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逃出上海那天,是个阴雨连绵的好日子,老天爷也肯借力送他们快走一程。阿毛扯住行尸走肉一般的沈振中,甩开腿发狠地向前狂奔,在雨幕里踩踏起泼喇喇一重又一重水花,他不时还不忘回头再望一眼他的上海。阿毛心里很放不下他的城市,不是惦念他历年积攒下的一点儿身外物,细也好软也好,对于现在的他都是可有可无的东西。他从有知觉以来,一向认为上海是世界上唯一的大都市,其余诸如巴黎伦敦都是蛮荒之地。离开上海无异于发配充军,流落边疆,他生于斯长于斯,还须安葬于斯,才能完整保持住自己最初的纯洁。等诸般事端风平浪静以后,他肯定还是要回来的,而今首要之计是先找个地方躲上个几年避避风头。他忐忑地想,如果长久脱离上海的滋养,再回来领教它永不凋谢的繁华时,自己肯定已经变成了个土包子。他认得上海,上海不认得他了。
他们也没跑出多远,就在上海邻近的H城N湖的游船上躲了起来。N湖作为游览胜地当年还没有后来那么大的名声,远不及西湖热闹和浩渺。不是舍不得走,是他们一到H城,沈振中立刻一病不起。沈振中此时对于阿毛好比是远洋巨轮的锚,他不动,阿毛只能跟着停下来。他开始是双目紧闭,整日不发一言。阿毛能理解,沈振中正是刚从他心中的蛮荒之地回来不久,没见过这么大的场面,怯了很平常。但是他的病情没像断了脖子折了腿那般迅速地好,而是一天比一天加剧了。他眼睁睁看着红彤彤的太阳挂在头顶上,还要抬腿往船外面走,这是脑子烧坏脱了,可算不上平常了。太阳金芒燎到沈振中额前碎发的一刻,阿毛眼疾手快,一把把沈振中薅回来,紧跟着一掌劈在他后颈上。这一掌力道之大,硬杠上沈振中宛如钢铁铸成的颈骨,疼得阿毛直甩手,要把这份痛散掉。
沈振中就势半死不活地倒在床上,夜里说起了胡话,嘴里断断续续地叫着他自己的名字。叫魂的活他自发挑掉了,阿毛心神不宁地咬着嘴唇,循例掐了他的人中,自然没什么用。按理说沈振中无伤无痛,没有理由生病的,阿毛摸摸他的额头,和自己做了个比较,不烧不热,真不知道他发的什么梦,遇到了什么鬼。
他生病倒是不怕的,反正等闲又死不了。可是自那天起,沈振中对鲜血没了欲望,他既不主动要求,被阿毛强灌下去的也卡在喉咙口不往下走。阿毛才真正烦恼起来,他算着用不了几天,沈振中就会化成一具完全的干尸了。
阿毛自诩为义气儿女,沈振中的救命之恩他肯定要报答,他咬牙决定出去找郎中,此行无异于冒险。他不敢大摇大摆走进那些古雅陈旧的药堂,机缘巧合,他在深夜街边的小酒摊上拉来了一位。那位江湖郎中当时正一个人坐着独酌,身边打着一面“妙手回春”的幡,风一吹,翻过来,另一面是“神机妙算”,乱世漂泊,生计艰难,还要兼职,里外透着不可靠。阿毛急着领郎中去看病人,没留神到幡还有这等玄妙。郎中见有生意上门了,嘱咐老板把他的剩酒残菜收好,他让阿毛在前面带路。
阿毛耐着性子领着慢郎中来到船停泊的岸边,郎中看到是一条船,因有三分酒意,活泼地一跃跃到船上,直接冲开门进了船舱。船舱的窗户被重重的帘幕遮挡着,密不透光,仿佛女子的深闺,桌上放着一盏煤油灯,玻璃罩子里拢着黄豆大的火苗。阿毛从帐子里牵出沈振中的大手交给郎中,郎中对病人不是大姑娘微有失望,更加一本正经地把了脉,沉吟片刻,提笔写下了方子。医生的天书,阿毛更是一个字都不识得,他小心翼翼问询,“我哥哥糊涂好几天了,也不吃东西,这是得了什么毛病,还有的治吗?”
“病人情志不畅,肝气郁结,这是得了心病,需要慢慢调养,按我的方子,药先吃几服,总归还是要他自己能想得开,亲人平时多多开解。至于他的身体吗,壮得像头牛,长命百岁毫无问题。”郎中慢条斯理地答道。
就这一歇功夫,看诊就结束了,病人家属通情达理,不要求他一到,病人必须生龙活虎。他等下收了诊费还可以回酒摊继续畅饮,可以说是万事称意,忽然就来了灵感,“当下中国,得这种病可不止你哥哥一个人,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岳武穆病。‘笑谈渴饮匈奴血,壮志饥餐胡虏肉’可好转,‘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可根治啊。”
阿毛咯噔一下,心飘移到喉咙口,皆因他嘴小,关着出不去。如果能身魂分离,他的魂已经扔下沈振中跑出两里地外了。国医的本事的确强胜西医,竟然能从脉搏上看出来端倪,郎中既然点明而不点破,阿毛也心照不宣装成没事人,本来打算赖掉的诊费,也如数付给了郎中,恭敬地送他走了。
沈振中在半睡半醒中正自厌自弃,迷迷糊糊中另有一种舒服,烦恼皆自由心生,与其烦恼个没完没了,不如就这么过去算了,反正他现在活的既无意义也无滋味。忽地,他听到郎中念的那几句《满江红》,差点跟着吟唱出来,身上陈旧沉积的血液一瞬顶到脑门,冲开了他的奇经八脉。他想通彻了,自己心里少了什么,他有大仇未报,而且是仇上有仇。他身上已经有了吸血鬼、不孝子的标签,不能再加上一个亡国奴了。真要死也要等把那个未字换成已字,再死。
郎中走后,阿毛按郎中吩咐买了药,在船尾架起小炉子煮起药来,他听到声响进了船舱。是沈振中昏昏沉沉地从床上扑通一下坐了起来,他面目青白,但两眼有神,灼灼放光。阿毛手还搭在帘子上,当场愣怔住了,自己一出马就找到个高人。沈振中叫住阿毛,“我现在全身筋肉都不得劲儿,麻烦你,去弄点儿血给我喝。”阿毛应了一声,不一会功夫转身出去又回来,手上拿着个竹筒,“我出了钱的,放心喝吧。”沈振中虚弱地点点头,接过竹筒一口气把血喝光了,就着心里的热乎劲,把汤药也咕嘟咕嘟大口喝下去。沈振中心境一开,不免惊讶自己之前怎么懦弱到这种地步,从国外逃回来不算,连人间也不留恋了。原来没了父亲严厉教导、母亲体贴关怀,整个沈家在后面支着,自己便一无是处了吗?有仇报仇,有怨还怨,干等着什么都不做,不是大丈夫所为。我得先活下去,把未了的事了结了,欠下的命我赔给你们,不过不在这个时候这个地方。
