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从那以后,每天都见到这个会让自己喜不自胜的宫女,就成了他在这规矩森严、如履薄冰的皇宫里,唯一幸福的事了。
其实,每天跟着皇上,也算大半个工作狂的他,并不知道,这个偌大的皇宫里,并非没有别的宫女喜欢他。
在皇宫,有些宫女跟着主子的时间长了,就成了主子的心腹,或者离不开的左右手,在一留,就是一辈子,她们接触不到男人,所以只能和宫里的太监,结为有名无实的“对食”,一是以慰寂寞之苦,二是让彼此在这冰冷的深宫里,有个依靠。
而李秀作为这些太监中的头,算最大的高富帅,不管于公于私,那些宫女都会觊觎他,她们没表现出来,只是因为不敢,因为李秀继承了赵风工作狂的性格,做起事情来,雷厉风行,毫无杂念,谁要是敢勾搭他,那基本就是与找死无异。
所以,只有这个小雨,因为初来乍到,再因为跟着个琉璃那么个离经叛道的主子,对这些尊卑规矩什么的,没有什么太大概念,所以才会被他发现。
当然,和其它爱慕他的宫女不同,小雨并不势力,爱慕他,也不是因为他是宫里最大的高富帅,她对李秀,只是很单纯的喜欢,无关他的身份地位。
小雨所在的冷宫,与他所在的乾坤宫,离得比较远,而且分属于不同的人管辖。
这个后宫,分为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皇上所在,另一个部分是后宫嫔妃所在。皇上所在的这部分,由李秀负责,他大内总管的头衔,就是这么来的;而后宫嫔妃所在的那一部分,暂时由太后负责。
其实在皇帝登基之后,这部分本来该由皇后负责,只是皇上似乎对女色没什么兴趣,因为从登基到现在,他已经二十岁了,在现在这个年代,已经算大龄剩男,可他才娶了两个妃子,而且还把其中一个,打入了冷宫,虽然打入冷宫那件事,并不是他的主意。
皇后的选拔,十分严苛,因为这也是治国方略的一种。
为了让后宫安稳,前朝安定,皇上必须要在后宫的众多佳丽之中,选出最优秀的那一个,来继承皇后之位。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如果皇上刚娶了两三个妃子,就立马选皇后,没有百里挑一,会得到一帮大臣的反对,同样,选出的皇后不是后宫嫔妃中最优秀的那个,也会得到一帮大臣的反对。
所以,不管是出于主动还是被动,赵风到现在连个皇后都没选,所以另一半后宫的事务,就暂由太后负责。
虽然小雨并不直接归他管辖,但他偶尔调动这么一个宫女,而且还是没人关注的,冷宫里的宫女,自然不会引起负责管辖她的,太后的注意。所以,李秀经常利用自己的私权,给自己谋私:
叫小雨过来给他送东西。
大到花盆茶壶,小到糕点杯盏,是的,太大的东西,他也不舍得让小雨拿,万一累坏了他这个唯一的爱慕者,可怎么办?虽然死鸭子嘴硬的他,因为自己傲娇的小性子,从来都不肯承认,其实自己也已经喜欢上了那个,单纯又可爱,善良又机灵的小宫女。
“好的,那奴婢就谢过公公了。”小锦道,屈膝向李秀行了一礼,然后从袖子里掏出一袋银子,塞到了李秀的手里,“一点儿心意,不成敬意。”
看了看小锦塞进来的钱袋,又看了看她脸上充满谄媚的笑容,李秀不禁想起小雨那张单纯干净,未沾染上任何世故的脸:要是她,绝不会跟自己如此势力——
她不仅不会给自己钱,而且活得那么自由洒脱的她,说不上哪天在宫里惹了祸,还要自己给她搭钱呢。
是小雨,为这种见惯了宫里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他,开辟出了一方截然不同的天地,让他想守护这片天地,祥和安宁。
思及此,他的脸上不禁露出了一抹,连自己都未曾察觉的,宠溺的笑容。
