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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回家

梦说人痴 姬无知 1825 2024-11-14 07:11

  突然间要写这样一个题目,不能说没有一点刻意的成分,甚至就是蓄谋已久,只是今天恰好找到了漏子,让它钻出来了。

  我考虑过,在所有的文字中都加入感情--对待文字的态度--对自己最后的坦诚,在这里,是没有什么好隐瞒的。我很相信,将情感付诸文字就是不得已而为之,但凡有一条活路,没有人愿意钻这个死胡同。比如你被一匹狼追着跑,在你看来,你不可能击败它,那么你势必会被逼上绝路,躲进小山洞或是立在悬崖边上,进退维谷。你根本来不及编织一个谎言,欺骗自己,恐惧便是恐惧,绝望便是绝望,在死生面前,你必须坚守这可怜的坦诚,否则你真的一无所有了。

  大前年,我出去打工,从岳阳转车去了广州。我在岳阳等车的时候,写了一篇小故事,那篇文一直躺在手机里,后来手机坏掉了,文章也遗失了,想还原,又觉得无此必要。故事的大概是一个特别皮的小孩被一个大和尚带走,等到我快上车的时候,一对夫妇来车站找孩子,他们拿着照片挨个询问,恰好就是那个被大和尚带走的孩子。我在车上看着他们焦急的模样,仿佛我自己丢了孩子,又仿佛我就是那个丢掉的孩子,一时间思绪万万千千。

  在当时来讲,我的潜意识里充满了迷茫和恐惧,我甚至没有勇气面对自己的懦弱,于是无耻地转嫁给那个无辜的、虚构的被拐跑的小孩。从这个意义上讲,那篇文没有被更多人看到是一件好事,因为在后来的日子里,我发现走失的小孩太多太多了,而还原那个故事还不如他们各自写一小篇自传,躺在他们自己的手机里就好。我之所以这样认为,是觉得还有人愿意阅读我写下的文字,哪怕只有一个人,那么这一个人,我希望你幸福快乐。如果花了时间,又花了脑筋,最后还闷闷不乐,那么恐怕我回过头来看自己的文字也要指责一番:瞧瞧你干的好事。让我说得再明白一点,比如你本身就是一个走失的小孩,我还要把我的走失转嫁给你,哈哈,然后我祈求上天,让负负得正吧!这说不通的,所以还不如开垦出一条路子,这条路,沿着或不沿着走失的方向,最后我们一起踏上这条路--回家。

  年关到了,你是否如愿买到了回家的车票--那一张刻着你的名字和故乡的硬纸片?你会不会把它捧在手心,看了又看,生怕日期出错?你会不会拿给同事,或是在朋友圈里晒一晒,炫耀一番,说一句:今年过年,我在家?你到底要把它小心地收起来,放在钱包里,或是锁在行李箱里。因为你的关系,它已经不是一张纸片那么简单,它还承载着你和家人的相互牵挂和团圆的美丽愿景啊!你在另一个城市又安了一个家?多么幸福的人!让上帝也羡慕你吧!你拥有两个家了。从此,漂泊与你无关,把它送给那些还在漂泊的人,祝愿他们抢票成功。

  可是,如果你走失了...

  如果你找不到回家的方向,走失在苍茫的莽原,你只知道天上的日月星辰同样照耀着你心向往的、那个只有谜底没有谜面的地方。你不敢往前走一步,也不敢往后退一步,每走一步,你都无法判定离家更近还是更远。怎么办呢?你当然知道地球是圆的,可是,天知道从圆心可以画出多少条半径。误打误撞?天呐,你恐怕忘记了,你就是这么走丢的呀!

  所以我要告诉你,我亲爱的朋友,如果你走失了,不要白费力气去寻找。闭上眼睛,回过头来想一想,你的家是什么?故乡?亲人?房子?或是它们的集合?试想一下,你是什么时候在心里有了家的概念,又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这个概念不断加深,最后成为脑海深处抹不掉的东西。我要告诉你,你离开它的时候,它才存在,等你找不到它的时候,它才挥之不去。生活在河里的鱼儿,只有被捞出水面,才可以看到它生活的地方的全貌。老虎只有走出森林,才能看清楚森林长得好不好看。比如说有人问你家在哪里?如果你是外地人,你会说:我家在哪哪哪,可是如果你是本地人,你就不会提你的家,而是回答说:我本地人。

  话说回来,鱼儿如果被捞出水面,被扔到另外一片水,它是否仍然眷恋它的故乡?老虎从森林走出来,又进入另一片深山,猎物充足,它会想到回去吗?家,对于它们来说,是能生存下来的地方,而不是曾经生活过的地方。人,亦复如是,只不过在肉体生存的意义之上,还要求得心灵的生存,于是苏轼说,心安处便是吾乡。人穷则反本,也是这个意思,人只有对现实状态不满意的时候,才特别想念满意时候的状态,而这种状态,发生在多半人小时候生活过的地方。所以求得心安是元需求,而回家仅仅是得心安的一种方式而已,很明显,这种方式在现实状态下,治标不治本。更有良方?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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