沈振中恢复了自理能力,阿毛不用再花时间看护病患,他悄悄出去找些闲人,打探上海方面的消息。死了这么多人的一件大案啊,鲜血铺天盖地,现场没留下一个活口,死相难看。租界警察头痛了几天,一点儿头绪都没有。两边的人物身份是黑帮与贫民,他们有什么缘故要斗得两败俱死,又有谁能信啊。继续深挖?万一再挖破了天,惹上惹不起的人,到时怎么收场。最终还是按着黑帮内部火拼结案,报纸上寥寥几语,把这件怪奇事件轻描淡写地带过去了,其中种种诡异之处既然不提,所以全部当作没发生。
阿毛稍稍松了一小口气,抹了抹额头上不存在的汗。武哥的人手那一次并没有倾巢出动,保不齐有个把机灵人,把他和这件事联系起来。他不能在乡下待一辈子,已然耽误了这些时候,差不多该走了。阿毛仔细考量过接下来的打算,他和沈振中提议去香港,那里相对太平些,他可以重操旧业,赁一间房子,足够两个人体体面面地生活。香港虽然比不上上海时髦,可也不是很差,在华洋混杂之地干点儿什么,也更方便不是。
阿毛对着沈振中的后背口沫横飞地说着,他的脸一直都没转过来看阿毛。虽然他们之间用不上催眠,阿毛觉着沈振中如果不看着他的眼睛,肯定领会不到他描述的动人之处。他说到口干舌燥,“你听没听见我说话?你倒是看我一眼啊?”沈振中站在窗前,望着窗外烟雨迷蒙的景象,船在缓缓地动,远处一座宝塔在他眼里不断变化,塔身被花树影去一截,塔尖在雾霭里若隐若现。阿毛看不到他的表情,只能琢磨他挺直的背脊。片刻后,沈振中放弃了观察宝塔的全貌,摇摇头,“香港我不打算去,我,准备北上。”北边是个什么情况他心里有数,有钱的有势的都在往外国跑,既然那些人往外国跑,他偏要背道而驰,这个肯定才是对的路。
阿毛没料到有人这么不懂事,他本来枕着胳膊,翘着腿躺在雕花罗汉榻上,倏地变为一跃而起,“你发了疯吧。现在时局这么乱,到处都在打仗,外面卖报的报童天天扯着嗓子喊,不用买报纸都知道正在发生什么。北上不仅是过的苦,那是要死人的。”
阿毛恨不能白了头给他看,“我们好不容易………你还特特地去送死。咱俩是比普通人强上那么一些,但是又不是真的刀枪不入,不知道从哪里飞来一颗子弹,砰地射中心脏,可什么都没了。”如果最终是这样的结果,他还辛辛苦苦离开上海干什么。
“中国这么多人,打鬼子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你从过军吗,扛过枪吗?”他一会儿在左一会儿在右,想从沈振中软一点儿的耳朵根着手。
阿毛的话,沈振中倒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了。他一旦起了慷慨赴死的心,想要自我了断的念头淡了,积极展望起了未来。世人皆以为做没好处的事为冲动,他一心所向又深思熟虑过,并不算冲动。阿毛说得嗓子哑了,发现他根本听不进人劝,顿时泄了气。可不是吗,沈振中要是不疯,之前早绕道走了,根本不会救他。
和阿毛的悲观相反,沈振中觉得当前形势一片大好,当初日本鬼子放狂言几个月内占领中国,结果6年都过去了。万事万物不进则退,他们的精神意志消耗的差不多了,我们在最困难的时候都没被吞掉,现在局面一开,物力、财力、人心都聚得差不多了,将来孰胜孰负不是一目了然吗。死在抗击外寇的战场上是死得其所,幸存者打扫战场的时候会在他的遗体上找到标有籍贯名姓的布条,若有尚在人世漂泊在外的亲戚朋友听闻了,还会以为他是好好的一个人,没让沈姓蒙羞。
阿毛颓然地坐回到榻上,“我是不会跟你去送死的。”两个人莫名其妙地相逢,算是能说上几句话的同类,并无感情积累,他们之间的共同联系实在薄弱,道不同不相为谋,事情过去就该散伙了。沈振中疑惑他何出此问,“我是肯定要去的,你又不用必须跟着我。”阿毛口气大,胆子小,他要奔赴硝烟战场,带着盆娇花算怎么回事。
“我还有点钱,买了车票,剩下的你都拿上。”他是冲着以后都不需要用钱去的,对娇花也不是全然不顾。
阿毛咕嘟咕嘟喝了半杯茶,和缓了焦渴,觉得自己身心俱已复苏,尚有余力再战,接着上回书继续劝说道,“你北上,一个人能力挽狂澜吗,分明是要去送死,活着不容易,咱们要好好活着。”
沈振中手里不停地收拾起几件行李,也不瞧他,“你说得极对,活着不容易,要好好活着。咱们现在跟死人有什么区别。像你我这样的青壮年不去那些地方,难道让老头子小孩子大姑娘去?”
阿毛一滞,咀嚼着他话里的意思,支吾了半天,反驳不来。他怒而捶桌,“你欺负我没念过书,好啊,我走我的阳关道,你走你的独木桥。”
半个小时后,他就不赌这口气了,两人认识没几天,一起背了人命,救命的恩情他还了,还有一起逃亡的情谊在呢。阿毛终归不大忍心,“你哪天走?我送送你。你,方便的话,给我来封信。我,方便的话,帮你料理料理后事。”
沈振中凝视着阿毛,他眼眸里真有一片情意,“那就先谢谢你了。到时候也不用铺张,要有抚恤金,你留着用,买个咸菜坛子,把我送回老家就成。”
第二天,他俩准备分道扬镳的地方,恰好有家茶寮,两间四面透风的茅草棚子,五六张桌子,加上他俩一共四五个客人。阿毛点了一壶粗茶,招架不住老板殷切的目光,另要了一碟瓜子。谁也不去吃那个,阿毛捏在手里掰着玩,心里还在斟酌言语。
他不死心,怎么有人能油盐醋点滴不进,酒色财毫不动心。本来他是知道自己要去做什么的,沈振中不知道要去做什么。现在,掉了个个儿,他不知道接下来该干什么了,他原来的计划是两个人的,空了一半便不能成型。成年以后,再没人能抛弃他,他忙着平凡生活也幻想过出人头地,从来没有时间寂寞。这个世界天经地义的让他冷,让他饥,让他受欺凌,他从不为这些恨谁。此时阿毛恨上了沈振中,趋利避害乃人之本性,果然他是个没人性的家伙。阿毛这朵鲜花需要绿叶扶持着,怎么会有人狠心扔下他这么一个精致人,去和臭烘烘的丘八为伍呢。
茶喝的差不多了,续过两次水,再倒出来的无限趋近于白水,一点儿茶的痕迹都没有。乱世分别,难能再聚,谁也开不了口,都盯着外面的天色,拖延着光阴。
阿毛不死心游说的时候,沈振中在出神。他要往北走,不拘去西北还是东北,先遇到什么队伍就加入什么队伍。要是一不当心死的难以收拾,等活过来以后再换个队伍就是了。边边角角考虑了两遍,没有疏漏,决定由自己来先说后会有期。
他正待站起身来,一抬头看见茶寮的竹帘子撩起来,走进一个五六岁模样的小道士,扶着与他等高的药包,满脸通红,费劲地一寸一寸往前蹭。他扎着道士髻,穿着青灰的棉布小道袍,衬出一张饱满的粉嘟嘟脸蛋,亚赛年画上的娃娃。他站定了不停喘气,整个人堵在门口。沈振中看他辛苦,也不便和他争路,又继续坐着。
