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信几乎一眼就认出来了,这货就是当初打劫自己的两个山贼中那个年纪小的。
心想这也太巧了,他怎么也出现在富春酒家?
不过赵恭却没有认出赵信来,因为他当时在赵信的脸上砍了一刀,但赵信脸上却没有伤疤。
而且赵信当时还跌落了万丈悬崖,就算不死也是重伤,不可能短短两个月就复原。
赵恭出现在这里,并不算巧合,他是打听到了马扩的身份,故意投店做个小厮的。
赵恭虽是山贼,却读得诗书,是个有理想的山贼。
他明白,想要将自己信王赵榛的身份透露出去,又不被金人发现,整个庆源府,没有比马扩更适合的了。
所以他来了!
他的计划比他老爹更高明,他打算先在这里混一段时间,确认马扩是否有抗金的意愿,然后不经意间露出自己的信王印玺,钓马扩上钩!
有了马扩这样的名将为自己背书,那他这信王就当得更加稳妥了。
赵信找到马扩,只说自己因为治腿,误了农时,现在回家也只是坐吃山空,因此想在城里找份活干,希望马总看着两人曾经做个买卖,有份香火情,能给自己找个营生。
马扩知他心意,自无不允,便假意问他会些什么。
这事赵信早就想好了,作为吃遍八大菜系的现代人,回到古代,想找个营生,没有什么比做美食更适合了。而马扩开的又是酒楼,简直绝配。
赵信咧嘴一笑:“我食材都带来了!”
几个人去到后院,开始杀驴。要做河北美食,赵信第一个想到的,自然是驴肉火烧了。
可怜这驴拉着赵榛一路走来庆源府,如今却要做他的口中食。这让赵信有些难过,眼泪不争气地从嘴角流了下来。
马扩开的这间富春酒家并不大,小厮只有两个,掌柜就是他自己,厨娘则是他妻子赵亸娘,还有一个帮厨。
亸娘是将门之女,从小跟着她爹赵隆在军中长大,她所做饮食受军旅影响,不甚精致,却正合燕赵人士的胃口,生意还不错!
赵信写了个药方,让燕子去药铺抓药,亸娘大为好奇,询问做菜就做菜,抓药干啥?
其实赵信让燕子去抓的都是桂皮、八角、肉桂、香叶之类的大料。
往卤肉里面加药材是明朝才有的事,亸娘自然不懂。
这事赵信也解释不清楚,所以就不解释,只说是秘方。
驴肉炖上了,接下来就是火烧。
火烧怎么做,赵信自己都不知道,想来就是酥脆的烧饼,好在烧饼这东西本就是河北人民的日常吃食,亸娘在此地开店,自然也会做。
于是赵信就拜托亸娘来做火烧,要求是一定要加驴油,因为这样才够酥。
赵信觉得驴肉火烧和肉夹馍的区别之一就是,馍是外焦里软,而火烧则是外焦里酥。想要酥,就得在和面的时候加入油脂,而想要火烧地道,就得加驴油。
加入各种药材炖煮的驴肉奇香无比,闻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刚出锅的火烧,夹上驴肉,浇上一勺肉汁,第一个当然是给掌柜的马扩品尝。
“趁热吃!”赵信说道。
马扩看着焦黄的火烧,一口咬下去,发出一阵酥脆的声音,光听声,就让人食欲大增。
马扩吃了一口,只觉满嘴流油,齿颊生香,连忙又吃了一大口,一边吃一边含糊不清地说道:“太香了,你们快尝尝!”
众人见马扩吃的香,个个都口舌生津,一人搞了一个,张口大嚼。
此时已到了晚饭时间,有食客上门,马扩不舍得放下手中的火烧,拿着就上前招呼客人去了。
客人闻到香味,问道:“掌柜的吃什么呢?”
马扩灵机一动,说道:“本店的新吃食,驴肉火烧。客官要不要试试?五文钱一个。”
“那就一人来一个,尝尝!”
