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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源国

林云间 京畿衙门小厮 5253 2024-07-06 18:14

  一望无际的蓝色海洋,波光粼粼,让人沉醉。只有在这里,方芳才觉得自己得到了短暂的自由。她踏着冲浪板,乘风破浪,在浪涛间载沉载浮。

  今年29岁的她,独自北漂,职场上的尔虞我诈令她厌恶,几乎每天回到家都会有工作电话找她,通知她各种需要处理紧急事务,真是烦人透顶。回了老家,各种催婚的声音犹如唐僧念经,紧箍咒紧得简直要爆炸。

  这糟糕的生活令她几欲崩溃。

  她想要了无牵挂的自由,哪怕片刻。

  于是她做了个决定,一纸书信辞了职,定了机票,就去了一个海岛。

  海风夹杂着咸咸的海水朝她拍来,长发被打湿,这个身材窈窕又无惧挑战的东方女子,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

  适时,海风越发强劲,与她而言,是展现真正技术的好时候!

  旋转,跳跃,她闭着眼~

  方芳游刃有余地驾驭脚下的冲浪板,灵活百变,享受着人们对她的赞美的目光,乐此不疲,骄傲不已。

  等她感觉到疲惫时,才发现自己居然离海岸很远了,岸上的人不断朝她挥手,她还以为那是人们在为她欢呼。

  可那时,天好像比之前暗了,放眼望去,海面上竟只剩她一人,难道她冲浪了很久,竟忘了时间?

  风浪还在继续,她有些累了,想着得快点回去,岸上的人还在不断朝她挥手,看上去有些焦急,但是离得太远,她听不见他们在说什么。

  耳边只有大海翻滚的声音。

  直到她看到有人往天上指,她才意识到,自己可能正陷入危险之中!

  糟了!!

  早上酒店服务人员通知过,今天有日食!她怎么就忘了!

  太阳的光芒正在被一点一点蚕食,世界像要被黑暗笼罩。

  风浪在变大,黑暗在降临。

  快点,再快点,内心着急,大脑开始不听使唤得难以集中精神,越想快点,就越是手忙脚乱。

  要镇定!方芳!要镇定!!

  她在内心呵斥自己。

  可是她离岸边真的太远了。

  海水呼啸的声音冲击着她的耳朵,仿佛就在她身后紧追不放,她回头,一个滔天巨浪正铺天盖地而来!

  刹那间,恐惧感席卷全身,她甚至看到了水幕中自己惊恐的表情。

  冲浪板被巨浪卷走,方芳在水中奋力划动四肢,剧烈运动加心神慌乱下,体力透支,想游回岸边几乎不可能。

  救命!!救命!!!谁来救救她!!拜托了!!!泪水融入大海里,直到她没有了挣扎的力气。

  听说人死前的前一刻,时间会被拉得很长。方芳任由自己慢慢慢慢落入海底,海面透过的光线越来越暗,她甚至好像还看到了太阳的最后一点光亮被无情吞没。

  深不见底的大海,和无尽的黑暗……

  嗒……

  一滴水落在方芳的脸上,迫使她睁开了眼睛。

  她揉了揉眼睛,一个破木头屋顶映入眼帘,还有个洞,正在滴水下来。

  嗒,又有一滴水滴落在她脸上。

  方芳坐了起来,入眼是一间破败不堪的小屋,什么都没有,房梁都蛀掉了,门都不知道去哪儿了。地上堆了点稻草,她就是睡在这上面。

  “哎?!”

  这柔软的小手是她的么?她晃了晃自己的手,又拍了拍自己的脸,身上穿的是啥,怎么这么破?袖子还有洞?!这草鞋,脚趾露出来了!

  怎么回事?!

  啊,脑袋瓜子突然突突突地疼,“啊呀呀呀呀!”方芳抱住自己的脑袋,疼得在地上打滚,一些零星的记忆在她的脑海里涌现。

  记忆碎片开始连接成一幅幅画面,如走马灯般忽闪而过。

  不行,她得冷静一下!

  余光瞥见门口有一口水缸,方芳扶着墙壁,困难前进,极力控制着自己的大脑不要去胡思乱想,额头开始沁出冷汗。

  她捧起水缸里的水,朝着自己的面门砸去,冰凉的感觉,爽极了。

  脑子里的记忆慢了下来。

  水很清,倒映出她的模样,杂乱的头发下,圆圆脸蛋,单眼皮小眼睛,浅浅细细的眉毛,配上一张樱桃小嘴,还有褴褛衣衫。

  这是谁?

  这不会是她自己吧?

