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洛瓷这病拖到八月底才好,同一时间办理了出院手续。那日,正好遇上顾老爷子连同所有手下被枪决。
往日胆子小的不行的小姑娘眼睛都不带眨一下,冷静地看着犯人被枪杀。
而那个爱撒娇爱围着她转的成年金毛再也没了。
至此之后,洛瓷再也没有养过任何宠物。她将铭牌摆放在最明显的位置,她怕有一天自己会忘了这只坚强又可爱的狗狗。这样的时张张不该被他们忘记。
——
顾斯安按照往常一样,去花店买花种。
他穿着白色的西装,干干净净。桃花眼里带着三分凉意,整个人苍白又羸弱。
一个小姑娘正在和花店婆婆学包花,她往那个像块玉石易碎精致的男人看。只是一眼小姑娘就红了脸,可是实在是太过孱弱了,若是有风便会消散般。
这位先生已经来这里买过很多次香槟玫瑰的种子和花苗,倒是个雅致之人。
只可惜,那双眼睛透着几分孤冷的苍凉。
结账时,小姑娘被那双手给吸引住了,她小声说:“奶奶,那个哥哥手上的痣好好看。”
老婆婆祥和地笑了笑,熟稔剪去新到的玫瑰花枝上的刺,“他肯定有个很爱很爱的人。”
“为什么啊?”
小姑娘偏头看老婆婆,老婆婆解释说:“左手长痣呢,这辈子会遇到一个很爱很爱你的人。当你很爱一个人的时候,右手会长痣。而那个小伙子的痣长在右手。”
那小姑娘慢吞吞点头说懂了。
顾斯安脚步顿了顿,猛的一阵咳嗽,咳出血丝。他眼角红了红,嘴角几分苦涩的笑。
他确实有个很喜欢很喜欢的女孩子,只可惜,那个女孩子如今心有所属,而他孑然一身。
少年关于喜欢的启蒙,只是在他第一次见她的时候,才开始出现。那是一个雨夜,她穿着白色的裙子,撑着一把粉色的雨伞。在灰扑扑的街口明亮极了。
从那之后,他的梦中人、他所有的喜好,都是她。
那时候,他才十四岁,用这辈子最狼狈的样子,遇见了那个干净纯粹的她。
当时,他才从打架厮杀中胜利,浑身都是伤口。雨水混着泥泞,巷子里满是暗臭。
正是年少,他却没有干净的衣服,浑身戾气很重,可是那双眼睛却格外清透。
少年蹲在地上,一手抱着那只湿漉漉的猫儿,一手撑着衣服避雨,瑟瑟发抖。
那样干净善良的少年,还没有变得如此孱弱,也没有如今惯弄手段的残忍。
瘦弱的小猫儿一骨碌冲进雨里,往洛瓷脚边跑。小猫湿哒哒的,抬起脑袋“喵”了一声。
洛瓷把伞往小猫挪了挪,她蹲下身子,纤柔干净。她笑容很甜,那种毫无负面情绪的干净。像是一个小太阳,杏儿眼纯粹的明亮。是少年顾斯安从未见过的颜色。
比春日生动,比夏日俏丽,那种感觉更像是春天桃花初绽的美丽动人,可还是不够贴切。
少年的形容词很少,后来他追寻了很久,在满园的香槟玫瑰随风摇曳下,那个画面才清晰起来。
所以,后来他找了一片静僻的院子,种下了满院子的香槟玫瑰。可是如今,它们都没有盛开的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