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送去秘境之前,林风河一把抓过陆倾歌的手,紧紧地握住,陆倾歌还没搞明白怎么一回事,就被拉进一个风和日丽,温暖如春的秘境中。
陆倾歌抬眼看去,四周本来挤满了参加第三轮比试的内门弟子,现在却只剩下自己和大师兄了。
“内门大比的秘境一般都是允许团队作战的。修炼的基本功在上一轮基本筛选了一遍,第三轮多数考察人际关系、对危险的反应速度,还有统筹全局的能力。”林风河跟陆倾歌科普了一下内门大比的侧重点。陆倾歌了然地点点头。
“因此,从统筹全局的这点出发,我觉得这三个月中的第一个月,我们两师兄妹主要负责躲藏和恢复。等大家狗咬狗后再去收割剩下的强者。”林风河道。
陆倾歌愣了一下,内门大比就那么巴掌大的地方,参加比试的人却高达五十人,基本用不了十天,整个秘境都被参加比试的人给摸的透透的,根本没有什么可以隐藏的地方。
而听大师兄的意思,是他不断电地原地守护,直到陆倾歌状态调整好了再开始真正的比赛。陆倾歌知道林风河一直是高傲的鼎天峰大师兄,很少站在原地挨打。而这一回,因为小师妹的任性,却不得不原地挨打,给师妹撑起一片修炼的净土。陆倾歌本来觉得昨夜连夜分魂的任性结果只需要自己承担,因此再苦再累也没怕过。但是现在发现连累到了一直比较疼宠自己的大师兄,顿时对自己的任性追悔不已。
林风河看出陆倾歌的不好意思,摸摸她的小发髻:“别不好意思,我毕竟是你的大师兄,我也是被照顾着修炼起来的,现在照顾小师妹不是应该的吗?倒是倾歌你已经金丹了,可以出去寻觅新的小师弟带回师门,好好教导,就当是还了我的人情就是。”
陆倾歌一个小女孩,侥幸在机缘下以稚龄迈入金丹门槛。虽然突破金丹后多次听大师兄提及要给师门外出寻觅小师弟带回来亲自教导,但是陆倾歌一直没有当一回事,谁让自己人小呢。但是此情此景,她心里还是不可否认地受到了触动。仔细想想,如果自己金丹的时候不给师门培养一个新的小师弟出来,以后自己元婴了有可能都不在宗门里呆,甚至会自立门户,培养小师弟小师妹的担子还是落在大师兄身上。(原谅陆倾歌根本没有想起二师兄,因为他基本没怎么教过她,她理所当然地认为二师兄也不会教育小师弟的。)
陆倾歌暗暗将林风河布置的师门任务记在心里,等遇到合适的小弟子就打包带回师门。
林风河带着陆倾歌挑了半天,在一个背阳的小山坡里炸了一个山洞出来,外面用藤蔓遮挡伪装,领着陆倾歌进去以后还布下不少防御及警戒阵法,嘱咐陆倾歌抓紧时间修炼。
陆倾歌一口答应,在山洞里找了一个平整的地面坐下以后就驱使魂魄进入养魂镯养魂池内,一遍遍地运转修神诀的心法,毕竟分魂是真的很折磨“魂”的。
陆倾歌在山洞里面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修炼神魂。而外面的林风河却忙的不可开交。宗门的内门大比毕竟是个比试,不是什么冒险挖矿游戏,提供的秘境真是小的可怜。林风河第一天就已经遇到了十个人路过,其中八个人不知死活地提出挑战。
第三轮的比试有个没明说的规定,除了灭了一个弟子,让他自动被秘境弹出从而获得他手中的令牌外,还有可以明着挑战。被挑战者不可拒绝,挑战者可以自由规定挑战比试的令牌数,被挑战者所压的令牌数不能比挑战者少。如果被挑战者身上令牌数不够,则必须压上所持有的所有令牌,同时输了会被自动传送出秘境。