小道士靠在柱子上搽着汗,笑嘻嘻地开口,“老板,给我碗水喝呗。”
老板兑了一碗温水给他,亲热地给他拍拍尘土,“小阳,怎么你一个人下山来买东西啊,你师傅不怕你被人拐跑喽。这么大一包药,不知道是你拎着药包,还是药包拎着你呢。”
小道士举起碗对着喉咙一口气灌下去,用袖子揩揩嘴,“师叔带着师兄们下山去了,说是去打鬼子。师父病了,观里只剩下我一个人,砍柴、打水、烧饭也都是我做呢。”
“你才多大个人,能撑起来吗?”老板怜惜地摸了摸他的头。
小道士老成地一摆手,“没事,等他们回来就好了。我师叔和师兄们都特别厉害,多则半个月,少则三五天,什么鬼都能打走。”
他接着像大人一样长叹一声,“就是他们以前出去打鬼,人还没回来,钱也先捎回来了,这次时间有点儿长。大叔,您认识的人多,帮我问问,有没有人想要买我们道观里的树。我师父说,现在观里没有收入,每天只进不出的,院子里还有好几棵上了百年的大树,卖了换点钱过日子。那是花钱也买不到的好东西,以前有人捧着一包钱要买,师傅都不肯卖的。”小阳伸开两只手臂,比划出一米来粗的大树腰身。
“你们道观里的树是好树,我有亲戚做木材生意,下次我帮你问问他。”老板一口答应下来。
小道士抻平了袖子,躬身行了一礼,“麻烦您了。”
两人的对话一字不落地,沈振中全听进去了,他心头火烧火燎,生了烟,化了灰,扰得他一刻也等不了了。他把茶钱放到桌子上,对阿毛说,“茶也喝过了,我要先走了。以后,有机会咱们再见吧。”他得早点儿去,看能不能替换个小道士的师兄回来支撑道观,最好能及时挽救一两棵大树。阿毛无可奈何地敲了两下桌子,“你别着急,既然钱都付了,把茶好好喝完。等咱们到了那边,估计这种茶叶末子也喝不上喽。”
沈振中端正姿态看了他一眼,这意思是要跟他去?虽然他心底是不太看得上阿毛的,但还是很高兴,笑意从眼角嘴角一泄无遗。身边有个知根知底的人互相照应,他可以壮烈地很圆满。
只是,沈振中想,他俩之间的交情够一块儿去死,够不够一块儿活着可不好说。
只是,阿毛想,他俩之间的交情够一块儿活着,够不够一块儿去死可不好说。
阿毛的想法是,不跟着沈振中,寂寞是一定的,跟着他,死却不是一定的。自己长着的这一双腿,不仅行动迅速,还修长笔直,要是觉得情况不好,随时可以开溜,到那时候,他对沈振中也仁至义尽了,不必有心理负担。
茶寮的老板给新来的客人上茶,看见沈振中、小道士他们几个已经离开。他抬头看见丽日晴空,自己的老寒腿也不痛不酸,这种天气打伞的男人可不多见,估计肯定是出远门做大生意的,客途遥遥,说不准一场倾盆大雨在哪里等着。他心生羡慕,自己被吃不饱饿不死的小本生意圈在这里是寸步难行。一壶水呼噜呼噜地沸腾了,他在氤氲的水气里转念又一想,兵荒马乱的年头,能顾好一家子人已经是天大的造化了。
沈振中他们跟小道士是同路。大道上此时只有他们三个人,大道常过些车马,两侧的灌木蒿草灰头土脸蔫头耷脑,显见是通向不怎么美妙的前程。沈振中上前几步帮小道士拎起药包,“小师父,你们的道观在哪里,我有空,送你一程吧。”小道士眨巴着眼睛看着他,怪为难地嗫嚅道,“我还想去买一包米。”阿毛冷眼旁观,蹬鼻子上脸的小子,沈振中一准会答应下来,我不跟着他哪能行呢。果不其然,沈振中爽快地道,“还需要些什么,我一起帮你送过去。”在小道士带领下,他们掉了头,先后去了米铺、杂货铺,经过讨价还价,林林总总买了一堆东西。沈振中还要给他付钱,被小道士义正辞严地拒绝了,他赊账。
送佛送到西,送个道士送到家。沈振中背着抱着大包小包的东西,阿毛举着伞帮沈振中遮住太阳,小道士空着手甩甩哒哒走在前面。一只墨水蓝的蜻蜓绕着小道士上下翻飞,他跳起来去抓,被蜻蜓灵巧地闪过,这一跳提高了视野,让他有了个新发现,“噫,你们看,那是什么?”他踮起脚尖虚指了一下,紧走两步率先跑了过去,到了头又折回来气喘吁吁地报告,“前面,沟里,有个东西,活的。我看见它动了。”
沈振中几步跨过去,勉强蹲下身子用手拨了那东西两下,沟里的它不是个东西,是个人,裹了一身棉絮,几乎和泥土同色,与地面平齐,难为小道士分得出来。真是好长好长的一个人,平时摘果子一定不用梯子,小道士人小,他从头到脚看一眼,头颈跟着动了90度。以他的身高只看到了局部的一段,自然判断不出来整体是什么东西。
沈振中和阿毛彼此心有灵犀地对视一眼,包裹得这么严实,他们也能嗅到气息不对。眼前的这一个分明是他们的同类。他把棉絮人的头部剥开,露出一张脏兮兮的漂亮脸蛋,紧闭着双眼,气息奄奄快要不行了的样子,原来是一个大姑娘。吸血鬼身负异能,还混成这副惨样,不消说,一定是个好人。沈振中回国这段时间,从遇到阿毛开始一触百发,吸血鬼像雨后蘑菇一般冒出来。他心里一热,好不容易又遇到一个伙伴,对方既然有难,该伸手拉她一把的。
他向周围看去,方圆十里再没有其他人,唯有一个小道士。事急从权,他不得已要向小道士借点儿鲜血,只需三五滴,给这个姑娘续上一口气就够了。“小师父,这个人还有救,要麻烦你帮帮忙。”
“童子尿是吧。”小道士了然,一直以来有不少人向他求童子尿做药引子。他年纪小,还是出家人,又净又纯,也不需本钱,只要多喝些水。他极乐意帮这种忙。
“这………”沈振中咬咬牙,万般别扭地说完了他的意思,“这个姑娘的情况比较特殊,她需要的是,童子血。”
小道士不疑有他,他也不懂医术,同样是人身上的,既然童子尿都这么管用,童子血自然是登峰造极,自己的血是救人的良药,日后可以和师兄弟们吹嘘一番。
“我当然有童子血。”他大方地撸起袖子,露出哪吒似的嫩胳膊。也不用这样大方,沈振中摘了一棵野草的芒刺,在小道士手指上刺了一下,挤出绿豆粒大的血珠子,再把他的手指送到姑娘嘴里。鲜血一沾舌,气味馨香芬芳,对方不由自主地连吮了几下,沈振中即刻快速抽回小道士的手,生怕对方动了瘾头死不松口。三五分钟后,姑娘缓缓睁开眼睛,一双茫然的美目在他们脸上转了一圈,其实神魂尚未归位,什么都没看到心里去。
阿毛心尖一颤,仿佛春风吹松了一片杏花瓣,欲落不落。他马上盘算起来,该怎么哄她跟着他走。他早该找这么个伴了,有了她,再跟着沈振中就不大合适了。
那个她一开口,却是煞风景的粗声大嗓,“你们是谁啊,我是在哪儿啊?”
