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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稀世之宝

容华长安 小花花菇凉 4959 2024-07-06 18:12

  不多时,马车在一个叫珍珑坊的铺子前停下,还没进去,容华就感受到了里面的珠光宝气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简直想要一头扎进去,奈何顾千珏一直牵着自己的手不松,容华只好忍着冲动,跟着他慢慢步入珍珑坊。

  见客人竟是璟王,店里掌柜热情招待。“璟王殿下,本店珠宝首饰种类繁多,应有尽有,远至西域工艺,更有当下的名家设计,您看看是喜欢异域风情,还是典雅大方,或是富贵雍容呢。”

  一进来,容华就被里面闪耀的珠宝晃瞎了眼,几次想挣开顾千珏的手去把那些珠宝揣进怀里,却都挣脱不开。

  不是说让自己来挑首饰的么?拉着自己不松手算怎么回事?心里这样想,嘴上却不敢这样说,露出可掬笑容。“殿下,我想四处看看。”

  “不用,我帮你挑。”顾千珏一口回绝,真让你去选,怕不是选些俗气的首饰让自己显得没有品味。

  真是小气,容华觉得他就是担心自己选贵了舍不得,一下就变得悻悻然,像木偶一样没有灵魂似的跟着他走。

  顾千珏边走边指。“这套,这套,还有这套......”

  掌柜一样一样拿出来。“璟王殿下好眼光,这些都是最时新的款式。”

  没用多久就装满了托盘,顾千珏这才领着容华在一旁坐下,开始甄选挑出来的首饰,他最先拿起一条细细的金链,链子上挂着一殷红宝石。

  容华一看那金链子细小就不值钱,越发没了兴致,只听掌柜介绍。“殿下,这条项链上的宝石是鸽血石,极其稀有,找遍整个京城,只怕也不会有第二家珠宝铺有了。”

  一听很值钱的样子,容华就精神了。“店家,这项链要多少钱?”

  看璟王和她相携而来,掌柜大胆称呼。“夫人,璟王殿下若想要,小的不敢虚报,白银七千两。”

  ‘七千两!’容华倒吸了一口凉气,还以为不过十几两银子呢,就见顾千珏微微点头。“七千两,价格还算公道。”

  说着,就把这条项链戴在容华脖子上,却发现她脖子上还戴着一条红绳,不由把红绳拉出来一看,只见是一块拇指大小的血玉,阳光下,玉质里的血丝仿佛似在流动一般,比之这块鸽血石尤胜不知几多,其价值不可估量。

  她一个青楼里女子,怎会有如此稀罕的珍宝?顾千珏按捺住心里疑惑,忙将血玉塞回她的衣襟里。

  不敢相信他真就给自己买下了,容华摸着鸽血石的手都在发抖,自己脖子上现在挂着七千两白银呀,真是想想都害怕。

  顾千珏若无其事的挑选起其它首饰来,又选了一套祖母绿的发饰,一套珍珠发饰,一对水晶耳环和蓝宝石耳环,并一对翡翠玉镯,加上先前的鸽血石项链,共计一万三千两,然后跟掌柜说:“把这些包起来,一会儿拿着票据到璟王府取银子。”

  掌柜连忙把选定的首饰装好,容华拿着几个不大的盒子却觉得重逾千斤,本以为顾千珏小气,谁承想他一下就给自己买了一万三千两银子的首饰,而且这些首饰丝毫看不出值这么多钱。

  回了马车容华的心都还在噗通噗通的跳,说老实话,来之前就想好要宰顾千珏一顿,不让他花上千两白银绝不罢手,这下自己一样首饰没选却花了一万多两,容华心中腹诽,顾千珏,你怕我宰你也不至于自己宰自己吧。

  一万多两白银,自己这辈子都没见过,如今却要戴在身上?想着脖子上还套着根七千多两的项链,容华马上取下来装好,见此,顾千珏奇怪。“买来不戴作甚?”

  “七千多两呀。”容华说话都故意压低了声音。“戴在身上太不安全了,万一被人抢了怎么办?”

  顾千珏想说,你脖子上戴的血玉七万两都不止,区区七千两算什么,却忽然明白过来,她会担心七千两的项链,说明她根本就不知道她所戴血玉的价值,于是问道:“你脖子上的玉哪儿来的?”

  容华如实说道:“我娘给的。”

  “你娘给的?”顾千珏又问:“那你娘呢?”

