三公子回忆往昔道:“当年我侥幸逃生,被大火烧得只剩半条命,慌不择路四处逃亡,所有人看到我那张脸,如同见到鬼一般,避之唯恐不及,好在天不亡我,就在我绝望之际,有人给了我能活下去的机会,而现在,我也给你这个机会。”
婉儿停止哭泣,将目光看向三公子,如果能活下去,谁又会拒绝呢?
三公子神色如常,显得很平静,此时的他早已褪去年少的青涩,颇有几分得道高人的范,他下意识抬手就想往下巴上抹,高人嘛!谁还不长个长胡须,可惜的是自已嘴上无毛,光滑得很,三公子“嗯哼!”一声干咳,算是开场白,看向婉儿道:“你要知道,人死灯灭,唯有强烈的怨念和意识能存在于世间,但为天地所不容,迟早也会魂飞魄散,消失于天地之间,所以我给你的只是能活下去的机会,并不代表你能死而复生为人。”
“我发誓!只要能亲手杀了那个畜生,为我爷爷报仇,让他也尝尝生不如死的滋味,你要婉儿我做什么都可以,哪怕为奴为婢,就算变成妖魔鬼怪我也心甘情愿”婉儿声如凄厉。
“好!要的就是这种恨意,也只有这样才能成功”三公子很满意,当年的幽冥老怪成就了今日的我,那么今日的我也要大胆尝试,看看能不能再炼就一具通灵的尸傀来,这是他好久以来就等待的一天,这期间他不断炼制尸傀,十次有九次失败,即便是成功炼制出来的那一次,那尸傀也如同是块木头,完全没有表情,近距离意念操控下会走动,能做些简单动作而以,三公子只能给它穿上侍卫的衣服,裹得严严实实,乘着某晚的夜色悄悄带进城,但白天也不敢让这具尸傀露面,要知道!不管是在中原城还是别的其他地方,控尸术是为邪道,为天下人所憎恶。时至今时今日,三公子侵染此道时间不算太短,深知想要炼制一具好的尸傀究竟有多难,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这具尸体在生前到底保留了几分怨念,也是能否成功的关键,所以...炼制尸傀最难的就是材料难寻,而婉儿的出现,恰恰是最好的,遭人虐待,心怀怨恨而死,执念不散凝聚成阴灵。
魂玉没有了,但魂晶石还有几颗,再加上狗蛋的血,婉儿只不过是普通人,应该也可以了,现在问题的关键就是,要她本人心甘情愿的配合,能忍受烈焰灼烧的痛苦,意识凝聚在体内不散才算成功。
三公子让胡媚儿警戒外围,虽说这荒郊野岭大半夜的,不太可能会有人闯入,但这也是必须的,而狗蛋则是从旁协助,防止意外突发,其实还有一句话三公子没说,万一血要是不够用,多少还可以再放点。
准备开始之前,三公子郑重说道:“当年那老家伙给了我两个选择,其一便是我正要准备开始的,把你炼制成通灵尸傀,能否成功就要看你想要报仇的意念能有多大,能有几分意识保留住,失败则魂飞魄散,可倘若一旦成功,你的躯体刀枪不入,能与姓吴那厮正面相抗而不惧,但这世间做任何事都有代价,从此之后你会变成为人不人,鬼不鬼的存在,简单来说,你只不过是具会行走的僵硬尸体罢了,或许前路已注定,你早已经死了。”三公子话说到这停了下来,沉默不语,他第一时间想到自已,谁说不是呢?本该死去的人还活在世间,究竟是为什么?