……
“太香了,我的娘嘞,怎么会这么好吃,再给我来一个。”
赵信适时送上一碗驴杂汤:“客人吃火烧的时候,再配上这个汤,绝配啊!”
“哈哈,果然爽口,果然绝配!”
那几个客人吃得不亦乐乎,食客渐渐上来了,看他们吃得这么香,纷纷点单,一时之间,整个食堂都充满了驴肉的香味。
食客们一口接着一口,咔吱咔吱,吃得满嘴流油,随着越来越多的食客满意而归,客店里也人头攒动,客人越来越多,最后只能限量,一人只能吃一个,就这样,一头驴很快就卖完了!
马扩看着还在排队的食客,只能无奈地双手一摊:“今日卖光了,明日请早!”
一面关门歇业,一面让两个伙计去买驴,以备明日之需。
古代社会禁杀牛马,驴却不在此列,所以北方人很喜欢养驴,既能干活,杀了还能吃肉,关键时刻还能漂移。
说到赵二驴家的种族天赋,也侧面说明了河北地区养驴的风气之盛,要不然,怎么动不动就驴车漂移呢?
趁着两个小厮去买驴,亸娘和燕子在收拾的功夫,马扩和赵信开始了第一次正式的谈话。
赵信喝了口茶,肃然问道:“将军真的要学那严子陵,垂钓富春,不问世事么?”
东汉时,汉光武帝刘秀请严子陵出山为自己做事,许以高官,严子陵坚辞不受,情愿归隐富春江,耕读垂钓。
而马扩将酒楼命名为富春酒家,那自然是表明心志,要学那严子陵了。
赵信开了金手指,知道马扩绝不会背叛自己,所以一上来就直奔主题,并不拐弯抹角。
马扩惶恐道:“殿下明鉴,臣无时无刻不心系大宋,当初是因为金兀术逼迫太近,不得已才出此下策。实不相瞒,本店那个伙计马鸣,实乃金人,就是兀术派来看着我的。我若安生度日,那自然无事,否则的话,无法生离此城。”
“马鸣是金人?”
赵信有些吃惊,这也看得太紧了些,怪不得马扩要把马鸣支走,才敢和自己谈话。
“不敢欺瞒殿下。”
“这就有意思了,将军可知那赵恭是何许人么?”
“赵恭?一个多月前他来寻个营生,我看他还算勤快,就把他留下了,有什么问题吗?”
“此人是个山贼,他曾经打劫过我。那天晚上我刚巧从金营逃脱,却被他们劫住,差点死在他手上。不过他大概以为我死了,所以没认出来,但我却认得他。他来你这里当伙计,我瞧是另有所图。”
马扩听得一愣一愣的,自己招的伙计居然是个山贼?那他有什么目的?想打劫,先踩盘子?可这是庆源府,他们能敢在城里闹事不成?
马扩欲待不信吧,可赵信说得有鼻子有眼,怎么看也不像在说谎,而且他也没必要说谎啊。
那既然是山贼,自然不能留,便道:“此人果如殿下所言,是个剪径的山贼,那自然作恶多端,还冒犯了殿下,罪该万死,要不然臣把他给除掉?”
赵信摆摆手道:“你现在被人监视着,贸然动手,太过惹人注目。我建议咱们静观其变,先搞清楚这厮来此的目的,再做打算。”
马扩并不想杀死赵恭,他只是试探一下赵信罢了。
因为,既然找到了信王,那肯定要和他一起抗金的。
以后要在他手底下做事,自然得试探一番,看他是不是明主。
若是明主,自然拼命校死。若是庸主,那就只能当泥菩萨供起来。
这一试,发现信王虽然年幼,却颇为稳重,不禁暗自点头,对这位信王殿下,有些刮目相看了。
说起来,信王能从金营逃脱,又能从山贼的刀下余生,可算是有大气运的人。
自己这几年为了募兵抗金,到处碰壁,险死余生。
如今因为一张虎皮遇见了信王,以他的身份,只要登高一呼,还怕河北群豪不云集响应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