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二十四年,死的人太多,让人数不过来。
整个大魏,连续俩度清洗,百官不全,政务难处,可是,曹操扫清了所有曹家的障碍,为曹丕代汉埋下了伏笔,
刘备丧失荆州,据益州而连荆凉之势,再无进展,甚至于后来还丢了上庸三郡,六出祁山被认为是笑话,
江东孙氏横跨荆扬,占据长江之南,偏安一方,最后成了曹孙刘生存到最后的一家。
……
建安二十四年,关羽伏诛授首以后,孙权遣使向曹操称臣,并怂恿曹操称帝。
曹操呢,则是下诏把荆州“赏”给了孙权,然后呢,把孙权献上的书信拿到朝堂上说事。“你们都看看,孙权说的是什么?让我代汉自立?我曹操一生劳碌,为大汉江山做出了多少贡献,不思图谋己身,又岂是那种人!”曹操这么一说,其他臣子没有一个敢开口的。曹操表完态,未有人答话,坐在龙椅之上的献帝一看这局面,更是大气不敢出。只见曹操回头了看了一眼献帝,献帝明白了曹操的意思,随即宣布退朝。
第二日,揣摩上意的侍中陈群、尚书桓阶等人上书向曹操劝进,曹操回答说:“若天命在吾,吾为周文王矣”。意思是说,如果老天让我曹家主宰乾坤,我只愿做那个矜矜业业的周文王。后世谁为周武又有什么关系呢?于是乎,曹操代汉不了了之。
建安二十四年冬,曹操越发身子骨不行,召来贾诩。“文和,你跟了我也有十数年。我知道,你这个人清高孤僻,把一切看的很明白,什么对你来说都很淡。但是,文和今天我要拜托你一件事。在我死后,为我设下疑冢,不要让人找到我的墓,发现我的宝藏。文和,拜托了。”贾诩点头应是,“吃了您十年闲饭,这点事贾某还是做的到的。”
次年正月,曹操病死,汉献帝下诏全国哀悼,大好的春节却成了送葬之时。贾诩看着天,手指掐算着什么,片刻后,“应定七十二疑冢,选址就在北方漳……”
曹操离世,其子曹丕即位为魏王,刘备孙权及北方各势力蠢蠢欲动。在他们眼里,曹丕是远远不及雄才大略的曹操。
曹丕继位之初,压力很大。一是曹操去世,忠于汉室的臣子蠢蠢欲动,就连跟随曹操的人都分派而立。二是当年跟随曹操征战天下的青州军自发散伙,给魏王室压力很大。三是曹魏历经汉中之败,襄樊之败,两度清洗,在曹刘孙三家中受伤最重。
当然,后面两点在曹丕继位后,便不是事。当时的贾太傅命各郡友好接待青州退伍军士,完美的解决了青州军问题。而历经失败的曹刘两家都在休养生息,至于孙权则在扩大地盘后抓紧时间消化。短时间之内,这种格局不会发生质的变化。
至于曹魏派系,一类是曹操旧党,分为拥立曹丕、拥立曹植;一类是如同徐州臧霸,行观望之举;最后一类,便是拥立献帝的汉臣。总之,在曹丕称王一直至称帝,曹魏内部矛盾不断。曹丕当政不久,便着手铲除在曹操时期,倍受恩宠的毛氏兄弟等势力,借此掌握父亲留下的一切。
这一年的十月十三日,早已徒存名号的汉献帝刘协拟好退位禅让之诏书,并将象征皇位的玺绶诏册奉交曹丕,宣布退位。曹丕照例三让,以示天下。之后,于同月二十九日,曹丕升坛受禅,登上皇帝的宝座,改国号为魏,建元黄初。
同年十一月,魏文帝曹丕追尊曹操为武皇帝,庙号太祖。十二月,曹丕定都洛阳。曹操把汉献帝从洛阳迁到许都,如今曹丕又迁了都。军事中心邺城、原汉献帝都城许再也不复建安风彩。邺下文学,也可以说是建安文学就此落幕。
曹丕不只迁了都,还把曹操所改的相国、御史大夫之实职废除,重新启用三公之位。魏国第一任三公由贾诩任太尉、华歆任司徒、王朗任司空。
当曹魏三公之名单传至江东时,孙权反复确认过后,闭目沉思,忽然就笑了。笑的那个欢快。虞翻问孙权,孙权道,“手下败将为三公,诡事之徒为三公,可笑可笑啊!”孙权说的倒是有理,华歆、王朗皆是败于其孙氏之徒,这岂能服江东之众乎?至于贾诩,阴谋诡计之徒,陈平之类,也能做太尉?这是教人耍心机谋权位作恶么?在孙权的推敲里,曹丕这般做,真是一个昏君啊。
可笑曹丕称帝之初,还想着南征孙权。孙权却笑他识人不明,把魏国整败家了。曹丕认为,孙权不过这个称臣的小子,也敢笑话自己。曹丕问贾诩该不该对孙权动手,贾诩却劝曹丕道,“不急一时。收敛收敛,再做打算。”曹丕不高兴,就把贾诩晾一边了。而这在众臣和孙氏眼里,则是使得贾诩就如同孙权之笑一般,是个笑话。七十多岁的贾诩也因此慢慢走向死亡,再不见他的丝毫言语。
黄初二年,曹植的监国谒者灌均出卖曹植,说曹植贪杯误国,诽谤君上。曹丕便废曹植为安乡侯、下诏卞太后不得干政、罢黜曹彰将军名号等等。曹丕由此彻底掌握了魏国,不久,曹丕东征孙权,妄图建立霸业。
而我们的汉献帝这时在哪里?汉献帝在建安二十五年十一月,改称山阳公。成为山阳公后,他并没有任何失落,只有自由和解脱。他在山阳公期间,做的事远远比当皇帝时要愉快的多。
他选择了做了医者,用他在皇宫之中学到的医术救人;
他选择做了老师,用他的地盘开办学府私塾,为学子们授课;
他选择做了农民,自己打理花卉,躬耕田园,做一介平头百姓。
这样的时光,是刘协最后的时光,也是他这么多年所追寻所渴求的。他又找到了当年十六岁时,洛阳破城,施法天下的感觉,如今比之那时,刘协老了,却自由了,幸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