“至于其二嘛!就是鬼道之术,这个...我也不太懂,只能是找个器物,暂时将你的阴灵之体封存其中,减缓你魂魄的消散,然后再传你鬼道修炼之法,借助外物慢慢滋养你的神魂,至于你何时才能修炼成真正的阴灵之体,能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去报仇雪恨,这个我也不知道。但也并非全无好处,至少能活得比这世间所有人都还长,这一点是可以的,据我所知,某个老鬼可是活了上百年不止。”最终,三公子还是如实说出了第二个选择,尽管他不情愿,生怕婉儿会毫不犹豫的选择鬼道之术,试问谁不想活得更长些?然而三公子还是当初的那个三公子,他并不擅长说谎话忽悠别人和笼络人心,只希望明明白白,你情我愿便好。
“与其不声不响的活着,我宁愿轰轰烈烈的去死,只要能大仇得报,哪怕死千百次我也愿意,公子无须多言,尽管动手便是,让我修什么鬼道之术,躲一辈子,小女子是决不情愿的”飘荡在空中婉儿话说得很决绝,然而当她看到自已面目狰狞,七拼八凑起来的身体,眼神中的那种慌乱和躲闪却怎么也掩盖不住。
“哎!女孩子哪个不爱美,她生前是多漂亮可人的小姑娘,现在你让她钻进这么具丑陋可怖,残败的躯体里,换做是谁也不会愿意的。”胡媚儿叹息的声音飘飘荡荡传来。
“别说了姐姐,是婉儿我心甘情愿的,我要亲手杀了那个畜生,为我爷爷报仇”婉儿再一次坚决的说道。
三公子凌空瞪了一眼,那意思你有多远滚多远,紧接着从怀中掏出三块发蓝光的石头,到现在为止他身上值钱的东西已经不多,用乱石在空地上堆起石台,这是他按照奇门当中的死门方向选定的位置,能聚集此地的阴灵之气,当然若是能深入到地下会更好些,但时间已经来不及,婉儿的尸体放在其上,魂灯放于脑门正中,魂晶石放于胸口,至于狗蛋身上放出来的那碗血,已经被均匀的洒遍全身,三公子深吸一口气,全身心专注,开始吧!这应该和烧炉子差不多,我只要控制火侯慢慢注入灵力,剩下不会有多难。
接近拂晓时分,炼化还在继续,当年三公子也经历过这痛苦的过程,期间也不知道用去了多长时间,感觉漫长得过去一个世纪,当时出手的是幽冥老鬼,无论经验灵力那都是一等一的,自然没法比,再加上深入地下,阴灵汇集之地,用的是魂晶石凝结出的魂玉,才有今日三公子刀枪不入,堪比大成境界的身体。
反观婉儿,才一夜不到的时间,这具躯体已经不能承受魂晶石中的灵力灌注,伴有红蓝两色火焰交织,而婉儿这妮子的毅力倒也惊人,硬是一声不吭,死死定在身体里,紧接着天边一抹光亮,炼制近尾声,三公子一遍遍用意念和婉儿交流,快了!就要成了!只要熬过这最后意识重新入主,血肉交融一关,就算是成功了。总的来说,三公子不太满意,但好在要成功了,也算甚为欣慰,虽说远远达不到自已的程度,应该说是差了一个档次,但今时今日又怎会有当年得天独厚的条件?
天地间一片光亮,也不知是乌鸦还是别的什么鸟,发出一声怪叫,那声音尖细嘹亮,直透人的耳背,也偏偏就是这一声不和谐的怪叫,石台上婉儿身体一阵颤动,啊!随着一声惊呼,婉儿的阴灵从身体中飘出,三公子猛然之间反应过来,一声怒喝:“快回去!否则一朝魂游,前功尽弃”
飘在空中的婉儿又怎会不知这些,刚才那一声尖细的叫声,让她意识突然模糊,恍惚之间便已经离体而出,现在反应过来急忙准备再飘回去,可当她借着晨明光亮看向石台上,此时也越发看得清楚,自已那身体原本就支离破碎,黑夜中倒还好些,现在看上去让人触目惊心,不忍直视,因为炼制的缘故,血肉干瘪得很历害,分明就是具干尸,额头一个黑漆漆的洞,面目模糊,五宫歪斜,尤其是一双往外突出血红的眼睛,果然应了那句话‘死不瞑目’,那真是看一眼就能把人吓死。
“啊!”又是一声尖叫,婉儿双手抱头,浑身颤抖着,身影轮廓在清晨的微风中时隐时现,随后她不由自主的连连喊道:“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这不是我,绝不是我,我不要回去,死也不回去...”
