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与山贼的邂逅
胡媚儿一个人在河边洗头,旁边半蹲着嬉皮笑脸的赵王,如果吐舌头的话,分明就是条哈巴狗。
“我数到三,你马上给我滚,消失,再让我见到你,打断你的腿”胡媚儿呵斥道。
本应该在王城里的赵王,此刻却是半跪地上,一副惹人厌的嬉皮笑脸模样讨好道:“媚儿,我的心肝宝贝,大半夜的你怎么一个人跑到这荒无人烟的野河边洗头,如果不是我求三公子几十遍,打死也不会相信你在这里,以前的你可不是这样的,温柔,轻声细语,看一眼就勾魂夺魄!再瞧现在的你,冷冰冰不说话,可一旦说出话来却是想要人的命。”
胡媚儿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轻声细语道:“你不知道我是狐狸精吗?夜半时分在河边宽衣解带,无非就是为了勾引那些路过的男人,待他意乱情迷,无法自持的时候,吸干他一身的精血,等吸足九百九十九个男人,便能真正的脱体化形,修成大妖,这个答案你还满意吗?”
赵王本能的往后退了几步,因为胡媚儿在说话的同时,脸上长出细密的红毛,身后也露出一截尾巴,很明显的,这是胡媚儿故意显出本体,想借此吓退对方。赵王在短暂的慌乱过后却是呆呆的看着半人半妖的胡媚儿痴了,喃喃自语道:“就算是变成妖怪依然还是那么美,哪些个凡人村妇,庸脂俗粉又怎么会及得上你的万分之一,本王决定了!从今往后,只要我还活着,我的余生只会爱一个人,那就是你胡媚儿”
胡媚儿淡淡的笑了,这些个男人忽悠女人的甜言蜜语口水话,她听得还不够多吗?不耐烦的说道:“随便你,爱怎样就怎样吧!好心提醒你一句,保重身体,希望我跟主人从中原城回来的时候,还能看见你活着,现在你可以滚了。”
荒无人烟的旷野中,月光洒落下来,就只有赵王孤单一个人的影子,黑夜中一队骑兵由远及近,因为马蹄上裹着厚厚的皮革之类的缘故,悄无声息已至近前,赵勇大将军当先下马拜道:“王上该回宫了,车驾禁卫军在不远处恭候。”
赵王望月自哀道:“以前是做母亲的傀儡,现在依然是,只不过换个主人罢啦!赵王。。呵呵!什么时候才能做赵王。”
赵勇大将军半跪地上,态度依旧是那么的恭敬,和以往的他比起来,多了一股由内而外的自信,眼光炯炯有神,掷地有声:“不!你一直都是赵王,但黑骑军只听命于三公子”
赵王撇撇嘴,想说什么欲言又止,神情是那么的萧索落寞,大队人马往城门方向而去,赵勇大将军尾随其后,回头看了看,随后吩咐道:“传令下去,整队回城,不许任何人逗留。
黑夜中的另一个方向,胡媚儿依旧在河边的顽石上半躺着不动,青罗衣衫半解,纤细腰身,修长双腿,抹着血红色的指甲,肌肤在月光照耀下泛着浅浅的冷光,充满说不出的诡异和无尽的诱惑。
胡媚手拿白骨梳,捋着丝丝长发,似是自言自语,又好像是在对着面前的空气说道:“人世间的男子看到我都一个德性,满脑子想着发泄满足,想着怎么把我关起来占为己有,然后他们都死了,因为我满足了他们的愿望,吸干他们的血,把他们化做我身体的一部份,永远永远的与我合为一体。再后来我遇见三公子,他看我的眼神冷漠蔑视,感觉就像在看条狗一样,让我有一种赤条条暴露在阳光下的无助害怕;再来就是你...看我的眼神很复杂很奇怪,充满那种疯狂贪婪的情爱欲望,与此同时似乎又有一种本能的害怕,不敢接近我,又想看到我;不管前者还是后者,都让我有过的挫败感,有时候我在想,这俩人或许脑子坏掉了不正常,再后来细细一想倒也释然,也对!一个半人,一个半妖,都不是正常人。”
月光中闪现出一团鲜红的身影,脸色惨白的丰神玉出现在胡媚儿近前,要论妖艳惊叹的程度,恐怕没人及得上丰神玉,因为少有人会穿一身飘逸的红衣,尤其是一个男人,穿的还是那种宽袍大袖长摆的束腰襦裙。果然!丰神玉还是一如此前的不敢看胡媚儿,眼睛笔直的望着前方,唇齿间斟酌着说道:“一个虚弱的凡人,想要他死,只在我心念一动间,即便他是赵王,终究不过是条狗罢了。”
两人的对话似乎没在一条线上,她是在嬉笑嘲讽,自哀自叹!;而他想的是要不要杀人。胡媚儿停下手中的梳子,转过头,脸上带着好奇,静静看着丰神玉,眼睛如一汪清水,似是要照出丰神玉内心深处的不为人知。月光就在这种静默中,也不知道过去多久,胡媚儿嘟嘴长吐一口气,随后道:“主人说了,只要我主动一点想办法勾引你,你肯定会出现;主人说了,既然你与我们站在同一阵线,在我们去中原城这段时间,希望你能暗中观察齐楚的局势发展,尤其是赵王;主人说了,如果赵国有突发的事情,希望你能出手,暗中帮助大将军赵勇。”
丰神玉长叹一声道:“全都是主人说的,难道你自己就没有什么想要问我的?”
