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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章 我们一起学猫叫.24

快穿之今天不当炮灰 秋钧 5787 2024-07-10 11:46

  是夜。

  旅馆的灯挣扎一瞬,随即陷入黑暗,女人猛地睁开眼,伸手握住枕边的枪——

  在黯淡的光线中,房间中的霉味倒愈发清晰起来,“砰——咚!”

  “嗷!简!你在哪里,我看不见——”

  “这个蠢货……”

  女人嫌弃地低咒一声,下床开门,看着走廊里朝着完全相反方向越走越远的男人低声道:“我在这里!”

  男人伸着手摸索墙壁的动作猛地停住,茫然地四处张望:“简,简?你在哪里?”

  探头探脑的样子简直像个年久失修完全失灵的雷达探头。

  “……”

  女人忍无可忍,三步并作两步,一把拽住他的衣领把他揪回房间。

  “嗷——”

  “按着!”

  被叫做约翰的男人不吭声,在女人凶巴巴的声音下乖巧地按住脑袋上的冰袋。

  他试探着小声道:“你怎么样?你刚才在干什么?我叫你怎么不应我?”

  女人不理他,仿佛是为排解心中的紧张情绪,他自顾自地噼里啪啦地说下去:“刚才下了我一跳,还以为是黑桃找过来了,结果是停电……我的天——我的心都揪起来了,你一点都不紧张吗?对方可是黑桃啊!之前追了那么久从来没有摸到过他们一次,而你这次居然炸掉了对方三辆车——”

  “咔嚓——”

  和简相处这么长时间,他已经非常熟悉这种声音,这是枪栓拉动时候的声响。

  “闭嘴。”

  约翰紧紧合上嘴巴。

  她会开枪,他知道。

  当初她把他从垃圾堆中拽出来的时候,他不信邪,她果真对着他的肩膀就是一枪,没有半点心慈手软。

  密闭的空间内非常安静,几乎可以听到他砰砰跳动的心跳声。

  简的视力极好,借着月色,可以轻易看到在他茫然的神色中还夹杂着尚未淡去的心有余悸。

  她一时有些懊恼——她太习惯于枪械鲜血与胁迫,几乎不知道如何与人正常相处。

  似乎因这骤然的沉默让他有些无所适从,他伸出手试探着朝她的方向摸了摸,最后落在她手中冰冷的枪管上——

  他磕磕绊绊地小声道:“简……我……我看不见……”

  他不过长相姑且只能算清秀端正,手指却出乎意料地十分修长漂亮。

  这双手,攀爬和枪法烂到令人发指。

  但做出的饭很好吃。

  以致于那些汉堡炸鸡和薯条上油腻至令人作呕的味道似乎已经埋没在记忆深处了。

  包扎伤口也很利落。

  话多又聒噪——

  给她包扎时候总爱喋喋不休:“女孩子要爱惜自己的身体啊!你看看你,你这胳膊上本来就中了枪,还这样不知道爱惜自己,肯定会留疤的……以后穿露肩装该怎么办……你以为自己是金刚芭比吗?……”

  他总也不会想,她从来不能穿那些漂亮轻软的裙子。

  他总也不会想,若是没了她,黑桃也肯定不会放过他。

  简不由自主地伸出手——

  不。

  她太清楚黑桃Q是什么人。

  她也清楚自己是什么人。

  她更清楚地知道自己该喜欢的是什么样的人。

  像师父那样,枪法如神,沉默寡言,高大强悍且精于搏斗和枪械——

  她还记得那个那双碧蓝的眼睛看她持枪打出第一个满环时候冰霜初融般的轻笑。

  她记得他的手指一点也不漂亮,甚至因为之前被人敲断过而每一根手指的指骨间都微微扭曲,掌心遍布老茧,抚摸在肌肤上触感粗砾。

  她也记得他的鲜血溅在脸上灼热的温度和痛苦地闷哼。

  简猛地将半空中的手收回,一言不发躺回床上。

  约翰隐约嗅到空气中正浮动着不寻常的因子,他有些莫名所以,想了想又将着这念头随意丢到一旁,他一向得过且过,不愿意去纠结那些细枝末节。

  只要她在身边就很好。

  毕竟,一个人的黑夜……太难挨。

  而这么多年,只要是黑夜,总是他一个人。

  简不是什么完美的聊天对象,她连话都不想说,约翰又什么都看不见,只好放空脑袋天马行空地胡思乱想——

  对了,他是华人,自然有个地地道道的中文名字,可惜那名字在他跟到这女人身后的那一刻,已经不再属于他。

  他现在只叫约翰。

  他很庆幸她除了在训练他体能教他使用枪械的时候十分严苛,在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上十分懒散,名字都懒得再想一个,就算和她上一任搭档区分,顶多是约翰一号和约翰二号的区别,虽然约翰二号也不太好听,总好过约翰逊。

