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第一次审讯一样,王规被第一个带到讼堂前。审案的还是上次的林子济,旁边还有吴昺。
“犯人王规,今日再审你私藏禁兵器的罪,你认不认?”
“不认。”
“来人,拿出刚搜出来的证物。”小吏取出一张弩,带到讼堂前。
“犯人王规,你认一认这张弩弓。”
王规看到这弩,心里一惊,难道他们已经发现被藏起来的弩了?这弩的外观的确像他造的,只是感觉有些古怪,好像哪里有些不对。吴昺仔细观察王规的表情,心里暗自高兴,这回还不抓到你?
“我能仔细看看这张弩吗?”王规问到。
林子济让小吏拿着弩走到王规面前,上下左右展示给王规看。王规先看弩臂,这弩臂是木材做的,不是他所用的牛角和木材合制,明显是仿冒的。王规抬头时候,发现吴昺在似笑非笑地盯着自己看,才明白这是在诳他。他说到:“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弩,原来是这个样子的啊。”
吴昺怒喝到:“狡猾的毛贼,要是从没有见过弩,叫你认你还仔细看什么?必定是觉得有些古怪,想看看是不是自己藏的那张。”
“我只是好奇看看。”
“你还在狡辩,林司理,犯人抵赖该如何处理?”
“按律可以实施拷讯。犯人王规,刚才太守所说有理,你再不认罪,法杖不留情。”
“大官人,鄙人冤枉,确是好奇看看。”
“来人,苔杖一十!”吴昺越过林子济,直接发令。旁边小吏抓住王规,将他绑在刑架前脱去裤子,一名小吏手持用数根细长的竹片捆成的苔杖,狠狠地抽在王规的屁股上,苔杖落下之处马上皮开肉绽,只一下王规就疼得差点站立不稳,还好手臂被绑在架子上借了力。
挨了十下结结实实的苔杖,王规的屁股和大腿多了十条长长的血口子,血流满了腿,他眼冒金星,冷汗直流。只听到吴昺严厉的声音:“你还不认罪,等会再受二十苔杖。”
“认罪了,认罪了,别再打了。”王规虚弱地说。
讲述完以后,林子济拿起文书记录的口供说到:“这是你亲口说的口供,我读给你听,没有意见你就盖手印画押。”
接下来被带上讼堂的是安梦彪。
“犯人安梦彪,今日再审你私藏禁兵器的罪,你认不认?”
“上次不都说了吗,不认。”
“来人,拿刚搜出的证物来。”小吏把之前给王规看的弩拿了出来。
“犯人安梦彪,你认一下这张弩。”
安梦彪看到这弩的模样,确是安平社的,心想糟了,李元他人到哪里去了?难道郑小奕也被抓了?
吴昺见到安梦彪的表情,补充说到:“在你前面,你的同党王规已经认了,同意做证人来换从轻发落。你不认也没有关系,这里有一份他的口供。加上这张弩,你的私藏禁兵器罪已经是事实,要是再抵赖,莫怪本讼堂上的法杖。来人,拿出刑架刑具。”
安梦彪眼见那阴森森的刑架和手持苔杖面带杀气的小吏,心思急转,他叫到:“大官人,我认罪了可否轻判。”
吴昺心里冷笑,说到:“本官知道你是被你的帮主郑大同胁迫,你只要如实说出,我可以向谳司①求情。”
安梦彪说:“好,我一定如实相告。”
郑大同见到他们搜出了安平社的弩,也是心疑自己的妹妹已经被抓,又听到讼堂上说王规和安梦彪都已经指证他才是私藏禁兵器的指使人,不禁冷笑了几声,说到:“我本是为了安平社的生意才藏了弩,不曾想过犯了刑律,这事情因我而起,就由我一个人担吧,和他们二人,和我家人都无关。”
录完口供后,吴昺问道:“犯人郑大同,你是否受了别人的胁迫,为了你家人的安全而一人承担罪名?不必顾虑,本官必会保你家人安全。”
郑大同听得莫名其妙,说到:“这事情和其他人没有关系,确是我自己所为。”
吴昺说:“本官好心提醒你,要是你一人犯下这私藏禁兵器的重罪,你家人必会被连累,要是你说出后面的指使,你最多算一个从犯,这样一来罪才不及家人。”
郑大同知道自己已经没有退路,一心想保家人的安全,问到:“刚才我已经在口供上画押,如何是好?”
吴昺说:“这你不必担心,只要你配合,我必保你家人无忧。”
林子济听得明白,这是吴昺提前埋好的伏笔,准备在提刑司那里用,他之前的判断无误,这案子必会牵扯到黄镛。林子济心里着急,他写的信石沉大海,是不是弄丢了?他打算今天晚上再写一封信。
吴昺对自己计策成功很满意,虽然花费了不少银两和时间,总算完成上头交代的任务,还额外取得了郑大同的配合。回到知州府以后,他安排好负责录问和定谳②的人选,同时写了一封信给福建路的提刑官,希望在上头面前能表一表功。
过了两天,从福建路的提刑司来了一个人找吴昺。
“安平社的案子你办到哪个步骤了?”来人也没有什么寒暄,直奔主题。
“录问已经完成,犯人没有翻异,接下来可以定谳了,最多两天就可以押送给提刑司去审。”吴昺以为来人是来催促的。
“唉,上头收到了消息,官家听了贾相公的话,把丁大全的官从观文殿大学士贬成了中奉大夫,又撤了镇江府知州的职,被送到南康闲住去了。上头说丁大全大势已去,这安平社的案子就不要再交到提刑司了。”
“那怎么办,我当初是听了你们的指使才抓人审案的啊。”吴昺有些生气了,上头说变就变,这案子可是他吴昺签了名的。
“吴太守息怒,我知道你用心替上头办事,只是贾相公已经完全得到官家的支持,上头也是没有办法。他让我来,也就是想商量一个两全的方法,不用让你受委屈。我在路上考虑了许久,你看这个方法如何:这案子还没定谳,你就再走一道翻异别勘③,把罪名从藏弩五张改成一张,这样定谳最多徒两年半,在州府就可以判,再把徒折成杖刑,这不大事化小了吗。”
吴昺考虑了一会,这个方法是眼下最合适的,一是他们几个主审官不会触犯公坐,第二这种小罪也不用上报提刑司,提刑司与此毫无关系。根据审案结果,只需要郑大同一个人受刑,他身强力健,受几下脊杖没有问题。至于海捕安平社一个逃犯的文书,吴昺赶紧叫人撤了下来,避免节外生枝。
①谳司负责定罪的官,宋代实施鞫谳分司制度,审判属于司理参军,定罪属于司法参军
②定谳选定合适的罪名和刑罚
③翻异别勘宋朝的司法制度,犯人在二审时候翻供,需要重新安排官员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