胡媚儿依旧摆着那个诱人的斜躺姿势,不为所动,然而只有她自己再清楚不过,打从丰神玉出现的那一刻,她心跳开始加速,脸上烧得历害,好在晚上光线太暗,不走上前来细看,没人能发现,这对于胡媚儿来说也是从未有过之事,自打能化成人形开始,也曾有过短暂的美好时光,然而之后便亲眼目睹了这人世间种种的丑恶贪婪,但凡有点权势和钱财的男人,都会视女人为禁脔,将她们如笼中雀一般圈养,肆意玩弄,也就在那一刻,胡媚儿开始憎恶这世间的所有人,也将他们视作血食,之后再未有过一丝一毫的情感怜惜,对于三公子是从害怕到敬畏,独有丰神玉,却是在胡媚儿见到的第一眼开始,心生涟漪,也不知为什么渐渐生出一种小鹿乱撞般的情愫,时间在沉默中过去,就在胡媚儿该说些什么的时候。丰神玉清了清嗓子,慎重说道:“那武道盟主虽不如剑神那般,主杀伐,剑气纵横,然而其炼体早已跨越大成顶峰之境,一身金刚不坏功法,这世间恐怕还无人能伤他性命;论谋略才智和野心,也远胜当年的剑神,可以预见,当今之天下,早晚会是他的囊中之物;也可以预见,尔等此次中原之行,将会是凶险万分”
这也算是好意提醒,听着这番话,胡媚儿心里还是暧的,可并没有接他的话茬,脸上却是莫名有了笑容道:“你想不想知道我家主人是如何评论你这个人和穿着打扮的?他说你外表是男人,实则内在是女人,也正因如此,穿着打扮才会变成这种不男不女,不伦不类的样子。”丰神玉并没有因为听到此话而恼怒,他似乎想说点什么,却又没开口,两人间的这一段对话便就这么的戛然而止。
齐赵交界,又名浊河,早先为晋之版图,然历经战乱,已不复存在,顺流而下不出半月便至入海口,若要是沿河而上的话,则是无路可循,因其常年水患,四方亡泽,致沙土淤积,其中高低错落,到处可见大小小的水洼,看似沙土夹杂浅得很,实则暗坑涌道遍布,深不见底,经年累月下来,沿岸杂草植被丛生,毒蛇猛兽藏匿其中,再往前则是茫茫无际一片浑浊水面,这使得船不能行,车不能载,成为千里荒无人烟的滩涂险地。
然而这一切对三公子来说算不得什么,白天烈日炎炎,光线刺目,就随便找个地方,这一坐就是一整天;胡媚儿则会显出本体,躲进杂草茂盛的遮蔽处,同样也是躺一天,毕竟嘛!皮毛动物似乎都这样,喜欢钻犄角旮旯;这当中唯有狗蛋精力旺盛,疯狗一般四处乱窜,挥洒着他用不完的精力。太阳落山,三公子睁开眼,努力看着天上星尘辨别方位,这要是从齐国出发到还好说,怎么也有一条商旅走惯的路线,但现在却是从赵国起程,这片滩涂又过不去,那只能沿河而上,可在穿过大片无人烟的苦寒之地后,便没了方向,他顺手从怀中掏出块脏兮兮,皱巴巴的兽皮来,模糊能看得出来是山河图,其上的大方位标记,最早可追溯到大禹勘水图,到近百年前的大周又做过一次较细致的勘划,然时过境迁,到得现在只能是参照旧古之名来辨别方位。
