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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偷看

南雨的夏 艾一熊 3768 2024-11-13 15:23

  院外的汽车喇叭声打破了餐桌的平衡,爸爸一听这声音立刻说“别克来了”。妈妈则招呼阿姨去外面迎接。

  果然,别克拎着一个比平时大的钢桶,兴冲冲地直奔我们而来。“南叔,听说你家来了客人,所以我今天多带了些牛奶。”别克用蹩脚的汉语说话间,已经来到桌旁。这个金发碧眼的哈萨克族小伙子,长着一张漂亮的脸蛋和高大魁梧的身材,像个小明星,是离我家最近的邻居,每天早上给我家送牛奶,因为他家有一个大牧场。我家这所院子所在的废弃草场,便是爸爸从他家买下的。

  别克一眼便看到了林汐,放下牛奶桶就要和他握手,“听说你是从美国来的博士,真是稀客啊!我们这个小县城,还很少见美国人呢!你长得可不像外国人啊。”县城不大,谁家有个风吹草动全县人都会知道,不过这种小道消息总会传错了重点。听别克傻乎乎地说林汐是美国人,我们都哑然。

  “我确实不是外国人,”林汐被别克这种直率的傻气震到了,却一点没表现出反感,我猜他还很喜欢别克的憨厚。“我只是在美国读博士。”他笑笑,很客气地和别克握了手。

  “我说么,你看上去和南雨一样,也不像我们这地方的人。”别克又开始胡说八道,他虽然在汉语学校上学,但是汉语一直不好,说话总是颠三倒四,都20岁了还上高一,连续三年留级。听别克提到我,忙瞪他一眼,心里却很高兴。此刻我很想知道林汐的反应,但我终究没提起勇气看他,只用余光扫见他微微低了低头,并没有说话。没反应?我有点失望。

  “该出发了,林汐,你去准备准备,带上笔记本,帮我做做记录,我先带你熟悉一圈。”爸爸一心惦记着要带林汐去看北破城子,见大家都吃得差不多,便开始催促。

  “南叔,你们要去哪儿?我送你们过去。”别克一脸诚恳地要求,我想他八成是想拉着林汐到处跑跑,好在他那群哥们儿或者正在追求的姑娘们中间炫耀炫耀。别克喜欢做这种事,而且从不掩饰,所以我并不讨厌他这一点,反而觉得他很可爱。

  “北破城子。”爸爸说着已经去收拾东西了。

  “坐我的车去!”别克一听就更笑逐颜开了,“正好我要去那边办事!”

  我知道别克的小九九,他最近新交了一个女朋友,叫阿依古丽,在北破城子小学教体育。别克为了追人家,已经让我写了好几封情书。

  十分钟后,爸爸和林汐坐着别克的车出发了,带着杜妈准备好的午餐:馕夹肉、绿豆水、黄瓜、椒麻鸡、水果……我好希望变成篮子里的某个食物,这样就可以陪伴林汐一路,静静看他又不担心被他发现。

  ******

  妈妈走前,又嘱咐一遍杜妈,如何照顾我的午餐,做什么晚餐,怎么打扫家里的卫生,以及,如何伺候好爸爸的那些收藏,免得损坏。这些老生常谈,妈妈出门前总是不厌其烦,交待很多遍。杜妈也不嫌烦,每次都恭敬地听着,而且照做不误。

  在我家,杜妈是个神奇的存在,从我记事起,她就在我家照顾我,是妈妈的一位远房亲戚。她个头矮小,长着一副娃娃脸,看不出究竟有多少岁,没有结婚、没有子嗣,把漠北之剑当作自己的家。她身体结实、身手敏捷,即便是几人高的书架,她都有本事让它们一尘不染,而我始终没搞明白她是怎么做到的。她头脑聪明,从不多说话,也从不打扰我。我喜欢安静,还喜欢写作,很少会在意她的存在,她总是在我需要她的时候才很合时宜地出现。

  等妈妈出门,整个屋子终于清静。我在卧室的露台看了一会儿书,觉得燥热无比,于是去厨房喝了一杯绿豆汤,然后去我卧室对面的露台乘凉,打算在那里写新小说。杜妈知道我的习惯,从不打扰我,更不会在我眼前出现,总是尽可能地避免和我有交集,只有在做好午饭的时候,才会招呼我去吃。因此,我可以独自一个人安静地思考,尽管我早已料到,今天,注定是个内心翻腾的日子。

  果不其然,我那些为写小说而做的准备都是徒劳,只是为整日里想着林汐找的理由。当我坐在北面露台上,看着幽深的河谷和氤氲的谷地草场,眼前浮现的却是林汐的样子,他不经意间贴在我小臂上的肌肤,摘葡萄时纤细的手指,以及,看向我时淡淡的笑容。我尽可能地从那个笑容里读出点什么特别的意义来,无奈,什么也没有。他对爸爸、对妈妈、对别克、对杜妈,都是一样的笑,我还指望能读出什么来。

  曾经我心底里鄙夷那些痴男怨女,甚至暗自嘲笑那些让我替他们写情书的人,觉得儿女情长多么愚蠢俗气,都是些无病呻吟的自我陶醉。而今我却被自己设计的情绪紧紧包围,比起他们,我才显得更加愚蠢可笑。