  “死啦。”容华回答:“正是因为我娘死了,我才会来京城的。”

  她娘死后来的京城,也就是说她没了亲人,甚至是无路可走,不然怎会在清花楼,但能拥有如此珍贵的血玉,又怎会沦落如此?顾千珏好奇起来。“你如今是本王的夫人,本王却对你无甚了解,你是不是该跟本王说说你的过去?”

  “你以前没问我我就没说,你现在问我,我自然是要告诉你的。”容华说道:“我爹死得早,我跟我娘在同安县相依为命,同安县县丞的儿子和我是娃娃亲,一直以来都是他们家在接济我和我娘,本来都要成亲了,他们家却突然悔婚,因此,我跟我娘只好节衣缩食,去年寒冬,我娘受了风寒一病不起,没几天就撒手人寰剩下我一个人,我听人说京城赚钱容易,就想到京城来碰碰运气,谁知刚到京城就被骗进了清花楼,后来就遇见你了。”

  “就这样?”顾千珏很难想象,要靠人接济才能生存的人会有这般稀世珍宝。

  “嗯。”容华点头。“就这样啊,不然呢?”

  或许,这枚血玉是她娘偶然所得,其实她娘也不知道这血玉的珍贵,要辨其真假,顾千珏决定试她一试。“我见你这血玉很是喜欢,可否把它给我?”

  伸手摸向这枚血玉,到底是母亲临终前留给自己的东西,容华还是有些舍不得,不过,今天他给自己买了一万多两的首饰,就算他哪天不要自己了,自己把这些首饰一卖,也足够一辈子吃穿不愁了,虽是家传之物,但对容华来说,以前的记忆几乎没有,所以除了觉得这块血玉留有对母亲的念想,还真就没有什么特别的感情了。

  既然他今天给了自己足够一辈子所需的财富,那把这块血玉给他也不算什么,就当是还礼了,从脖子上取下血玉递到他手上。“殿下,虽然这块玉石不怎么值钱,但也是我母亲留给我的东西,您能答应我不把它弄丢吗?”

  她还真就给自己了,看来确实不知这枚血玉的价值,顾千珏接过血玉,觉得自己收着比较安全,所谓怀璧其罪,况她都不知道这血玉的珍贵,指不定哪天就被人惦记了,惹祸上身,出于好意,回道:“好,我答应你。”

  容华展颜,全然不知自己把价值连城的财富亲手交到了他的手上,拿着血玉,顾千珏仔细观察,这枚玉石状似月牙,一面光滑透彻,一面刻有浅浅的纹路,这种纹路看起来毫无章法,就像是随意为之,却又感觉有其规律一样,总之不管怎样,就这玉石的质地,就已经是难得的至宝了,甚至,顾千珏觉得在哪里见过,却似乎又没有印象。

  把刚买的首饰装好,容华紧紧抱着这些首饰,顾千珏见了眉头皱起,她要是不戴这些首饰,自己买来给她又有何意义?自己不就是想让人知道自己舍得为她买贵重物品,显示她在自己心中的地位么。“我买首饰给你就是让你戴的,不是让你藏着掖着。”

  “可太值钱了。”容华像做贼一样小声说道:“几千上万两银子戴在身上,我心里害怕呀,就算没人抢,我自己不小心弄丢了弄坏了怎么办。”

  顾千珏也懒得跟她废话,威胁道:“你要是不戴,本王可就收回了。”

  “啊......你都买给我了,还要意思要回去呀。”容华眨巴着眼睛。

  顾千珏直接上手,容华生怕他拿走,连连道:“我戴我戴,要是弄丢了弄坏了你可别怪我。”

  顾千珏漫不经心的说道:“本王给你买的东西,只要你戴了就是你的,至于弄坏了弄丢了再买就是了。”

  还会给自己买,容华一听就乐了。“殿下,你就不怕我故意弄坏,再让你给我买吗?”

