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袖始终觉得,她的师父百花谷主根本不是个武林高手,而是个穷酸书生。自她入谷以来,谷中大小事务便交由绿芜一个人打理,尽管当时绿芜只是个八岁的孩子,却还是要担起照顾她的重任。
在五岁孩子的眼里,当时的百花谷主尚且算一位用剑高手。有一阵,红袖十分想学剑术,便每日规规矩矩地去给谷主请安,端茶倒水,揉肩捶背。终于在两年后的一天感动了天感动了地,谷主破天荒地要教她习剑,却怎奈纵使有满腔热情,可红袖就不是个练功夫的料。
用百花谷主的话说,就是任督二脉闭合,无法练就内家功夫。红袖听了大受打击,便离谷出走了。走了约摸三十里路,正好碰到了南空大师铸剑,从此便迷上了剑。
无论是铸剑还是偷剑还是抢剑,但凡是天下有名的剑,她就想拿来瞧一瞧。绿芜感念她的毅力,便决定陪她一起浪迹天涯。
百花谷主自诩为君子,谷中字画要么重金买,要么得人赠送,要么帮人做事以赚的回来。可整个百花谷加起来也就谷主、绿芜和红袖三个人,谷主自然不能屈尊去跑腿,于是跑腿干活的事情就落到了红袖绿芜二人头上。
钱都被花在字画上,两个姑娘跑腿又挣不了几个钱。
谷中可谓一穷二白,但有时红袖瞧着卧室里、书房里、灶台边上的字画,想了想好歹也能称得上“穷且益坚”四个字,于是便心安理得地继续过日子。
红袖打小就佩服绿芜,因为绿芜总能在她饿的眼冒金星的时候变出一个馒头,两个鸡腿,三两银子,四······据说百花谷的规矩是弟子到了十二岁的年纪要出去历练,绿芜和红袖前后脚出去历练三年,怎得就混成了一个偷剑的,一个开青楼的,谁也不晓得。
老谷主听了两个人的历练心得之后,两眼一闭,气晕了过去。这一晕,就再也没有起来,一年以后便去世了。
绿芜似乎早已做好准备,妥善地收拾好谷中的一切,带着红袖去了百花阁。届时红袖才知道,原来她们在谷里的日子不是穷,是着实太穷了!
绿芜也着实怕老谷主从棺材里跳出来,硬生生忍住了把谷里字画都卖掉的欲望,便换了另外一种方式去赚钱——倒卖字画。绿芜说字画这个东西,就是空手套白狼。随便捯饬两笔,就能值万两,这种一本万利的买卖,她自然不能放过。
红袖向来觉得绿芜生的美,那种美是一种智慧的美,一种机灵的美,一种狡黠的美,一种······总而言之就是每次绿芜笑的时候,她总觉得面前这个人,是个——奸商。
对,就是这两个字,奸商,之美,绿芜。
梦里的思绪百转千回,红袖觉得天灵盖上的光渐渐变亮,于是幽幽醒了过来。
“姑娘,你醒了?”外面下着大雪,青衣小生顾不得撑伞,匆匆地往梅园跑去。这谷中十余年就来了这么一个外人,还是个娇滴滴的小女娃儿,他果真太欢喜了。这女娃儿生的明媚动人,不知是不是带有西域血统,那鼻子又高又翘,睫毛如扇,薄唇如花,与他见过的女娃娃都不一样。
天上的雪和树上的花瓣簌簌地往下落,不一会儿,树下人的肩头便落上了一片雪白。唐白楚仰着头,眼光穿过雪地,飘向不知名的远方。
北方有佳人,遗世而独立。
这句话应该也可以用在师傅身上的吧?青衣小生如是想。
梅花丛生的枝桠里传出一个微弱地声音。白色的雪貂悄悄地从花丛间探出小小的脑袋,喉咙里发出一阵调皮的“咕噜”声。
树下的人思绪飘的太远,似乎没有注意到。
雪貂的小屁股兴奋地扭了扭,喉咙里咕噜咕噜了两声,突然从花丛中扑了出来!
“咕噜!”雪貂肥胖的身体在空中扭动了一下,张开四个爪子,露出圆鼓鼓的肚子,朝着树下之人的脸上扑去!
