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天堂到地狱
“伟大的共和国万岁!元老院万岁!罗马万岁!”
欢呼的声音从罗马城的北边绵延到它的南边,红的瓦,白的墙与人群拥挤着,在烈日下迸发着热情的风味,道路中间是持剑覆铠的罗马士兵,两边士兵所持鹰旗的金色纹理在阳光下熠熠生辉,这是一支胜利北伐的军队,为共和国扩展了新的疆土,带来了新的经济驱动力——大量的战俘奴隶——跟在队伍的最后头,落魄地走着,眼里是颓靡也有愤怒,他们不会走完全程,他们将前往奴隶市场或者直接被派遣,去往未知,但又一点不令人渴求着、希望着的未来。
脚踩着的白色大理石砖喝饱了炙热的阳光又从奴隶们赤着的脚底板下将那炙热喷涌出来,血汨出来,与行进的步伐赛跑,争取在下一层皮龟裂在扬尘之间前结好丑陋的疤。罗马的公民们更大声地欢呼,将行伍里小奴隶的呜咽埋起。奴隶们沉重的呼吸拥簇在一起,想将自己从那欢呼中保护起来。
一个少年奴隶在行伍里始终怒视着士兵、公民、罗马的每一个建筑,从远处金碧辉煌的殿宇到近处一位热情地为行进道路撒上鲜花的男公民无不经受着他的怒视,一个士兵发现了这个少年不同于其他奴隶的活力,上去就给了他一棍子,少年奴隶才身子一抖一抖地低下头,和其他奴隶一样默默前进。
这是埃加,一个部族贵族,在罗马向北扩张的过程中几乎是不可避免地沦为了奴隶。奴隶与人,无论在埃加的世界里,还是在罗马人的世界里,都仿佛已经是两个物种,正直的罗马人懂得怎么利用好每一个他所拥有的奴隶,埃加就在罗马人突然袭击的前一晚都还才在账前聆听了父亲的这句教诲。他从没了解过奴隶要怎么生活,毕竟他也从没料想过哪天他会成为一个奴隶,然而现在,拜万恶的罗马人所托,他成为了一个奴隶,并且与他的亲族完全分散了。
他不知道该怎么做,每当他愤怒地想与罗马人拼命,或者突然跑掉,手上令他感到沉重无比的手铐便会一下显现它的作用——他完全使不上力,更不必说面对严加看守,吼一嗓子就能把他震到的罗马兵了。
只能在行伍里继续晃荡着向前,在非同寻常长久的炎热里也终于把他眼里的仇恨干涸得只剩了单薄的情感。
他在奴隶市场和其他人一起停下步伐,肥胖的商人与一名军官热情地交谈,马库斯看着木的牢笼,他等下就要进去了,他们会正式给他烙上奴隶的烙印,炙热的老铁会将他的血肉与自由一同烙得皱巴巴的。害怕代替了愤怒充斥在全身上下,把心里的力气绞没了。
“这个价格我能承担,但恐怕我得挨个看看。”
“这个价格可是批发价,要不是我直接在军中干事,你可别想这么便宜得到一批这么好的奴隶。”
“别急着说大话……”
商人命令所有奴隶脱下全身的衣服,埃加知道这是要验货了——像商品一样供人展示,这就是奴隶。
胖商人一路看过来,把他认为值钱的挑出来,他不说话,脸上的表情也很少,一看就是个严格的消费者,军官则右手扶着短剑,手指有节奏地下落,望着那个商人。
终于到了埃加,肥手正要摸上去,埃加一脸恶心地躲开,“别碰我!”
他果然还是接受不了被当作商品一样乱摸,父亲曾告诉他,他是部族的贵族,心灵和身体都应当是圣洁的,不能为下等人所污染。在部族时,也从没有人敢污染他,一切都是尊敬的、起码是平等的。但现在一只商人的肥手就要触碰他了!
“你会罗马话?真是想不到,是贵族吧。”
那个商人吃惊的样子,复又看着珍宝一样看着他,
“你会写罗马字吗?”
“会一点。”
商人更惊喜了,有些满意地看着他,
“贵族啊,气傲倒是正常,但是我这里不是宴客厅。”
说着抓紧埃加的手让他不能乱动,把埃加全身看了一遍,末了还说:“你表现好点,说不定还能过上好日子呢。”
所有奴隶都检查完,
“这些我要了,其他都带走吧。”
“那不行,得加价!”
