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间推杯换盏,表面还算融洽,但有些事情,终究是无法避免的。鸳冈扫视席间,突然叫到宋素卿
“素卿”
“主人有何吩咐”
“我知道你对美食有独特见解,近些日子,一直好奇一个问题,想问问你”
“小的与主人相比,如萤火之于皓月,安敢称独到”
“那我就说出来,请大家评说,更请赖公公评说
“可矣可矣”赖公公说
“在下初来乍到,方知大明美食之垂涎,看着满桌子菜,不知从何吃起。若让大家推荐,你觉得我最该吃哪道菜?”
“主人,素卿愿发表见解,抛砖引玉”
“好”
“若论鲜美,首推太湖白鱼。白鱼行动迅猛,善跳跃,喜追逐猎取活食,多为小鱼白虾,不食腐,肉质紧实。清蒸盏茶时间,淋以清油,弹牙波舌,味有回甘,唇齿留香”
“哎,这白鱼寡淡,要杂家说,不如这红膏蟹。红膏蟹出自东海,捕捞后,马上洗净,以黄酒、海盐腌制七天,骨壳都沁着酒香。咸鲜滑腻,入口丰润,美极了,香极了”
“赖公公说得好,我都忍不住想吃了。哎,说到螃蟹,赖公公可能不知道,宗设有技,善跳螃蟹舞”
“什么什么?螃蟹舞?哈哈哈哈哈~这东西横行霸道,安能跳舞啊!哈哈哈哈~”
“公公不信,不如请宗设舞上一段如何”
“你们~”宗设一拍桌子,愤然起身,愉快的氛围,瞬间有些冰冷
“宗设!你喝醉了,脚疾复发,还能跳舞吗?”小犬见宗设发火,赶紧出言阻止
“是,我脚疾复发,怕是跳不了了”
“哎呀,可惜了,若有下次,杂家可得见识见识。鸳冈先生,你这席上就没有喜欢吃的吗?”
“有啊。就是这鸡。我小的时候不喜食之,一次契机,我才意识到,鸡是最好吃的食物”
“哦?这里还有什么故事”
“当然,我家里养了两条猎犬,有一天我正在吃饭,桌子上有寿司、鱼片和鸡。不等动筷,老朋友造访,我出门迎接。两条猎犬挣断了绳索,不知怎么闻着味儿到了饭堂。等我送别老友想要吃饭的时候,发现鸡没了,两条猎犬趴在地上打嗝。说来奇怪,寿司和鱼它们看都不看,偏偏喜欢吃鸡,连盘子都舔干净了。都说狗的嗅觉最灵敏,连他们都觉得鸡好吃,您说,这鸡,是不是最好吃的食物”
鸳冈的故事讲到一半的时候,宗设和小犬就面色不善,此刻更是气的不行。原因无他,席间的五人,只有他们两个吃光了盘中的鸡。倒不是故意的,而是大内家有这样一条家规:不许浪费食物,动过的就要吃干净,不管喜欢吃什么,只能吃离自己最近的菜,而鸡,就在他们俩面前。尽管身在异乡,他们依旧遵循着家规
“鸳冈!你骂谁!”
“哎呀呀,两位不要误会,我谁也没骂,只是说狗吃光了鸡而已”
“你还敢说!呀!”
宗设还是爆发了,这个幼稚又冗长的故事成了点燃火药桶的火星,鸳冈的脸上挨了一拳,人也被打翻在地,不是他太弱,实在是贡酒的酒力太大,他确实站不稳
“放肆!敢在我的地盘上撒野!来人~”
“闭嘴!你侮辱了大内家的荣耀,我要杀了你!”
“宗设不可!”
盛怒之下的宗设哪还听得进去,抱起酒坛子狠狠地砸在鸳冈脑袋上。可怜的鸳冈灌醉了自己,现在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脑袋变成了公公刚才极力推荐的‘红膏蟹’
“快来人!拿下拿下!”
随着赖公公的命令,大明的军士破门而入。宗设已经冲向了赖公公,小犬多平见事态已经不可挽回,索性也出一口胸中的闷气,杀了宋素卿,可一回头,宋素卿已经跑了,明军围了上来
“宗设!拿住他!突围!”
