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元在场,各位都规规矩矩地收起香烟,薛总预先早有交代,元元不喜欢别人当着她的面抽烟,好像她从小有哮喘之类的痼疾,烟味对她是一种刺激。元元波光流转,美妙曼目看了余味一眼,说道:“我给你唱首歌吧。”身旁的大“公主”很快拿来一把吉它,元元简单拨了几个弦调试音色。余味向左边让了一下,侧身面向元元坐着,元元正脸相向,像是她专为余味一个人弹唱一场似的。
众人屏息凝气,眼巴巴等着这场盛宴开席。即使对音律一窍不通又有何妨,难得美人献唱,那柔若如水的声音、身段、喉间的起落、朱唇开合微细变化之处,一动一静间必勾勒出一幅令人窒息的画面。你要觉得一个女人美到你心尖上,她说话好听,举手投足间都是最美的风景。反之,你要讨厌一个人,那个人说话的语气都透着一股子讨厌的气息。
前奏先起,同时,余味脑袋里响起一段熟悉的旋律,两段旋律重合,曲词同源,轻声说道:“王菲的《笑忘书》。”元元赞许地点点头,继续在弦上拨动。前奏过后,元元轻启玉唇,开始吟唱。咬字拽音,清爽干脆,时而低诉,时而轻快之极,绵绵柔柔,空灵悲切中自成一格,带着一股子潇洒,很是让人为之动容。
“从开始哭着嫉妒,变成了笑着羡慕,时间是怎么样爬过了我皮肤,只有我自己最清楚。”唱的是歌,诉说的却是自己,字字如血。美人虽美,终有迟暮。而不变的是倔强,是那份纯真,那份希翼与信仰。然而,那种发自内心深处深深的无奈与幽怨叫人心酸,无力承受。这个世界上,很多东西很美好,又毁在美好本身上,是不是美好的东西从哪里来,又回溯到哪里去呢?算是回了家呢?
一曲唱罢,众人忘了鼓掌,还沉浸在曲调里。这首歌娓娓道来,如同讲了一段故事,故事的主人翁就是元元自己。尤其中间穿插了一段口哨,充满闲散、不屑的意味,慵懒中流露出抗争的情绪。初听不知曲中意,再听已是曲中人,这话对余味而言,实在贴切不过。话与知音言,元元诉说的,余味都懂,全在眼神里。人生在世,谁没尝过酸甜苦辣咸,谁没有一段辛酸的过往?那种放任的态度和不甘的追求,从来不曾减免过多少力度,一直在撕扯着灵魂与肉体。
元元扶着吉它,喝了一口水润了润嗓子,说道:“余大哥,你玩着,我先走了。”说来也是奇怪,余味和元元不过是第二次见面,似乎一眼能看穿她所有的伪装,她外表有多弱不经风,她受的伤就有多重。不知道为什么,余味心里有这样一个念头。他看着她的双眼,她看着她的双眼,目不转睛地停顿了数秒,不沾一丝男女欢爱的眼神,却足以称得上一个不可多得的知己,这是一种互为的关系。元元心想:有你懂我,该是多好,若你懂我,又不尽其然,从你的眼神里看不出一丝一毫爱我的痕迹。别的男人见了我如痴如醉,疯疯癫癫,你却静如止水。你懂我,偏不带爱我的神色,未免有些美中不足。余味心想:恐怕你受过的苦,感受的困惑,切切实实来自于你的美貌。我虽对你不杂儿女私情,却十分敬重于你。我懂你的苦,恐怕爱莫能助,但愿以后你过得很好,一切如你所愿那样,才不枉我们一场相识。元元体会得余味的用意,余味也体会元元的用心。两人像熟识几十年的老友那样,了解彼此的脾性。大家站起来目送元元离去,薛总抢那个在大“公主”前面开了门。元元回头对余味抱以一笑,看醉了一旁侍立的薛总。
元元回头那一瞬浅笑的神韵像极了另一个人,余味说道:“你倒像我认识的一个人。”元元娇嗔道:“像你的朋友还是老婆呢?”余味自知冒失,哑然失笑。
元元已经离开厢房,她在时带起气氛依然炽热。大家纷纷说这世界上怎会有这么好看的女人呢?起始说的尚能听听,后面不免想入非非,去深扒人家的背景,多作猜测之云,不过是捕风捉影,虽说得不至于不堪,听起来却也没那么雅。众人见余味和薛总两位大佬不发一言,铁青着脸,一脸的肃穆,便不敢再信口开河。薛总一把抓住余味的手,说道:“老弟,为兄佩服你佩服得五体投地。今天是沾了你的光,有幸听得元元一展歌喉。余音绕梁三日,我脑袋里还是她唱歌的样子,耳朵里还是她的声音。我一直说你是一个有福气的人,和你在一起错不了。”欧阳烟云说道:“你是恭维元元还是我们的余总?”薛总说道:“都一样,又都不一样。”雷小海说道:“新鲜,薛总见了美女舌头打颤了,说话都是一语双关。”余味说道:“这叫英雄难过美人关。”薛总直言不讳,说道:“言重了。元元虽好,却不是我辈能贪图的,我就做一个走卒,做一个欣赏者,如有能驱使效力的,必然为其舍命奔走,否则,打扰别人甘添无趣,徒然。”话里有一种从情绪上剥落的表白之意,理智的截止;说得很合适宜。至此,在余味的心里,薛总才彻底换了一个人,从暴虐、老赖的印象走向儒雅、落拓、潇洒的形象,对他百分之百的信任。