林风河心中放不下那个不谙世事的小师妹,答应了要守护她一个月。绝对不可以第一天就被送出去的。因此林风河一点都没留手,毕竟是鼎天峰峰主真正意义的亲传弟子,修习的功法本身就威力强大,又是一点水分没掺的金丹后期。内门大比中就没有比金丹后期更高修为的弟子来参加了。毕竟都已经是元婴大能了,不去自立门户收弟子还装嫩参加内门大比就很说不过去了。
林风河不留手饿结果自是把所有路过的人的令牌都赢了去,赢了一遍不够,再反挑战回去,没有令牌的可怜虫在又一次输给林风河的时候被直接传送了出去。林风河对自己不留情面的做法并不感到任何愧疚,地方小人多事情就多,第一天就这么热闹,不踢几个人怎么撑到一个月以后。
想到这里,林风河默默后悔,不应该答应陆倾歌守护一个月的,毕竟那家伙连九九雷劫都奈何不了她,自己就是关心则乱。
陆倾歌在养魂池中完完全全修养好了自己神魂的状态,虽然神魂修为还是掉到了元婴中期,但是还是精神奕奕,一点没影响。出了养魂镯,陆倾歌发现居然只用了十天不到,想起师兄嘱咐自己修满一个月的说法,默默打坐,运行“漩涡”功法,扎扎实实地打基础。
林风河知道陆倾歌的状态,对于她十分没良心地打算将自己利用到最后一天的想法没有表示愤慨,嘴角却擒起一个算计的微笑。算算时间,剧情应该安排起来才是了。
等陆倾歌终于耗到了最后一天从修炼状态中出来时,四周都找不到林风河的气息了。陆倾歌疑惑,大师兄居然那么放心丢下自己就跑了?和他之前的人设不太搭,不知道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陆倾歌赶紧爬出山洞口,却不小心踢到了一堆的小山一样的东西,蹲下身子仔细一看,大约七枚令牌被遗弃在地上。
这一定是林风河留下来的,陆倾歌一直很认可林风河真正的实力。两人原地不动基本能遇到所有的内门弟子,因为基本每个参加比试的内门弟子都会先想着考察一下环境,之后是采取躲字诀还是偷字诀,有了地形的优势何愁境界之间的差异?
但是还是真的要愁一愁的,因为论修为,没人修为比林风河强,论资历,也没人比林风河高,论对地形的熟悉,不说林风河之前参加的内门大比有没有使用这一处小秘境,就这一次林风河在原地守了整整一个月,怎么还能有比他熟悉的呢?
因此陆倾歌一点都不怀疑林风河现在一定持着“巨款”令牌,“豪”到还要留下七枚给她。陆倾歌觉得大师兄一定是嫌麻烦,把零头匀给了自己。
收好令牌以后,陆倾歌捡到了林风河留下的传音符:“倾歌呀,我看你状态良好,自己一个人在这秘境里面也是能够应付得来,我呆的实在太无聊了,就先行一步了。放心哈,我长期盘踞在这山洞,大家都得到消息了,来这里就是来送人头的,所以现在山洞反而是最安全的地方了。我已经把厉害的几个内门弟子给送出秘境了,剩下的你和他们玩玩就是。还有几个比较强的,师兄我就出一趟远门,挨个挑战一下,给你清个场哈。留下七枚令牌,你好好地守着,估计等三月之期一过,躺赢是没问题的。”
陆倾歌知道林风河只是玩心起了,并不是遇到什么危险以后,顿时也没有马上离开“安全区”的想法了。突然想起了现在还在养魂镯内的那个蓝色小狗。
在养魂池中修炼修神诀的时候,这个蓝色小狗不知道从哪个旮旯角跑出来,一动不动盯着自己盯了整整十天。陆倾歌觉得它不是什么大威胁,因此也没有驱逐它。
将蓝色小狗从养魂镯中勾出来。蓝色小狗似乎被打扰了睡眠,睡眼惺忪地愣愣看向周围。看到陆倾歌后,它的睡意一下抖没了,两只大眼睛水润水润地看向陆倾歌。
“你是个什么东西?”
蓝色小狗两只圆圆的眼睛盯着陆倾歌,不说话。
“你不会真的只是一只被染了毛色的土狗吧?”