半夜时分,月明星稀万般寂静,没来由的刮起一阵阴风,吓得草丛中的鸟兽四散,狗蛋四肢着地,如野狼般的在滩涂上狂奔不停,带起阵阵飞溅的泥沙,其身后是如影随形的胡媚儿,幻化出十七八花季少女的模样,只见她身下微动,脚尖轻轻一点,身似随风飘荡的树叶,领头在前的便是三公子,紧闭双眼,每一步脚下都会激荡起一阵凛冽的寒风来。
幽冥曾有言道:“御风之术分几等,古时相传,仙人架金风,日行千里;次之便是地仙,御万物之风,怎么也得日行五百里;山精野怪驾的是妖风,黄沙滚滚,遮天蔽日,看似疾驰,实则不过百里,胡媚儿当属此列,但她能收敛妖气,悄无声息间飘然而行,算不得好,却也是独树一帜;鬼物驾的是阴风,寒气阵阵,也能日行几百里,但却最惧阳光,且离不开地面,只能是夜间贴地而行,三公子便属此列,虽能悟得此法,奈何水平太差,勉强算是追风而行。”
至于狗蛋,幽冥只能是摇头叹气的份,明明是夺天地造化,绝无仅有的先天完美之资,可惜脑袋是个榆木疙瘩,不管做什么都是凭着野兽般的本能和蛮力,幽冥曾当着面讥笑三人,是他收过的弟子当中最差的一批,而三公子是最差的一个,肯定他的资质和天赋,与此同时也指出三公子身上的诸多臭毛病,沾沾自喜,心性不定,软弱胆小,最致命的缺点是完全没有毅力,不管做什么都一学就会,学完就废。当然!幽冥前后也就收过两波弟子,总的来说也没多少可比性。
沿途之上,倒也有几个座落在地势高处的村落,可惜连个人影都没看到,另外还有一处集镇,走近看断墙残瓦,看情形应该是荒废许多岁月,天灾尚有一线生机,但在战乱的年代,人祸才是毁灭性的,要么被抓去充兵役;不然就是被迫入土匪窝,最终的结局都是乱刀之下的亡魂,还有一种死法是活活被饿死,因为活着的人都跑光了,民不聊生,大片田地荒芜,哪还有吃的给你?尤其是两国交界地,千里无人烟,三公子这一路走下来,大抵都是这样,不由得心生绝望,当今之世,这天下间哪还有一块平静安宁的土地?
又是几天夜里的赶路,沿河蜿蜒而上,经过几处水道阻塞,黄沙淤积的浅滩后,地势拔高,四周开始出现稀疏的山林,就在这期间,远处出现一拨人,似乎是在偷偷观望,三公子一门心思研究驱阴风的法门,没有过多理会,依旧是昼伏夜出,自顾自的赶路,可这些人越不搭理他,靠得越来越近,到了某天傍晚时分,有五六人骑着高头大马,肩扛长刀,从树林中挥鞭而过,颇有些耀武杨威的阵仗,三公子不得不拉着狗蛋,以防止他忍不住冲上去,这并非是怕了,而是想等着看看这帮人究竟想干什么?