众人趁着这个气氛,喝了不少酒。薛总拉着余味下了楼,大家知道两位两总有事要谈,也不便过问招呼。薛总说道:“你知道我刚才在包房见到谁了吗?”余味摇头不语,侧耳落听。薛总接着说道:“罗兴!他听说我来了,点名要见我。”余味说道:“他最近不是不太方便,隐身了很长一段时间,怎么出来招摇过市了?”薛总说道:“据我所知,他在国内呆几个月,国外呆几个月。这人典型的有勇无谋,傻大个,不是他叔叔一直管教,他怎会这么老实,可是他是一个闲不住的主。”余味寻思道:“他是想在漳南的项目插上一脚?”薛总说道:“说到点子上了。他想入股,被我拒绝了。这个人横惯了,话里话外对你很是不满,你加点小心。倒不是恶人多可怕,只是恶人使的坏都是超出正常人的范围,何况,狗急还了跳墙呢?加点防护措施不为错。”薛总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人,这么说,足见事情的严重性,说明他是拿自己当自家兄弟,余味说道:“我理会得,看你回包厢时的脸色不大好,是不是和他彻底撕破脸了?”薛总说道:“和他没有撕破脸这一说,顶多算个临时合作伙伴,又不是朋友。他放话要动你,我放话你敢动,我就敢十倍奉还你。反正圈子里我多少有点面子。看形势他也蹦哒不了几天,他现在有如丧家之犬,还要兴风作浪,不是自寻死路吗?”余味笑道:“我和欧阳跟他干过一次仗,大不了再干一次。”薛总说道:“看你斯文得体,谁知你狠起来是个不要命的主。为兄就喜欢你,能文能武,敢打敢拼,智勇双全。”余味笑道:“蒙大哥不弃,我们兄弟二人放手大干一场。”薛总豪气干云,说道:“正是,与肝胆之人,做肝胆之事。”
余味和薛总同行,上楼之际,听得后面一声叫,两人同时回头,看见叶千红从两棵白玉兰树中间的阴暗部分走出来。她一改往日大波浪造型,长发拉直,顺肩落下,流海左右分卷,带着一点俏皮,显得恬静从容,将姿容更衬得妩媚动人。叶千红直勾勾地盯着余味。薛总看了一眼叶千红,微微点头,然后,对余味说道:“我先上去了。”
余味笑道:“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叶千红笑道:“有心要知道一个人的行踪会是什么很难的事吗?”余味一时无话,半天才说道:“那是。”和余味独处时,叶千红身上的那股浓郁的香水味凭空消失了一般,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淡淡的体香,余味开始尚未察觉,相处日久,分辨了几次,才确定这或许是她待他与别人与众不同之处,也不便明言挑笑。叶千红在前面走,骤然回过头,长发随风撩起,她说道:“你还是一样,很害怕和我独处似的。”余味说道:“我怕你?你打又打不过我,骂又骂不过我。”叶千红反身过来,前进几步,逼得余味连退数步。如若不退,恐怕两人手要碰手,肩要碰肩,面要贴面。叶千红笑得如烟似雨里的氤氲,面色温柔,神态娇妮,说道:“还说不怕我?”余味说道:“你这是咄咄逼人。”叶千红说道:“原来我在你面前还不够温柔,我忘了,你喜欢温婉漂亮的女人。”余味说道:“这个你都知道,我还不知道呢?”叶千红故作嗔怒,说道:“你也坏得很。我问你,你天天往丽云都跑,是不是也想学坏?这儿的娘们们长得都还看得过去,你看上谁,我给你保媒。”余味扯开话题说道:“是薛总拉我做陪客,天天要嚷着要见元元。”叶千红说道:“薛总这个人总体来说还说得过去,他不像一般的暴发户。我瞧着能跟你玩的,你又瞧的上眼的人,都有一点德性。”余味说道:“我听出来了,你是主要为了夸我。”叶千红说道:“心里有数就好,不好的我才懒得夸呢?你和别人是全然不同的……”余味见她说到动情处,面色潮红,吐字如丝,气息轻柔,鼻息翕动,香气如兰,羞答答的模样不似以往那般爽直,大有深情表白之意,只是碍于内心的凄惶,欲语还休。余味心中一凛,明明很享受这种暧昧的氛围,另一个声音警戒自己:万万不可胡思乱想。自我斗争半天,是以,没有答话。他清楚:对于一个深爱你的女人,你不爱她,还是不能给她幻想。可能她觉得这些无所谓,甚至要的不多,但是你不能害了她。她越发爱得深,你越发不能假意成全。因为你已经有最爱的女人了,心中没有盛另一个爱你的女人。只要你稍稍弄错,伤的是两个女人的心。
两个人斜靠在玉兰树两侧,树桠如顶盖,躯干直挺,耸向高处,玉兰花谢过,散落在草地上,经过雨侵,花香犹在。叶千红抬头仰望天空,从树冠的枝叶中望上去,有一颗流星划过,尾巴拖着灰暗的光,一闪即没。她十指交叉,两大拇指并扣顶着额头,虔诚地许下一个愿望,脸上带着微笑,分明犹有泪痕。余味于背光处,只看得见她的笑容,要问她许了什么愿,笑得这样开心,叶千红只是笑而不语,轻叹了一口气,惆怅之色刚起,为笑意替代。一瞬间,表情交迭,她想:你我相距不过咫尺,奈何中间人来人往,终是隔着千山万水。
但是,那又怎样呢?爱依旧那样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