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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老爹吉利哥13

  杀了这皇帝,又还没有做好自己当皇帝的思想准备,而天下不可一日无主,于是想想,那斜杠青年汉灵帝的小儿子,陈留王,年纪虽然很小,才九岁,但是问他的话却不慌不忙,对答如流,有大人处事不惊的风范。于是立他为帝。是为汉献帝。年纪比我大几岁。

  董卓自命为相国,专擅朝政。

  这时长安城里,四处传唱着一首童谣:千里草,何青青。十日卜,不得生。

  大家觉得这首歌谣很神秘,就像是天外来的启示,又押韵,又有深意,而且指向的那人真是那么的一个人。于是大家很期待那十日之后发生的事。

  其实这歌谣是像我爹这样有学问的人特意编出来让小孩子传唱的。这是在打舆论战。让大家认定这坏人坏事做绝,一定不得好死。

  董卓见我爹是个英雄,想收为己有。假惺惺地上表给朝廷,让我爹升为骁骑校尉。但我爹英雄巨眼,早识破了董卓不得好死的下场,不去当他推荐的官。隐姓埋名,改名甄吉利,悄悄地逃走了。

  逃到陈留,当地一个名叫卫兹的人,见到了这个名叫甄吉利的人,认为这个名字起得真是好,能成大事。于是散尽家产,全部变现,给了我爹,让他去干大事。

  这世道也真是奇怪。有些人拼尽心力,想方设法捞钱捞官,为自己捞好处。这个人却是把钱财当粪土,视我爹为英雄,拿全部家产资助我爹干大事。

  我爹拿着革命的本钱,去招兵买马,得了五千人。

  这时我爹三十五岁了。

  我爹也是的,长得很难看。女人看他不上,却有很多男人欣赏他。二十岁时大官桥玄说他能干大事,说什么:吾见天下名士多矣,未有若君者也!君善自持。吾老矣!愿以妻子为托。后面那个许子将,也赏识他,虽然认为我爹人品不怎么样,但是才能是很厉害的。他说:子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

  这评价也是相当的高了。

  后面董卓也赏识他。这董卓虽是一粗野武夫,边鄙之人,却也懂得将我爹延揽手下,想拉拢他。我爹看不上。

  现在又有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卫兹,见了一面我爹,就把全部家当拱手给了我爹。

  看来天下英雄,惺惺相惜,真不假。

  我爹这时虽然忙着干革命,但是也没有忘记家里的我娘。偷空回老家见我娘几天。于是没过一年,我弟弟曹彰出生了。

  我这弟曹彰出生时就比我重几斤,也长得比我好看。

  我爹和我娘很高兴。

  我爹是喜欢长得很帅的儿子,我娘也是喜欢长得很帅的儿子。认为长得帅才是遗传了父母好的基因。长得丑就是谬种,不是好东西。

  我哥哥曹昂,姐姐清河公主,加上这个曹彰,都很不错。

  唉,就我,长得衰了点。父母不太喜欢。

  过后一年,各个将军﹑太守﹑刺史﹑相国等大佬看董卓不顺眼,一同起兵讨伐那个混世魔王。大家虽然各自心怀鬼胎,不过好歹表面联合起来,推举我爹的儿时伙伴,一起抢过新娘子的袁绍当盟主。这时袁绍也快四十岁了。儿子都很大了。早已不干寻花问柳的傻事。一本正经地干起匡扶天下的大事来。

