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林汐就要走了,今天成了他和我们相聚的最后的日子。这几天邀请他去吃饭的人络绎不绝,我才知道他在古城有多受欢迎,孤傲如我,一直以为他也一样,在这里的交际很简单,只限于墓地和我家,还有别克和艾莎,我甚至想不出他是什么时候结识了那么多好朋友,又或者是,那些人都是循着他的名字来的。
但是我也注意到,林汐将这些邀请一一拒绝了,这让我暗自高兴,虽然我知道这想法有点自私,但还是希望能和他完完整整地相处剩下的日子。唯独艾莎妈妈和别克的邀请,林汐都答应下来。我们打算在艾沙家吃完午饭,就去别克家参加他和古丽的订婚仪式。
自从墓地那次事件之后,艾莎跟变了一个人似的,对我还是一如既往的好,但是明显比以前沉稳多了。第二天晚上她就跑来,要我还和她做永远的朋友,我没有理由拒绝,她在我怀里哭了很久。这个野丫头,很少见她这么哭过。
我已经很久没见艾莎的妈妈了,这些年艾莎上我家来都是独来独往,极少提到她的妈妈,让我有种错觉,就好像她一直是一个人生活,但细想想,又怎么可能。
“艾莎的妈妈年轻的时候,可是个大美人,我们县里的一朵雪莲。”在去艾莎家的路上,我对林汐说。
“怪不得,艾莎也这么美。”林汐说。
“其实艾莎长得更像她爸爸。”我说,“谁也没见过她爸爸,我是听艾莎说的,说她妈妈有一次喝醉了,说她和爸爸长得一模一样。”
“怪不得,艾莎是这种性子,没有爸爸的陪伴,她一定受尽不少委屈。”林汐不无遗憾地说,“艾莎是个特别好的女孩子,她心里特别温柔,其实,南雨,她对你……”
“你别说了,我知道。”我知道林汐想对我说什么,上次我去艾莎家找她的时候,才意识到这么多年,艾莎对我的感情,可能不止于朋友。可我一直当她是自己的妹妹,不曾想过逾越这段感情,也不想有。
远远的,我就看到艾莎和妈妈站在屋檐下等我们,母女俩打扮得精致漂亮,在一片叮当花丛的映衬下,更显得娇艳无比。等我们走进,艾莎的妈妈便一把将我搂进怀里,“南雨,好久不见,又长高了,还是这么白。见天的,艾莎都上你家去,你要再不赏光来我家,我就要找人去抬你过来了。”她还是那么热情,让人无法拒绝。
等她终于松开我,不等我们开口,又一把抱住了林汐,仰头看着他的脸,“不用说你就是林汐啊,比我想的还好看,跟南雨一样好看。哎呀,艾莎说了我还不信,说怎么会有这么相像的两个人,今天一看果然是,连神态都一模一样。”
“妈妈放开啦,”艾莎过来拉开她妈妈,“你这样,林汐都不好意思了。”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是吧林汐,”艾莎妈妈说,“林汐可是从美国来的,你没看电视上那些外国人吗?都用拥抱和亲吻打招呼,林汐见过的不比你多啊?”
这下可把林汐说乐了,他一个劲点头。
“早知道这样,你第一天来的时候,我就抱住你不放手了。”当我们终于可以进门,我开玩笑似地偷偷在他耳边说,心里却真的这么懊悔,如果当初再主动一点,事情会不会又不一样。
可是林汐听了神色立刻黯淡下来,“南雨,”他几乎要掉下泪来,“这都怪我。”等他还想告诉我什么,艾莎妈妈已经将我们两拉进屋子。
客厅里明显被布置过,电视机打开着,茶几上摆放着各色水果。餐厅就在把角处,圆形餐桌上铺着崭新的桌布,正中央一捧剪过枝的鲜花,我认识这种花,旁边草场里就有,但是叫不上名字。它们只开单片,但是颜色艳丽,红色、明黄居多,还有玫红、粉红和白色,花心毛茸茸的一簇黄色,常有蜜蜂停在上面。大概是艾莎一大早出去采的吧,我这样想。
等我们坐定,饭菜已经一盘接一盘端上来,艾莎还拿来自酿的白酒。这种酒,是附近小镇的居民们自己酿造的。这个小镇有着千年的酿酒历史,很多人家都有自己的酒窖,都会酿白酒。
菜肴非常丰富,除了牛羊肉,还有大虾、海鱼和海参汤,这些海产品,在县城很少吃到,价格也很昂贵,可见艾莎妈妈为这顿饭下了不少功夫。“阿姨,您也太客气啦,做这么珍贵的一桌饭。”
“南雨啊,这你就见外了。我们艾莎没人管,从小就往你家跑,不知道在你家吃多少顿饭了。这丫头片子,虽然野,但是和你最合得来。别人看不惯她,可是你和你爸妈从来都不嫌弃她,我已经感激不尽了。”艾莎妈妈说,“做这点吃的算什么,我跟艾莎说了,遇见你们这么好的一家人,是我们的福分,她要懂得感恩啊。”
这下我倒不好意思起来,“要不是艾莎陪我,不知道我的童年该有多悲惨呢。”
“这就好!”艾莎妈妈看看林汐,“看到你,我才觉得,这世上和南雨最能凑在一起的人,是你呀。南雨和艾莎自小就好到一块儿,但是两个人差别太大了,我一直都不太相信这两个娃娃能这么好。你说说,是不是很神奇,这两个人。”
林汐笑笑,“阿姨,差别大才是两个人能合得来的原因,也许在艾莎的潜意识里,她灵魂的另一半就是南雨这个样子。”
“瞧瞧这,果然是林博士,连说话都跟我们不一样,一套一套的,我都听不懂了!”艾莎妈妈笑着说,“这么说,南雨骨子里是不是也有点我们艾莎这样的性子,只不过没有表现出来?”