  顾千珏轻哼一声。“你大可试试看,看我知不知道你是不是故意的。”

  白了他一眼,就知道他没那么好心,不过,他今天给自己买的东西已经够自己一辈子不愁吃穿了,容华也就不跟他计较了,把首饰拿出来一一戴上,马车一路行驶,她一路在脖子上头上摸来摸去,本来有这么多值钱的东西傍身是非常高兴的事,可正因为太值钱了,害得她心里负担好重,总害怕丢了似的。

  好不容易挨到回了王府,容华的心才放下来,不禁觉得,要是整天戴着这些首饰,怕是连王府的大门都不敢出了。

  剩下没戴的首饰她仍然紧紧抱着,杏儿说道:“夫人,我帮你收起来吧。”

  “不,我自己来。”容华当即拒绝,然后在房间里翻箱倒柜,要好好把这些首饰藏起来。

  顾千珏见不得她这副模样。“杏儿,去帮夫人把首饰放到妆奁里。”

  妆台在窗口,一个不小心就被人偷走了,容华不依道:“这么贵重的东西放妆台不合适吧,人家探个手就能拿走。”

  “首饰就该放在妆奁,何况这是璟王府,谁敢偷东西。”顾千珏不容分说。“杏儿,还不快去。”

  “是,殿下。”杏儿伸出双手要从容华那里拿首饰,容华愣是不放心。“杏儿,藏好一点。”这才把首饰盒子交到杏儿手上。

  杏儿把首饰一样一样拿出来在妆奁里摆好,看着这些贵重的首饰,不由说道:“殿下真是大手笔,给夫人买几样首饰就能花一万多两银子,夫人,殿下对你太好了。”

  他是对自己好吗?容华不置可否,只是觉得顾千珏是故意的,故意给自己买这么贵重的首饰戴在身上,好让自己提心吊胆。

  晚上时候,叶东城换上一身贵气的服饰,就像一个翩翩公子,早早就进了清花楼,从表演开始前到表演结束,他都没有见到容华的身影,心下便也清楚容华已不在清花楼了,难道,容华真的跟璟王走了?

  若容华真的在璟王府,那自己要把她带走会很不容易,但叶东城希望她在璟王府,毕竟,她在璟王府总比自己不知道她的踪迹好,哪怕带走她要冒很大的风险,自己也甘心情愿。

  出了清花楼已然夜深,除去一些夜宵摊子,喧嚣的京城基本安静下来,走过一段路,叶东城转入珍珑坊。

  这是他在京城的身份,珍珑坊的东家,他看了一下今天的账本,入目有从璟王府收来的一万三千两银子。

  璟王顾千珏曾是自己刺杀的对象,对璟王这个人也暗中有过调查,二十六岁,无妻妾,怎会到珍珑坊买一万多两银子的首饰?

  自刺杀顾千珏起不过三天时间,他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娶妻了,况且他一个王爷要娶亲,京中不可能没有任何消息,所以,这很可能是买给侍妾的,而容华也不在清花楼了,或许,顾千珏已经把容华带回去了,毕竟,那晚顾千珏和容华分明是相识的。

  容华是青楼女子,他一个王爷要把容华带回王府定然不会大肆宣扬,但他给容华买这么贵重的首饰是为了什么,当真是因为喜欢容华么?

  那不可能,虽然容华在自己心里如阳光一样明亮照人,那是因为容华在自己心中有无可替代的位置,自然她就是最美的,可是京城美人繁多,叶东城明白,容华与这些女子比起来实在很不起眼,顾千珏千挑万选二十六年,怎会挑上一个不起眼还是烟花女子的容华呢?这显然不切实际。

  可一时间也想不到确切的答案,叶东城不愿浪费时间,决定趁着夜深去探一探璟王府,至少要让自己知道,容华是否安好,遂回了自己的房间,准备换上夜行衣夜探璟王府。

  刚推开房门,就看到一个不速之客。“你怎么来了?”

  这个不速之客便是和叶东城一起接受训练的木青灵,他们两人在几十个同伴里厮杀最终活了下来,木青灵年长叶东城两岁,在她看来,叶东城是她唯一的亲人,也是唯一的伙伴。“东城,义父有新的命令,让我们俩去刺杀燕州节度使孙绍。”

  “现在吗?”叶东城语气冷淡。

  木青灵颔首。“是,现在就去。”

  “不行,我还有一件事情没做完,我要做完了再走。”叶东城开始自顾换衣服。

  木青灵问道:“什么事情比执行任务还重要?”

  “这是我的事,你不要管。”叶东城换衣的动作迅速。

  眼看他换好衣服就要出门的样子,木青灵说道:“不是我想管,只是孙绍手握重兵,在军营中要想刺杀他根本就不可能,而这几日他要回怀宣祭祖,所带人马不多,只有在这个时候我们才有机会下手。”

  “我的事情花不了什么时间,不会影响任务。”叶东城已经换好夜行衣,把面巾往脸上一遮,直接从窗户飞身而出。

  他向来固执,木青灵无奈,只好紧随他身后,看看他到底想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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