小道士道出大家的心声,“原来不是姐姐,是哥哥。”阿毛不那么热心了,沈振中更加热心了,男人比女人方便,不用特别安置。沈振中扶他靠在树荫里,“你叫什么名字?怎么来到这里?怎么变成这个样子的?”
“我叫吴成祥,村里人都叫我小祥。其他的我都记不清了。”小祥,这个名字实在不妥,叫久了也会生出不祥来。
小祥迷迷瞪瞪,搜索乱七八糟的脑子要把前事接起来,约莫能调出的最后的记忆是,最近一段时间他都在夜里开工,工钱要等出了货才能结算,他一个子儿都还没拿到,这个事是明明白白的。好像一群人忙忙叨叨地在搬运东西,他是其中一个,有人递了一包东西给他,他蹲着迁就大家,转身再传给下一个,传着传着好像膝盖窝上重重挨了一击,打得他由蹲变站又变为跑,晃晃悠悠从行驶中的火车上一头栽了下去。伙伴们想必是以为他死了,怕被人发觉他们的勾当,把他包裹好了扔在附近的沟里。幸好他们还有一分良心,没让他暴尸荒野。
他厘清了自己上次的死因,自然想起一件更要紧的事,两只手上下左右在全身摸索了两遍,身上的钱果然全不见了。也是,他们既然当他死了,自然不会把有用之钱留给无用之人了。他还半躺着,跺不了脚,他失去的钱数目不小,本来想凑个整数再寄回家里,现下全落空了。
看小祥的表情,应该是有一段不愿详述的伤心故事,沈振中也一样,对此万分理解。他不再追问,只是说,“好些没有,自己能走吗?”太阳还和火球似的,他们不能一直待在这里,总要走动起来,把路走活了。
小道士热心地说,“去我们的道观休息休息吧,就在前面不远了。”
小祥站起来,一阵眩晕,沈振中从包裹间隙伸出手扶着他,他把沈振中当成拐杖正合适,两人一起晃晃悠悠地向前移动。一路走着,小祥身上的棉絮开始扑簌扑簌地掉,阿毛蹦起来把雨伞柄塞到小祥脖子后面,他好空出手来帮着拿东西,几人同时受了益。
沈振中继续问小祥,“你有没有什么打算,准备去哪里?还是回家?”
小祥垂下头来,“我没有家可以回。”这里面意味深长,一般人领会不能。小道士见他孤家寡人,又没个方向目标,邀请他不如干脆到道观落脚。道观里有好几间空房,还有菜地果园,整一顷山田。他们这点儿不值钱的产业是他师父的师父的师父,早年间偶然发过一注小财置办下的。他们门派的开山祖师是个流浪道士,一生落魄江湖,真正开宗立派,扎根发芽开花从有了恒产才开始,如今要他们所有人的命行,要家当不行,冲这个,也要去打鬼子。
“来吧,来吧。”小道士抓着小祥的袖子可劲晃,儿童渴求什么东西的小心机展现得淋漓尽致。他是无往不利的,但凡他来这一手,师傅必然给他买糖。
沈振中把小祥的胳膊往下抻了抻,凑近他耳边,轻声说,“你看出来了吧,你、我、他是一样的人。你跟小道士去,一旦露出了行藏,呆不下去不说,还会吓坏了这么大点儿的孩子。不如跟我们去投军打鬼子,坏人的血可以随便喝。”后一个好处是他急中生智想出来的。
阿毛在一旁敲边鼓,“投军就有饷银,好事啊。”
小祥先是一惊,而后一喜,眼睛在他们身上扫来扫去。他拿不定主意,他一直没什么主意,别人说什么他听什么,要是有两个及以上的说法,他就不知道怎么办好了。去道观听着不错,他是没有发财的运气了,经过那一番惊心动魄险些送了命,是应该找个地方清静地住下。和他们走也不错,这还是人生中他第一次遇到同伴呢,之前落到那种境地,不就是因为自个儿孤身一人,没有照应吗。
他心里默默念着,等下沈振中要是迈过前面路上的那朵花,他去道观;要是踩上了,他跟他们走。几步后,沈振中站定了,正好一脚踏在花上,压得花朵汁水四溢。他把小祥的胳膊向上托了托,殷切地问道,“你考虑好了吗?”小祥听从了命运安排,他谢绝了小道士,“小师傅,谢谢你的好意,道观我就去歇一歇,我想跟着这两个朋友去闯一闯。”
小道士很是失望,撑着笑容的肌肉一起下落。师傅说过,以后在天机门他就是大师兄,再收进门的弟子不论年纪大小都是他的师弟。这个人好高的个子,手长脚长,一定很会做活。况且,他是他先发现的。
他们达成了一致,继续送小道士回去。道观在一座小山上,说是山,不如说平地突然隆起了一块,山上的林木高大茂密,硬生生将山的身量拔高一倍,绿意葱茏中自有一种傲笑五岳的气派。他们沿着一条羊肠小路上了山,到最高处,树木交织掩映间露出屋宇的一角飞檐,清脆悦耳的鸟声令人精神一震,要是心中无事,此地确实是个不错的隐居地方。
阿毛走在前面,轻轻一推院门,道观里是两进的院子,前院供奉三清,后院是道士的住所。修建道观时是要和邪魔外道不死不休,奔着万年基业去的,造出来傻大夯粗,即使一时少人管理,也不显破败。院子里杂草丛生,足见香火不旺。那几棵大树名不虚传,巨伞一样把院子拢在一团森森绿意中。在乱世,从宗教上找寄托的人本来应该特别多,这里却分外冷清。沈振中感慨道,“你的师叔师兄走了多久,道观里荒凉成这样了,你一个小孩子真是挺不容易的。”小道士半截隐在草里行走,回头应他,“师叔师兄在的时候,也是这样。这里平时没什么人来的,我们不做持斋礼拜、奉戒诵经、烧香燃灯的活计,专门除妖捉鬼。”
沈振中听到一个鬼字,左脚顿住,右脚没能即时收回来,险些被一块突起的青石板绊倒,还是阿毛身手敏捷,把他和小祥一把托住。
小道士让他们把他的买的东西都卸在正殿,抱歉地道,“我师傅病的不轻,有些糊涂,不方便见外人,我就不带你们去拜会他老人家了。你们要住哪间房用什么东西请自便。”
阿毛第一眼相中了道观里最有身份的师叔的房间,里面有一床一桌一椅一衣柜,挂着蓝印花布的床帐,铺着雪白的褥子,手指一揩桌子上有一层薄灰,算是不错了。
沈振中把小祥扶上了床,低声说,“有别人在,你能睡吗?”