“这个并无大碍,后期通过血道之术,可以修复的,你看我,不是好好的,快,时间来不及了,快回去。”三公子耐心劝诫。
“轰!”一声响,当阳光照射到石台上那一刻,婉儿的身体红光大作,霎时之间燃起熊熊烈焰,但奇怪的是这火焰没有一丝温度,甚至有冰寒之气,可却伴随着噼啪作响声,不出一时三刻化为乌有,哎!炼制最后一刻,就在快要成功之际,却是功亏一溃,此刻三公子有些怀疑,或许冥冥之中,成败得失,命中注定。婉儿清瘦的身影变得近乎透明,她呆呆的漂浮在空中,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似乎已经知道自已接下来将会是魂飞魄散的结局,此时的三公子又怎会甘心,耗费这么大的精力,损失魂晶石这都不算什么,重点是自已失败了,败在天时地利人和一样都不占。
“你不会死的!”三公子眼神坚定的说道,此刻他心中已经有了大概的计划,急忙催促道:“快回到这魂灯中,只要你想报仇的念头还在,我会尽全力保住你的魂魄不散,待我寻来有阴灵之气的东西,到时你入主其中,至少能缓得一缓,之后修炼鬼道之术,慢慢壮大神魂,待你境界提升,打破天地束缚之时,便是你报仇雪恨之日。”
婉儿看着三公子,眼神中又有了光,三公子明白,想要救一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给她一个希望,哪怕这希望再渺茫,也能让人活下去。
很快接近中午时分,一行人急匆匆赶回城东的一座别院,这是乌浅特意为三公子准备的府邸,吃喝穿戴,丫环下人一应俱全。三公子临行前交代狗蛋和胡媚儿,让他们好好守住魂灯后,便准备去城南转一圈,此前听人说八宝商会在城南建有一座八宝楼,汇聚天下间少有的奇珍异物,凡来到中原城的道门中人,怎么也得去逛上一逛,而城南店铺林立,也是商贸兴盛之地。三公子自然不是去闲逛的,带有阴灵之气的东西大多都是出土之物,除非你半夜去刨人家祖坟,否则的话没那么好找,所以只能寄希望于能买得到,而八宝商会就是首选。
沿路没有耽搁,直奔城南八宝楼,狗蛋紧紧跟在身后,没办法!这家伙死活就要跟来,不管三公子说什么,都一副我行我素,满不在乎的神情,总之我就是跟着你。时间相处得越久,三公子发现狗蛋这厮脑袋越发的开窍,其本身就很聪明,不管学什么都很快,早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只知道龇牙咧嘴,动不动就开打的狗蛋了,到这里便出现一个很大的问题,狗蛋变得越发难以控制和管束,每次想让他干点什么,都要磨破嘴皮,好说歹说才行,昨天倒还好,那武道盟主没有太过特别的想要召见狗蛋,倘若真让狗蛋那家伙进到地宫,当面看出什么不对,谁也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隐隐间,三公子有种不好的预感,照目前狗蛋的这种成长速度下去,早晚有一天,当他的武力到达顶峰,心智成熟之时,谁知道他会做出什么事来?若是做为人,站在人这一边还好,结果不会太坏;然而三公子最担心的是,当狗蛋看清人世间尔虞我诈,利益至上的现实,会转过头站到对立面,与人为敌,毕竟他是半人半妖的结合体,偏偏这世间似乎没一个好人,映入狗蛋眼中的似乎只有人的贪婪和残忍。
“但愿不会有这一天,也或许我心里该有这个准备,总要做点什么”三公子自说自话感慨道。
“喂!”狗蛋使劲扯了扯三公子的衣襟,好奇问道:“我说老大,你怎么走着走着不动了,要准备什么?”
“准备银钱,不是在你身上吗?呆会进去全掏出来,还有...不要叫我老大,也不知道你从哪学来的黑话。”三公子没好气道。
“留一半行不行,还要买梨吃”狗蛋打着商量。
“少废话,让你拿就拿,几个梨而以,呆会买一筐,吃不死你,另外还有...今晚回去扒下你那身臭哄哄的狗皮,要穿就好好洗一洗,还有...那篷头发也该铰了”三公子忍着火气劝诫。
“这皮不是叫做黑熊皮吗?怎么又成狗皮啦?还有...你不是闻不到吗?”狗蛋好奇宝宝一般的追问,半天没见三公子回话,便又悻悻说道:“咱穿着很舒服,不用洗,再说了,这股味道能掩盖踪迹”
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两人边走边拌嘴吵架,左右行人不免行注目礼,有好事者想凑上前来观瞧,没成想刚挨着,一股冲鼻子的恶臭扑而来,纷纷扭头快速后退,三公子回过头冷冷盯着狗蛋,不由叹气道:“哎!...看见没?这下知道我为什么说你臭哄哄的了吧?”