“好,你退下吧。”李秀道,将她塞过来的钱,装进了自己的口袋:不要白不要,钱多总比钱少好。
收完钱,李秀把小锦送来的焚香,放进香炉中,用火折子点燃。
不到片刻的功夫,乾坤宫里,立马升起一阵令人心情舒爽的香气,而就在香炉的不远处,几天前刘芳派人送来的忘忧竹,正顺理成章的,与这香炉,交相辉映。
乾清宫。
“李总管,你……你……你要干什么?”细皮嫩肉的小太监哆嗦着退到龙床边,“扑通”一声坐到床上。
“别怕,只是再在你身上粘点儿东西……”李秀柔声安慰道,手里拿着血糊糊、粘乎乎的东西向小太监逼近。
听说太后最近又要来看皇上,为了不被太后看出破绽,他不得不提前准备。
当然,能知道太后要来看皇上,是因为他买通了太后身边的一个小太监,让他一旦有太后要过来的消息,就立即通知他。
这不,刚接到他的通知,他便火急火燎地来伪造假象了。
之前他串通太医,骗太后说是皇上得了红斑病,一个月方能好利索,既然做了戏,就要将戏演到底。他问过太医了,红斑病发展到半个月的时候,身上的红斑会结为红色的痂。
而现在,离太后上次来看皇上,正好过了半个月左右,按照太医所言,按照红斑病发展的正常速度,现在皇上身上,应该结满了痂。
之前会他制造红斑,现在就会制造痂。所以他要把冒充皇上的小太监身上的“红斑”揭下去,准备换上痂。
当然,这种痂不像之前他粘的红斑,软软的,很容易粘上去,这种痂很硬,要想把它们结结实实的粘在身上,不因别人一碰就掉下来,必须要先沾上胶水,然后再粘在身上。
小太监也不傻,当然知道身上被粘了一层胶的后果,内心十分、特别、非常的抵触。
他可不想等自己任务完成后,可以把痂揭下去的时候,揭掉了自己一层皮。
“这……这……粘上了,还拿的下来吗?”小太监无路可退,只能战战兢兢地开口。
他是倒了八辈子霉才被分配到了李秀身边。
这个李秀,满肚子歪歪肠子,自从皇上微服出了宫,便开始变着法地折磨自己。
且不说,逼着自己冒充皇上,还不冒充正常的,非要冒充那种重病,不能动的,让自己在龙床上一躺就是一天,连上个厕所都不让,害他不仅连续几天没敢喝水,还生生憋成了便秘,光大夏天的,在自己身上糊满又湿又粘的“红斑”,让自己这一糊,就是半个月,而且还不许自己摘下去,不许洗澡,把自己变成一颗“香”气四溢的臭鸡蛋,就已经令人发指了。
今天,这家伙还要用胶水往自己身上粘这种一不小心就会划伤自己的硬东西,有没有一点儿人性了还?!
“拿得下来。”李秀掩饰住眼里闪过的一抹异色,点头如捣蒜,一副童叟无欺的模样。
拿不拿得下来,或者,拿下来时,会不会如小太监自己所料,带下一层皮来,他自然……不得而知。
反正,为了骗过太后,他是豁出去了,当然,是把小太监豁出去。
“李总管,这些臭鱼放哪儿?”两个侍卫并肩走进来道,他们扛着一根木头,木头上吊着一个坛子,迈进门坎的瞬间,一阵腥臭味从微开的坛口溢出来。
“叫你们把坛子口封好,当杂家放屁吗!!”闻到腥臭味,李秀勃然大怒,一个箭步冲到两个侍卫跟前,抬起手一人就是一巴掌。
“李总管息怒!奴才错了!”见李秀发怒,二人吓得腿抖成了筛子,“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不待李秀再出手,已“啪啪”地自己掌起嘴来。
身为大内总管,在奴才们面前,李秀做事向来雷厉风行,冷酷无情。违背他命令还能安然无恙的,至今还没出现过。
“把坛子抬到床底下去!”不耐烦地瞥了二人一眼,李秀冷冷地道,如一阵寒霜降落,两个侍卫打了个冷战,忙把坛子盖儿盖好,忍着扑鼻的腥臭抱起坛子向床下走去。
若是平时,李秀一定不会轻易饶了这二人,毕竟这皇宫到处都有太后的眼线,臭鱼的腥臭味若被他们闻了去,岂不引火上身?