“我都行,我不怕吃苦。”小祥受了如此周到的伺候,很不自在。
“要不嫌弃,咱们三个都睡一个房间,方便相互照应。”沈振中觉着小祥人不错,不娇气。
阿毛眯起眼睛,这个小祥出现不过半天,把他在沈振中心里的地位挤了下去,这么贴心的问话也不来问他。
小道士小阳归置好一应杂物,马不停蹄地在廊下放个小炉子开始熬药。他挥舞着大蒲扇,搧起一片飞灰。小祥刚好能看到,他躺不住了,“你药熬的不对,还是我来吧。”日光照不到那里,他没有了顾忌,走到小道士身旁,接过蒲扇。
两人一边熬药,一边闲话家常,其乐融融。药煎好了,小阳拿过来个大海碗,小祥用白毛巾垫着提起药壶,把药汁一条线倒进碗里。小阳颤颤巍巍搬着碗去送药,进门前泼了一半在地上,喂药又一小半洒在师傅的衣襟上,“师傅,你快点好起来。”小祥熬出的药比小阳平时弄的确实要高出一筹,老道士喝下去,出了一身汗,感觉自己不会很快死了。
晚饭是小阳准备的,有新生的竹笋,和几片酱肉一起蒸,此外就是梅干菜。小阳就着这两样吃了一大碗晶润的白米饭,道观好水好田种出的好米,真正的农民舍不得自己吃,必然是拿到外面去卖的。沈振中他们看着他吃都觉得怪香的,可惜他们喝了血以后,吃不来饭。不吃,找不到好的理由,会挫伤主人家的热情。吃,自己难受自己知道。他们在小阳眼光投过来时假装吃了几口,结果剩了许多饭。小阳脸从碗里抬起来,眉毛上沾着饭粒,诧异地说,“你们吃的这么少,不好吃吗?”
沈振中代表答道,“连日赶路太辛苦,没有胃口。”他下定决心,不管对方品性如何,以后都不能和不知根知底的人一起生活。
小阳暗暗欢喜,剩下的饭可以明早做炒饭,还能体面地多招待他们一次。
吃过饭,沈振中劈了一堆柴火,烧了好几大锅水,倾倒进墙角一个没缸沿的大水缸里,几个人轮番洗了澡,洗去一路的风尘。沈振中在院子加速挪动了几圈,带出风来,把他的头发迅速吹了半干,再放眼道观,全是毛病,根本不利于十岁不到的小童生存。他准备耽误几天工夫,帮小道士料理料理,修葺下屋顶门窗什么的。
小祥对小恩人满心感激,怎么谢都不为过,然而小恩人缺钱,他也缺,这上面是报答不了的。不过道观里不是有菜地果园吗,他无师自通裹成阿拉伯人模样,自行到菜地浇水松土,到果园剪枝除虫。小祥长成个秀气模样,却是干粗活的好材料。
阿毛什么都插不上手,他既不会干也不想干。他只会理发,此地没人需要理发。他打算下山逛逛,道观里没有镜子,凭着经验用随身不离的小梳子沾了水抿了抿头发。还没走出后院,一只大手从后面钳住了他的肩头,他挣了两下没脱开,知道是谁,“放开,我出去走走也不行?”
沈振中凉凉地道,“你干什么去?”
“去找点儿东西吃。”他口气好像是要去买一套煎饼果子。
“我也有这个意思,我跟你一起去。”沈振中把他手里的伞拿到自己手里。
阿毛嘟囔着,“我一没坑蒙拐骗,二没杀人放火,防我像防贼似的,至于吗?”和沈振中一起还不如不去。
沈振中不再和他绕弯子,“你这样的人我见过,收拾地油头粉面的,没事去撩拨大姑娘小媳妇,净干损人不利己的勾当。”
阿毛十分委屈,不过和她们说了几句话,也要天长地久、海枯石烂吗?想得也太长远了吧。
“你把姑娘的心撩动了,她要是想嫁给你,难道你能娶她?就算你肯娶她,好好的姑娘也不能嫁给太监!”
阿毛圆睁着眼睛,“你懂什么,生不了孩子,可不等于太监。”他撩归撩,往前再多一步他也是不敢的,但是他不能任凭沈振中埋汰自己。
“人家真对你动心了你拍拍屁股就走了,她到时候能哭死过去。撇开别的不论,你还是个无权无势的穷光蛋,肯跟你的,都是实心眼的姑娘,更加不能辜负了。”
“莫欺少年穷,你听说过吗。我的一辈子比一般人都长,每天攒一元,日子到了也该发达了。”
沈振中意味深长露出倾城一笑,有他在阿毛身边看着,不管多少年他都会是个无权无势的穷光蛋,注定和他遇到的其他吸血鬼过不一样的日子。
“在这儿,我们只待几天,不要生事。尤其小村子里的姑娘,没见过什么世面,一朝认识了你这样的人,以后她心里谁都进不去了,不是害了她吗?用她一辈子的孤苦无依填你一时的寂寞无聊,你真过意得去?”
阿毛承认他有理,又觉着不甘,“你说的这些道理,又从哪里听来的?”沈振中仗着照搬书上的鬼话还敢来教训人,恐怕他自己认得的雌性一只手就数完了。
沈振中挠了挠鼻子,惆怅地道,“以前父亲教我的。”当年他老人家的原话是,你的条件比别人略好些,少女怀春,看重你是常事。要记得,男女有别,这是约束男子的。男人生来比女子自由,你一个男人能走出去,海阔天空,什么委屈都能消散。世道对女子不公,行差踏错就是万丈深渊。不是你的过错也是你的过错,一言一行须得谨慎,不要随意招惹是非。你一个眼神不对,别人可是误了一生。
“你不是坏人。”沈振中拍了拍阿毛的肩膀。男人也有男人的节操,做吸血鬼也该盗亦有道。
“我要是坏人呢?”阿毛放肆地斜了他一眼。
沈振中把手从阿毛肩膀收回来就势捏成拳头,“你要是坏人,我就灭了你,不用和你说这么多废话。”
刚才他追忆往事,还有几分温润如玉的意思,现在和水中月镜中花一般散了。阿毛被拳头晃得一哆嗦,这人不是玉,是块白石头,里面跳出个孙悟空也不稀奇。
他有话没说出来,要是有人知道我的身份,还愿意跟我走,我带她一起走,一辈子对她好,不会委屈了她。可是这些跟沈振中说不着。
道观没收入,留不住小祥。瓜果虽甜,他又不吃。小阳办法使尽,世上还有他用仅存的瓜子蜜饯收买不了的人,恐怕是个圣人吧。杂活暂时有人代办,他可以专心照顾师傅。一两天的工夫,师傅身子好多了,能下床到房前屋后走走。沈振中很警觉,看见疑似的一角影子,赶紧瞬移到别处,不敢和老道士打照面。如果他是真有道行的人,万一能辨出他们几个舶来的洋鬼呢。
但是注定他是躲不过去的。他要折根竹竿晾衣服,到了竹林边,那里早站着个老道士,大病初愈扶着竹子站着。一阵风吹过,衣服一半是空的,仿佛一株经了风霜的老竹。沈振中感觉不出他微弱的活人气息,不当心和他碰了个面对面,暗叫不好,匆忙行了礼,转身便走。
“客人,请留步。”沈振中不得不停住脚步,手心微微出汗,喉咙卡得生疼。他是不惯撒谎的,人家要是问到点子上,他只能顺着实话实说。
老道士的声音极为温煦,“小兄弟,你躲什么?我有这么讨厌吗?”