此时狗蛋脸上没有一丝丝的尴尬,反尔得意意洋洋嬉笑道:“怎么样?没人敢近咱们的身,这味道好极了,不单单是掩盖踪迹,还能让那些想找麻烦的人不敢近揣,来这叫什么来着,立根竿坐马上就能瞧见影子”
“该死的!”三公子气得直拍脑门,这家伙脑袋还真灵光,不仅能理解这四字成语,似乎还有些理解过头了!算球,就当他说得很对,难不成我还要停下来,专门给他解释,什么叫做立竿见影?
站在八宝楼的门前,三公子不免有点失望,他原以为会人来人往热闹得很,可结果一个人都没有,除了八宝楼那三个烫金大字显眼外,这其实和大一点的酒楼差不多,而且门口连个招呼的伙计都瞧不见。
进到大堂,看上去倒挺宽敞,有几分气派,左右分别有两道门紧闭着,几个护卫站得笔直,正中是柜台,坐着一个中年人模样的账房先生,很是客气道:“二位想看点什么?我是这里的管事,只管问在下就好”
三公子没说话,把玩着手里的折扇,狗蛋则是一个劲的四处张望,这管事一看两人的穿着打扮,很容易就能瞧出谁是正主,便立马改口道:“这位公子爷想必是初到中原城,不知是想买点强身健体的丹药?还是要挑件称手的兵器,如若不然,想看看珍奇古玩,或是名人字画,总之一句话,只要你能说得出名号的东西,我八宝楼应有尽有”
“兵器丹药就免了,本公子用不到,名人字画我有的是,也不稀奇。”三公子说得随意,管事微微一笑道:“看来公子爷是玩家,不知想看点什么,是金银器皿,还是玉石雕刻,就算是道门符印灵宝,我八宝楼也是有的。”
“不拘泥于什么,想看看有没有什么古老的物件,年代越久远的越好,越稀有不多见的越好”三公子就差没明说是坟里刨出来的。
随后在管事带领下进到左侧门,里面一字回廊,分别是挂有金石玉器的几间房,这一通看下来,大到钟鼎一类的铜器,小到扇坠这等的小玩意,应有尽有,然而三公子不免有些失望,以他敏锐的感知力,没发现哪怕是一件有阴灵气息的东西,倒是狗蛋兴起,这摸摸那看看,甚至于拿起根短粗棒子上嘴咬了一口,原因是这物件太像骨头,这下搞得管事一脸的不高兴,就差没发火了,要知道!狗蛋咬的可是有近百年时间的道家法器,虽说因为损坏的缘故没有了灵力,但那可是上好的黄花梨。时间不长,结果还真让这家伙淘到件玩意,一柄巨大的,浑然一体的,造型夸张的大剑,足足有门板那么长,看上去剑柄应该是青铜铸造镶上去的,其上挂有铜绿,剑身厚重,没有开刃,漆黑发暗黄色,也不知是什么材质,其上也布满密密麻麻的锈斑,与其说它是剑,还不如说是根奇形怪状的棍子。
中年管事一脸的不可置信,惊讶于这矮小身材,看似不起眼,穿着一身笨重兽皮的小子,居然能拿动比他高半截,还是那么大的物件,要知道!这把大剑,两个成年大汉扛起来都费劲。
“此剑以凡人之力根本就拿不起,即便是力大无穷的武道军,恐怕也难以挥舞自如,更不会将他做为兵器,也正因如此,在下没有将它归为兵器一类,虽然年代不算久远,可也算少有的稀罕物件,由于事隔几十年无从考证,但据说是当年剑宗用天外陨铁打造的兵器。可巧的是这位小哥天生神力,居然能拿动此剑,或许这便是冥冥中注定的缘分,在下可以做主,此剑半买半送,就当是我八宝楼交个朋友。”这管事话说得颇有几分大气。
“哦!真有这么重?”说话间,剑已经到三公子手中,若无其事的比划两下后,便肯定的点头道:“这铁疙瘩确实很重,当剑使不成,当盾牌用倒可以”,三公子见狗蛋满眼放光的神情,笑着对管事道:“这把剑我要了,你说说价值几何?五十两,一百两,还是一百五十两?”
这会管事骇然不已,心中早已是七上八下,眼前这位看似柔弱的公子哥,不期也有这般的蛮力,如此看来这两人来头不小,绝非一般人,到得此时,管事收起原先那副颇有几分端着的架子,异常客气且郑重的施礼道:“刚才是小的失礼了,还没请教这位公子爷尊姓大名,我看两位并非中原城人士,却不知...”