时间很快又过去一晚,天亮时分,离河岸不远处,一片平坦开阔的稀树林,一个身穿短打劲装,头裹文生巾,书生模样打扮的公子哥坐在树下闭目养神,身旁服侍他的是一个俊俏得不得了的美人儿,还有一个长得黑瘦矮小,挽着两瓣朝天髻的书童来回忙活,似乎是打算生火,地上则放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包袱,其中裹得不太严实的一角,露出些许金银细软。这一天终于是等到了,在三公子有意露财示弱的一番引导下,最重要的是挑了个打劫的好地方,这帮人终于是按奈不住从树林中跳将出来,围了个严严实实。再来看这些个拦路打劫的山贼,个个面黄肌瘦,这其中偶而有几个持刀的,然大多数都是手握棍棒,甚至有扛锄头的,聚众而来,看似气势汹汹;再看不远处,那几个嚣张得不得了,肩扛大刀的马匪,正死死盯着这边。
嘿嘿!呆会也不知道是谁打劫谁?...三公子冷笑,说到底只不过是一群乱民流寇临时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而以。他心里可清楚得很,对方看似人多势众,个个凶恶万分,实则只要动手打翻几个,这些人便会惊得作鸟兽散,霎时之间跑得干干净净。
“此山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钱,还有那个小娘子”话说山贼中走出一人来,看样子是带头的首领,大声喝出这几句道上通用开场白,听得出来,结尾那句是临时加上去的。
“打劫是吧?”三公子顺口接道,本想脸上挤出个笑容,可奈何憋半天,脸上还是目无表情。紧接着三公子慢悠悠站起身,习惯性往身后掏折扇,一伸手才发现,自己什么都没带,身上唯一的武器只有那枚金蛇锥。
“道上规矩我懂,只图财不害命,这样吧!我看诸位都是些破落户,身上估计也不会有银钱,你们只需留下些吃食,山中的野味也可以,有酒就再好不过,本公子看情形,说不定一个心情好,放你们走也是可以的”三公子生怕他们听不清楚,慢吞吞一个字一个字说道。
“额?...”山贼们都听懵了,站出来喊话的那家伙一脸的迷惑,手抓着光秃秃的后脑勺,我没听错吧?眼前这个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公了哥居然反过来要打劫山贼?
“哦!对了..还有我说忘了”三公子抬手指指身后,摆出主人家的姿态,煞有其事的说道:“想要我身后这个女人?没问题!只要她心情好,愿意的话”
胡媚儿扭着纤细的腰肢走上前,果然是一步百媚生,风情万种,那些个山贼们一时间被迷得抬不起手,走不动道,只见她手捂着嘴,满脸嫌弃,指着下方道:“先去河里洗干净再说”
与此同时,狗蛋也站起身来,身上裹着灰黑的毛皮,越发显得整个人矮小,露出一张黝黑的脸,小眼睛中满是倔强,憋了半天才吐出三个字“点不着”,随后又看向众山贼,满脸期待的说道:“你们会烧火吗?”
“这...”山贼们傻眼了,静默片刻,忽然间“哈哈哈哈”爆笑声不绝于耳,这三个人难道是白痴不成?被百十号人围住打劫,不紧张倒也罢了,一个扬言要打劫山贼;一个闷声不吭点不着火,居然还要求帮忙的?;唯一看上去还算正常的小娘子,居然嫌弃我们脏,要我们去洗干净,难不成还要趁你心情好,才能打劫?众山贼们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胡媚儿,那神情如同是在看待宰的小羔羊一般,其中一个山贼满脸淫笑,嘻笑道:“哟!小娘子嫌我们脏,要不然你陪咱众兄弟下去洗洗?哈哈...”以他们多年的经验,三人这般模样打扮,绝对是没出过门的雏儿,指不定是哪个落魄世家大族的子弟,带着小妾仆人逃难出来的,因为这样的事情在以前又不是没发生过。
又有一个山贼晃了晃手中的长刀,恶狠狠往地吐了口吐沫骂道:“呸!奶奶的,你们这些城里的官老爷们,走到哪都前呼后拥,有帮狗腿子围着吗?今天怎么没有了?平日里斗鸡走狗骑马打猎什么都不用干,好吃好喝有美人伺候着,高高在上的,自以为是惯了,现在还以为能命令我们?笑话!...在这片千里滩涂险地之上,即便是官家军队也不敢轻易涉足,今天落到咱手里,把你剥皮拆骨熬汤喝,连根毛都不剩!”
不远处来回走动的马匪不断挥旗示意,山贼头目抬手回应,看来情况很明了,除了这三人外,方圆几十里,再也找不出他们的第四个同伙来,也就是说,这趟买卖做得成,可尽管如此,为审慎起见,山贼头目还是照江湖规矩上前套话道“朋友哪条道上的?”