  唯有创作,才是我的精神寄托,我拉回神思,打算集中精力构思小说。自从上次的小说发表之后,我已经很久没有新的作品,草稿纸上只写了几个字,至今还没有动过。《一只寻找星星的猫》,这是灵思一动时,我写下的名字。

  “有一只孤独的猫,住在车棚里,长得非常俊美,又会捕鼠,因此深得其他母猫的青睐。可是他谁都不爱搭理,唯独喜欢在夜晚的时候,观赏夜空的星星。他觉得那些不会说话的星星,沉默的时候,有种说不出的充实感。他喜欢其中一颗,已经观察它很久了。那颗星星在小熊座的尾巴,不那么亮眼,却散发着独特的光,仔细一看,像是红色,看久了,又觉得是紫色……”

  写到这里的时候,我犹豫了,琢磨猫能不能分辨色彩。它看到的红色和我们人类看到的是一样的吗?不过就算有区别又有什么关系,我写的是小说,又不是动物世界的脚本。

  “这只猫常常盯着那颗星星看,时间长了,他便觉得和那颗星星有了心灵的相通,”我继续写道,“他开始和星星说话,讲他在地球遇到的事情。比如,他正在一辆车底下午睡的时候,车子突然开动了,他差点被碾死,不过车主人及时发现了他,给他准备了一间小房子,连同他一起放在显眼的地方,这样他就安全了。”

  “有一天晚上,这只猫又在观赏那颗星星的时候,星星突然说话了,它说’来找我啊’,猫以为自己听错了,他屏气凝神,又听到了星星的话,’快来找我’。猫太高兴了,他决定出发,去找那颗星星。别的猫得知这个消息,都觉得他疯了。但是他坚持要去,因为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那颗星星是唯一懂他的知音。”

  写到这里我停了笔,又想起林汐。他们应该已经到了,那地方除了残破的城墙和低矮的小土墩子似的城楼,地表没有一棵树,非常晒。林汐那白瓷一样的皮肤,哦,露一会儿功夫就会晒伤。我再次贪婪地回味那清凉的贴在我手臂的肌肤触感,耳根烧了起来。世界上还没有一个人像林汐一样,让我如此沉醉于肌肤相亲的感觉,像毒药。

  我想我的失神尽数被杜妈看了去,她一定是站在露台边有一会儿时间了,才敢叫我的名字,“南雨,”她犹豫地喊了我一声,“我放点儿东西过来。”

  我这才看到,杜妈手里捧着一对漂亮的烟灰缸,那是爸爸几年前在南方考察时,从当地村民家里买回来的一对老古董,青铜质地,上面有龙形雕刻。爸爸虽然不抽烟,但是对这些古老的美丽事物没有任何抵抗力,收藏是他最大的嗜好。这对烟灰缸在客厅展示柜里,平时只能隔着玻璃见到。

  我明白这是妈妈的用心,她显然已经注意到林汐抽烟,于是嘱咐杜妈把烟灰缸拿出来用。那么,是两只。把一只放在北面这个露台显然也是妈妈的意思,这里凉快通风,有利于烟雾的消散。另一只?一个念头闪过我脑海,“杜妈,放这儿吧。”

  杜妈把其中一只放在我写作的桌子上,却拿着另一只不放手。“这只,要放到房间去。”杜妈的意思当然是指林汐的房间。

  “我去放,你去做午饭。”我夺过另一只,为自己的小伎俩沾沾自喜。是的,我要去他的房间,一旦这个念头出现,就再也无法消退下去,此刻没有什么比这件事更让我兴奋的了。

  我拿着那只青铜烟灰缸站在林汐的门口,门没有上锁,轻轻一推便开了。光线柔和地洒进来,照在床上、书桌上、还有衣柜上。房间太整齐,就像是刚刚收拾完等待客人入住,只有衣柜边立着的那只棕色的行李箱,提醒我这里已经有主人了。

  我将烟灰缸放在卧室露台的条形桌上,发现林汐把昨晚抽过的烟蒂收集在一只漂亮的包装纸盒里,桌面上擦拭的干干净净,看不到一丝烟灰。我想他一定是有洁癖,和我一样。

  床上整理的纹丝不乱,一套深蓝色丝质睡衣整齐地摆放在枕边,想必是他昨晚用过的。我努力克制自己,才不去动那件带着他体温的衣服,目光被床头柜上的一台CD机吸引。那是一台新款白色索尼CD机,县城里没有卖,我只在杂志广告上看到过。

  这么说,他也喜欢听音乐?我好奇地打开,里面嵌着一张CD,封面是欧洲古城墙,上面写着“Beethoven: Sonatas for……”的字样,是贝多芬的钢琴曲。我打开床头柜的抽屉,果然,里面还有好几张CD,都是古典音乐,有巴赫的、莫扎特的、肖邦的、勃拉姆斯的,还有舒曼和德彪西的。

  这些名字,我常常在电子琴老师那里听到,高中以前,我每个暑假都去他那里学电子琴,他多次鼓励我学习钢琴,说我的悟性不学钢琴可惜了,还说电子琴不是真正的音乐。可是我没放在心上,只当弹琴是个业余爱好,无聊时的消遣。现在,我多期盼自己会弹钢琴,能有像林汐一样的品味。那些曾经以弹流行歌曲为乐的过往,显得多么幼稚俗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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