“我等只不过是小国来的客商,名字嘛!不足挂齿”三公子委婉说道。
管事见对方不肯说,看来是有所忌讳,便也没再追问,按照他的预期,这把剑十两最低,五十两到头了,首先一点,这玩意若是当做兵器的话,太过笨重,绝无人会用;当做古物的话,又没有什么年头和价值,放在库房这么多年,看稀奇的居多,但从没有人问过价;其次,剑柄虽说是青铜的,能值点钱,但融炼起来困难耗时,更别说那黑疙瘩铁的剑身,根本就不值那个冶炼的工夫。然而理虽如此,但能做管事的人,是何等样的一张巧嘴,正所谓奸商奸商,无奸不商,又岂会说实话,钱自然是要赚的,只不过看人下菜碟,碰上人傻钱多的主,怎么也要宰上一刀,遇上王权贵胄,或是不好惹的人物,便会收敛一下,只见管事郑重说道:“公子爷有所不知,这把大剑用的是上好青铜做柄,至于这剑身,奇重无比,上面布满孔洞,依在下仔细观察,绝不是一般的铁,很有可能是天外陨铁,说不定便是举世罕有之物,更重要的是这把剑的工艺上乘,绝非一般匠师能打造的,正因如此,这天下间恐怕找不出第二把来,此等重器,若遇识货之人,上千两也是有可能。但我看小哥如此喜欢这把剑,公子爷也绝非一般人,我八宝楼结交的是天下豪杰英雄,那就按公子爷所说价格一百五十两好了。”
“天外陨铁?这倒真没见过...”三公子连连摇头,随后接着道:“你刚刚不是说半买半送,那就打个对折,七十五两好了”三公子人不傻,砍价还是会的。
管事眼神一转,打着哈哈道:“我八宝楼以诚信为本,说过的话绝不食言,那就依公子爷,半买半送七十五两。”
三公子手中折扇摇得欢,虽说没能寻到自已要的东西,虽说不缺钱,但能省一半开销是好事,当来到字画那一间门口时,犹豫一会还是进去了,看看总是好的,屋子不大,正中点着一盆檀香,应该是为了除湿驱虫,四周挂满画轴,虫鸟鱼石,山水题诗人物像,倒也应有尽有。然而一圈看下来也没什么特别的,三公子自幼爱读书,但属于那种不求甚解,只专注于理法治世之道,对于字画顶多就是看看,并不怎么关注,正要出门时,猛然间想到那幅打不开的卷轴,说起来就是幅很普通的画,便又转回身,目光扫向角落的一排架子上,其上一排排放着合拢的卷轴。
“我八宝楼收集天下间诸多名人字画,每幅都是珍品,但因为数量众多,不可能全都上墙,公子爷尽管放心观瞧,说不定这之中会有独一无二的孤本”管事适时插话道。
刚开始还有些兴趣,可接连打开几幅后,都是些山水画,三公子便有些兴趣索然,看来是我想多了,居然期望着能淘出个宝来,好吧!最后再挑一幅,找那种最不起眼,最古旧的,随后三公子目光扫到架子最下方,在众多卷轴当中的最下面,抽出一幅扎着红绳的泛黄卷轴来,打开映入眼帘的好像是人物墨画,线条模糊,寥寥几笔隐约间勾出人物轮廓,大致可瞧出是名宫装长裙女子,眼神微闭,整幅画唯一所施的色彩,只有女子脸颊上那两团红晕,然而就是这两团淡淡的浅红色,让这黑白画上的女子仿若瞬间活过来一般。
“啧啧!好!”三公子不由赞叹道,这幅美人图,以山水写意之法渲染人物,尤其是那两抹红,别出心意,可谓是点晴之笔,然而像是缺了什么,没有背景,没有提词落款和印章,似乎是作画之人并没有完成。
“想必公子爷也看出来了,这幅美人图可是难得一见的上乘佳作,简单几笔,便勾勒出人物来,且形神兼备,可见作画之人技法之高明,绝对是大家之作,但可惜的是没有题词落款,不然的话,最少值上千两,可话又说回来,今日若是没有公子挑中此画,也不知这幅孤品会埋没到什么时候,既然公子与此画如此有缘,在下做主,你随便开个价,任你拿走...”管事很是大气的说道,这会就差没拍胸脯了,事实上,他笃定对方绝不会开低价,才敢这么说。
“嗯!确实难得一见”三公子点头道,气氛都烘托到这了,必然是要买的:“这样吧!开价太低怕是辱没了作画之人的才华,那就出一百两,然后再打个对折,五十两如何?”
