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喜欢小孩子
见他面无表情,显然是并不介意,青年立刻颔首退避。
“是吗?那就只好步行回去。”言语间,风起翻动了书籍一页,男人索性沿着新的页籍,逐排看下去。
徐莹莹不屑地想到个词——
装腔作势!
倘使是个有身份地位的男人,装腔作势那叫风雅。
只是个穷酸书生,装哪门子的腔、作哪门子的势?!
徐莹莹存心让对方难堪,话锋一转:“看样子沈先生并不小了,成家了吗?怎么没有见带家眷同来,只不过是添双碗筷,倒省的令爱生火起灶自个做饭的麻烦。”
“没有。”沈眠答。
瞧着也不像是会有家室的人!便是有,也是些个家境寒酸的丑姑娘,没得挑,又懒又馋,只好嫁与落魄书生。
徐莹莹打量了男人一眼。
佣人这才迟迟想起,应该给客人端茶递水。
因为无人交代,茶已经凉透了。
茶是碎茶,泡发了全是浮沫。闻之寡淡无味。
随男人同道而来的青年不肯接。
男人却是接了,不闹不怒的神色,分辩不出是什么情绪。接了,搁在手边,没忘记道谢。
隔了那么1.2秒的时间,抬眼见青年依旧在跟佣人僵持,淡淡命令那青年:“傅司,接。”
叫傅司的青年约是他的左右手,闻言即便是不情不愿,也只好接了那杯冷茶。
茶水不知是搁了多久,已经被碎冰尘封,冻住了一层。
上面浮着细碎颗粒。
细看才能分辨得出,是搁置在阳台落得灰尘。接在手里,喝也不是,不喝也不是。
傅司实在想不明白,自家这位沈先生凭什么送上门来,受这种气。
然而沈眠的为人处世之道,却是不容他置喙的。宴席赴得多,他眼见过被枪口抵着脑袋,而面不改色,甚至能忙里偷闲、继续剥糖纸的沈眠。
是那种大白兔子图案的糖纸,简易包装的奶糖。剥了糖纸,里面还有层麦芽糖衣。
他很爱买,也很爱吃。有时买的多,被群孩子眼巴巴地看着跟一路,他会嘱咐司机摇下车窗,将买到手的赠与那群孩子,再重新买。
每逢那时,便是他唇角鲜少有抹笑容勾勒的时刻。纯粹,不染杂质。
不难看出,他很喜欢小孩子。
他对小孩子极有耐心。待昨晚那位小公主温和,想来也是如此。
但是不知何故,他从未动过自己有小孩的念头。
“沈先生既不是本地人,来了梧城都住在哪里?”徐莹莹虚与委蛇道。
“酒店。”男人答。语调淡淡的,不卑不亢。
整个梧城,仅一家酒店,入住者非富即贵。是洋人开的,连这词儿都是洋人独创的。
国人至多能住得起个小客栈。
徐莹莹心里暗暗感到好笑。住客栈就客栈,还要美曰其名酒店。
“住酒店多不方便嚜!”徐莹莹啧舌,“还不如购置处房产,沈先生在梧城有房吗?”
“没有。”
男人看完了一整页内容,视线终于从书中抽离,目光隐有抹玩味:“但是老家有十多套房产地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