“哪条道上的?...”三公子嘴里碎碎念叨着,完全没有理会众人的哄笑,反倒是陷入沉思当中,神情变得越来越迷茫,随后又自顾自说道:“我到底是哪条道上的?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但或许...哪条道好走,就走哪条道!”
微分吹拂,树叶沙响,树林中一帮人呆呆愣在原地,对于山贼们而言,短时间没回过神来,打劫这几年,头一回碰上这般人物,若是换做寻常普通人,早吓得屁滚尿流,惊慌失措的逃跑,即便是全副武装的商队碰上他们,也会赶紧收缩队形,如临大敌一般,然而这三个人却是那么的坦然自若。
脱口而出的一句问话,对山贼而言,也不知说了几百遍,很普通很寻常不过。但三公子脑袋里就没有装过正常的东西,一句话让他陷入反省与自我反省的死循环中来,我究竟是哪条道上的?绿林道上的?不对!我又没当过山贼,更没有干过打家劫舍的勾当;官家道上的?对!曾经是,且生来就是,然而当年的那个自己,在那场大火中早已经死了;现在依然是,然而这是自己出买灵魂,杀出一条血路换来的,三公子打心底不认同自己现在的身份;还有另外一条道,那便是超脱凡人之上的修炼大道,而现在的三公子就是走在这条不知通向何处的大道上。
在一片沉默和静寂中,也不知过去多长时间,三公子总算是回过神,他半张嘴,也突然间放声大笑“呵呵呵呵!”,笑得最后,整个人弯腰塌身对着地面,沙哑的笑声,就仿佛是顶着后脑勺从胸膛里喷出来的,且这笑声沉闷厚重至极,一帮山贼此时脑子嗡嗡的,就感觉有人拿着鼓槌在猛敲你的鼓膜,胸口发闷,天旋地转。笑声过后,树林中刮起一阵寒风,山贼们这才回过神来,赶紧扯扯衣服,又使劲勒了勒裤腰带,抬头看看天,明明是太阳初升的大白天,怎么会突然变冷?再看着眼前莫名发笑的人,仅仅只是笑几声就让人头发晕,这人到底在使什么妖法?那嘶哑的声音怎么听上去就胸口发闷渗得慌,这这...什么情况,山贼们这时才恐慌起来,看来这回碰上的不是雏?
这些人当中也只有带头的山贼最先有警觉,或者也可以说他是比较胆小,但在江湖中混,这样的人反尔活得长些,他似乎早看出了什么端倪,趁着别人愣神的功夫,脚步开始慢慢往后退,心里暗骂“奶奶个熊的!昨晚忘翻那本老黄历,今早出门踩狗屎,搞不好这趟买卖碰上硬茬,以他多年道上混迹的经验,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但这几个人很不寻常,绝对不简单!”
三公子看着眼前这帮山贼,脸上皮肉一抖一抖的,咧开嘴露出牙,算是勉强整出一个笑容的模样来,随后神情庄重的说道:“你问我是哪条道上的?嘿嘿!我刚从黄泉路上走回来,本公子是行走的人世间的恶鬼。”
静寂的树林突然变得喧嚣异常,发出一串串鬼器狼嚎的凄厉惨叫声,啊!啊!我的腿断了;痛痛痛!你踩到我腰了;混蛋!你刀划到我手啦?总之是,山贼们乱作一团,刚刚那会的威风荡然无存,远处的同伙打马冲过来准备援助,可还没到近前,伴随着一声野兽般的嘶吼,那几匹马似乎是受到了什么惊吓止步不前,撅蹄子掉头就跑,马背上那些家伙几个倒栽葱,头重脚轻摔倒在地,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发出呼噜嘶吼声的正是狗蛋,此刻他眼睛血红,目露凶光,四肢着地,完完全全和野兽一般,用爪子撕,用牙齿咬,在树林中上窜下跳,动作快得只能看见一道残影,所过之处必定有人断手断脚,哀嚎声遍野;与狗蛋不同的是胡媚儿,她并没有出手,其身影忽东忽西,时而消失不见,时而又凝聚成人形,一旦有山贼逃出这片树林的范围,她便会如同鬼魅般出现在人的身后,嘴里喊着哥哥,轻脆的笑声入耳便让人迷失心智,稀里糊途又走回原地。
