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特意留下单位为他配备的那辆吉普,以便我们可以开着去北漠玩儿。本来别克想开他的车送我们过去,但是想到他的敞篷车厢和颠簸的车技,我一口就回绝了。林汐主动请缨,告诉爸爸说他会开车,于是我们两驾着那辆吉普上了路。开车一路向北,穿过田野、树林、隔壁、彩石滩,进入茫茫沙海。
北漠实际是古尔班通古特沙漠的一部分,相比起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和罗布泊,这里的沙漠气质更加柔和一些,你只见得它的美丽,却丝毫感觉不到它的危险和凶狠。这一片的沙漠,由一座又一座缓缓的小型沙丘组成,偶有枯树点缀其间,红柳和芨芨草是它唯一不同的风景。站在高处往远处看,这些沙丘连成一片,无边无际向天边蔓延,像极了我想象中的外星表面。
“我一直有一种幻想,在那颗星星上,就有这样的沙丘。站在这里,我好像已经到达我的外星球。而且,还有你在。”我对林汐说,握紧了他的手。
“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永恒之地。”林汐说。
“永恒之地?”我疑惑地看看他,难道他心中,也有一片梦中净土?
“是的,北漠死后,江袭带他远离尘世,一路奔向漠北,那是他们梦想终结的地方,也是他们的永恒之地。”林汐说。
“来世鸳鸯泪,君心吾心,魂归漠北共梦处。”我背出《风江啸》最喜欢的那句,突然明白了林汐所指。林汐曾说过,那也是他最喜欢的一句。
眼前的沙漠,仿佛又多了一层风景,将军带着他的心爱之人,魂归漠北深处。千年风沙,原来诉说的是这样一个悲戚的故事。“是的,君心吾心。”林汐重复着,“江袭和北漠,生前死后,他们都是自由完、美的一对。”
“林汐,”我禁不住对他说,“第一次和你讨论《风江啸》的时候,我就把你当作江袭。”我心说,你可知道,我多期望你把我当北漠,哪怕这看起来多么愚蠢和不可思议。你难道不知道,江袭和北漠身上的相似之处,我们也一样有吗?
看得出他神情激动起来,但是很快恢复了平静,像是把某个念头又咽了回去,“傻南雨,”他眼里含着泪花,嘴角却微笑着,“那都是千年以前的古人了,怎么能放到现在?我就是我,你就是你,和江袭有什么关系?”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又不肯承认他和江袭的联系,“那你还拿亚历山大和赫菲斯提翁来做比对呢?”我不肯就此罢手。
哪知他并没有理会我的话,也许是刻意不去理会,而是从车里拿了两个滑板出来——那是爸爸为我们准备的滑沙工具。“这地方滑沙最好了,”他说。
“你滑过吗?”我问他。
“没有,”他说着已经坐上了滑板,“但是我会。”他滑了下去,我顺着旁边的滑道也滑了下去。
“就像迎风飞行!”我对他说。
“就像风中的一粒沙。”他说。
“那我就是另外一粒。”我说。
我们两都笑了。
我们很快玩得不亦乐乎,为了加大滑行的难度,我带着林汐来到一处更远的沙丘,那座沙丘不大,但是很陡峭,这就意味着从上面滑下来更快,也更危险。
“和我一起滑怎么样?”我放下滑板,尽管知道这样做很危险,但想和他一起滑翔的愿望支配着我,让我头脑发热。
“你确定要这样做吗?”他望着山丘下。
“我想知道江袭带着北漠驰骋沙漠的时候,是怎样一种感觉。”我说。
林汐无奈一笑,“他们骑的是马!”
