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被绑的好像一扎烤麻雀,放在一辆货车的后面,听着轮子的咿咿呀呀声,从王陵附近的小镇,往圣城耶路撒冷的方向进发着。
阿尔斯兰之所以知道,那是因为这条路是这一带最平、也最像回事的路了。早先,玛代-波斯帝国修建的大路,已经在过去的1000多年的时间里,被岁月磨去了痕迹,或者被这荒野里的大风吹走了。但是商人、骆驼、战马和朝圣者的脚,却踏出了这一条不是特别宽,却是特别平的路基来。
土匪头一如既往的生命力强大,他甚至比可怜的阿尔斯兰醒得都早。
大胡子依旧哼唧哼唧的,担心自己真的因为狼咬了,会发疯去咬人。
阿尔斯兰则是满脸青肿,好像个没熟的毛桃被挤了一样,颜色很不干净。
货车的两边,各是一队四个人的骑士,都穿着白色的罩袍子,胸前涂着一个大大的红色十字架。罩袍子下面则是泛着日光的铁锁子甲衣。每个人都带着一把双手剑,一把战斧和两把匕首。至于货车前面是什么,绑着的三个人都看不见。
到了休息的地方,货车前面的人,就先下了马,绕道到货车后面,把三个人像卸货一样,从车上啪啦了下来。好在货车上那些软一些的药材和布匹先落了地,大胡子他们倒在货物上,反倒觉得比在车上晃来晃去要舒服。
细高的韩弗莱把水囊里的水,倒在一个牛角杯子里,给土匪头和大胡子一人喝了一杯。然后,他好像跟阿尔斯兰斗谁更有耐心一样,矗在跟前,既不跟阿尔斯兰说话,也不给他水喝,直到过了三天以后,大胡子多嘴:“这位大人,请---请---也给他一点水吧。”
阿尔斯兰眯着眼睛,不抬头,心里嫌弃大胡子多事,因为午饭和晚饭的时间,看守他们的骑士都给过他们每个人水和食物的。自己干嘛非得从韩弗莱手里接过杯子呢?好像这个家伙是善心施舍一样。
韩弗莱用褐色的眼睛瞥了阿尔斯兰一眼,问大胡子:“你们都是回教徒?”
“------”大胡子低着头,不敢出声。
“你认识这个小子,多久了?”
“-------”大胡子还是不敢出声,一边的土匪头子冷眼看着,也不出声。
“你俩是干什么的?”
“大人,小人是商人,他---他是个---马贩子---”
“就是说你们俩都是商人?!”
“------”大胡子胆小的低下头。
韩弗莱冷笑了一声,拔出了匕首,割断了大胡子和土匪头手上和脚上的绳子。
“再有十天左右的路程,就到圣城耶路撒冷。路上,会先经过卡纳克城。我们会到那就不走了。你们俩可以自己去自己想去的地方。”
“大--大人,”大胡子心里燃起一丝希望,立即胆子大了一点:“那么---他--他怎么办?”
“听着,你们没见过这个小子。”韩弗莱踢了阿尔斯兰的小腿连着膝盖的地方一脚,“如果是平时,我会因为你们是回教徒宰了你们。今天是例外,下次做小买卖,离我们都远点。”
说着,几个骑士就过来,把大胡子和土匪头从货物上拽起来,扔在一边,把依旧绑的像条毛毛虫的阿尔斯兰扛上货车。细高个也爬上他在队伍最前面的马,头也不回的走了。
不到一盏奶茶的功夫,这一队人连车,就只能在远处看见一排豆丁大的身影了。
“他们---他们不会真的宰了阿尔斯兰吧?”大胡子很紧张,因为细高个临走前全身都是杀气。
“那不关我的事情。这里是哪里?他刚才说离着耶路撒冷很近了?”土匪头子虽然走起来还是有些拐,但是他很大程度上可以自己动了。大胡子都吃惊他居然恢复得这么快。
“可是---撒以马那大人,这里--这里是我们的时代,不是您活着的年月啊!”大胡子紧张的在后面大喊。
“什么意思?”
“您---您昨晚看见的地方,那个荒野----就是---就是巴比伦城。现在是在那之后好多好多年了。”大胡子自己都觉得自己说的滑稽。
土匪头眨眨眼:“我被光头的法术给打发了?”
“这----反正----我们现在是在另外一个地方了。”
两个人一阵沉默。
好一会,土匪忽然意识到什么,重新抬起头,看着大胡子:“你说,昨晚的荒野就是巴比伦?”
大胡子忽然想起了他在地宫里要杀死居鲁士的执着。土匪之所以连命都不要的都要杀死居鲁士,不过是为了保护巴比伦的未来。但是1000多年后,什么帝王的荣傲,什么天国之门,都不存在了。巴比伦城只剩下了一堆堆的黄土,灭没在四下无人的荒野里。
大胡子没有了勇气,不再开口。
土匪愣了一下,坐在了地上。好半天,他哈哈哈大笑起来,好像遇到了什么高兴事,最后笑的腰都直不起来了。
“好吧,我得承认,快50的人该预备好:什么奇怪的事情,都能遇见。”
最后,土匪叹了口气。他扭头看看一边躲得有点远的大胡子:“既然都来了,我就实现一下多年的夙愿,去圣城耶路撒冷看看。你要是想去救那小子的话,我们俩搭个伴,等到那些人说的什么卡纳克,就你走的,我走我的。”
“可---可---你没有钱啊?”大胡子问。“从这里走到耶路撒冷,要十好几天呢!”
土匪笑的快趴在地上了:“你忘了我干什么的了吧?”
他爬起来,拍拍大胡子的肩膀:“告诉我,那些人怎么知道,你是回教徒还是什么的呢?”
“他们是信仰基督教的十字军!”
“那是什么?”土匪头当然不知道一千多年后的世界、和基督教与回教在圣地的战争这些事情。
“我们没有十字架啊。”大胡子打算去繁就简,“有十字架的就是他们的人!”大胡子在胸前比划了个十字形状。
“好了。”土匪头从地上捡起一块拳头大小,稍微有点长,带着个尖头的石头。
天没有黑以前,大胡子和土匪头就换了一身行头,屁股下面,也各自多了一头动物。大胡子的是一头长耳朵、长睫毛、灰色小毛驴,土匪是一头褐栗色的小母马。另外,土匪的脖子上还多了一条银制链子,上面吊着一枚男人拇指长短的十字架,镶嵌着一颗蓝宝石和四颗椭圆形有点扁的珍珠。
土匪头擦擦手上些微的血迹,对大胡子笑了笑:“打劫,总是有第一次的。再说,他们也没有死!”
“我们会被绞杀的!官府---”
“啊,那也得他们能追上我们再说。要是我是他们,我就不去报官,多麻烦啊!”
“真主啊!我怎么跟这样的人一起呢!我---我不曾---”大胡子的汗都下来了。
“行了,你不是商人吗?别告诉我,这个世界上有不坑蒙拐骗的商人。”土匪头把身体探出来,把肩膀靠近大胡子:“神说,破了一条戒律,就是破了所有的戒律。你骗人,我打劫,大家都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