  给人当儿子什么的可就太糟糕了。

  再怎么说他之前也是有大好前程的青年——大好前程是他约翰自封的,作为一个十八线小城的妇产科男医生,大龄,未婚,无车无房无存款,除了每日九九六大几率会让老婆变寡妇的福报,简直一无是处。

  除了物质条件匮乏,他自身的零部件也不怎么突出——平平无奇的长相,作为男性来说算得清爽端正,但是也只能算过目即忘的普通人,平平无奇的身高,在普遍要求身高必须180的年代,他是那个悲惨的179,而且又生活在以平均身高全国排的上名号的某座城市,只要是个雄性生物,无一不人高马大……

  总之在相亲市场上,他已经凄惨地沦落为鄙视链的最底端,母胎solo至今——

  要不是这个女人,他现在估计还在那个小县城里过着连自己墓地都能猜到在哪儿的平淡人生。

  他现在依然清晰地记得,见到她那天,是个大雨瓢泼的长夜。

  雨声急促,他窝在公寓里打了四天游戏,结果一路飘红连跪几十把,从青铜掉到无段可掉,有个倒霉孩子连着排到他三四次,气急败坏地打字怒喷——

  那简直是他这辈子除了他死了爹妈成了孤儿之外最倒霉的一个月。

  先是因帮那个十岁的孕妇报警抓了她那禽兽不如的表哥,家属每天去大闹医院,医院不得已将他辞退,到家后又被告知房东的孩子出国留学急用钱要卖房,让他五天之内从公寓搬出去。

  一夕之间,丢了工作没了住处,回家路上还被那群丧心病狂的病人家属叫来的小混混一顿好打。

  他好惨一男的。

  就当他在家打了四天游戏吃了四天外卖,头没梳脸没洗躺在床上自暴自弃的时候,“哐当”一声,门开了。

  房外雨声太急,他那时只当风把门吹坏了,下意识的反应不是去关门也不去探查有没有人进来,而是掰着手计算他账户里剩下那点微薄的工资够不够再赔房东一扇门的。

  直到听到细微的水声,他才从躺尸状态中睁开眼——

  他眼前正倒站着个带黑色口罩的女人,着深色帽衫,似乎被雨淋得湿透,衣角滴滴答答地往下滴着水,在劣质的青色地板上积成一小滩水洼。

  他当时愣了愣,对上一双正俯视着他的细长的眼,从自下而上的角度,可以轻易看见她眼底的血丝,似乎刚刚哭过。

  鬼使神差,他问:“你……你还好吗?”

  得益于严重的夜盲症,即使半夜三更他也总开着灯,以致能清晰地看到有雨水顺着她的眉骨淌进眼中,汇聚在眼底,盈盈晃动一瞬,随即泛起泠泠的光。

  “跟我走,你爷爷要我照顾你。”

  她的声音却不像她的眼睛,更偏中性,低哑中似有刀锋。

  她的语气是强硬的,咄咄逼人的,即使浑身湿透也不见狼狈,甚至直接无视了他的问题。

  可他知道,她一点都不好。

  夜晚下着冰冷的雨。

  她在哭。

  连带着他也跟着难过起来。

  他这人心软,见不得女孩子在他面前难过,被那双波光郁郁的眼睛看着,几乎手足无措,最后一个激灵从床上爬起来,边往她身前凑了凑,想碰她又不敢,只得嚅嗫道:“你……你别哭……我跟你走。”

  他的神色太小心又太认真。

  简下意识抬手抚上眼尾。

  指尖是湿润的,她没哭。

  她指尖一滑一勾,就势扯下口罩,露出张鲜妍面孔,神色冷淡语气生硬:“你看错了,我没哭。”

  她的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紧身长裤勾勒出利落的身形,头发梳成高高的脏辫马尾,又美又飒。

  他穿着机器猫的卡通睡衣,一个大男人小心翼翼地在她面前缩成一团,愣愣看着她,又傻又呆。

  “你是打算尝尝掌心开花是什么滋味吗?”

  这一年来她的声音愈发沙哑,用香烟和威士忌可劲儿糟蹋自己,说什么都不听劝。

  “明天还有正事,现在,睡觉。”

  约翰讪讪地收回握在枪管上的手,他本来想向再问一声是不是让他睡在这里,又怕简嫌他聒噪,只好犹犹豫豫地摸索着起身向外走。

  “你干什么?”

  本已躺在床上打算睡觉的简猛地起身,声音中有怒意暗藏。

  “回……回去啊……”

  “……”

  榆木脑袋!

