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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简离的青春

首富堂 番茄钟 5162 2024-11-13 10:10

  恢复正常饮食后,女孩简离也恢复了正常体型,甚至于有些胖。

  是那种不显得腻人的微胖。脂肪层包裹她的骨骼,看上去宛如一枚温润明晰的长圆珍珠,正是二十岁左右的女孩儿最好的韵味儿。

  蓝韬桦先生惊厌的眼神下扫过来,惊艳的眼神收不回去。

  “你好啊,我能再次爱上你吗?”

  “你的确是个人渣。可是我爱你。”

  简离再次来到首富堂是她失眠两个多月后。

  她看上去像是一枚被磨损的珍珠,黯淡无光,眼色迷离,长发枯黄,嘴唇干裂,呼吸粗重,反应迟钝……还有些胖。

  “你为什么要给她那朵烂桃花?”金法韩禁不住质问黎鳕枫。

  “你以为——”黎鳕枫道:“招惹到烂桃花是别人的错?”

  金法韩一怔。

  “性格软弱,没有自信,低度自尊,经济不独立,依赖性强,易受诱惑,易被操控,缺爱,缺乏判断力,不考虑后果——这样的女孩容易招惹烂桃花。即使我不把那朵烂桃花写进她的命运,她从首富堂出来后第一件事、甚至她一开始来首富堂的潜在目的——都是为了那个蓝韬桦。”

  木青春数了一下,105个字。

  他从未听过黎鳕枫说这么长的一段话,也从未看到黎鳕枫这样跟谁耐心解释。

  他看到黎鳕枫跟金法韩说着别人的事情,轻描淡写,无关痛痒,眼里却是深深的海。

  “……早死早超生。”黎鳕枫继续说。

  110,木青春想。

  他笑了笑。

  他就带着这样的笑丢下那对仍然对望的男女,跑去接待客人:“简小姐,这次您有什么需要?”

  简离慢慢陈述自己此行的目的。

  “不好意思,您能重复一遍吗?”

  简离有些奇怪地看了一眼这个跟自己一般魂不守舍的人,更慢地重复了一遍。

  “摘掉那朵烂桃花?”

  “我的原话是,让我不再爱那个人,再也不爱——不过木先生,你说的也不错。”简离认真端详他,迟疑了一下,还是忍不住多事:“木先生,你怎么了。”

  木青春咧开嘴给了她一个大大的笑容,用快活的声音指挥道;“金法韩,催眠简小姐、冰块脸,把那缺德的烂桃花取出来。”

  忽然之间,简离握住他的手腕。

  “木先生,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的伤心……但是……你不要再笑得那么难看了好不好。”

  木青春回头。

  他的手还在简离手里。

  一瞬之间,强大的生命力回到了简离身上,像是一枚被磨损的珍珠又重新被贝类软体动物孕育,枯木又逢春,久旱遇甘霖。

  再定睛看简离,她已秋波似水,长发如瀑,嘴唇丰盈,冰肌玉骨。

  “木先生?”她饶是唤了一声。随着那呢喃细语,一朵焦黑的花朵状的东西从她心口掉出,顺着她流畅的身体曲线滑落,还未落地便自觉化为齑粉,风吹起来,无影无踪,消失在了异度空间。

  此时的简离,光彩照人,竟有了雪媚娘的如雪光泽,甚至比雪媚娘多了一抹丰盈。

  羊脂球版的雪媚娘,木青春想。

  他觉得有些虚妄。

  “你现在已经不爱他了,你可以不用来的。”木青春对简离说,竟比黎鳕枫更冰冷。

  “不是的,若不来,我不会——”一瞬间,强烈的自尊心回到了她身上,她没有明说,“多谢木先生,可以问你叫什么名字吗?”