“爽快!就这么定了”管事一口定音,其实吧!他心里早就乐开了花,那笨重玩意也好,这破卷轴也罢,放在八宝楼中多年,根本就无人问津,可现在短短一个时辰不到,居然全都出手了,看来今日是行了大运,要知道!在他心里的预期,这两个物件空有噱头,实则是积压多年的存货,要知道,再好的东西,卖不出去就一文不值。
咚咚!大厅柜台上发出沉闷的声响,此刻三公子拿足老板的派头缓缓道:“这是足锭五十两的,管事的再和你商量打个折如何,那两样东西加起来是一百二十五两,干脆就一百两好了。”
“这这...其实一锭就绰绰有余”管事像看傻子一样看着三公子,按照现在最低的行情,这两锭五十两的金元宝最低也能兑七八百两银子,难不成眼前这位公子哥一直错以为自已说的是金子?可这也不对呀!普通老百姓日常生活用的是大钱,买头牛用个十多贯就已经是不小的一笔,再到商家贸易往来,包括八宝楼在内,几乎用的都是银钱,至于黄金,那是真正的硬通货,有价无市,也只有商贾巨富或是官家才会有,而眼前之人随手就能掏出两锭来,管事再一次肯定,看来自已绝没看错,眼前之人不简单,非富既贵。
一直以来,三公子对银钱都没有太多的概念,出门之时带了一些,狗蛋身上背了一些,但一路走来,随手给出去大半,奇货可居的道理他懂,所以留下的自然是珍珠翡翠玉石一类值钱的东西,银子派发给了那些山贼,入中原城后,不多的几锭金子扔给贴身侍卫,眼目前就剩这两锭。
最终还是管事善意的说了真话,但要说的话也不是善意,更多的是对三公子身份的忌惮。而三公子则多少有点失望,虽说这管事说了实话,没有坑他,怎么说也是省下一锭金子,但诺大一个八宝楼居然买不到自已想要的东西,难不成出土的阴灵之物真那么稀缺?
两人正准备往回走时,三公子这才发现回廊尽头有道紧闭的门,看上去很不起眼,也无人看守,显得很冷清,好奇心驱使准备上前察探一番,不料管事挡住去路,很是客气的说道:“公子爷还请留步,此处通往八宝阁,且不对外,已超出在下的管辖范围,若公子爷真想上去看看的话,在下也可以先代为引荐。”
“哦!你倒是说说要如何才能进去?”三公子越发好奇这道门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
“小人斗胆一猜,公子爷虽不是中原人士,且未表明身份,但必然是出自显赫的世家大族,在下可以代为引荐我八宝楼的大管事,只要他老人家点头同意,也可进这八宝阁,或者公子爷若持有武道令的话,也同样可以...”管事最后这句话算是一种试探,一般来说,只要是来到中原城之人都知道武道令,然而眼前这位显然不知道,或许也是在刻意隐藏身份也未可知。
“八宝阁?武道令”三公子还是头一次听说,但仔细一回想,依稀记得第一次见到黑骑统领时,他从怀中掏出一个黑漆漆的东西,莫非是那个玩意?