“您这么快就懂了!”林汐应和着,“南雨,你说,是不是这样?”没想到,这样私密的问题,林汐能放开了问我。
“那你先说说,你身体里,住着什么样的另外一个你,是不是和你现在看起来也不一样?”我反问他,其实是想逃避回答,因为我惊讶地发现,林汐说得完全正确,我和艾莎,就像是完整的灵魂切成了两半,我们是对方缺失的那一半。
林汐没有立刻回答我,眼神闪过一丝忧郁,“这就是我和你不一样的地方。”许久,他说。我没明白他说的什么意思。
“不说了,吃饭吃饭!”艾莎妈妈招呼我们,开始给每个人夹菜,艾莎在一旁帮忙。我很高兴,艾莎脸上平和了许多,看待我和林汐的神情,也不那么尖锐了。她看我的时候,传递的是一种温柔而谅解的眼神,我再也没有见过她的怒气,心中反而突然变得空落落的。
在艾沙家吃完午饭,我们并没有过多停留,就和艾莎起身前往别克家。别克和古丽的订婚仪式,据说会举行一整天。为了招待我们这几个好朋友,他将最隆重的订婚宴留在晚上。在哈萨克族人家,订婚仪式一般在女方家里举行。但因为巴依古丽是孤儿,从小在亲戚家长大,所以别克坚持在自己家里为古丽举行一场盛大的订婚宴。
别克家离我家不过两里地,坐落在邻近牧场的马路边。和很多当地牧民修的房子一样,院子超大,除了一排住人的平房,还设有给牲畜的住处,齐刷刷的和主人的房子一样好看。以往牧民们没有固定住处,往往拉扯着帐篷,随牛羊一起,根据季节的冷热到处搬迁,追赶着水草丰盛的地方。于是,牧民中有冬牧场、夏牧场之说。
如今牧民有了固定住处,也就不需要在冬季的时候转场,于是给马牛羊修建了温暖的屋子,准备了充足的粮草,让他们不用转到南边的草场,也能安然过冬。
还没走近,我们便已经听到里面歌舞喧天,年轻人的笑声不绝于耳。“照别克的性子,这得唱上三天三夜的!”艾莎冲我们挤挤眼,“为了古丽这丫头,他什么都愿意做。”
厅门大开着,从门外就能看到,宾客们盘腿围坐在一张巨型的长桌旁,桌子上摆满了丰盛的食物,客人们的服装首饰在灯光下交相辉映,远远看去一片亮闪闪的金色。一群传统服饰打扮的年轻人,有的演奏乐器,有的则跟随节奏载歌载舞。
认得出来,有个小伙手里拿着冬不拉,还有一位拿着库布孜,中间的女子,手上套着套音手铃,同时演奏着上库布孜,几位边演奏边唱歌,是哈萨克族语的民歌,曲调颇为特别。
别克和古丽被那群载歌载舞的年轻人包围着,也在边唱边跳,没有注意到我们。可是,刚进门,我们便被守在门口的几位小姑娘挡住了。
“古丽家的。”艾莎说,还是她有经验,“刚才不应该让你们吃太饱,这下还得猛吃一顿。”
没等艾莎说完,其中一位小姑娘就已经端来了一盘油乎乎的东西,“这是冬拜吉干(一种煮熟的羊尾油和羊肝混在一起的食物),尊贵的客人,你们得吃了这个才能进去。”
我立刻明白过来,这是订婚中的一种游戏。但是这冬拜吉干,是哈萨克人才有的特色,没吃过的人,比吃马奶子疙瘩还要困难,我担心林汐吃不惯,又不好违背了主人的婚俗。而艾莎则是一脸嫌弃,努了努嘴,就差吐舌头了,但是为了礼貌还是忍住了。
“不知道你能下咽不,”我悄声对林汐说,“不能就不要勉强。”心里已经打算不吃了。
“试试吧,就吃一口应该没事的。”林汐盯着那盘冬拜吉干,似乎也有点犹豫。
“嗨!南雨,林汐,艾莎!”这时别克看到了我们,立刻拉了古丽上前来,“太好了,你们都来了!”他正要拉我们进屋,看到那小姑娘端的盘子,才明白过来怎么回事。他从口袋里拿出四个精致的小布袋子,给拦路的小姑娘每人一个,“拿去,放我的客人们进来,这些都是我的贵客!”
这样,我们总算被放了行,我心中松一口气,看到林汐和艾莎也放松了神情。别克和古丽领着我们上桌,给周围的宾客一一做了介绍,那些人看到我和林汐,都很惊讶,有的用不太流利的汉语,说我们两太像了。
我和林汐坐在这些年龄不同、相貌不同、操着不同语言、穿着不同花色服饰的人中间,看着桌子上的各色美食,耳朵里充斥着异域般的音乐,有一种不真实的幻觉。我从没想过有一天,会和一个和我一样的人,坐在这似乎不属于我们的世界中间,喝着奶茶,吃着马肉,感受生命的华丽和热诚。而我也从没有比此刻更相信,林汐的到来,是一种天命。
想到这,我伸出脚,偷偷勾住了林汐的脚,而且勾住不放。他看看我,没有动,任我摆弄。而我在幸福之余,竟然没有意识到,对于我和林汐来说,这场隆重的订婚宴,无异于一场轰轰烈烈的送别仪式。
因为,明天,林汐就要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