本来谈的好好的军官突然变得愤怒的样子,
“诚信是为人之本,你这可不能失信啊。”,商人将才要递出去的钱又怀在肚子前,
“白送你一个贵族战俘奴隶的买卖我可不干,你可知道,他这样的货色我直接可以卖到贵族家里,会识字和礼仪,要的人多了,皮囊又女气……”
“得了,要不是我你都不会关注到吧,你说加多少算吧,算结些情分,下次多来我这放货。”
这下军官高兴了,直说好好好。这桩生意算是皆大欢喜了。但这与奴隶们无关,罗马城的庆典、贵族家的宴会、这桩生意的谈成,这些喜悦都是用奴隶们麻木了的痛苦堆成的。
埃加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撑过烙铁的滚烫的,他大叫,眼泪像其他奴隶一样滚出了,这里已经没有叫埃加的贵族了,只有一个连名字都被重新取为马库斯的奴隶,那么自然也没有所谓优雅高贵的贵族风度,奴隶的世界是干涩的,想象不出风度的样子。
“喂,你不喝粥的话会死掉的吧。”
马库斯蜷着的身体慢慢舒展开,朝向声音的方向,那是他的隔壁,透过木柱的间隙可以看到一个和他差不多年龄的少年奴隶,但比他更健壮,更乐观的样子。
“你会说我们部族的语言?”那个少年点点头,接着说:
“我认得你,你是一位大人,我在你父亲的矿上见过你,当时你来玩,而我在挖矿。”
“你原来就是奴隶吗?”意识到这样有些侮辱别人,又像是在侮辱自己,马库斯一问出口就赶忙道歉:“对不起,我并没有瞧不起你。”
“没事,”那个少年讪讪地笑一下,又很快恢复到自信地样子道:“我叫卡塔,你呢?”
“埃加。”看着少年的一张笑脸,马库斯心底有些奇异的感觉,原来奴隶也是能有这样的开朗的笑嘛?即使是这样的环境,这样的未来……
“为什么埃加你不喝粥啊。”
那哪是什么粥,白开水放几粒米粒、加几片菜叶就能称之为粥了吗?
“哪有那样的粥,牲口都比这吃的好吧!”
马库斯的话把卡塔怔住了,他从出生起就过着这样比牲口还差的生活了,活着就是奴隶们最大的幸福和期望。
“但是你不喝粥的话就会饿死的。”
“饿死算了。”
这就是少爷脾气吧,卡塔突然想起死在石场上的父亲,父亲在阴暗潮臭的许多个夜晚曾和他说过少爷是十分娇气的,因为是奴隶主老爷们的崽子,有挥霍不完的钱财,做菜要加最金贵的橄榄油,肉要吃最新鲜的,夏天还要有侍婢在旁边摇扇子。而卡塔呢,因为是不幸的奴隶的崽子,因而连橄榄油都没见过,每天吃到饱的只有扬起的石灰而已。
“你晚上会难受的。”怎么说也是操着同种语言的同乡,虽然父亲描述里那个少爷的习气让他生出反感,但他还是想珍惜一下这个来之不易的朋友。
马库斯不回答,只是生气一样地两手叉住脑袋躺在了干草堆上,没再往卡塔那边看。他蓝色的眼泌出泪水,又摸摸胸前曲着的肉疙瘩——这是奴隶印记,更加发出一些哽咽。身下枕着的是暖和的干草,熏着难闻的酸臭味,幸好是个温柔的夏夜,有着徐徐的晚风清洗着这里。头上是密闭的黑,只有月色从牢门渗进来,既不会有灿烂的星空,也不会有读诗的少年、顽皮的少女,不会有明天。只有今天、只有这一刻,自己思索着的这一刻才仿佛存在着。这就是活着的感觉啊。这就是和死亡直接对立的感觉、奴隶的干涩生活。
为了活下去,连最粗劣的日子都变得金贵,连最痛苦的麻木都变得日常,那么白开水加菜叶当然也算的一碗极适合于奴隶、适合于他吃的东西了。
但他也可以去死,他贵族的精神是可杀而不可辱的,本来就没什么可望的,如果父亲成为了奴隶——根本没有这种可能,父亲只愿意战死在疆场而不会成为奴隶,父亲最瞧不起的就是成为了奴隶的人。
“那是物件,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做着最粗鄙的事,一点智慧也没有,倘若一个人失去了他的智慧,他活着也和死了一样,是可有可无的。所以你要勇敢地保卫家族,保卫伟大的、自由思考的智慧。”父亲这样教导他,也是这样实践的,他光辉地杀到最后,头颅据说被劈碎,但他的智慧该会在神明地世界里永远自由下去吧。
可也许是他太稚弱了,也许他可能配不上智慧,也许奴隶的印记已经开始侵蚀他,他没敢死。
突然一下,像电击中腹部,马库斯蜷起身子,肚子痛,是因为没吃东西,他已经几天没进食了,飘着菜叶的水不合贵族的胃口,他还没来得及把所谓的贵族风度践踏,就已经陷入身为奴隶的囹圄中来了。
真是活生生的地狱啊,奴隶的生活,地狱还长着呢……
这样悲痛和迷茫地想着,不知是被饿晕还是抵不住几天来跋涉的劳累,马库斯睡着了。他没有做梦,没梦见父亲的笑容、陪读的侍婢、自由的蓝天草地——什么也没有,除了黑暗。
卡塔呢,早就睡了,也许是遇到一个能一起沟通的朋友觉得高兴,他睡的很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