“不错!对外为楼,广迎天下四方英雄豪杰;对内为阁,持有武道令者才可入”管事道。
三公子猛的想起了什么,他记得乌浅好像给过自已一块牌子,当时没太在意,随手扔给了狗蛋。
“快!你快找找,我扔给你的那牌子,死沉死沉的那块东西,记得不?”三公子提醒狗蛋。
狗蛋愣了有那么一会,“咚!”一声响,扔下肩头的大剑,开始往怀里一通乱掏,左一个梨,右一个梨,紧接着掏出来的还是梨,折腾半天愣是没摸出东西,此时的三公子站在一旁不免有些尴尬,干笑着骂道:“你个缺货,不把你那身皮脱了,还等什么”
狗蛋一脸的极不情愿,当那身黑乎乎的毛皮脱下来的那一刻,一股热哄哄的,浓烈的酸臭味在整个大堂里弥漫开来,当然!这些三公子是闻不到的,那中年管事的脸上极力保持着笑容,脚下却是不自觉的往后退了几步,不远处几个护卫直接用手捂着口鼻往边上躲。
再说狗蛋,脱下那身毛皮后,解开贴身背着的一个鼓鼓囊囊的布包,打开的那一刻,隐隐间有光彩射出,其中以大颗大颗的珍珠居多,泛着阵阵的乳白色光晕,其次便是几块玉佩,还有绿油油的翡翠,当然啦!也不全都是这些,之中夹杂着几个圆滚滚的红皮白梨,居然还有一只用荷叶包裹着的烤鸡。
管事一脸的无语,这小子居然把吃食和珠宝放在一块,这也是没谁了。接着又是一通乱翻,狗蛋用手指从中夹出块巴掌大小的令牌,漆黑如墨,其上泛着油光。
“诺!是不是这个”狗蛋问。
管事上前接过,沾一手的油脂,对于一向爱干净的他来说,脸上是再也藏不住的嫌弃,脑子里不免一阵疑惑,这两个家伙到底是什么来路。然而当下一秒令牌到手中的时候,他已经可以确认无疑,这的确是武道盟的令牌,首先第一点,武道盟的令牌看上去很简单,一块石头上刻个大大的武字,背面刻上持有人的职位,这延续了武道盟主一贯的粗狂风格,或者你也可以说它是大巧不工,然而重点在于这石头很少见,是一种武道盟不知从哪开采出来特有的黑色矿石,隐约间发幽光,重量很重,拿在手中的那种粗糙感是别的东西没有的,管事在八宝楼很多年的时间里,接触过无数次,上手便可知真假;其二,武道令牌代表了一种身份,持有者都是有职位的,执事便刻有一个执字,长老则长字,而统领自然便是统字,细分下来则各不相同,总体来说发放的很少,每一块令牌都在案,且有出处有据可查,先不说那种黑色矿石你找不到,即便有,这天下间没几个工匠有胆子敢仿造这玩意,掉脑袋的事谁敢去干。
“嗯!”管事点点头,这公子爷能拿到武道令牌,必然不是一般人,然而当翻到背面看到一个大大的描金字‘卿’时,管事惊呆了,这居然是最高等级当中的那种客卿牌,据他这么多年来的经验,持有此等金色‘卿’字牌的,绝不会超过双手之数,就比如四煞便是持金字牌的。
“公子爷恕罪,小的孤陋寡闻,不知道你是我武道盟的贵客,刚才多有冒犯,收你的金元宝我马上退回,小的承诺,这里所有的东西,但凡你看得顺眼,分文不取,只管拿走便是,只要持有此令,你随时可进八宝阁。”管事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
如果可以说点什么的话,相信三公子可能会脱口而出“哎哟我..!”相比之前端着姿态的笑脸相迎,此刻管事脸上是那种彻彻底底谄媚,献殷勤的假笑,就差没伸舌头。面对管事态度的巨大转变,三公子后悔没想起拿那块令牌,早掏出那乌漆嘛黑的破石头,何至费这般唇舌。
很顺利的进那道小门,在管事热情的眼神欢送下,三公子很是顺利上到二楼,地方很宽敞,正中置有一樽漆黑大鼎,形式古朴简约,其中插有一柱小儿手臂粗细的香,炊烟袅袅,别人不知,但三公子心里再清楚不过,自已本是尸傀之身,无痛无知,然或许是随着时间的慢慢推移,自已对道法的精进领悟,时不时的会有知觉触感,就比如现在,三公子居然在空气中闻到一股淡淡的,似有似无的香味,从小在宫庭长大的他,又岂会不知,这是檀香的味道,惊讶之处在于,这一年多来头一次,自已的鼻子会如此的灵敏。
“客人何来?”说话的是一位仙风道骨的老者,白头发白胡须白衣服,端坐于一角之偶,古旧的桌上置有一个精致的火炉,其上一把玲珑小巧的茶壶,滋滋冒着白气。