他们的人距此不远,先冲出去会和,不然要吃大亏
“叫你的人退后”宗设一手钳住赖公公,一手拿着破瓷片,抵在他的脖子上
“退后,快退后!”
小犬和宗设合道一处,挟持赖公公,在重兵环视下,缓缓走出嘉宾堂,一路退出市舶司,与不远处的三百倭寇会和
“宗设,上船”
“上船?不!侮辱大内氏的家伙要付出代价!那个宋素卿必须死!”
“你想怎么办,听你的!”
“好!你!带我们去取兵器”
“不,不行,大明律!”
“嗯!”
“取!取!”
宗设手上用力,瓷片割破了赖公公的脖子,惊恐的汗水侵入伤口,火辣辣的疼,像被黄酒腌制一般
市舶司出事了。城内的兵在集结,城外的兵在调动,一场因‘猎狗吃鸡’引发的战争,由此展开
“你们的兵器就在里面,放了我”
“好”
“噗~”
宗设将瓷片嵌入赖公公的大动脉,比蟹膏还红
“英勇的武士们!大内家的尊严不容践踏!拿好你们的武士刀,让大明付出代价,用细川家的的血,洗刷耻辱”
“杀!”
集结于此的官兵披坚执锐,最差的军士也穿着皮甲,手中长枪长矛两三丈长,更有刀盾兵形成战阵,然而面对三百矮小的布衣倭子,却显得不堪一击。官兵成了长着犄角的老山羊,在几个领头羊战死的情况下,椰子大小的胆,瞬间萎靡,成了葡萄、成了樱桃
大内家的武士,在宗设和小犬的带领下,突出重围竟然毫不费力。宋素卿躲在最后方,身边围绕着细川家的武士和市舶司的府兵,一路退向码头
“快!大家快上船!”
宋素卿虽然害怕,但心里早就盘算的清楚。自己先上船,将大内氏的三条船烧了,宗设这帮人没有船离港,大明的军队会将他们一网打尽,而自己将带着财富离开。然而他聪明,大内家的代表也不傻,小犬多平已经提前一步完成了宋素卿脑中所想,只是燃烧的船变成了一艘
“着火了!港口烧起来了”细川家的某武士喊
“什么!”
宋素卿仔细辨别,这方向正是自家驳船的位置上,退路已失,若继续向港口运动,必定深陷重围,大明的军队不是自己的倚仗。怎么办?宋素卿本生长在浙江,后被从事走私的叔叔卖给细川氏,换取白银。所以他对当地的路线十分清楚,眼下宁波城中已乱,留不得,必须躲进城中方有生还可能
“大家跟紧我!撤!”
宋素卿竟有些领导的架势,手下近百名武士空前团结,指哪打哪。绕过大内家武士的侧翼,短兵相接片刻,丢下十余名武士的性命,成功跑到他们背后
“别让细川家的人跑了!追!”
宗设和小犬兵合一处,不与明军纠缠,明军也没有穷追不舍。大内家的武士们紧紧咬住细川家的尾巴,翻山越岭,涉川过河,一路如履平地,竟然没有受到任何阻拦。倒不是他们专门挑选荒山峻岭走,实在是大明的军队反应实在慢
这些备倭的守军接不到迎战的命令,根本不知道有倭寇来了,在亲眼见到倭国人穿过自家防区的时候先是一片混乱,等集结完毕,倭子们已经跑远了
自开国施行卫所制以来,各卫所守备军不得命令,不可跨区作战,所以又不能追击,命令又迟迟不下达。因此种种条框,大内家的武士才一路平安,直至追到绍兴城下
宋素卿手下的武士已经消耗殆尽,每当快被追上的时候,就留下十几个断后,此时只剩十余人,逃跑一夜,终归是进了绍兴城
“宗设,这里城高墙厚,我们进不去,一旦被围困,我们不是对手”
大内家的武士多为海盗,攻城掠地经验不足,此刻又无登城器械,自然不能以卵击石,可是该杀之人就躲在城中,当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