  “木青春。”

  好可爱的名字啊。

  走出金色大门后,她回眸一遍木青春,这样想。

  简离:浪费了那么多青春,却突然在意这位木青春,在意他给的每一秒。

  一个握手。一个回眸。

  我叫简离,我十七岁。

  父母分开的时候我还不怎么记事,只知道他们很快重组了家庭,有了各自的孩子。

  而我,我在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的互相推诿中,吃着邻居的百家饭被拉扯大,没怎么见过爸爸妈妈。

  去爸爸家做客,是完整的一家人。

  去妈妈家做客,也是完整的一家人。

  我都是外人。

  我八岁那一年,爷爷奶奶带着我和弟弟饭后散步,一只疯狗突然嚎叫着扑过来,爷爷立即拎起胖墩弟弟高举到肩头,奶奶则护着爷爷肩头的弟弟,慌不择路地跑了。

  他们的背影,看上去真的好像两只细瘦的蚂蚁顶着一大颗黄豆逃荒。

  有点好笑。

  我笑不出。

  他们仨一个都没有回头。

  只有弟弟手里的那包桥头排骨掉在了我前面不远处。

  我愣在了原地。

  疯狗一下子扑过来,压在我颤抖的身体上,它好臭,好脏,好恶心。

  我还小。

  我好怕。

  疯狗对着我张开血盆大口,它浑浊龌龊的口水淌在了我脸上甚至是嘴里,糊住了我的眼睛。

  我都不用闭上眼睛了呢。

  这个时候我听见一个温煦的声音:“乖,过来。”

  我擦掉眼睛上的不明液体,模模糊糊见一人拿着那包油炸排骨,丢了一块给那疯狗。

  然后他把整袋排骨撒了一地。

  那香味让很少吃饱的我口水直流。

  好浪费啊,我连骨头都没啃过呢。我想。

  恍惚中有人突然抱起我,飞快地跑了。

  他跑的比爷爷奶奶快多了,还从来没有人这样抱着我奔跑的,我在他怀里看到周围的树向后移动得好快。

  我看不到他的脸,我抬头只看到他好看的下巴。

  我看到他被我弄脏的黑西服内衬印有首富堂三个字。

  首富堂是什么?我无从知晓。

  我回过神的时候他已经不见了,我一个人站在外婆家的村口。

  天已经黑了。

  有人经过,远远地冲我喊:“阿离,再不回去你可又没饭吃了啊!”

  我回过神,撒丫子就往外婆家跑,还是没赶上晚饭。又饿了一夜。

  这样的生活下,我很早就靠着自己的奖学金住学校了。

  学业这东西,对同龄的孩子来说依然是父母的要求而已。

  对我,那是救命稻草。

  当初我跪在家门口求父母让我去上学,跪到他们无法忍受邻居的指指点点。

  现在我拼命地学,不是为了什么前途。

  我想吃饱。

  上了大学后,学习压力不是那么大了,我多出了很多时间来养活自己。

  我非常节俭,打工又努力,奖学金拿到手软,还经常有稿费。马上就不饿肚子了,我甚至开始体重超标了。

  这个时候,吃饱了的我开始有了别的需求。比如,穿暖。

  我买了人生第一件羽绒服,我舍友嫌难看半卖半送给我的,我这才知道原来冬天是可以不挨冻的。

  吃得饱,穿得暖,对我来说这就是富裕的生活。

  人总是贪心的吧,吃饱穿暖了,想要被爱。

  我才发现自己是如此需要被爱,除了那个救过我的陌生人,我这样的女孩子,似乎从没有人关心过我的死活。

  直到那天我满课,早上送牛奶,中午在学校食堂帮工,晚上做手机品牌校园代理,十点回来的时候已经累得站不住脚了。

  这个时候,一辆很漂亮的宝蓝色轿车堵在我面前,车门自动打开了,一个像是偶像剧配音的男声如风扬起:“简离同学,从校门口到你宿舍还很远,我载你吧。”

  他是我一个学院的同学,很多女生都很迷他,但有些漂亮女生对他恨之入骨。我不知原因。我从来不管这些。

  不是我清高,是我真的再没有时间和精力来关心这些八卦。

  我摇头。他没有再坚持,就那样把车随便往路中央一停,下来个人。

  我惊诧:“你就把车停在路中间?”

  “车算什么,你这样一漂亮姑娘十点多一个人走在路上才叫危险。你不愿意坐我的车,我就陪你走回去。把你送到宿舍再回来开车。车是小事。”

  很多人都以为渣男油腔滑调、形容猥琐、不三不四。

  其实他们中的大部分,都帅气绅士、干净温暖,乐于助人又非常呵护女孩子。

  我最终还是上了他的车,他一边在后视镜里打量我一边笑说:“刚开学那会儿你挺瘦的啊,现在是找到了男朋友幸福得发福了?”

