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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初遇

南雨的夏 艾一熊 3273 2024-11-13 15:23

  那天的沙尘暴来得很凶猛,正午时分,我刚刚结束写作,从北面露台回来,应了杜妈的要求去厨房吃午餐,正要下楼,就被杜妈拦住,又轰我回到卧室。我眼见她以最快的速度关上各屋的窗户,意识到熟悉的场景又来了——这已经是今年第三次沙尘暴。

  西边天地间立着一堵灰黑色的高墙,像是浓烟砌成的,呼啸着往东边而来。还未到眼前,门窗已经开始震动,先遣部队夹杂着细碎的黄沙,瞬间蔓延了整个平原,天山已经灰蒙蒙的快要消失不见。很快,四周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我坐在床边,听着飓风席卷一切,用它那有力的大手拍打万物,发出低沉的交响。

  飓风过后,世界稍稍恢复了点亮光,黄沙依然在飞舞,像个调皮的不愿离去的小孩,搅得人头脑发晕。我像往常一样睡了午觉,醒来才渐渐辨清楚窗前的光景——那是沙子洗过的天空,弥漫着薄薄的、带着颗粒感的沙雾,泛着土黄色,轻轻覆盖了天山、平原和旷野,像一幅磨砂质地的画,竟别有一番味道。

  直到黄昏时分,空中的浮尘还有少许停留,我已迫不及待地将椅子搬到卧室的阳台,不顾杜妈的反对,在那里看书,一边等爸爸回来。阳台向南,正对着天山、戈壁、远方东西向的大道,以及从那里伸出的蜿蜒至我家院门的分岔路。因着没有什么高的建筑物遮挡,这里目光所及,可以看到日出直到日落。

  林汐就是在那天沙粒般的夕阳下,出现在我眼前的。正应了我那时候的心不在焉,觉察到有什么事要发生——这种感觉常常应验,如今看来又在显灵了。爸爸单位的那辆老吉普由远及近沿着分岔路奔驰扫来,示威似地扬起一串巨龙形的尘土,在院门前娴熟地停下。我才想起来,爸爸今天要去机场接人,那么,这么大的沙尘天气,他终究是安全而归了。

  我合起书,站起身正要和爸爸打招呼,却见从车门处下来一个身材高挑的年轻人,斜靠在车身上抬头仰望着我——即便是此刻泛着橙黄的光线,也掩饰不了这张精致脸庞的苍白——直击我心。姿态么,就更让人迷惑了,悠然、懒散还带着点漫不经心,好像在告诉周围的人,这里和别处,并没有什么两样——奇怪的是,这种散漫的姿态,和他那远看就能识别出的惊人气质的脸庞,搭配在一起,竟没有丝毫的违和感。

  又是一个讨厌的造访者。我心里默默说道,眼睛却离不开他半步。他也一直在看我,像是在审视一位老朋友,带着点浑不在意,一如他用身体姿态表示的那样——我和别人,并没有什么两样。这多多少少伤了我的自尊心,我承认。

  “南雨,快下来迎接客人!”爸爸招呼我,以前家里来人,他可从不主动叫我出来,因为知道我最讨厌见陌生人。如今倒要感谢爸爸的破例——我可以有正当理由和这个讨厌的造访者面对面了——即使脸上表现出多么不乐意,我还是下了楼,而且几乎是一路奔跑下去的。

  鬼知道我本能地想在大厅先和他见一面,那种迫切想知道他的一切的冲动,不知何时萌生,进而生龙活虎地支配着我的身体和行动,我必须拿出百般的克制,和这种力量对抗,好让自己看上去和往常没有什么不同。 

  “这是林汐!”爸爸向我说道。

  林汐,林汐。我在心里琢磨着这个名字,已经站在他面前,眼睛掠过他的脸庞,竟没有勇气再看第二眼。我感觉自己心跳的厉害,更有可能脸都红了,如果再在这里多站一秒,恐怕所有的窘态都将暴露无遗。这一刺激来得突然而猛烈,我不知如何应对。恍惚听到他说“你好”,也许他根本就没有说。

  我竟忘了该回一句“你好”,只是惯性地用一副漠视一切的面孔应付局面,在他面前站了好几秒钟。我越是窘迫,就越显得林汐礼貌而得体,且不失一股子随心所欲的气质,仿佛这一切信手拈来,他丝毫没有在陌生环境的局促。要不是艾莎来,真不知我会像个木头桩子一样立多久。

  “南雨!”艾莎不知何时从门廊里钻了出来,拉了我就要走,看到林汐方才顿了顿,“来客人了呀!”她上下打量着林汐,并没有打招呼,而是说了一句,“你们两真像!”

