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我拎着水果篮子在葡萄架下挑选早熟的葡萄。爸爸在这个半亩地的大院子里,种了几架葡萄、几棵苹果树、几棵梨树,还在一进院门处修了个不大不小的花园,剩下的地皮则种了蔬菜,西红柿、茄子、黄瓜、豆角、辣椒、西葫芦等一应俱全。赶上忙的时候,妈妈会让远房亲戚来帮忙。一到夏天,我家的果蔬总是吃不完,哪样成熟就吃哪样,我已习惯每天采摘新鲜的果子和蔬菜,好为一天的吃食做准备。
当初种葡萄的时候,爸爸并没有特意挑选品种,等长出果实,我们才看出,这几棵葡萄树各有千秋,有早夏无核绿、无核白鸡心、早玫瑰、贵人香等等。它们大小不一,颜色不同,成熟期也不同。这倒好,我们可以分期分批地品尝,也免去了所有果实一起成熟吃不完的麻烦。现在的光景,无核绿已经基本被我采摘完毕,而早玫瑰成熟正当时。
早晨阳光独好,只有成熟的葡萄才会在光线的衬托下呈现出半透明的质地,吹弹可破的葡萄皮包裹着晶莹多汁的果肉,散发着诱人的香气。我看准其中一串,正要伸手去够,无奈位置有点高,就差一点才能够得着。
几乎在同时,一双细白纤长的手,抢在我前面,捧住了那串葡萄,清凉的胳膊贴在我悬在半空的手臂上,犹如一串电击,震的我当场立在那里。是林汐,他已站在我身旁,意图和那串葡萄做斗争。显然,他比我高半个头,正好够得着。在掐断葡萄茎的当儿,他心无旁骛地盯着眼前的猎物,胳膊始终贴在我的手臂上,仿佛并没有觉察到它的存在。
我不晓得自己何时收回手的,面红耳赤地盯着林汐的侧脸,心里还回味着那温柔而强烈的一贴——那忽闪着长长睫毛的眼睛,竖直的鼻梁和微微张开的薄唇,焕发出古典美的气息。我在内心惊叹他的出众气质,同时因为爸爸和艾莎都说我们俩有点像而沾沾自喜。
“这么好的食材,不酿酒可惜了。”等到他终于摘下那串葡萄,把它放进我的水果篮子,才看向我淡淡一笑,开口说道。
他的声音清脆有质感,完全是我想象中的音质。我掩饰着心中的激动,脑海里旋转着该跟他说点什么,怎知一片空白,最后还是决心做回原来那个南雨的样子——最安全的办法就是什么也不说。于是,尽管差点被他皮肤的触感和有质地的声音融化掉,我仍然摆出一副满不在乎、事不关己的臭表情,一句话也没有说。
而他,似乎并不在意我是沉默还是有所回应,兀自又去别处驻足、欣赏了。看到爸爸正在菜园子里浇水,他便过去帮忙。
我拎着篮子来到厨房,妈妈已经快准备好早餐。见我摘来水果,便叫杜妈拿去清洗。“南雨啊,今天店里上新货,去帮妈妈忙吧。”妈妈说的店,是她的服装店,最近她又在县里的大十字商城买下一个柜台,卖她的品牌服装。妈妈不仅开店,早在结婚前,就已经做起服装生意,这些年越做越大,有自己的服装加工厂。在我的印象中,她只在早餐的时候出现,常常忙到很晚才回家。可是我并不喜欢她的店,不喜欢那种人来人往的叫卖和交易。
“不了,”我一口回绝,“今天要写小说。”我说的是真的,可是我也知道,自己还有一个隐而不宣的小算盘,等这房子就剩我自己的时候,我好安安静静想着林汐。
妈妈无奈地笑笑,她知道说不动我。此时杜妈洗好了葡萄,塞一粒放进我嘴里,真甜。“这个林汐,比你大不了几岁,研究历史的,听你爸爸说,文学底子也很好,很难得。”妈妈边说边看我的反应。
大概他们都觉得我太闷,除了艾莎,谁都不肯说话,好不容易来了个林汐这样的人,都想着也许能博得我的好感。他们哪里知道,我的心里,现在就只装得下一个林汐,都快炸了。然而我并不想表现出来,我不知道,如果我现在就表现出明显的好感,爸爸妈妈还会不会这么积极地说他的好话。
“他倒是一点不客套呢。”我是指他早上在园子里乱转,一点不把自己当外人。从厨房的窗户看出去,正好能看到刚才那架葡萄树,我很怀疑,林汐帮我摘葡萄时,全被妈妈看在眼里。
“他很有分寸。”妈妈说。我不知道妈妈什么意思,很有分寸?