“这老头胡子好白!”狗蛋一句话脱口而出,惹得三公子直瞪眼,狗蛋见情形不对,撇撇嘴,闪到身后。
三公子整衣冠,拱手致意道:“老先生莫怪,山野之人不懂礼数,还望见谅,在下江湖漂泊,四处行商,初到中原城,来此一观。”
这白胡子老头脸上没有一丝的生气,神情很专注的盯着茶壶,隐约间身上有种不怒自威的气势,似乎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他动容,无形当中,便有种俯瞰众生的高高在上感,依然是淡淡说道:“山野之人可上不到这八宝阁”
这会三公子不懂也懂了,没点身份可走不到这里,便掏出那块牌子,随手一抛,光芒忽闪,瞬息之间,牌子已经悄无声息落在桌上,稳稳当当不偏不斜,且没有发出一丝的声响,这一手隔空御物可算露得漂亮。
老头并没有惊讶,只抬头看了一眼,然而就是这一眼,老头立马换了个神情,难得脸上有了笑容道:“原来是武盟的坐上之宾,还请上座”
“果然!有身份就是不一样”三公子暗暗感慨,随后便也不客气的坐到桌前,狗蛋紧跟在后,也坐到一旁,且说那老头有有条不紊的忙活着,拿出一个小碟,捏入一小撮茶叶,放到火炉旁慢慢的烘烤,时间不知不觉的过去,狗蛋是最不耐寂寞的,东瞧瞧西望望,不时挠挠后背,掏下耳朵眼,屁股就没在椅子上安生过,三公子看在眼里,脸上神情虽不好看,但也没说什么,他目光专注于老头手上的小碟,头一次见到烤茶,而且还不时在其中放上盐,好在老头手上功夫不算太慢,不多时茶叶入杯,沸水倒入那一刻,一股浓烈的香味四溢,入口那一刻,前所未有的感觉,三公子消失许久的味觉再次管用了,茶水里混入盐的味道,确实很独特。为此狗蛋不失时机的评价道:“味道还行,就是太淡了,下次记着多放盐,还有!要是有个鸡腿大肘子什么的,那就更好”
三公子恶狠狠瞪狗蛋一眼,忍住想打人的冲动,狗蛋眼见情况不对,也悻悻的把手从怀中拿出来,差一点他就要解包囊拿那只烤鸡了。一阵寂静中,还是老头先打破尴尬,脸上虽有神情起伏,但还是勉强笑着的说道:“这是西南夷地区特有的饮茶之法,老朽借鉴了一番,请!”
茶过一巡切入正题,三公子也没拐弯抹角直明来意,这老头初始惊讶,随后慢悠悠抹着白胡须道:“恕老朽直言,聚阴养魂一类的古物本就稀有,不单是我八宝阁没有,就算是找遍中原城也不会有,放眼当今之世,除非偶有所得,想要找到,很难很难...要究其根源,当年剑神在世时铲除一切邪魔外道,与之有关的东西就被毁得十不存一;紧接着后来,天下各派归宗,以武为首,少有人再去修炼这些旁门左道,而与之相关的东西无人问津,时值今日便消声灭迹了。”
“怎会如此!难不成我真的要去掘坟,看来只有等天黑了...”三公子暗暗打定主意。
且说老头慢吞吞捋着胡须,笑着说道:“若真想寻此类物品,也不是没有办法,老朽可以指点你一个去处,这武道盟的藏宝阁汇聚天下间的奇珍异物,比起我八宝阁来不逞多让,虽说别人想进去都难,然而公子持有武道盟的客卿牌,对你来说可是易如反掌”
“怎么不早说,害我折腾半天”三公子心里埋怨,但嘴上却没说出来,回头又想起乌浅来,这家伙送东西也不晓得说一声,害自已跑一整天,但事实上,乌浅更加委屈,送这块令牌时,还没等说话,三公子已经急匆匆忙着出门了。
八宝楼之行,最终目的没有达到,好歹没有空手而归,狗蛋弄了把夸张的剑,一幅没有落款题词,但很有特点的美人图,时间上有些来不及,三公子打算尽快回府,不行就把婉儿的魂魄暂时先封到画里再做打算。本着有便宜不占白不占的原则,三公子利用那块令牌的客卿身份,拿了几块寒玉,还有炼体丸,聚灵丹等,要知道这几样东西你有钱也买不到的,若是换做普通人,根本就没资格上到二层的八宝阁,而楼下管事则把之前收取的那锭金子又给退了回来,但以行商闻名的八宝楼也并没有吃亏,三公子身上最后一块魂晶石到了八宝楼的手中,要知道!这东西是极其稀有的,根本就是有价无市。
回去的路上,三公子暗暗下定决心,这次中原之行回去之后,要再去一次幽冥沉睡的地方,别的东西没有,魂晶石可多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