  方芳瘫坐在地上,思考起来。她这是穿越了?还是夺舍了?还是她来到了地狱?

  难道刚刚脑海里那些乱七八糟的,是这个小女孩的记忆??

  镇定!要镇定下来!方芳再次告诉自己。

  闭目凝神,捋一下刚刚的记忆碎片,她需要从这些记忆中搜寻有用的信息。

  思路开始清晰。

  这是源国,取名桃花源的意思,这里从未发生过战争,也未曾见过源国以外的外族,曾有人想越过大海探寻外界,但都是出了海就再没回来,海上终年迷雾缭绕,出去的人多半凶多吉少。

  源国有一灵珠,被放置在奉天塔上,那是源国的中心,只有源国地位最尊贵的人才能进入奉天塔。据说,灵珠保佑着源国繁荣昌盛,风调雨顺,子嗣繁衍,如果没有了灵珠,源国也会毁灭,可以说灵珠就是这个世界的能量源,维系着世界的存亡。

  灵珠是源国至高无上的宝物。

  而这个小女孩,十五岁,一个流浪在源国稷城的孤儿。即时源国国富民强,百姓安居乐业,但是人间百态,三教九流依旧存在,也就有了流浪的孤儿,偷盗的窃贼,这就是社会,也是江湖。

  记忆里没有太多有用的信息,除了对自己所在的环境——源国有个大致的了解,剩下的就是每天疲于奔命各种找东西吃的画面。

  甚至连名字都没有。

  一个可怜卑微,犹如蝼蚁的生命。

  或许是慢慢适应了这个身体,脑袋不疼了,五感变得敏锐起来。知了聒噪的叫声冲击着她的耳朵,它们躲在高大繁茂的树木中怡然自得。她还听见了人群嘈杂的声音,闻到了花草的香味,还有一只蜻蜓从她眼前飞过。

  是夏天啊。

  还好是夏天,不然这么点衣服,得冻坏了吧!

  她开始认真思考,自己是怎么进到了这个年轻的身体中。

  回忆起日食那天,她清楚的知道,自己确实是死在了大海里,那这个小朋友是不是也已经…?

  或许是日食那天时空发生了扭曲,又或许是阴差阳错地遇到了时间逆流时代错乱?

  这个问题好像没有答案。自己学过的历史里也没有源国这个国家,唉,方芳一声叹息,早知道自己会穿越,就把古代历史学学好了。

  总之,她知道自己已经确确实实穿越了,也不再是方芳了。

  天朗气清,日头不辣,蓝天白云,异常惬意。她抬头看着天上云卷云舒,决定给自己起个新名字。

  叫夏云吧,夏天的云,好听好记,简单大方不失高雅,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哟!醒啦!?”一个老乞丐拄着个树枝一瘸一拐地走进夏云的视线,“看你在那儿都趟两天了,还以为你死了呢!”

  老乞丐走得吃力,路过夏云的时候丢了半个馒头给她,“看你这小女娃可怜,给你点吧,再多可没咯!”

  老乞丐走到破屋里,靠坐在墙边,又想起什么似的,伸着脖子喊:“得还的哦!!”

  那半个馒头脏兮兮的,滚到夏云脚边的同时,又沾了一层泥。这要换以前,那绝对是廉者不受嗟来之食!!还得过去把这个侮辱人的老头子给打一顿才解气!

  估计这老头的腿就是这么断的。

  但是现在不行,非常时期,是时候展现大丈夫能屈能伸的光荣美德了!

  夏云拿起馒头,用袖子揩了揩。

  “谢谢。”她对着屋内的老乞丐说道,然后自己一点一点的开始啃馒头,照老乞丐所说,她至少两天没有进食了,虽然此刻胃里空空,但这个时候如果大口吞食对胃会有刺激作用,所以她嚼得很慢,咽得很慢,如同贵夫人品尝下午茶。

  越是落魄的时候,越是需要保持沉着的内心、坚定的信念、和精细的生活方式,才能体现自己非凡的气质!虽然她现在是个小乞丐,但是她迟早有一天要飞上枝头的!夏云如此坚信。

  “现在是什么日子了?”夏云边嚼着馒头,边问老乞丐。

  “五月十六。”

  “你有名字么?”

  “嘿,小丫头没礼貌,前辈的名讳是这么直接就能问的么?”

  “没有就算了。”

  “秦二!可记好咯!”

  “记好了,这半个馒头的恩,日后还。”

  “哈哈哈,那敢情好,我可等着啊。”

  “这附近有街道?”