  董卓一见那么多大佬一起起兵反对他,知道一时干不过他们,于是胳肢窝里夹着汉献帝,准备往西边长安去。

  走之前焚烧宫殿,抢劫宗庙,杀掉男人,把头割了悬挂在马头上。奸杀宫女,把公主美人捉住捆在马后,带去供以后发泄淫欲。一时几百年的繁华帝都,刹时成了人间地狱。

  恍惚还是昨日。洛阳城花团锦簇,仕女如云。宫殿连绵不绝,黑压压上百里,多得连太阳都被遮蔽住了。青山做屏障,北走蜿蜒,南翔缟素,高人韵士,选胜登临,飘飘欲仙。几条河流,流水潺潺,流入宫墙。宫墙内五步一楼,十步一阁。廊腰曼回,檐牙高啄。各自顺着地势,互相进退。密密麻麻,麻麻密密,亭台楼阁林立,真不知有几千万座。走在里面如果迷路了,一辈子都走不出来。长长的虹桥横卧在波涛之上,没有云朵怎么又感觉到有龙在其中运行?没有下雨,雨过天晴,又怎么有彩虹?哦,原来是人间的虹桥横在天边。宫殿高低错落,让人分不出东西南北。唱歌的高台,暖暖的春光融融地照在身上,感觉像是姹紫嫣红的春天来了。跳舞的深宫,在幽怨呜咽的音乐之下,仿佛风雨凄凄。一日之内,一宫之间,而气候分别是这么的明显。

  妃子公主,王子皇孙,穿着五彩的衣裳,面带灿烂的笑容,在宫殿里享受着无穷无尽的荣华富贵。明亮的星星一闪一闪,那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是美人打开了妆镜。绿云扰扰,那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是娇娃起床梳头了。河水涨了,香波漂荡流逝,那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宫女在倒姑娘用过的胭脂水。烟斜雾横,那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是大家在闺房里焚烧西域来的奇香。

  世上的珍奇异宝,随意地放在楼宇的各个角落。各种名贵的花草,苑囿里不停地开了又谢,谢了又开。名家的稀世书画,供王孙公子随意临摹。好听的乐器,玩腻了,给刚进来的小丫鬟拿去乱弹一气。

  忽一日,天地为之变色,风云为之突变。混世魔王董卓携风裹雨,呼啸而来,一时天崩地裂,日月无光。

  宫殿被没心的人故意引燃,黑烟滚滚,一时遮天蔽日。玉石珍宝一抢而空,不知去向。棋琴书画,被没眼的人随意踩踏,化为云烟。王孙公子,风度翩翩,从来都是在蜜汁中长大,在万人呵护下成长,被没有人性的西鄙野夫手起刀落,命丧黄泉。十五六岁﹑十七八岁如花少女,被没心没肝、没心没肺的狂夫疯狂地糟蹋,糟蹋完了又砍瓜切菜一般将其剁碎。或是扔去喂狗,或是扔进粪坑。

  董氏一帮狂夫恶魔纵火屠杀过后,但见洛阳城里到处断壁残垣,遍地死尸相撑。尸体无人收敛,堵塞街道,无人敢走。尸体扔进御水河,堵塞河沟,致使河水不流。微风吹过,一片树叶在壅塞的河水形成的湖泊里飘荡。上面一只蚂蚁,前脚扒立在叶梗上,作遗世独立状。轻风徐徐吹拂,树叶越过宫女的尸首组成的堤坝,飘然出了宫墙,离开这可怖的人间地狱,流去了外面。奄奄一息的宫女见此情景,热泪滚滚。天崩地裂之下,人还不如一只小小的蚂蚁。

  一只蚂蚁出宫门,

  谁人有此逍遥情。

  自嗟不及蚁上叶,

  荡漾随波取次行。

  虽然套用现成的情诗,千载之下读之,更让人凄然。

  人民相食。

  没有了食物。

  可以吃的食物是那么的少,而不可以吃的尸体是那么的多。胆大的人开始吃人肉。把尸体拖回去,一边食新鲜的,一边把多的腌渍起来慢慢食用。胆子小的不敢食人肉,看看没有办法,拖回去喂狗喂猪,等猪狗长大了些就吃猪肉狗肉。人民相食,一致如此。

  你把一块狗的骨头扔过去喂狗。狗一见,冲过去就啃咬。但是当它吃出是同族的骨肉之后,马上狂吐不止,然后不再啃咬那骨头。哪怕是饿得瘦骨嶙峋,有气无力,也决不会啃食自己的同族。这就是狗的特性。也不知它是怎么知道那是它同族的骨肉。也许是天性使然,也许是后面习得的心性。但是人饿急了会吃自己同族的骨肉。狗不吃狗,但人还会吃人。以狗比人,人不如狗。

  世道丑恶成这样。人还有什么不能做的。人还讲什么礼仪廉耻,还讲什么仁义道德,还有什么慈悲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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