沈振中仍背对着他,“是我贸然上门叨扰,怕被人嫌恶。”
“哦,你这样的人物,应该只有人家欢迎你的。”老道士向他走近了几步。
“道长,这样的世道,随便闯进来的陌生人,不怕我是坏人吗?”听他的口气,并没有起疑心,沈振中终于转过头来。
竹叶沙沙间,老道士笑声清朗,“你若是动了坏心思,别看我这道观破破烂烂,我这人病病歪歪,四周布下的降魔障会自行发动,把你们困死在里头。”道观就这么大点儿,他观察他们些时候,仍是凡体肉身,却不食人间烟火,不喜阳光,又非鬼非怪,非精非魅。他们刚来的那天,老道士吓出了一身汗,怕小徒弟被他们生吞活吃了,谁想到来的却是天降的田螺小伙子,柴也砍了,水也挑了。
沈振中随老道士坐到廊下,老道士感慨道,“我这次病的厉害,完全是靠一口气硬撑着。我想着,我要是死了,我这个小徒弟怎么办啊。结果你们一来,我出了汗身体好多了,这就很不错了。我年纪大了,和年轻人比不了。”
“我牵挂的事不是没有,但是看得开,不然白修道了。倒是你年纪轻轻,眉宇间愁云惨淡,有心事?”
沈振中默而不语,生逢乱世,谁没伤心事,老道士像个好人,不过不是好人就能托以腹心。老道士善于察言观色,看出他有所忧,“放心,你只管道来,我嘴严着呢。”
沈振中悠悠地启唇,吐出八个字,“我已非人,却在人间。”
“非人?那是什么?”老道士凝眉思索。
“我也不知道。我本来是个人,后来才……我可以长生不老,不食五谷,那长生不老也不是正道来的,我是宁愿变回普通人。”怎么到了今天,总之一言难尽,他一开个头,阿毛就能读出桃红色,他还是有机会说与知音听吧。
老道士听过太多奇闻怪谈,也没见不吃饭的人,难得他不追着这件事不放,“天地不单是人的天地,天地造养生灵万物自有因由,生命可贵,不因非人便降了等次。我们天机门向来只分作恶与不作恶,当今中华大地上横行的那些两条腿的畜生,有灵性的禽兽也羞与之为伍。你比他们还不如吗?”
沈振中赶忙摇头,又微不可察点头,“我虽然没有做出那般禽兽不如的行径,也犯下了大错。可是,那并不是出于我的本心,能被原宥吗?我不惧刑惩,愿意以身赎罪。”
老道士沉吟片刻,“恶人作恶是不以其恶为恶,你既然有悔改之心,足见心苗未灭,不算无药可救。有罪自当认罪悔罪赎罪,有多大的过错,便去建下多大的功德。”
“至于你这具身子……”沈振中屏息凝神,期盼他能说出改变之道。
“逆天而行的事,必须有更大的神通来扭转。我是无能为力的,自认学艺不精,看不透你的来历,看不清你将来的命数。不过命数是大道,偶尔走岔到羊肠小路上,上天冥冥中不会任你乱,总有办法拨回来。你的寿命不知尽头,也不入轮回,你在人间一日,也许有机会能遇到有办法改命的大能者。”
听老道士一席话,似乎窄路尚有拓宽的机会,沈振中振作了几分。
他们来到道观只有第一日见了肉,还是富裕日子的存货。之后每天都是青菜豆腐,既不利于老道士身体恢复,也不利于小道士成长。再看小道士,不时极忧愁地数着几个铜板,分明是没钱买肉,并非是性喜吃素
见他们境况如此,沈振中把手里的余钱悉数塞给小阳,小阳却严辞拒绝,“你们是远道来的客人,我要好好招待你们,哪能用你们的钱和物。”沈振中和他推拉拽送一番,不敢用实力,所以败下阵来。他心累的不行,准备在别处想想办法。养殖的猪牛羊是买不起,可是大自然对人类广有馈赠,不如向之求取,举手之劳,还不欠人情。
道观勉强称之为后山的树林里有一条小溪,溪水清冽,游鱼活泼,可以想见肉质多紧实细嫩。沈振中问小阳,“道观里有鱼钩、渔网、鱼叉吗?不拘哪一样都行。我去捉几条大鱼,炖成鱼汤,正好可以给你师傅补养身体。”
小阳激烈地摇头,“不行,不行。我师傅说过,其嗜鱼深者,其天机浅。我们天机门的叫法就是这么来的,鱼是决不能吃的。”
沈振中哑然,片刻后问他,“你识过字吗?”