  “出去,沿着路左拐进入巷子再右拐,朱雀大街。平时乞讨的时候多记点路名吧!缺心眼似的。”

  “你说谁缺心眼?!”夏云发起脾气来活似个东北壮汉,“等会儿,朱雀大街?唐朝?这是唐朝吗?”

  “唐朝是啥?”

  “那朱雀大街是啥?”

  “朱雀大街,就是一条街咯!就是一条大街!怎么这馒头有毒吗?吃了脑子坏掉了?”

  “那为什么叫朱雀大街?”

  “朱雀大街,这么通俗随意的名字,还需要理由吗,南朱雀北玄武,东青龙西白虎,这条街属稷城南边,就取朱雀之名,源国叫朱雀街的比比皆是,有什么好惊讶的!咱乞丐虽然没读过啥书,但是基本的概念还是要有啊孩子!”

  “哦,原来如此啊。”夏云拍了拍大腿,看来和唐朝没关系。

  “刚刚那段是宝贵的知识财富啊,得交学费的哦!”

  夏云嗤之以鼻,内心忍不住吐槽:就这毒舌吝啬的德行,怕是得当一辈子乞丐。

  馒头啃完了,她站起身,朝着朱雀大街走去。

  “干嘛去呀!”

  “见见世面去~”

  稷城,源国都城,是源国最大,人口最多的城市。这里每天车水马龙,游人如织,更是一个藏龙卧虎,群英荟萃之地。

  夏云停驻在朱雀大街中央,看着人来人往,这里的空气比起拥挤忙碌的北京清新多了,更没有了令人麻木的紧迫感,也没有海岛上那样带着咸咸海风的慵懒味道,但她还是在这里嗅到了……

  自由的味道!!

  这一刻,她才无比真切地感受到,她,真的,重生了!!

  她要在这里重新开始,给现在的自己——十五岁的小乞丐逆天改命!!

  稷城的道路建设已经十分成熟,朱雀大街的地面铺了砖,即使雨天也不会特别泥泞,道路两侧有绿植点缀,还有排水用的水沟,考虑之周到,几乎能和现代媲美了。为了鼓励人们珍惜爱护这辛苦建设的道路环境,源国的衙门还在公告栏上张贴了告示:乱扔垃圾者,杖五,破坏公物者,杖十!这鼓励中又带着一丝丝威胁,真是尽显人文关怀,彰显大国品质呀!

  路上有行色匆匆赶路的人,也有闲庭信步出来散步的人,有架着马车的,也有推着货车的。街边还有各种摊贩,叫卖声不绝于耳,看客亦是络绎不绝,在这儿摆个摊,这得赚翻了吧!夏云觉着这是个稳赚不赔的好买卖。要是她有钱就好了,也能在这里消费一把了。

  想沿着朱雀街走一圈,看看热闹,可惜这街上的人看到她都避之不及,店主们和摊主们看到她更是犹如看见扫把星,如此几回,夏云兴致缺缺,又回了破屋去。

  踏进屋子时,她发现天开始暗了,老乞丐还是坐在那里打盹。

  “回来啦?”

  想必这话唠见她回来又要开始叽叽咕咕。夏云觉得自己的耳膜都开始震了。

  “看你这个样子,就是啥都没讨着吧?”

  夏云不睬他。

  “知道哪里不对吗?”

  夏云用她的单眼皮小眼睛翻出一双死鱼眼睨着老乞丐。

  “哎对咯,就是这个眼神!”老乞丐调整了一下姿势,“你那眼神不对,你一个乞丐,就要有乞丐的样子,穿着一身破衣衫,顶着双不畏世俗的眼神是几个意思,去英勇就义吗?人家会以为你是个小偷!你要楚楚可怜,两眼泪汪汪,表现得凄惨得不能再凄惨了那种,人家才会同情你,给你东西吃!懂了么?”

  “秦先生,您这么有才华,我觉得您应该出本书,书名我都帮你想好了!”

  “叫啥?”

  “乞丐的自我修养。”

  “不错不错,听着不错哦!对了,刚刚那段也是宝贵的知识财富,要付学费的哦!!”

  夏云不搭话,肚子饿饿的,没力气跟他杠,自顾自把床铺,也就是那一堆草堆换了个地方,避开了屋顶那个洞。

  “你也不用气馁,明天安国公夫人早上会在新安街施粥,可以吃顿饱的了。”

  “安国公夫人?”

  “就是安国公的夫人。”

  “是个怎样的人?”夏云来了兴趣,蹲在老乞丐身边询问,近距离看老乞丐的时候,发现他的脸看上去也不是很老,这皮肤状态,也就四十多岁吧,可是这披散着的满头白发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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