眼看着一个圆鼓鼓的东西快要撞上那张俊美的脸颊,树下人脚步轻轻地挪动半分,雪貂发出一阵失望和认命的“咕噜”声,噗地一声,闷闷地扑进了雪地里。
伸手轻轻掸掉肩上的花瓣和雪花,无奈地看了眼趴在雪地里一阵咕噜的雪貂。伸手提起貂儿的尾巴,盯着貂儿一双黑黝黝的眼睛张口道:“每天都玩,摔的不疼么?”
雪貂四只小爪子倒垂着,没有任何地挣扎。眼睛咕噜噜地转了两圈,委屈般地盯着他,不停地咕噜着。
“装可怜没用!罚你自己清理自己的窝!”
“咕噜咕噜~~”雪貂发出两声抗议。
“反对无效!”淡淡的声音却不可反抗。
小生看着树下的一人一貂诡异又搞笑的对话,连忙跑过来说:“师傅,还麻烦您去看一趟吧!前天救回来的姑娘醒了。”
“我知道了。”随手把雪貂丢给小生,男子缓步朝着暖冬阁走去。
微微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清白色的帐子。鼻尖萦绕着淡淡的清香,这似乎不像是女儿家的闺房。
记忆渐渐浮现,红袖记得她花了七天的时间爬上山顶,然后准备用雪橇滑下来,谁想到会倒霉地遇上雪崩!不过这是在哪里呢?
坐起来,仔细地打量着周围的布置。房间不算大,没有烧炭火,可是却感觉不到寒冷,这说明附近有温泉。
温泉?红袖眼光一闪!这里唯一有温泉的地方就是雪山谷!难不成她因祸得福,竟然误打误撞找到目的地了?她向来知道自己运气好,若是碰到此雪崩直接进了雪谷,这笔买卖也还是划算的。
远处地脚步声越来越近,红袖眼睛一转,立刻躺回到床上,安安分分地闭着眼睛躺好。
一双手搭上红袖的脉搏,冰凉凉的却不让人觉得寒冷。
“没有大碍,脚还需要针灸两次才能下床走路。”检查了一下红袖的腿,对着青衣小生说:“药还要继续喝,小青你去煎药吧!”
绿芜说,天下男子貌美者甚多,要说极品美男子,还需有一把好嗓子,不见其人,先闻其声,便能晓得一二。红袖觉得,此人的声音应该称得上极品美男子。
“既然已经醒了,姑娘就不要再装睡了。”进门时就知道她已经醒了,不过是没有点明而已。之前,在雪堆里被貂儿扒出来的时候没有注意过现在仔细看看,还真是个漂亮的······女娃。
红袖尴尬地一个一个地睁开眼睛,呵呵一笑说:“我还以为这次死定了呢!”撑着身子坐起来,仰头,一张俊脸倒映进眼中。
红袖自是知道自己没有见过世面,每次绿芜在百花阁众客官中长袖善舞的时候,她都只能躲在一边瞧着。偶尔会有漂亮的男子进来,但红袖觉得都不及眼前这个人。
这个人三十上下的年纪,不似少年轻狂不羁。白玉的脸庞,温和中带着淡泊。眸若星辰,深邃却透着孤寂。一双眉头微蹙,让人忍不住想要伸手抚平。
“也太好看了吧!”红袖搜遍脑子里的词,半天才憋出来这么一句话。
“姑娘可有哪里不舒服?”
红袖赶紧摇头,虽然觉得腿脚处还有些发麻,不过想来没有大碍。知恩图报是红袖闯荡江湖信奉的第一法则,还算稚嫩的脸上突然多了份郑重,双手抱拳道:“本姑娘红袖谢公子救命之恩,今后有差遣本姑娘的地方公子尽管直说,本姑娘必定肝脑涂地,在所不辞!”
男子被这突如其来的阵势唬得顿了顿,贸然拒绝也是不妥,可若要自己承了个女娃娃肝脑涂地的诺,总有些奇怪,于是道:“姑娘小小年纪便侠肝义胆,在下佩服。”
侠肝义胆四个字听起来甚是顺耳,红袖第一次被人这样称赞,竟然生气了些许害羞之意,低声说:“虽然我们做盗贼的不算大侠,但总归盗亦有道。”
“盗贼?”
