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总要放空的时候,才会回想从前。晨曦的暖阳也真的不刺眼,六月一把跳入我的怀中,把头靠在我的胸膛上,抚摸着六月的小脑袋,我都是满眼带笑。
如此人间与世隔绝,并非是不与秦塞通人烟,而是一种贵在心境,一种灵魂的坚持。那种淡然,不是万物不上我心,而是万物不入我心。要是放在如今的社会中,一定会被别人视为异类
如此想着,看着,看着。老爷子的伴侣,大黄。就在小院门口蹲着呢,正在等着他陪伴的人回家。
鸟鸣山更幽,最是催人眠。直到日上正中,我才被刺眼的,可爱的太阳公公喊我起床。
老爷子,坐在一张小凳子上,抽着自制旱烟,青烟缭绕中老爷子淡笑出声,“年轻人的身体,毕竟是年轻。一夜的休息竟然恢复了八九成。”
听闻老爷子的话语,我挠着头起身,“爷爷,实在不好意思。实在是此间环境是小子多年不曾遇见过的,真是让人心神自然。”
老爷子,没说什么只是一磕烟杆。起身说,“吃饭。”
午饭就是一个笋干闷腊肉,看着红彤彤的辣椒在其中,饮食极为清淡的我,都忍不住口水猛咽。一个清炒白菜,一个鸡汤,满是金黄。
老爷子问我,“小伙子,会喝酒吗?”
我苦笑一声,“爷爷,实不相瞒第一次喝酒还是一个月前学的。”
老爷子,双眼放光,哈哈一笑,“老头子,自酿有一种酒。只给会品尝他的人喝。尤其是你这般,初次喝酒之人,更知其中滋味。”
还不等我拒绝,老爷子已经起身走了屋门,我也好奇跟着起了身打算去瞧瞧究竟。
老爷子拿着锄头,绕到小院后不远后,在一棵高高入云顶中的松树下停步。老爷子回头看向我,“还不知道,小伙子你叫什么呢。”
我急忙两步上前,微笑道,“爷爷,我姓慕容,叫之航。”
老爷子,点头道,“好名字,一路青山中,慕容云海上。老头子,托大喊你一声慕容吧。”
我羞赧一笑,“爷爷,要挖什么东西吗?我来帮你吧。”
老爷子,摇头道,“慕容,你可是第一个活着的人,能尝到老头子酿的酒。好好在一旁看着便是。如此日头,日子正好。蒸去地表水分,这深埋地下的一坛酒滋味便更足了。”
老爷子,看起来真的不像老人。动作干净利落,几个锄头下去,一个四五十公分神的小坑就已经挖好了。之后老爷子又是忙活了近十分钟,才找到一坛深埋松树下的酒。
老爷子,擦了擦额头汗水,笑道,“松花酿酒,春雨煎茶。此间此间滋味,慕容,可有品尝过?”
我无奈摇头苦笑,“老爷子,我本就一孤儿。每天活着真的都用尽了力气,那还有力气,享受这些书上的诗情画意啊!”
老爷子,一手抱着酒,一手拍了拍我的肩膀,“老头子,不识几个大字,更不会说什么道理。一生至此,倘若能让你自己开心的事,不妨就多做几件吧。老头子,这一生无妻,更无儿无女。人生天地间,也会葬在天地间。”
我点点头,微笑认同。老爷子,哈哈一笑,“走陪老头子,喝上一点酒。有些话不借酒劲,可能谁都不会知道。”
回到屋中老爷子,揭开泥土蜜蜡封口,一股淡淡酒气就飘了出来。让人闻之心醉身醉耶。
一小碗酒水,色泽金黄,无一点杂质,似结晶琥珀。我不等老爷子招呼就忍不住拿起碗轻抿了一口,哪怕我不怎么会喝酒都觉得好喝。柔且顺口,无白酒那般烧喉咙。从口腔到胃部,似有春风吹过脸庞的舒服。这种感觉真是让人十分享受。
老爷子,见我这般神态,当即抚掌大笑,“慕容,这酒如何?”
我没有放下碗中酒,也是笑着说,“老爷子,这酒为何如此好喝?”
老爷子,解释着说,“这是浙江黄酒。我小时候也跟着我父亲一起酿酒养家。我初时学酿酒应该是在十六七岁时。你是不知道那时的旧社会,别说用酿酒,那可是连米饭都不知是何的社会啊。”
我微微点头,“史书上往往一个翻篇便是数千万人的故事。”
老爷子,点头认同,“老头子,没读过书,识字也不多。二十一二岁时,家逢变故。我便从了军,走南闯北四十年………”
老爷子,说的真是不错,有些话如果少了酒这味主菜,那就有人永远不知道。由于老爷子的故事,是不会允许被记录在任何纸上,我便不过多追述。
老爷子,姓杨,名春风。今年已经八十六岁了,无妻无后代。老爷子是见证过旧社会的尾声,也经历过新时代的出生。老爷子,生于江南水乡。少时家境优渥,青年时正值,上世纪最动乱的时代,一场战乱,双亲死于战乱中。老爷子一怒之下便投身军中。直到新时代的初生才退出军伍。我问老爷子,那你为何不回家?
一口气喝完碗中酒的老爷子,大笑出声,“慕容,忠魂埋骨处。何处不是家?”
或许是少有人来此,也或许老爷子觉得我是一位合格倾听者,亦或是酒友。老爷子,越说越开心。小到碗中酒的酿造,要如何如何一粒一粒米的挑选,才能得此碗中美酒二两。又说到家乡的烟雨朦胧…
说到痛快处,老爷子把身上老旧短袖脱下。我只是一眼而已,真的只是一眼而已,我被震撼到心神俱震,伤疤,满是伤疤,老爷子上身几乎没有一块好的皮肤。尤其是右肩哪里更上少了一块肉。那种场景是我用文字根本写不出来的。
老爷子,见我看他身上的伤疤,有些傻了,哈哈一笑,“慕容,莫要惊慌。些许伤疤而已,老头子,一生只爱,三件事,落日,初阳和酿酒。朝阳起落代表着新生,而酿酒一是念旧,二是无酒老头子夜里难以入睡。三吗?是为了一些承诺。”
我收起心神,声音有些颤抖的说,“老爷子,我能听听您身上这些伤疤的故事?”
老爷子,起身给我倒了一杯酒,这才细细说来。越听我越想喝酒,越听,我便越觉得眼前老人,是何种伟大。
这哪里是伤疤,那是老爷子的荣耀,那是他的军功章。那本就该是人人知道的书上文章。而不是老爷子酒中轻描淡写的两三句酒话。
酒到半酣,老爷子感叹道,“如今的日子,是越来越好了。不用饿肚子,人人可以识字读书,人人能吃饱饭,这便是最好的时代了。”
那时的我,真的愣了好久,好久。如今在回想,这才觉得人生无非就四字,吃饱穿暖。仅此而已~
当你行走在荒野中,行走在风景中时,才会觉得天宽地大,何时才能到达彼岸?老爷子,一生不曾走出他眼中的,那简陋小院。不远处的二三分薄田。与他而言,吃饱穿暖便是最好的人生。
或许是我出生在新时代,我虽是孤儿,但我却可以衣食无忧,甚至还有一二的知心好友,陪我度过了童年。
老爷子,点上旱烟,吸了一口缓缓吐出,青烟中那满是岁月沧桑的脸庞,如同电影倒带,想必老爷子年轻时一定是丰神俊朗的相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