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紀末20世紀初,隨著中國不斷發展,很多山區農村年輕人部分開始外出打工,開始去廣東(深圳最多),山東,湖南,湖北等,這些外出人員見到外面世界,深感驚奇,也感驚訝,與家鄉差異頗大,也認識更多各地方的人,自然也有遇見心愛之人,也就是異地戀,很多人就嫁去外面。
而後,嫁出去的人卻成了媒人,不少外省男子拿著彩禮前來相親,嫁出去很多人,當然,這和男女失衡也有很大關係(父母一輩,女多於男),當時遠嫁確實行成潮流(持續3到5年的樣子),而當時彩禮多數1w—2w(當時的2k也不是小數目)
然而,在山區村裡或是比較近的相互喜歡,相互戀愛了,那麼找個媒婆說一下,父母同意,便可以結婚了,至於彩禮一般小余1w的,更多人結婚無需彩禮,只要男女相互喜歡,父母也同意的話,相反,若一對情侶,若女方家長不同意,不滿意,就會收彩禮或是提高彩禮,目的自然是拆散他們。(收彩禮二十世紀前,是不盛行的,後來慢慢有了這習俗)
步入21世紀,遠嫁這潮流基本消失了(其實2007年左右開始減少遠嫁),為什麼呢?此時,外出務工年輕人非常之多,已瞭解或是沒有太多嚮往,更重要的是人民生活已經極速提高,教育等等都已得到完善,思想觀念已漸漸轉變。
如今,早已沒有那種現象,即使有都是真心相互喜歡的,異地戀已經是常有的事,城市嫁去山區的也不少,這說明人們的思想已經沒有束縛,至於你們最關心的彩禮問題,如今各地不一樣,有些山區10w—20w,有些地方6w—15w,其實都主要看個人,是不是真心相愛,再者,就是雙方父母同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