“虽然是盗贼,但本姑娘行的端做得正,自不会做不良的行当。”红袖向来自豪于自己的本行,从不避讳道:“本姑娘乃天下第二神偷,虽说比聂行远那个家伙差了一些,但本姑娘年轻,等本姑娘到了他的年纪,定能比过他。”
“聂行远啊!”男子的声音有些悠远,似乎在这三个字勾起了他不少的回忆。
“你认识他?”红袖问。
“何止认识,年轻时,我们是好友。”
红袖有些疑惑,虽说她的脑子不是特别够用,但此情此景下,面前男子的身份着实让人好奇:“不知恩人姓名?”
“唐白楚。”
“唐白楚!你果真是唐白楚,江南第一剑客唐白楚!”真的不是她红袖有眼不识泰山,认不出曾经名动一时的江南第一剑客唐三公子。而是她真的想象不出来那个唐老头子能生出这么好看的儿子!
“没想到姑娘竟然认得在下。”自光明顶一站之后,他便远走江湖,辗转来到雪谷隐居也已经十余年,没想到这个半大的女娃娃竟然晓得自己。
红袖激动地两眼通红,她向来爱听江湖传说,尤其剑客的传说。小时候她总是缠着绿芜给她讲剑客的故事,其中最令她动容也最令她惋惜的就是唐白楚。
唐白楚,以十七岁的年纪名列江南剑客排行榜首位,手持无悔剑,单挑铸剑阁十二剑客,从此名震江湖。可是不久之后,此人便隐居于雪谷之中,再不问世事,其中缘由她倒是挺绿芜提过,只是当时她还太小,记得不是很清楚。只是记得绿芜点评唐白楚,道,那是江湖中一段神仙佳话,也是一个情债。
“那,那个······咳咳咳·····”许是太过于激动,红袖突然咳了起来,一时半会越咳越厉害,竟憋地满脸通红。
唐白楚见状,熟练地给她拍背,顺气,自袖中取出一青色药瓶,抖出两粒药丸混着水让红袖喝了,半响才止住了她的咳嗽。扶着红袖躺下,唐白楚道:“姑娘在雪地里埋得久了些,冻伤了腿,又烧坏了肺。这腿静养七日方可行动,但寒毒入肺,恐怕得调养月余才能好转。”
“啊!”红袖刚才咳地上气不接下气,一时头脑发晕。一个月也太久了,绿芜还在唐老头子手里呢,不知道会不会受委屈。
“姑娘刚醒,应该多做休息才是。在下便不打扰了,有什么事情让吩咐小青便可。”唐白楚客气地交代了两句,见红袖神情恹恹,精神尚且没有恢复过来,起身便离开便离开了。
红袖确实有些发昏,刚醒来太过于激动,吃了药乖乖躺下休息。只是她心中有事,不太能睡得着,便用发昏的脑子稀里糊涂地思考要如何把唐白楚劝回去。
唐老头子一没说唐白楚为何不愿意出去,二也没说自己怎么样能说动他,想来唐白楚的剑术了得,就算自己轻功甚好偷偷将他迷晕,也不见得能把他带出这雪山。
一时间,红袖觉得了无头绪。但一转念她又想,反正自己养伤也还要一个月的时间,趁着这一个月把跟唐白楚好好相处,指不定到时候还有转机。绿芜说了,天下人来人往,讲究的就是个情分,情分不到,就是再小的事情也难办,可一旦情分到了,天大的事业好办。
她觉得绿芜说的特别有道理,但怎么样与唐白楚培养情分呢?这又让她想起了绿芜的话,绿芜说求人办事要投其所好,就是他喜欢什么,你就做什么,把他哄高兴了,情分就到了。
那接下来就是要投唐白楚所好。
这个事情红袖比较拿手,绿芜也曾经夸过她,说有些事情别人做起来总有些刻意之嫌,偏偏她做起来就恰到好处,仿佛全凭本能,丝毫不露痕迹。
想到这里,红袖有了信心,迷迷糊糊间便睡满意地睡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