  我脸一红:“我没有男朋友。”

  他凑近后视镜打量镜子里我的脸:“你这么美,怎么能没有男朋友?”

  我感觉自己的脸烫得要燃烧起来,仿佛他凑近的是我的脸。

  “那你现在有了。”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没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男朋友?我这样刚解决温饱的人,身边也能有一个相互扶持、互相陪伴的男孩子?我也能有一个会爱我关心我保护我的男朋友?

  我下车的时候他说:“你还是瘦的时候五官更精致些。”

  为了这么一句话,我竟能放弃十七年来对食物的渴望,只为他能记起那天他随口许下的承诺。

  你这么美,怎么能没有男朋友?那你现在有了。

  我回去跟室友说他跟我表白的事情,室友们个个都笑我,说稍微漂亮点的女孩他都撩过,他这样的人,没有正式公开的表白不要信他随口开玩笑。

  我不信。

  对别人来说这是撩妹,对我来说这就是定情。

  然而第二天我去找他,他却是佳人在侧。我才知道当时他有女朋友,一个85斤的小模特。

  若你早与他人两心同,何苦让我错付了情衷。

  我没想过要插足,我只想变成他喜欢的样子。

  即使他给的承诺,现在想来,更像是一个玩笑,一个让我活得像个笑话的玩笑。

  厌食症。这三个字对于一个从小就吃不饱的人来说,本应是多么可笑。

  而我不管,为了被他看到,我愿意吃不饱,甚至饿肚子。

  甚至他开始嫌我缺乏肉感的时候我也可以立刻吃出丰乳肥臀。

  只要能有一点点被爱的可能,哪怕我知道不是真爱,甚至都没有几分真心,我都可以拿命去换。

  直到他彻底厌倦我,我还在想:

  是不是我胖了或瘦了?是不是我长得不够好看?是不是我没有他女友高?是不是我们被发现了?

  难道是我买的保温盒保温效果太差了?一定是我那天给他做的咖喱牛肉饭他没来得及吃,等到他下课的时候已经冷了。要不就是我给他买的外套太便宜了,还没有他手里一瓶饮料贵。还是说,我洗的袜子不够干净呢。

  过了很久我才明白,这不是我的错。

  为什么失去了,还要被惩罚呢?

  去过两次首富堂,我是后来才在意到那位木青春先生的。

  虽然一开始他就引人注目,但那种引人注目,更多的是一种让我祈祷他闭会儿嘴的特质——他说话太讨厌了。

  说实话的人都讨厌吧,毕竟忠言逆言。当我舍友告诉我蓝韬桦对我没有真心,我也讨厌她们。

  第二次我去的时候,他还是那个讨人嫌的样子。凭借他那张脸,能做到这种程度的讨人嫌可相当不容易。

  夸张的笑容把他神气的五官挤得有些神奇,过于热情的态度甚至于有些卑微。

  却又心不在焉。

  我发现他其实很伤心,他都没听我说什么。他那被夸张笑容挤出鱼尾纹的漂亮眼睛里,是小兽一样的孤独。

  原来夸张的笑容和过于热情的态度,是为了掩盖这样彻骨的伤心。

  失无所失的痛苦。

  我心一疼。

  我心好疼。

  我都从来没有这么心疼过我自己,没那个闲工夫。

  也没有心疼过别人,我都无暇自保。

  可是眼前这个人却能让我心疼到无以复加。

  我拉住他的手,即使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一瞬间我像是活了一般,感觉自己身体舒泰,魂魄归一。

  首富堂的黑镜地面映耀出我的样子,我才发现自己变得好鲜活,好灵动。

  如同千种生命力灌入我的身体。

  是这个神秘的地方,是这个神秘的木先生给了我第二次生命吗?

  可是他的态度,突然变得好冷。

  他叫我走,他说我已经不爱那个蓝先生了。

  可若不是爱上他,我怎么会突然不爱蓝韬桦。

  狭隘如我,心里只能有一个人。

  他既不允我说,我便藏情不表。

  就是好希望……

  希望当初救我的人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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