而此时,第一,李秀忙着给小太监化装,没时间和闲心搭理他们;第二,就算杀了他们,也补救不了什么,反而会节外生枝,引起别人注意。
为了不露出马脚,和所有冒充皇上的小太监有关的事,李秀都是亲力亲为,不让除了自己和这个小太监之外的任何人,知道现在的皇上是小太监冒充的事。
比如,刚才送臭鱼的那两个小太监进来的时候,他让扮演皇上的小太监躲进床帐里躺好,没有让他们看出任何异样,等他们送完了臭鱼,又立刻让他们出去。
为什么要送这些臭鱼呢?因为做戏要做全套,何况他的对手是太后那样心思缜密且老奸巨滑的厉害人物。
他之前问过太医,红斑病发展到半个月左右的时候,除了身上的红斑会结痂外,患者还会出现,身上散发出类似于臭鱼的那股,腥臭恶心的味道。
所以,他命这俩奴才,弄来了这些臭鱼,为的就是制造出患者身上,此时该有的味道。
因为得红斑病的患者,包括脸和四肢之在内,身上起满了红色的血泡,所以这次和之前给这个太监粘那些红包一样,李秀要自己一个人,将他的全身沾满这种红色的硬痂。
不过,这次他又多了一个任务,那就是先把小太监身上的红斑接下来,然后再把准备好的硬痂粘上去。
因为之前为了防止太后或者其它人突然袭击,自上次太后找太医给皇上诊断完之后,李秀并没有把粘在小太监身上的那些红斑拿下来。
所以,没有任何人帮助的李秀,为了将这一整套完成,做的十分辛苦。然而,刚给小太监化完妆,没得李秀喘一口气,门外就响起了刘福的通传声:“太后驾到~~”
本来已经被累的头晕目眩,打算趴在床上休息一会儿的李秀,闻言,像被人当头泼了一盆冷水,立即神清气爽。
他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坐起来,一拳将冒充皇上的小太监砸趴下,闪电般给他盖上被子,之后忙快步迎了出去。
当然,别看李秀杀人不眨眼,但他本身并不会什么武功,甚至还因为少了那玩意儿,身体比其他人更孱弱一些,所以他一拳是打不趴下小太监的,能被他一拳打趴下,完全是小太监反应快,配合的好。
“皇上现在怎么样了?”太后甩开正搀扶着自己的刘福,大步从门口冲了进来,刚迈进门槛便迫不及待的开口。
说着,她情不自禁的冲向皇上的龙床。
这十五天,她遵循医嘱,没敢过来打扰他,但不打扰,不代表不担心、不想念,她可是她唯一的亲儿子,是她虽然从未说出口,却视之如命的存在。
一家人不问两家事。在她还有一个完整的家的时候,那家里的这几个人,便是她最亲的人了。
先皇在世时,他不在,还有先皇着陪她,先皇逝世后,她原本完整的家,现在便只有这一个亲人了。也不知是因为少了那唯一的依靠,没有人为自己做出的决定出谋划策了,还是因为年纪大了,容易感到孤独,或者是,赵风继承了皇位,每天日理万机,无暇顾及她,她身在高处的孤独和恐惧,开始日渐增长,在赵风突然生病的这些日子,更是翻了几倍,到了她几乎难以承受的程度。
注重皇家威严,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总是端庄优雅,很少在外人面前失态的她,今天竟不由得在宫中的这些下人们面前,失了态。
原本已经不管不顾的冲到床边的太后,因为太过担心赵风的状况,伸手便去撩赵风的床帐。
不过,到底是曾怀胎十月,孕育了新的生命,并照顾这个小生命走过最娇弱易伤的童年的母亲,虽然在外人面前杀伐果决,冷酷无情,但一涉及到自己的孩子,便激发出了潜藏在骨子里的那股,温柔细腻的母性。
手刚触碰到床帐的边缘,还没有将床帐抓好,太后便陡然意识到了什么似的,急忙停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