“也许他们玩过沙子呢,古人也拿滑沙当娱乐。”我坚持。
“那好,我抱着你下去。”林汐不再反对我。
我们两人一起坐在滑板上,他从背后抱紧了我,而我则抓紧了把手,不看脚下。眼前是绵绵的沙海,沙丘一座连着一座,和蓝天白云融合成一幅画。我脚一撑,滑了下去。
风声飘过耳际,我努力让自己睁开眼睛,感受滑板迅速滑落的视觉刺激,就像一枚放飞的子弹,射向那幅画。
滑板的速度越来越快,很快我便睁不开眼,只感觉林汐将我越抱越紧。终于,我们腾空而起。“我们飞起来了!”我大喊。
这次是真的飞起来了,由于坡度太陡,滑板滑到一半的时候,遇上一个急转直下的坡,于是滑板飞出了既定的路线,将我们带向空中。短暂停留后,我们跌落下来,落地的那一秒,我感觉林汐松开了手,然后便是翻滚、再翻滚,然后晕厥。
等我醒来,发现自己倒在沙丘的半腰,四周一如往常,却不见林汐的去向。远处能看得见几个放骆驼的人,像蚂蚁般大小的小点落在沙丘旁,唯独看不到林汐。我忙跑下沙丘去找他,“林汐,林汐!”我大喊,边喊边往骆驼群的方向走。
可是四周的沙丘一模一样,我很快就迷路了,不仅没找到林汐,连骆驼也看不到了。“
林汐,林汐!”我大喊着,眼泪流出来,却听不到自己的回音,四周只有风吹沙尘的声音。我坐了下来,没有力气再往前走。
望着眼前的沙丘和隐隐移动的缥缈般的沙粒,我突然有一种感觉,总有一天,林汐也会像这沙粒一样,随风尘隐于大漠。
“南雨!”就在我几乎要失去信心,准备坐以待毙的时候,我听到了林汐的呼喊。循着他的声音望去,我看到他就站在临近的一座沙丘上,朝我挥手。然后他跑下来,跑向我,将我抱紧。
“我以为,你这么着急就想化成沙子了。”我流着眼泪笑着说。
“怎么会,我醒来的时候见不到你,到处找你,后来又爬上沙丘,才看到你。就算化成沙子,也要随着风来找你啊。”他亲吻我的脸。
“我真希望,我们永远也不要分开。”我又哭起来,然而我知道这哭有多么徒劳,就算我哭干眼泪,后天一早,他还是要走。
他又抱紧我,我看不到他的脸,却能感受到他的心。就在那一刻,我希望我们就这样被风吹干,就这样永远抱在一起直到天荒地老,直到人类灭绝,直到地球死亡,直到宇宙消失,而我们还这样抱在一起。
由于滑沙消耗的力气太大,我们一直坐在沙丘边没有走,直到正午的太阳快把我们晒成干,我想要的天荒地老终究没有来,肚子倒是饿得直打鸣。放骆驼的大叔热情接待了我们,拿出干粮、馕、油香,还有点自酿的白酒给我们。林汐则拿出杜妈准备好的麻椒鸡、水煮牛肉、皮辣红、西瓜、葡萄和哈密瓜,铺了一地,给大叔高兴坏了。
听说林汐要回美国,大叔有点不理解,“吃着麻椒鸡,喝点小酒,再去泡个温泉,还有比这更美的生活么?”大叔说,“这附近离五彩城不远,有个野生的温泉,,一定要去泡泡啊,别处没有。你泡完温泉就不想回美国了。”
林汐眼里掠过一丝忧郁,“我踏上这片土地的时候,就觉得这里曾是我的家。无论谁去美国,都不会觉得像在自己家一样。”
我握住他的手,想对他说,我高中毕业就可以去美国找他。在他来之前,我就有打算,要去美国修比较文学,他来了之后,这个决心就更坚定了。要不是他说过,不想有承诺和负担,我早就把所有规划告诉他了。此刻,我暗暗在心里盘算,等我到了美国,再告诉他。
我只想去找你,我在心里说。
大叔说的那处温泉并不难找。野餐之后,小憩了一会儿,我们沿着沙路往西北方向开了十几分钟,到达沙丘和隔壁的边界,便找到了那处温泉。
几亿年前,这里曾是一片汪洋,后来经过几次地壳运动,海洋变成湖泊,又接着变成沼泽,最后在这一片孕育成温泉,由7.7亿年的古海水沉积而成,海水中富含二十多种活性元素,再加上75度的水温,就像是个天然的大药池。以前,当地的老人常常在这里泡脚,据说一泡,关节炎、老寒腿的症状都消失了,所以这里被称为神泉。现在,闻名而来的人渐渐多起来,如果在周末,方圆几百里的游客都会开车到这儿来泡温泉。
今天是周三,人并不多,但见几个当地打扮的老人,守着一个不大的泉眼,边聊天边看着羊群。我们来到一处收费的泉眼,四周有红柳枝做围栏,泉眼旁立一个大大的遮阳伞,还有躺椅和小圆桌,私密性很好,也很方便周到,旁边还有一座小木屋提供饮食和护理用品,一位漂亮的哈萨克族小姑娘娜扎经营着这个小商店。我们谁也没想到,十年后,这个叫娜扎的小姑娘,在这里经营起一家五星级温泉酒店,吸引了全国各地闻名而来的客人。
当我们换上泳衣泡进温泉的时候,我才发现林汐的脚,又细又长,比一般人的脚更加纤细,即使是女孩子,也长不了这样的脚。这双脚,不仅纤长,而且又白又嫩,看着让我心疼。我当时并不知道,这正是他的家族病的一种征兆,和他纤长白皙的手指一样。
更让我吃惊的是,他胸前的那块浅红色胎记,看上去那么熟悉。
“从娘胎里带来的。”他轻捂胸口,向我解释,眼神带着点惊慌,似乎怕被我看见似的。
我摸了摸自己的额头,尽量压制住惊讶之色,最终决定把这个秘密留到去美国再说。“真是稀奇!”我轻描淡写一笔带过,心里却翻腾了百八十回。
现在我知道自己有多么幸运,我此刻正在和世界上另外一个我在一起。难怪我的心里从没觉得孤单,因为从我出生那天起,另一个我就已经在这个世界上了。我握紧了林汐的手,看着他,用眼神告诉他,我们的相遇是一场旷世的奇迹。
那天晚上,我们回到家时已经筋疲力尽,洗完澡便躺在一起睡着了,那一觉睡得特别沉,我甚至忘了给他一个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