自始至终,三公子坐在树下一动不动,现在的状况无需他出手,时间仅仅过去不到一会,除去少数几个得以逃脱的山贼,这之中就包括那个山贼头目。剩下的这八九十人,虽然一个都没死,但受伤过半,全都乖乖跪倒在三公子面前,战战兢兢,瑟瑟发抖,嘴里哆嗦着求饶命,求放过,只要能留得一命,要做什么都可以。
随着扬尘落下,天地间又复归于宁静,此时已过深秋,一帮山贼站在冰凉的河水里洗澡,冷是真的冷,冰寒刺骨,在这片浅滩生活这么多年来,他们从没有这般认真的洗过澡,洗得是如此记忆深刻,没办法,谁叫人家的拳头大。
找干柴生火,架起一口黑漆漆的大铁锅,摸鱼的,打猎的,一帮人那是干得热火朝天,狗蛋龇牙咧嘴咆哮着当起监工,胡媚儿时而化成人形出现在某人身后,时而笑声回荡,在空中飘忽不定,这彻底打消了山贼们想要逃跑的念头,然而还有山贼心存希望,但愿那几个逃脱的山贼赶快回去报信,只要老大一来,一切问题迎刃而解。
“哎哟!哎哟!”痛得直吸气的哀嚎声不断传来,山贼们干这行买卖以来,头回听说打劫要放血的。三公子叉开双腿,大马金刀的坐在火堆前,身上裹着长袍,脸上又戴回那张青面獠牙的鬼脸面具,对此他作出合理的解释:“在与人正面接触时,未知的东西才会让人害怕,这是一种威慑的手段”;对此说法,狗蛋很是信服,暗自在哪琢磨;而熟悉人情世故的胡媚儿则是毫不客气,一针见血的指出道:“人都是这样,虚伪得很,每当要干点什么见不得人的亏心事时,因为心虚!总要拿点什么挡着脸,怕别人惦记报仇。”
此情此景,看着眼前这三人你一句我一句,旁若无人的对话,山贼们只能是装傻充愣,脸上堆着笑,实则恨得直咬牙,而三公子则是充耳不闻,手里端着一个巴掌大小的碗,是那种用黏土烧制,做工很粗糙的土陶,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里面盛的是刚放出来的血,热呼呼带着体温的鲜血,足足有小半碗,三公子喝两口砸砸嘴,很有些满足,不由夸赞道:“想不到你们这帮山贼出门打劫,随身居然还带着锅和碗,难得难得!”,话锋到此一转,三公子颇有教训的意味道:“可惜的是,你们体质太差,这血味道偏咸口,这说明你们平日里饮食不好,缺乏锻炼,所以...以后要多爬山,多打猎,一来锻炼筋骨,二来可以弄些野味改善生活,最不济也能挖些野菜山参之类的,总是这样饥一顿饱一顿的,身体只会越来越差,明白没有。”
山贼们咧着嘴,苦着一张脸,感情是站着说话不嫌腰疼,我们都当山贼了,能活着就实属不易,哪还管这许多,虽是这样想,但还是勉强挤出个笑容,嘴里喊着神仙大老爷,实则个个昌胆颤心惊,谁也不敢说话,早把眼前这几个人认定成妖魔鬼怪,脑子里只祈求着,但愿他喝够血就好,这样好歹能留得一命。
时间不长,三公子一口气连喝五碗,随后摆摆手道:“够了,打住!”放血的那五个山贼脸色苍白,摊坐地上,而剩下众山贼也是长出一口气,暗自庆幸,总算躲过一劫。
“明天再继续”三公子补充道,山贼们欲哭无泪,混过初一,终究还是躲不过十五。
对此,三公子不无有些歉意道:“诸位不必惶恐,也不必叫什么神仙大老爷,称呼我‘三公子’便可,在下只需要你们少许的血,绝不会要你们的命,只因我遭逢大难,九死一生,幸得某位前辈相救,但却落下病根,此后每隔几日便需饮热血活络筋脉。当然!我这两位同伴也是好人,也不会滥杀无辜,只不过或许说不定也有这方面的需要,到时侯随便放个一两升也就够了。”
“什么?随便一两升,你当这是杀猪放血呀!”山贼们再一次欲哭无泪,哽咽不敢出声,果然!这世道真是不太平呀!
