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实习的一个没有,没办法,生晴和子然商量之后只能让做法官的堂姐介绍一些法院工作人员讲讲工作上的案例,这样增加一些主观题考试的素材。
在子然的陪伴下,生晴开始了拜访法院书记员,让她们谈谈自己的工作,一个书记员给生晴讲的真实案例,让人刻骨铭心。
那是一对失去孩子的父母起诉某医院的医疗纠纷案件。夫妻俩的孩子,一天夜里突然头疼,在医院抢救期间不幸去世。他们将孩子的死归咎于医疗事故。经过司法鉴定和调查取证,法院认定不是医院的过错,但夫妻俩根本不接受这个现实。
虽然特别理解夫妻俩的心情,但书记员当时是刚毕业参加工作,没有经验,站在自己角度想父母也每天担心自己的生活、工作以及身体状况,所以理解父母失去孩子的痛苦,也觉得命运对他们太不公平。谁的责任,就应该由谁承担。就给他们讲明了经过司法鉴定与调查取证,医院确实没有责任,让法院判医院承担责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希望能促成夫妻俩与医院达成和解。
因为这对夫妻不孕不育十几年到处求医问药终于有了这个孩子,视为珍宝,可是却出现了令人动容的事情。确实很可怜,之前夫妻二人看病花了很多钱经济条件也不好,失去孩子后夫妻俩班也上不了了,终日以泪洗面。看到这种情况承办该案的法官和书记员为他们向医院申请了救助金。医院出于人道主义就同意给付救助金。法官特意把“鉴于患者的父母有困难,医院自愿通过现金救助的形式给予救助,法院不持异议”的相关内容写进了判决书,以确保能实际履行。
万万没想到把法与情融入了判决书之后,夫妻俩收到判决根本不领情,拒绝接受医院提供的救助金。反而将医院的人道主义精神看成是理亏,认为医院给的救助款就是想推责。从那以后,夫妻俩的精神问题更严重了,就开始不间断地到法院来告。终于到了最高院,也是维持原判的,直到这时夫妻俩才算罢休。
这个案例说到这里时,生晴开始解答背后的原因,书记员笑着听。
“像这种一方自愿给付的救助金,也需要对方愿意接受,否则不宜贸然写入判决书。即使是出于善心同情心,但也容易让当事人产生错误认知。因此法与情结合在一起时,一定要考虑被施与方的感受,尤其是形成判决的,要慎之又慎,最好不要写进判决书中。”
“这道题你的解答,满分!”书记员大姐激动地拍了拍生晴的肩膀,“如果想当年这个事要由你来办的话,有可能就是非常的成功了,也不会出现后来的一些麻烦。好好学吧,祝你考试一举通过!”
当生晴受到书记员大姐表扬的时候,子然在一边偷偷笑着,他认为自己这个方式非常的好,比跟着教授学习的效果要好上百倍。
这样每天生晴和子然都是收获满满的,她回到家之后,将当天的采访记录进行整理,记录不但要成为自己考试的素材,而且还还要作为今后一旦当上法官之后的一些案例的指导。
一次生晴和子然早晨刚到法院门口,正准备再去采访另一位工作人员的时候,生晴妈妈突然打来电话说家里的一位亲戚受到了电信诈骗,让他们这些年轻的经常用手机的人也要注意,并且帮忙看看有没有法律能保护亲戚追回损失。
生晴听到这个事儿以后,立刻开始和子然一起探讨网络盗窃和电信诈骗,他们开始从法律书籍,以及《法治日报》,还有上网查阅资料。
生晴首先说道:“网络盗窃与电信诈骗都是通过电信网络的方式侵占他人财物,但从行为结构、不法类型等角度看,两者存在明显区别。”
子然紧跟着解释:“电信诈骗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短信、电话及网络等多种手段,以非接触的方式,对不特定多数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诱使被害人交付财物。网络盗窃行为大多依附于公开软件开展,通过修改数据、盗取信息,实施财物侵占犯罪。”
“网络盗窃作案在虚拟空间完成,作案时间极短、隐匿性强,产业链条整体专业化、团伙化水平不断提高,在此类案件办理时,存在取证难等现实问题。”生晴也不甘落后。
“从司法角度对网络盗窃与电信诈骗界限进行认定,对惩治网络侵财犯罪、统一裁判标准、增强大众的网络防诈骗意识具有一定指导意义,也有利于相关网络平台积极履责,强化监管意识,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有效减少及防范网络犯罪。面对新的网络经济环境,对网络盗窃与电信诈骗的界限进行合理认定,不仅能够有效区分具体犯罪行为,也为网络侵财行为精准定性、消除争议提供了客观依据。”子然轻松地说着,“被害人财产处分行为的认定。行为刑法是当代刑法的主导立场,认定罪责的重点、焦点在于具体行为。因此,区分网络盗窃与电信诈骗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实施了使他人陷入处分财产的认识错误的欺骗行为,以及被害人是否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
生晴努力记着子然说的内容,当然继续往下说:“非法占有财物主要手段的认定。以犯罪构成主要特征进行定罪,是我国刑法及相关法规的统一要求。”
子然笑了笑,走过去从后边抱了抱生晴,在她耳边说道:“赶紧考过去吧,否则又要多一法。因为目前我国正在着手制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该法草案要从电信、金融、互联网以及综合措施等角度明确了法律责任,对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预防与遏制进行了明确规定,并详细规定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银行业金融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
生晴放下了手中的报纸和书,抬起头看着窗外,她愿意看到我们的国家法律越来越全面,学的越多越好,因为她的志向是让法律保障每一个人权益不受损害。
“嘀嗒”信息来了,生晴打开手机一看:“考试的时间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