  “给你三秒时间躺回床上,再出声,你也不用见明天的太阳了。”

  他呆了呆,虽然这是双人间,但……

  他和简并不是什么顶尖的杀手,也没有黑桃那种一旦出行就让整个小队一齐住进五星级酒店的财力,外出接单子向来能省则省,平日里做的最奢侈的事不过是订个大床房或者一个人住双人间。

  她似乎不喜欢压抑逼狭的空间,坐电梯也会不舒服。

  她更不喜欢和人同睡一间。

  “三、二……”

  看他满脸犹疑站着不动,简开始倒数。

  约翰挥着手臂磕磕绊绊地往回走,眼看着便朝简身下这张床就扑过来了!

  简本想踹他,不知怎么又收了脚,她悄无声息地翻身下了床,坐到另一张床边,看着他刺溜一下子躺平在床上,麻利地卷上被子,裹成一个发胖的蚕蛹。

  这人睡觉总喜欢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的,不像她,为了及时应对突发情况,永远不盖被子穿衣睡。

  简看他躺在自己刚刚躺过的床上,她似乎不该这么做,也许床上还有她的体温——

  不,他是个傻的。

  他只知道听话。

  简侧过身背对着他,唇角微翘。

  作为一个男性,在简的圈子里,他这种打枪脱靶,打架挨揍,业务能力为零,浑身上下全是破绽的废柴,处在生物链的最底端,拉出去就是被女人欺被男人骑的玩意儿,要说他身上真有什么优点,大概就是逆来顺受。

  无论提出什么要求,他从不会拒绝。

  就如遇见他的第一天,床下地板上全是没扔的外卖和垃圾,他躺在垃圾堆上挺尸,两句话都没说,居然就那么决定跟她走了。

  虽然他之后又絮絮叨叨问了一大堆什么“工资、福利、五险一金”,把她吵得烦不胜烦,直接给他肩膀来了一枪算作了事,但他的干脆依然让她觉得匪夷所思。

  她让他学射击,学格斗,即使天赋感人,他也认认真真学下去。

  她让他杀人,他甚至连反抗都不反抗一下,直接动手,不过是过程总要拖沓些……

  他从来没有拒绝过她。

  当一个男人从不拒绝一个女人的时候——

  要说她什么都不懂,那是骗人的。

  可惜他挑错了人。

  她这种刀口舔血的女人,不宜室也不宜家,与他这种满脑子锅碗瓢盆的普通人隔了万水千山。

  就如她和黑桃Q。

  在没有出那件事之前,她只是在美洲活动的小杀手,一条关于黑桃的情报要花掉她攒了十年的全部积蓄。

  在生活最困难的时候,她接了CA的单子却过不去——没钱买机票。

  现实不像什么美国杀手或特工大片,主角们进门别墅出门超跑,杀手的工作仅仅是低调地杀人脱身,无论是小小的针筒或者尖锐的钢笔,或者厨房里发钝的西餐刀再或者草坪上的铁锹,她所能拿到的一切可以杀人的东西都是凶器。

  当然,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她也会使用狙击枪,手上仅有的一把狙击枪和两把步枪以及之前炸路剩下的几枚手雷就是她的全部身家,也是师父攒了许久的钱才托人买到的二手货。

  师父说,虽然咱们也用不上,但是作为一个杀手,手里必须得有把趁手的枪。

  而黑桃小队拿着全球顶尖的武器,所有队员都有在顶尖部队服役的经历,他们有最坚韧的心智和最酷烈的手段——

  黑桃的性子算不得睚眦必报,不是因黑桃宽和大度,而是大多数人听到他们的名字只有闻风丧胆的份儿,更不要提敢和他们作对的人,太少太少了。

  那样的黑桃……那样的黑桃简直像一个阴森恐怖的庞然大物,无须露出什么利爪獠牙,它只沉默地矗立在那里,已让人心胆皆颤。

  至少她能走到现在这一步绝对算得上幸运,毕竟多少人连黑桃都行踪都摸不到,而她差点炸死黑桃。

  已经离报仇很近了,不是吗?

  等到明日一早……

  她摸了摸胸前的圆形吊坠,落下轻轻一吻。

  简全然忘了房间里还有另外一个人。

  约翰听她平稳的呼吸声,叹了口气,他看不见,也分辨不出她的方向,只好把头闷在被子里,自己对自己一字一句地郑重道:“虽然我一点也不强,也不能保护你,但我会一直陪在你身边。”

  反正她不想听也不会听。

  这些话他告诉自己就好了。

  顿了顿。

  他从被子里探出头,心脏跳如擂鼓。

  憋了半晌,他冲着“她”小声问:“……你什么时候才能不抱着照片睡觉?”

  他什么都看不见,自然不知道自己连她躺的方向都弄错了,此刻此刻,他正在跟冰冷的衣柜说着话。

  夜风抚过面孔,吸进肺腑,一片冰凉。

  这又是他的自言自语。

  ……

  他再次沉寂下去,把头埋进被褥中,像一只把头埋进沙石中自欺欺人的鸵鸟。

  他不嫉妒,他也没有嫉妒的资格。

  他只是……只是有点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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