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了一些作品,可是,我不想把它们打出来。因为我想,有一天有人要我的作品,我就把它们拿去复印。这样就很有效率了,还免除了我的打文章的繁虑。
温文文夸我很聪明。
我总是很谦虚。我说:“彼此彼此啦!”
人也许会靠着回忆生活。
我有一台音响,线头有些儿坏了,动辄就会令它所播放的歌曲声音嘶哑,由女高音变成女低音。当然,这也是夸大其词而言的啦!
DVD也被我弄坏了一台。那时候,我正在用它来播放歌曲。那时候,我因为写作的事情而心情烦躁,动辄就乱发脾气。妈妈那时候的工作也不好。她的心情也不好。有一次,她从市区里回来,我以为她会因为我没有在外面工作赚钱而打我或者骂我。那时候,我正在播放歌曲,在大厅里播放。这时候,爸爸妈妈都回来了,我慌忙把DVD的插头拔掉,连同一台小音响一起搬进了我的卧室里面。我回到卧室,我的心情也很是郁闷。我把它们朝床上一扔,就倒下被窝里面睡觉。这样三下里,DVD坏掉了。音响的声音也变得沉闷了一点。音响用久了,线头便有些松动了。
温文文是一个DJ歌曲爱好者。我在他家里玩的时候,看见他有一台电唱机。他用它来播放一些很劲爆的摇滚乐。他听得入了迷,我也听得入了迷。就在我去温文文家里听他的摇滚乐的那天晚上,我把我的身体的第一次交给了他。温文文。
我想,我爱的不是他。所以,我不会嫁给他的。即使天也荒了,地也老了,我孑然一身了。
我不会嫁给他。
都市的爱情与农村的爱情的区别也许就是:把爱情当作面包或者生活。前者,面包;后者,生活。
我在工厂里面上班。我只能维持自己的生活日用消费。有一天,温文文说:“我和你去广州生活了吧?”我那时候还在睡梦之中,迷迷糊糊地答应了他。他捡好了换洗衣物,装了一蛇皮袋,站在车站里面傻乎乎地等我。他见我迟迟不出现在车站里,就打电话给我,催我快点去车站。他要带我去广州生活。
我听见了他的电话,一下子醒了。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事情。我马上拒绝了他。温文文在车站里埋头哭了,哭得闷声闷气。如果他在那个时候不哭,而是挺起胸膛把行李拿回家去,继续原来的生活,也许,现在的我,已经是他的妻子了。但是,他闷头闷脑地哭了。所以,我在那时候就知道,我是不可能嫁给他,和他一起生活的。
温文文是瑶族人。后来,有一天,也许他自己也知道我和他是不可能的了。有一天,他对我说:“毕笑施(我的名字),你嫁回你们汉人,我娶回我自己的瑶人。”我不置可否。外面天气晴好,我们的未来已经有了明路。
我们都是在农村里生活。认识他的那天,是在县里。我在街上接到一张免费做美容的优惠券,我去了那间美容院。我进了那一间新开张的美容院。首先,店长向我推荐加入她们店的会员。我说,我不。我想走出店里。但是,她们一定要为我做一次美容,免费的。我只得说,好的啊!这时候,温文文在我的背后,他和店里面的女孩子们说了几句话。
我做美容的时候,睡着了。三十分钟之后,我醒来。美容做完了。我走了。我遗失了做美容时取下来的一双蝴蝶耳环。
那时候,我20岁。
不过是过了几天,我去工厂里找工作。我在网吧里认识了温文文。我交了一个网友,并且预备和他见面。温文文跟着他,出现在了我的生命里。
我认识了温文文。
温文文送我去工厂上班的第一天,他要请我吃饭。我不肯吃饭,不肯去饭店。他就直接问我:“你是不是处女?”
我说:“这么私密的东西你都问,你有没有教养?”
他继续问:“你说嘛!你就说说,有什么大不了的。”
我说:“是呀!你不要想着欺负我!”我那时候傻傻的,傻得叫人冒烟。爸爸说:“毕笑施,要是你不跟着村里的坏女孩子、傻女孩子去网吧就好了!”
单纯就是傻的代名词。
有一次,我和温文文亲吻,他趁着在夜的黑暗里,老是想扯我所戴着的一对银色耳环。那是一对仿银的吊坠耳环,我是被店主骗了,以为是纯银耳环。它上面有几粒很绚丽的水晶。
他执意要抢我的银耳环。我一下子停了下来。我轻轻地拍打了他一巴掌。我说:“你到底想干嘛?我的耳环是不值钱的!你要的话,直接问我要,不要在这扯三扯四的。你直接问我要,我可以二话不说就给你。可是,它又不值钱,你要它干嘛呢?难道是要它来作为留念吗?”
真的是!他知道我们没有了将来。他喜欢玩弄那些东西。
可是,我说了给他,他却说,不要。他说:“我不要。要来干嘛呢?”
我不和他亲吻了,我停下来狠狠地瞪着他。
他也瞪着我。他后来用他的粗实的手掌轻轻地拍打了一下我的脸。他走了。
我朝他大声喊道:“温文文,你想干嘛?你干嘛打我!我又没有背叛你!我只有你一个男朋友啊!你要走了吗?”
他走进了夜幕里,没有回答我。在漆黑的夜幕里,过了几秒钟,我已经看不见了他的身影。他给我的气息,好像是在用力地,而又很快速地跑步;跑走了,离我越来越远。
我们很久不见面。
再见面的时候,是因为我贪玩而打电话给他。我和他聊上没几句,他就说,要和我一起玩。我贪玩。我只能答应他。
我感觉我是在工厂痛苦地做着没有积蓄的工作。我是在他的蹂躏之下。
我和温文文谈恋爱,不算是在谈恋爱,算是在玩。那时候,我的身体逐渐地瘦削下来。温文文的身高和我一样,都是170厘米。我对温文文说:“我们真的不合适,你看,我穿上鞋子,已经比你还要高了!要是我穿上6厘米高的高跟鞋,我在你的面前就是怪物了。所以,你还是别要我了吧!好吗?”
温文文总是在我试图说分手的时候,默不作声。他要么沉默着猛劲儿抽烟,要么蹲在地上垂下头来,不主动和我说话。我问他一句,他就有劲没劲地回答一句。
反正就是沉默。
我觉得和他在一起的生活糟糕透了。他从来没有给过钱我用。我自食其力地生活在这一个很小很小的城市里。
在温文文的世界里,我是一个很少说话的人;要是一说起话来,就装得很天真、无邪、开心,这不是佯装出来的样子。
但是,他觉得我是值得他珍惜的女子。
所以,有好几次,温文文说:“要是我们‘很不幸’地被社会促成了婚姻,你只需要跟着我在农村里生活,种一些蔬菜,养几只鸡鸭,耕一亩田,过过日子就行了。”
我马上觉得我的天就要塌下来的样子,我想:那样子的话,他自己做什么呢?
我说:“不行,我是不会和你呆在农村过这样的生活的。”
温文文的脸色马上不好了。他觉得我就要和他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