小阳摆着双手笑道,“我认识整十个字呢。”这十个字是哪十个,不消再深究了。
沈振中自忖,短时间内要实现小阳从文盲到庄子的飞跃,人力实不能为,与其消耗口唾,不如再另外想办法。他在后山见到不少的喜鹊,也不避人,三五成群安静地在草地上觅食踱步。以自己的速度同时拿下几只,手到擒来。他打着伞走到后山,在它们周围漫不经心地绕了几圈,相中了一只体格看起来最好的。喜鹊们长久在这里,从未被打扰,对他丝毫没有观望的兴趣,冷漠地寻觅午餐。沈振中一瞬间收紧全身肌肉,闪电般飞扑上去,用雨伞把那只目标喜鹊兜到他怀里来,另一只手迅速攥住喜鹊两只脚,同时举高雨伞照旧挡着太阳。其他的喜鹊才发现情势不妙,扇着翅膀张皇地飞走,散落一地羽毛。倒霉的这只喜鹊扑棱扑棱开始挣扎,糊了他一胸的细毛。他把它紧紧抱在怀里,顺手摸了摸羽毛下的肉,很肥厚紧实,红烧清炖皆相宜啊。
他抱着喜鹊一路走去老道士的卧房,小阳这时候例行在给师傅喂药。沈振中向他们晃了一下喜鹊,“今天有野味。小阳,赶紧烧开水,褪了毛炖汤给你师傅吃。”
喜鹊呱呱乱叫,老道士手捏着耳垂上的物事,苦笑一下,“放它回去吧,它的窝里还有几只小崽子,等它回去照顾呢。”
“您竟然能听懂鸟语?还是听到它哀叫,不忍心食其肉?”沈振中对老道士立时心生敬仰。
“它哪里哀叫了。它是恐吓我,要是不放了它,它的伙伴天天到我们道观拉屎,扔石子,专门介绍乌鸦在道观落脚,让天机门名声顶风臭十里。”
老道士复又叹气,“你要是做好了端上来,我吃就吃了,看了它这个无赖样子,吃了也不长肉。”君子远庖厨不是没道理的,沈振中好心办了坏事。
最后喜鹊拿上乔了,它和老道士讨价还价,讹了两捧小米,才肯罢休,还要求沈振中从哪里把它抓来的再把它毕恭毕敬送回哪里。沈振中又惊又恼,难怪自己在世上活的不如意,脸皮还不如一只喜鹊厚,临场应变也大大不如。
也许是沾了喜鹊的喜气,第二天有买卖找上门了。道观经过整饬面貌一新,来人也高看他们一眼。小阳问清来意,喜滋滋地忙不迭答应下来。
这一户人家最近陆续丢了几只鸡,鸡窝外是清晰的一串爪印,鸡窝里找到黄鼠狼的毛,推断出鸡也不是个孬的,它奋起反抗过,最终不敌。这一带一向有黄鼠狼的行迹,它有它的讲究,偶尔偷只鸡时间地点分布均衡的很,大家一起分担着,不觉得辛苦。
奇怪的是他家已经连续几天丢了鸡,只偷他家的,不偷别人家的,鸡窝里剩下的几只瑟缩成一团,公鸡不打鸣了,母鸡不下蛋了。村里上了年纪的老婆子说,必定是他们家得罪了黄鼠狼大仙。当家人赶紧来请道士做法,说好用鸡蛋做谢礼。小阳一算,鸡蛋孵小鸡,小鸡变大鸡,别提有多美了。
来人是个中年汉子,身上的棉袄补丁打的很有艺术性,他上下打量小阳,到底不放心,一个小孩子能帮他办这么大的事。
看到小阳胸有成竹的派头,沈振中在一旁劝说,“这种小事情,他出马就行了,我会一起去关照他。”
“有大人还像个话,那我先回去了,地里还有活。你们马上来吧。再晚,就用不着来了。”
小阳整肃衣装,背上把桃木剑,拎上一个蓝布袋子。师傅咳得说不出话来,“你,功夫还不到家,咳咳。”小阳让家猫挠哭过,遇上真正尖牙利嘴的野兽能有什么好果子。
小阳嘟起嘴,“师傅,我能独当一面了。”
“你和人家黄鼠狼好好说说,不要一上来喊打喊杀的,以和为贵。在道观左右活动的,也算近邻,乱得罪了人,跑不了道观,也跑不了道士啊。”
沈振中保证,“我跟着他去,不会让他吃亏的。别的我帮不了,全须全尾回来不成问题。”
老道士也不是什么大能者,没有修炼到那般高的境界,听懂喜鹊的话,还是靠宝物。宝物名曰传音铃,老道士让小阳带上它,并且嘱咐一番,“你见了黄鼠狼再用它,没事别捏在手指里玩,过路的鸡鸭牛羊等活物千万别搭理。你还长身体呢,不能像我这样老吃素啊。”
丢鸡的苦主就在山下附近的村子,沈振中和小阳到的时候,刚刚吃过晚饭。那一家子有三口人,爹、娘,小女儿,女儿和小道士差不多大。小丫头对小阳撇着嘴,“爹,你是那里捡来的他,还没我高呢?”
当爹的斥责她,“少胡说,咱家已经得罪了大仙,别再得罪了活神仙。”
沈振中充当跟班,两人守着鸡舍大眼对小眼,一直等到月黑风高,开始闭目养神。
沈振中听到窸窸窣窣的声音,待要提醒小阳,小阳倏地睁开眼睛,“既然来了,你现身吧。”等了一会儿,没有任何动静。
不肯主动出来,便要请它出来了。小阳告诫沈振中先闭气,不需要他说,沈振中也屏住呼吸呢,源于他嗅到一股无所不在的恶臭,气味飘忽不定,具体从哪里来又不好说。
他跟着小阳退后几步,小阳从袋子里抽出了一道符点着了,往墙角一甩,迸起千万点火星,弥漫起一尺高的青烟,辛辣刺鼻,
比之前的恶臭有过之无不及。沈振中用袖子捂住鼻子也无济于事,小道士在日常训练中闻惯了,岿然不动。黄鼠狼也不习惯这个味道,它被呛得从角落里钻了出来,跑到没有烟的地方,四肢酸软无力走不远,闪动一双乌溜溜的小眼睛,尖声咳嗽着。这么个小东西,腰身细长,皮毛光滑,显见生活过得不错,能有什么危险,没他的事,沈振中抱着胳膊站到一边。
这时传音铃派上用场了,看一人一兽心神交流,只看到他俩比手画脚,也看出来交流不算和谐。
小阳和黄鼠狼进行了如下对话:
“黄先生,能不能给我个面子,不要总偷他们家的鸡了。”
“是他们家的人先骂我的,说我又骚又臭。我不能让人白骂了去。”
“谁骂你?我去说说,让那个谁给你陪不是。”
“他家的小丫头。”
“小丫头好像才六岁,您大人大量,别和她计较了。”
黄鼠狼挺起胸脯,“我也六岁,凭什么让着她!”
双方相持不下,不知道这么简单的事儿哪来这么多话聊,沈振中几乎要打瞌睡了。小阳把一番对话转述给他,他听了也是脑仁涨疼,接过小阳的传音铃,直接和黄鼠狼谈判。
“你的六岁,子孙都不知道几代了,往好了说也到中年了。能懂点儿事吗,和小姑娘一般见识什么。”
对沈振中的好言相劝,黄鼠狼是不听不听、王八念经,自顾絮叨着它翻来倒去的车轱辘话,像往他脑子里塞了一台坏了的留声机。
他可没耐心到天亮,老道士的嘱咐行不通,只好换上沈家家传的套路,沈振中上前去,拎起它后颈的皮毛,单手把黄鼠狼揍得肥了一圈。动作发生之快,小阳瞠目,原来沈振中会变戏法。沈家家风一贯地是犯了错,先打一顿,打老实了,再说道理。当年南京沦陷,他约了几个同学夜里打算偷偷跑去参加队伍抗日,翻墙的时候被人一把从墙头扯了下来。父亲还在壮年,轻松地直接把他按在大腿上,大巴掌噼里啪啦打在他屁股上,嘴里念念有词,“他们输在理,我们输在力,要想得公理,须比人有力。”老祖宗流传下来的这套办法经千锤百炼,证明行之有效,黄鼠狼果然乖巧了,肯听人话了。
沈振中手感尚在,可惜黄鼠狼面积太小,缺乏施展的空间,不能边教训边教育,“她骂你,你可以骂回去啊。偷鸡断人家生计,是杀人害命。”
“我骂,她们也听不懂。我也有喜怒哀乐,会伤心的。小丫头还嘀咕,小鸡崽子养大了,生蛋换钱给她买红头绳。我偏不让她如意。哪有什么鸡啊,都是不值钱的小鸡雏。”黄鼠狼此刻的委屈是真委屈。
沈振中没想到看着老实的一家子会虚报账目,之前看着他们全家沉痛的样子,还以为至少是四五斤重的芦花肥母鸡呢,“我去和他们家说说,以后不让小丫头多嘴多舌。”
黄鼠狼补上一嘴,“还有,不许给她买红头绳!”
