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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曲明书与沈琰

南城记事 旧城孤客 2632 2024-07-10 13:25

  夜色沉沉,越显得天上一轮孤月明亮通透。

  秦玦坐在窗边手里把玩着玉佩,白天她就感觉到了这枚玉佩的异常。

  从这玉佩到她手里后,她让商千鹤去查那宅子也没发现什么,玉佩上面的阴气也越来越少,只以为是哪个盗墓的从哪个古墓里带出来的。

  到没想到今天这玉佩出现异常,她居然察觉到玉佩里还有一阴魂。而且,自从带着这枚玉佩她感觉平时她用来锻炼意志力的摄魂铃对她再无一丝影响,这种情况倒是让她一下子想起了商家古籍里提到过的养魂玉。

  养魂玉,又名镇魂玉,一可以蕴养壮大佩戴者的神魂,二可以用来保存阴魂灵体,就如眼前这玉佩里的阴魂一样。

  可这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它有凝神镇魂的作用,使佩戴者不受幻术幻境影响,这样她就可以带商家人前往商家密地接受传承。

  商家以前也是有一块的,那是和龙钮玉玺一样都是商家族长的信物。可是,那玉佩却是在上个世纪的大乱中遗失了。

  收回发散的思绪,秦玦拎着玉佩晃了晃,对着玉佩道:“出来!”

  半响没有反应,秦玦眼神沉了沉:“你若是再不出来,我不介意把这养魂玉捏碎!”

  说着,灵力附着于指尖,秦玦作势欲把玉佩捏碎。

  一股雾气从玉佩里飘出,在秦玦面前缓缓凝出一个身形略显透明的男子。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秦玦想到了这样一句话,那人就这样站在那里,一袭天青色长衫,头颅微垂,眼睑微垂。身姿清瘦挺拔,容貌温雅俊美。

  “藏得倒是挺深的。”

  秦玦靠在椅子里打量着对方,对方也在打量着秦玦。

  片刻,那人,不,是那鬼朝秦玦拱拱手,有些微微惊讶,“在下曲明书,姑娘不怕我!”

  秦玦淡淡开口:“有什么好怕?鬼有些不过是死相难看了些,比鬼更可怕的是人心!”

  曲明书微微一笑,倒也是这理儿。

  “那天在海棠树下的是你!”

  “是在下。”

  房间里一阵沉默,不知该说什么。

  半晌,秦玦捏了捏养魂玉,道:“你要去投胎吗?”

  曲明书有些沉默,投胎吗?他说过要等那个人的,他好像找到他了……

  “你不想去投胎?为什么?”秦玦看着他。

  “我要等一个人!他说过会回来找我的,他也回来了!”曲明书说着情绪有些激动。

  “是今天遇到的那人?你,喜欢他?”

  “嗯,就是他,他回来了。”

  秦玦扶额,看了看曲明书那一身长衫,你这样都死了快百年了吧,看人家那最多也就三十岁…………

  “你死了都快百年了吧!”

  曲明书声音有些落寞:“是呀,都快一百年了,我也等了他快一百年了!”

  “哪怕那人真是你要等的人,那人也已经转世了,以你这情况找到了又能如何?”秦玦没有爱过一个人,不太懂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执念。

  “我不知道,我只想再见他一次。”曲明书情绪有些低沉。

  秦玦不知道该如何,养魂玉她想要,她也做不出杀人夺宝,不,是杀鬼夺宝的事,曲明书不去投胎她总不能一直养着他吧。

  “我可以帮你找他,但我要这养魂玉。”秦玦想了想,对曲明书道。

  听到这句话曲明书松了口气,这人完全可以弄死他得到养魂玉,但是她没有。

  “你确定是他吗?”

  “我确定,那张脸不会错的。况且,当年我们怕在战乱中走散从一个老道那拿到了千丝缠,我能感觉到那就是他。”说着曲明书伸出左手,半透明的手腕上一根鲜红的红线缠绕着。

  这边曲明书两人达成交易,那边沈琰却是睡得极不安稳。

  他从少年时期就时不时重复的做着同一个梦,最开始记不清到底做了些什么梦。慢慢的他把那些破碎的画面拼接起来,那是一个男人的一生,那人也叫沈琰,出生于清末民初,父亲是南城本地一个军官,他十八岁自然而然入了军队。

  在那硝烟四起的乱世,他遇到了他,南城碧云楼的老板曲明书,亦是南城最有名的角儿。

  他无事便爱到碧云楼听他唱戏,有时他在想如果能一直这样下去也不错,可是时势却是不允许的。

  曲明书指着河里的浮萍说:“这乱世呀,我们都是这无根的浮萍,风一吹,就不知会飘向何方,或一直飘零,或哪一日就死在了角落,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呢!”

  语气凉薄,似看淡了这世间炎凉。

  他拉着曲明书许下承诺:“明书,终有一天我会给你一个太平安稳。”

  他到底是没有做到,日军打来了,他决定去前线。

  曲明书什么都没说,只是拿出了一个盒子。里面圈着两团半透明的红色丝线,曲明书拿出匕首划破两人手。鲜血一滴滴落下,浸透了丝线,他把丝线缠绕在两人手腕间,慢慢的丝线消失,腕间只余一圈红痕。

  “这是千丝缠,以后哪怕你走丢了,我也能找到你。”曲明书笑了,如三月里的暖阳。

  那一晚,他唱了霸王别姬。

  “看大王在帐中和衣睡稳,我这里出帐外且散愁情。轻移步走向前荒郊站定,猛抬头见碧落月色清明。

  …………………

  劝君王饮酒听虞歌,解君愁舞婆娑。赢秦无道把江山破,英雄四路起干戈。自古常言不欺我,成败兴亡一刹那,宽心饮酒宝帐坐。

  …………………”

  他终究没能给他一个太平安稳,他终究倒在了战场上,鲜血打湿了胸口藏着的相片,恍惚间他好似看到了曲明书在戏台子上唱着他最爱的霸王别姬。

  “劝君王饮酒听虞歌,解君愁舞婆娑。……………”

  沈琰烦躁的抹抹脸,端起床头的凉水灌了两口。

  低头看着手腕上的那一圈鲜红的痕迹,那是打他出生起就有的。他想到梦里那个沈琰的一生,发现心里却并不排斥,甚至有种想要找到那人的急切感觉,他喜欢上了一个男人,还是一个只出现在梦里的男人。

  中午在酒楼碰到的那个女人时,手腕处的红痕突然发起烫。那人到底和曲明书有什么关系?或者,她是曲明书的转世?

  沈琰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不然怎么会想这些神神叨叨的事。

  甩甩头仰倒在床上,努力不让自己去想哪些,那只是个梦,醒了就好,好不容易休个假别想些有的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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