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眼中小说的另一大特征在于,小说有意写得让读者觉得故事就发生在他们身边。这不是说读者必须把自己代入小说中的角色,或者对里面的角色产生同情,或诸如此类的情感投射。
这仅仅意味着小说应当呈现鲜活的生活,而非做新闻报道。另一种类似的说法是,小说虽是叙事的艺术,但非常仰仗戏剧元素。
故事的戏剧性和舞台表演的戏剧性不完全相同,但如若你对小说的发展史有所了解,你会知道小说作为一门艺术样式,在发展过程中越来越重视“戏剧行动的一致性”。
十八世纪的小说和我们今天的小说最大的区别在于:作者消失了。
以英国作家菲尔丁为例,他在自己的作品中无处不在,要读者注意这个细节,注意那个细节,把读者一会儿领到这里,一会儿领到那里,为读者解释清楚每个事件的意义,这样读者之后就不会忘记了。
维多利亚时期的小说家也这么干。他们总是跳进来,为他们笔下的人物做辩解,剖析他们的心理独白。
但到了亨利·詹姆斯的时代前后,作者开始用不太一样的方式讲故事。他开始让故事从小说人物的所思所见发生,作者退到场景的幕布之后,似乎对讲故事完全失去了兴趣。
等我们读到詹姆斯·乔伊斯,小说作者在书中已无迹可寻。读者独自在形色各异的人物的思绪中跌跌撞撞,他会发现他被弃置在世界的中央,没有人领着他。
然而正是这样一个作家创造的世界,这样一种人物,和他为这个人物量身定做的特定细节,读者能够从中发现书籍蕴藏的人文内涵。一旦他发现了,这个涵义无法被稀释,涵义本身也无法成为原书的替代物。
正如已故的美国诗人约翰·皮尔·毕肖普所说:“你不能用‘几个苹果和一张桌布’来概括塞尚画作的意义。”
小说作者通过他的选择来赋予作品内涵,如果他足够优秀,他选择每一个词、每一个细节、每一个事件都有他的理由,而且他为它们安排的时间线索也经过了他的考量。
他用整部小说呈现他力图呈现的涵义,这些涵义无法用任何其它的方式呈现。
艺术样式会一直发展,直到它们臻于最终的完美,或直到它们僵化成教条,又或因为某个新的元素嫁接过来,使得一种全新的艺术样式就此诞生。
但无论小说过去怎样,未来怎样,现阶段的小说必须符合“戏剧行动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