沈振中两下衡量,小姑娘平白被夺去了红头绳,哭闹起来岂不是更加凶。他上辈子做了什么孽,两边都是他惹不起的,一个小女孩,一只小动物,个个能作能闹的。
他听了黄鼠狼的辩白,便没有刚才硬气了,“你看这样行吗,她管不住嘴她该受罚,我让她父母教训她。你也不是没有错,不管大鸡小鸡,你总得把人家的损失给赔上吧。”它赔不出来,自然不好意思追究小女孩。不是他爱和稀泥,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分不清对错,不像杀父之仇、夺妻之恨,可以鲜明地站队。
出乎意料,黄鼠狼豪爽地说,“我赔他们现钱,你让她当面给我道歉。”沈振中没想到,又起了一桩公案,低声道,“你的钱是从哪里偷的?”
“我没偷钱,你可不要随便冤枉我。”黄鼠狼怪委屈的。
沈振中押着它去取钱,小阳困得不行,迷迷糊糊地跟着。他们走到了一棵老桂花树下,黄鼠狼四爪并用,刨出了个坑,掏出了个手绢布包,一层一层打开,里面一共有四块锃亮的袁大头。
“从喜鹊窝里漏出来的,我觉着怪好看的,存着等我变成人形后再用呢。”黄鼠狼恋恋不舍地交出大洋。
沈振中拿了一块,手里掂掂,像是真货,“一块应该够了。”喜鹊真不是个好东西,哪里都有它。
刚才外面噼里啪啦打的天翻地覆,失鸡的事主一家被这阵仗吓得蒙在被子里不出来。小阳敲着门,“我和大仙谈好了,你的女儿言语冒犯了大仙,只要给大仙赔礼道歉,大仙就不予追究了,还给你们一块大洋赔偿损失。”
一块大洋足以抵上他们的损失,一家人终于出来了,接过钱,千恩万谢,逼着小丫头给黄鼠狼磕头。黄鼠狼受了这个头,吱吱了两声,呲溜钻地无影无踪,小阳得到了三个新鲜鸡蛋,总有一个能孵出母**。
来的时候没想到一晚上不够,沈振中没带伞,天却快亮了。他对眼睛只有一条缝的小阳道,“你都困了,我抱你回去吧,免得耽误时间。”小阳点点头,他的头一搭到沈振中肩膀上,呼噜声就响起来了,正中沈振中下怀。他一路风驰电掣,穿山过林,赶在鸡叫之前跃进道观的大门。
阿毛终于空闲里干了点儿正事,他磨了几块黄铜的护心镜,这个能用得上。小祥把道观收拾得整齐利落,小阳的谋生之路打开了,他师傅还有一身本事,总不至于饿死,也差不多是时候该走了。此地是真宁静,宁静的让人不愿离开,可是天下不都是这般宁静,为了天机门能始终保有这份宁静,必然要离开。小阳的师叔师兄大概也是这样想的。
沈振中把剩下的钱悄悄塞到小阳的枕头下,他晴天晾枕头的时候自然能发现。他带着阿毛小祥去向老道士和小阳告辞,“打扰了这么多天,我们要去办我们的事了,以后有机会再回来看你们。”
小道士叫他们等一下,他从房里顶着一个竹篮子出来,里面装得满满当当的红萝卜嫩黄瓜,水气淋漓,“你们带着路上吃,又充饥又解渴。你们下次要秋天来,橘子红了可甜了。”小阳送了沈振中一包牵牛花籽,他贴身带着,将来他埋在哪里,血肉沃之,有花标记,不用墓碑。
他们上路了,沿着来时的那条大道。不一会儿,阿毛发现不对,“走差了,去车站不是这么走。”沈振中答道,“我们不去车站,到没人的地方,扒火车。”
“钱呢,钱哪去了?”沈振中有多少钱,阿毛是有数的,够定个包厢的。
沈振中觉着阿毛多此一问,有钱他当然规规矩矩坐车。小祥毫无异议,专门扒火车,不花冤枉钱,是过日子的好手。
阿毛失策了,没了路费,好长一段路只能靠两条腿,他的皮鞋是新的,还待磨合。他说不出的后悔,要是先把钱要到手,再答应和沈振中一起走该有多好。
阿毛没好气地催促,“要走那就走快点吧。”
“是啊别耽误你混个军官当当。”沈振中随口一说,正中阿毛的心事,他得意洋洋,“我去哪里都是奔着好去的。小沈,不是我说,我们三个之中,只有我是当官的材料。”锦绣前程已经铺开,到时候,他打起仗来似猛虎下山,屡立战功,升官指日可待。沈振中可以给他做副官,小祥当勤务兵。
阿毛对沈振中根据心情有多个叫法,小祥以为不妥,“总要有个称呼吧,我们正好是三个,不如效仿桃园结义。”
“你俩哪年生的?”他俩一报生辰,对沈振中不是很有利,要从出生的那年论起,他估计要垫底了。小祥面嫩,决不超过二十,没看出来是名几十年的资深吸血鬼。
“还是按照死的时候岁数论吧。”吸血鬼有无尽的岁月,既然无尽,多少就无意义,做人的辰光才是清清楚楚的。
这对阿毛小祥不是了不起的事,“都听你的。”
“我比你们都年长,叫我一声大哥吧。”
“做大哥,生养死葬你要全包了。”
沈振中轻笑,这有何难,阿毛就这点儿出息。阿毛和小祥肯和他一同去完成心愿,就是他的兄弟,他的家人,枪林弹雨里肯定先护着他们。
踏上的前路是自己选的,注定一发不可收拾的穷困潦倒,阿毛发现情况不妙的时候,为时已晚,他已经走不掉了。他在沈振中身上投入巨大,因他丢掉的惦记着要从他身上找补回来。他从来没骗过他,是他自己骗了自己。
沈振中也没料到,他准备好苟活之后,会有一系列麻烦事儿,不仅是吃上一途为难。没得自备蜗牛壳,要有遮风挡雨的地方;不能降低国民形象水准,至少几件换洗的干净衣服;行可以光拼两条腿,却还要考虑鞋子的损耗。
小祥嚼着萝卜黄瓜的汁液当水喝,一边吐渣子,一边想,还是要先赚钱,找机会回乡探次亲。
沈振中语录:得理不饶人,趁风使尽帆。
曾阿毛语录:除死无大事,有赌未为输。
吴成祥语录:至少还活着,总比没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