蓝色小狗朝她汪汪叫了两声,陆倾歌直觉应该是否认,因为它声音中透露着一种。。。愤怒?
“那你是灵兽咯?”陆倾歌心情颇好,不用花钱去买兽宠了,这不又有一只送上门来。
蓝色小狗没否认,摇了摇自己的小尾巴,没叫没挣扎。
“你是不是有点弱呀,你这才是一阶小兽吧,和我一起修炼了整整一个月,一点进步都没有,应该没有什么潜能。”陆倾歌分析。
蓝色小狗汪汪两声。陆倾歌自动理解为否认。因为大多数时候如果没错,它都会默认。
陆倾歌摸摸蓝色小狗的脑袋:“既然你来了我身边,为了方便我们交流呢,我得给你起个名字。看你这一身蓝皮,和天空与大海颜色一样,我给你起名叫恒青,你没意见吧?”蓝色小狗没叫没闹,安安静静地摇着尾巴。
“你自己觉得自己很有潜能吗?那你是有几阶的潜能呢?”陆倾歌抱起了它,仔细看了看,还是没认出来是什么物种。想了想,直接把它肚皮露出来,在它的毛中扒拉扒拉,看看是公是母。
“汪呜!~~”一声凄厉的“狼吠”,恒青咬了陆倾歌一大口,陆倾歌一下没抓住,它成功逃脱,往山洞深处跑去。却被山壁阻隔,郁闷地对着山壁面壁思过,一副再也不打算理会陆倾歌的意思了。
陆倾歌讪讪。因为刚才她看见了藏在毛发中某个巨型的雄性表型。这是一只公的妖兽,还具备比较高的智商情商,更甚者,这只妖兽已经学会了礼义廉耻和男女授受不亲。
妖兽种类各种各样,潜力也参差不齐。有一些很有潜能的高阶妖兽幼崽,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懂得普通修士的那一套礼义廉耻。但是也有很大一部分妖兽一点感觉都没有,雌雄兽常常住一起,私生活混乱不堪。
而修真界因为有很多妖修大能,有能力者自然会被尊敬,因此男修女修的“男女授受不亲”也是同样适用于妖兽的,特别是懂得“礼义廉耻”的高阶妖兽。
很明显,恒青来头不小,而陆倾歌自收留它以后,一直以“田园犬”的态度对待它,看看公母是为了更了解自家宠物。没想到。。。。。。陆倾歌感觉自己有种欺负了良家妇女的既视感。
“那个。。。你。。。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我现在知道你是一只有潜力的妖兽幼崽了,以后这些方面我会注意一点的。”陆倾歌主动道歉。
恒青呜呜几声,稍稍转过头来,看见陆倾歌后突然又觉得自己还没消气,又把头转了过去。
“不过呀,你也好不到哪里去,之前我在养魂池修炼修神诀的时候,你在池边看了我的luo体整整十天。我一直没觉得你有一点高阶妖兽的自觉。”
“呜呜~”听到陆倾歌的话,恒青似乎想起了什么,整个大大的脑袋藏进了根本遮不住它头的爪子里。羞愤地呜咽两声。
“我呢,也不介意这些,毕竟我还小,还没开始发育呢。你也是只幼崽,应该也还没开始发育。。。。。。”说到这里,陆倾歌停了下来,想起刚才看到的画面,改口道,“或许已经发育了,但是如果你很介意,我们可以签订契约,我会对你负责的。”
现在的修真界,一般来说,对于和自己签订契约以后的兽宠都是视为同一体了,毕竟互相之间极其容易精神沟通,互相的基本情感可以感觉到,甚至换衣服洗澡如厕什么的也没见过把自己兽宠赶出去的。因此陆倾歌这样的一句话其实是很合情合理的。
但是——恒青突然出奇地愤怒,整个眼睛闪着被欺辱、玷污的光芒,“汪!——”大声朝陆倾歌吠了一声,咻地就消失在陆倾歌的养魂镯中了。
陆倾歌被吠得没脾气了,嘀咕几句:“不要契约就不要嘛,干嘛这么生气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