这当中有个胆子稍大的山贼鼓起勇气诉苦说道:“神仙大...不!是三公子大老爷,你有所不知,我们这些人原是这浊河浅滩附近一片的,有打渔的,有山上打猎的,有种田的,前些年也有洪水泛滥的时候,这世道虽也不太平,但买卖还能做,商队通行,靠着手里营生,这日子好歹熬着也还能活得下去,可到了这两年,洪水泛滥得越发凶猛,沿途而下,淹没上千里之地,手里营生越发艰难,到后来齐赵两国开战,这一开打便越发的乱,商队断绝,什么营生都做不了,到处都在打打杀杀,流寇响马,逃兵四处乱窜,人心惶惶,如今这世道,孤身难活,不是兵就是贼,不是你杀我,就是我杀你,照这般下去,与其被抓去充兵役葬身荒野,还不如做山贼好,起码有条活路。”
“果然!最可怕的还是人祸”三公子感慨良久,随后又和颜悦色询问道:“你们先说来听听,这一带有哪些山贼和响马,谁最有势力,你们又是哪一头的?老大是谁?有什么就说什么,无需隐瞒,本公子心情好的话,这些金银细软全给你们也未尝不可!”话说完,三公子抓起身后的包裹扔到火堆旁,这火光一照,包裹里面时不时泛起光彩来。
眼见对方没打算再下狠手的意思,再看看地上的金银细软,那山贼眼睛直放光,总算是放下心来,侃侃而谈道:“接三公子大老爷的话,这一带离上游的浊河渡口不远,还没到中原城的地界,干咱这行买卖的就我们独一家,我们朱老大给自己起了个响当当的外号叫做‘豹眼狮子头’,但道上的人都叫他做‘朱头三’,再说起这一带最有势力的,除了我们老大之外,一个是离这不远处山中的普济寺,那座破烂寺庙里的老和尚倒是慈眉善目,也从不会出手伤人,可他手底下的两个傻徒弟,叫什么左右护法的,却是万分凶恶,而且身上功夫了得,一言不合就打人,所以我们从来不敢进山里打猎,就连我们老大也轻易不敢去招惹;还有就是我们大家伙谁也没见过,甚至都不知道在哪的大先生,也可以这样说,我们老大只要一提起‘大先生’三个字,必然是恭恭敬敬,好似受教弟子一般。差不多就这么些,再往下说,就是我们大家伙学着戏文里的,每个人都弄个响当当的外号,按着先来后到排名号,这要论起来,可就说得多了...”
三公子紧皱眉头,这怎么越听越乱,朱头三?普济寺老和尚?还有什么只闻其名的大先生?看来越是接近中原城,各色稀奇古怪的人物就变得多起来。接下来的时间里,一帮人乱哄哄来来去去,很快就到了下午,三公子决定不再晚上赶路,而是打算让这帮山贼在前带路,因为再往前,沿河两岸丛深林密,地势越发的险峻陡峭,更加的难以通行。太阳快落山时,一行人终于是踏上地势较为平坦的丘陵,放眼望去,目之所及是连绵的小山包,稀稀拉拉的树木,又赶了一段路,来到一个较为空旷的地方后,天黑了下来,狗蛋便又吆喝山贼们找干柴烧火,架起那口大铁锅,从早上山贼们点燃火苗的那一刻开始,不知道为什么?狗蛋迷上了晃动的火苗,呆呆的看着一动不动,再说这一天下来,不断有人尝试逃跑,三公子充耳不闻,狗蛋和胡媚儿便也没怎么去搭理。有时候这世上聪明人太多,到最后,往往都是那些自以为很聪明的人成了笨蛋。
“这么多人偷跑去报信,可你们老大怎么还没来?”三公子很突兀问出这么一句,山贼们的表情从紧张到焦急,最后是满脸的无奈,这么看来,对方也不是傻子,故意放跑这么多人,目的不言自明。
“估计是又睡过头了...”,其中一个很是憋屈的说道。
另一位接着道:“我们老大爱睡觉,常常睡过头,他平日里不管干什么都不按规矩来,想起什么就做什么,时间一长,大家伙早习惯了。”
“还是当山贼好呀!可以不用早起,天天睡懒觉”三公子感慨,随后不由得想起山贼口中的朱老大,很期待,单听他自封的外号‘豹眼狮子头’,绝对是个狠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