  这句话提醒了我,我才猛然意识到,为什么对林汐一见如故——在生命的某处,我一定和他相遇过,不然,怎么会那么熟悉呢?我这样想着,已经被艾莎拉走,没有和林汐说一句话,只听见爸爸在背后自嘲,“这就是我家南雨,有点任性,从小被我娇惯的。”

  远远的,我听到林汐的轻笑,也许带着谅解,也许带着嘲讽,总之挂在我心尖,再也挥之不去了。

  ********

  艾莎是来找我去蹦迪的。说起来,她是我从小到大唯一的玩伴。小时候,她野得像个男孩子,到处捣乱、打架,却从来不许别人欺负我。如今,艾莎已然长着一副成熟女人的美丽面孔,却依旧带着童年时的几分孩子气和泼辣性格,依然和小时候一样,处处没有原则地维护我。

  我不知道像我这样的人,被认为清冷孤傲、我行我素、特立独行,在校园里不受待见,为什么能和艾莎做朋友。每当我问起她,她总是这样回答:”因为你很闷呐。”这答案和她的人一样有点不靠谱,但是我喜欢。

  艾莎有着总也用不完的精力,虽然我喜欢清静,但是艾莎一来,必定吵闹着不让我看书、写作,一直围着我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不时放出她那特有的笑声。我却并不反感,反而有点沉迷其中的味道。就像上瘾,我很珍惜艾莎给予我的那一丝活力,是她所谓的我的沉闷生活的一曲有力的回响。 

  这个暑假,我和往常一样,藉由皮肤过敏,躲掉了学校要求的摘棉花任务,对此,班主任虽然颇有微词,打心眼里觉得我这是小题大做,影响了班级的荣誉,却也没有办法。对于XJ的中学生来讲,暑期为期一个月的勤工俭学,是一项常规任务,就像开学了要学习一样理所当然。也正因为如此,每年这个时候,在别的同学都去摘棉花的时候,是我可以以最大自由安排自己时间的时候。

  “你怎么来了?”刚出家门,我就问她。我的意思是,她此时应该在棉花地里才对,难道是任务取消了?

  “我跑出来的。”艾莎回答,好像在说一件不痛不痒的事情,其实我知道,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学校一定会给她处分,并在开学点名批评。不过她一点都不在乎也是真的。

  “你真是越来越大胆了,艾莎。”我笑着对她说。

  二十分钟后,我们来到县城。

  迪厅叫“狂野猎人”,是县城里最大、最热闹的一家。这里灯光迷乱而耀眼,蓝色、红色和黄色的光束轮流打在人的脸上,使得一张张面孔现出更加激动、紧张、兴奋的表情,我却有点打不起精神——我知道自己是为什么——刚刚和林汐的见面,打击了我的自尊心。

  艾莎才不管这些,拉着我到舞池里癫疯起来,她的身体非常灵活,肢体的每一个部位都能够独立动作,这是专业舞者才有的素质。只要她在,舞池的气氛总能带动起来,大家围绕在她周围,随着旋律舞动,艾莎也很享受这种在宇宙中心的感觉。

  说起来奇怪,连我自己都有点匪夷所思。我个性里一直清高孤傲,不晓得怎么和同龄人相处,大家也都对我退避三舍。平时除了看书、写作,很少出去运动,单单蹦迪这一项,我却非常的入迷。

  这要归功于艾莎,在我们刚刚上初中的年龄,她就带着我进迪厅了。这在当时的学生中间可是离经叛道的重大错误,班主任老师为此还找我谈过话,怕我们助长歪风邪气,再遇上什么坏痞子、流氓就更糟糕了。但是爸爸却认为没什么不合适,艾莎的妈妈则早就对女儿放任自流,于是我们两就光明正大地进出迪厅,爸爸时常来接我们两回家,有时候还在里面停留一会儿,和年轻人聊聊天。

  久而久之,那些县城里的时髦青年,都认识我和艾莎,我也多多少少和其中一些人混个脸熟,时不时聊上几句。他们都知道我是书虫,会写小说,还会写诗,陆续就有人求我帮他们代写情书,好送给心爱的女孩子。有时候有的女孩找我聊天,告诉我她收到一封情书,一听里面的内容,我便知道出自我的手笔,于是会心一笑,也不说破,那些求我写情书的人,对我便多了一份感激。因此,我在这些大龄的年轻人中间,倒是保存了一份难得的、淡淡的、心照不宣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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