吃早餐的时候,林汐很诚恳地赞扬了一番我家的大院子:从果园、花园、再到菜园。“我很喜欢这样的田园生活。”他说。他说话的时候,即便是溢美之词,也说得云淡风轻,听不出任何高昂或低落的情绪。仿佛一切在他眼里,都不过是过眼烟云,也许根本不值一提。
也正因如此,当我听他说“我很喜欢这样的田园生活。”的时候,心里的某根弦被深深触动了。那语气,就好像这是他这辈子仅有的一次机会可以过这种生活,又好像只要他离开这座院子,他就再也过不了这种生活。我忍不住看了他一眼,才发现他说话的时候正看着我,见我看他,他只是不慌不忙,垂下眼角,继续将注意力放在食物上。
“任何人到XJ来,都会觉得七天太短,”爸爸说,“你会爱死这里的风景和美食的。”
“南老师,这就是您留在这里的理由?”林汐问。
“当然不是,”爸爸解释道,“这个地方最迷人的就是它流传下来的那些秘密,我在这里研究、挖掘、考察了那么多年,还是没有搞明白。可能,有些东西,就是这样,消失了就是消失了,藏起来就是藏起来了,永远也不会让后人知道。这才是它最吸引人的地方,如果有一天我搞懂了,我可能就不会留在这里了。”
“林汐你是不知道,当年为了这北破城子,你南伯伯愣是拒绝去美国继承老爷子的财产,非要留在这里,和那些残砖破瓦待在一起。有时候我觉得他把那些老古董看得比我和南雨还重要呢。”妈妈佯装嗔怪的语气,分明是在强调爸爸的特殊趣味,并没有责怪的意思。妈妈心里比谁都清楚,爸爸把我和她看得最重要,只是不表达出来而已。
“你去了就知道了,那地方有多么吸引你。”爸爸对妈妈讲的老段子付之一笑,继续对林汐说。这么说,今天他们要去北破城子?我吃着阿姨刚蒸出来的油塔子,耳朵却一刻没停地捕捉着爸爸和林汐谈话的信息。
一提起北破城子,爸爸便来了兴致,恨不得把它的前世今生都在这一顿饭的功夫讲完,妈妈则贴心地给林汐介绍吃食,这里的油塔子、油香、油糕、粉汤、老虎菜……在别处是吃不到的。我注意到林汐吃的很少,每样东西都是浅尝辄止。每吃一样,他便淡淡地赞美一番,看不出特别喜欢或者特别讨厌。对水果,他倒是兴趣更大。今早采摘的葡萄,似乎更能抓住他的胃。
我享受着默默观察他的乐趣,趁大家说话的当儿,不时地扫他几眼。他穿一件白色亚麻衬衫,正是我最喜欢的颜色和材质,样式很古朴,圆形镶边领口,上面钉着几颗纽扣。林汐让最上面的两颗纽扣开着,露出白瓷般的一点胸膛。袖子则挽到一半,正好露出小臂,完全没有晒过的痕迹。他很纤瘦,再加上皮肤如瓷,这让他看上去更像是个少年,如果不是他的谈吐和神情,完全不能相信他是个成熟的男人。
他讲话的时候,偶尔也会看我,并不是想多注意我一眼,而是为了餐桌上的礼仪,不能让我有被忽略的感觉。我试着不去回避他的目光,尽量让自己表现自然,然而每当触及他棕色的眸子,心跳便要加速,好不容易让自己平静下来,胃的一角似乎又被揪住,隐隐的疼痛、难过缓缓溢满全身。我不晓得怎么会有这种感觉,以前从来没有过。然而这感觉,就像毒瘾,带着一种欢愉的痛苦,让我欲罢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