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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冤

花潭县旧事 兔子和玫瑰 3824 2024-07-11 09:41

  修明报社收到了一封寄给江栈的匿名信。

  信封里是一幅血书,苦主大约是从哪里捡来了谭军的军旗,用鲜血写了一个大大的冤字。江栈正要去追查,就很快接到了第二封匿名信,倒不那么恐怖,是一张旧报纸,刊登着当年谭隋号召公审的自白,大意是说,皇帝犯法与庶民同罪,这正是修明新法践行的理念,她恳请花潭的父老乡亲们参与公审,使这桩丑闻成为见证新法尊严的契机。

  寿宴投毒案传得满城风雨,江栈与谭隋的关系自然也不再是秘密。社长唏嘘道:“我想是有知情人为谭隋伸冤,因此找上小江。唉,小江姊弟们也可怜,父不父、子不子,一家人倒弄出了深仇大恨。”同事们同情江栈,纷纷集思广益:“不如我们先把这两封信刊登见报,那位知情者便知道江编接了信,也许会送来更多的证据。这也会是一条石破天惊的新闻。”为了报纸的发行,社长再三说服江栈,最终使他同意了这个议题。

  果不其然,两封信刊登不久,报社就接到了第三封匿名信,是一封签字署名的遗书,以及一张谭隋的照片。遗书的作者是当年侦办谭隋杀人案的探长。他讲道,公审结束后,作证的巡城警卫偷偷找到了他,警卫在案发那夜见到的谭隋非常漂亮,脸上的皮肤白璧无瑕,但法庭上的谭隋额头却有一道疤。侦探于是再去拜访医生求证,却得知他头部遭到重物撞击,不幸去世。若说这是巧合,实在难以令人信服。好在功夫不负苦心人,经过不断努力,终于让他找到了在医院养病的一位记者,案发当天他睡得晚,听见外面有喧哗声便探头去看,只见一个弱质纤纤的女子在大雨里背着老人跑到医院,老人披着雨衣,她却满身泥泞,神情狼狈,接诊的医生问她许多问题,她却一句话说不出,人们才发现她竟是个残疾人。这场景十分有趣,职业使然,他拍下了这个画面。侦探惊悉真相,愧悔交加,但彼时谭隋已经失踪,想要翻案无从谈起,他又不想破坏名誉,便搁置不提。直到谭隋死讯传来,侦探扛不住灵魂的拷问,将一切写了下来,寄给可信的朋友,随后便自杀了。

  修明日报由谭隋成立,是她推行修明革新的最前线,也是抨击革新署最激烈的阵地,后来成为保守派攻讦毁灭她的武器,却也是谭隋死后唯一还能对她表达善意的渠道。随着谭隋这个名字重新被提及,人们关于修明社的记忆如潮水般纷至沓来。一夕之间,街头巷尾都在议论,原来谭副官竟是冤枉的,倘若她还在,我家的儿子就不会被强征参军,倘若她还在,街边的小乞丐也不至于无家可归,倘若她还在……谭隋在世时,人们讽刺她牝鸡司晨,当她死了,人们又开始怀念她的好处。

  事情告一段落后,江栈去时煜的住处探望。时煜正准备吃饭,拉着他坐下一起用。“这是我带回来的海鲜酱,这两年改良了配方,一定是你没吃过的美味。”说着,便从罐头里给他蘸了一个牛肉丸。江栈面色一变,道:“哥,我不吃肉。”时煜以为他在开玩笑:“我记得,小时候你嘴很挑的,三天不吃肉就闹着说长不高。”这话在现在的江栈听来,心里非常不是滋味,想想小时候的优渥生活,对比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谭隋,实在惭愧。他说道:“现在嘴也很挑,只是早几年是刚沦落到外地,身无分文,自然吃不起肉,尤其是牛肉这种稀罕东西,时间长就习惯了。”时煜却不解:“但后来你的日子也松快了。”江栈沉吟道:“大哥,你见过许大嫂的女儿小水吗?”时煜道:“当然见过,那孩子很聪明,也很懂事,每天都帮着父母干活,只可惜先天不幸……”

  “她的确不幸,但不是先天所致。当年我在外遇上盗匪,侥幸捡回一条命,沦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村庄,好不容易找到一户人家,用身上仅剩的一只戒指换来他们家的半碗肉汤。味道真好啊,又香又暖。那碗汤救了我的命。就在我咀嚼回味的时候,我看见了蜷缩在墙角的小女孩,她大约六七岁,我先看到她可怜兮兮的大眼睛,又看到她枯瘦的脸和崎岖变形的五官,最后看到了她的手臂——那是一条断了的左臂,缠着一片止血的破布。”

  时煜捂着胸口,刚才吃下的牛肉好像突然涌回喉咙里,令他有呕吐的冲动。

  江栈继续说:“那时,她的母亲刚刚生了孩子,因为没有食物导致营养不足,长辈们便趁小水熟睡……自那之后,小水就跟着我四处漂泊。后来,她到了上学的年纪,我不便继续辗转,所以在广州安定下来。没多久,我们结识了老许,他们夫妻为人热情忠厚,苦于一直没有孩子,因此常常接小水去家里。小水和他们相处多了,才渐渐变得开朗起来。但我却始终无法忘记那碗汤。”

  时煜面如土色。在江栈的讲述中,他的眼前浮现起民国十年的那场大雪。阔别数年的弟弟穿过纷纷扬扬的雪花向他走来,他的模样仍是那么英俊潇洒,但他的眼底却好似翻涌着一团飓风。即便他当时神思不属,也立刻感到没来由的恐惧。又想起他们一起跪在雪地里,在他悲哀地质问师父的无情时,一向冲动的弟弟却好像已习以为常。是啊,亲生父母尚且会以子为食,人们做出什么事情都不值得奇怪了。

  江栈不愿扫兄长的兴,便蘸着海鲜酱尝了尝,立刻竖起大拇指:“嫂子的手艺真精进了。”时煜打趣道:“许大嫂可说了,你是吃这门科学的专家,若你称好,那一定是顶级美食了。”江栈坦然受了这顶高帽:“想必饭馆这两年生意兴隆吧。”时煜颔首赞道:“许大嫂是经营的一把好手,堪称女中豪杰。说起这个,许大哥昨天刚把新书给我寄过来了,你来看看。”他向江栈展示自己的作品。江栈品读了一番,又与时煜略谈了几句。他们兄弟自小在一处学习,做学问的品味相近,因此谈得总很投机。不知不觉暮色已降临,时煜方才惊醒:“糟糕,我耽误你接踏歌放学了。”

  江栈说:“她最近心情不好,从学校请了假。今天她有朋友相约外出,不会这么早回家。”

  “我听说你们最近关系不太好,你既然喜欢踏歌,就该好好对待人家。你别忘了,商毅随时可能来找她,万一他们旧情重燃,你怎么办?”时煜毕竟不清楚前因后果,只当他们夫妻关系的冷淡是由于江栈嫉妒作祟,道:“从小你就劝我,人要抬头向前看。怎么如今你却对旧事耿耿于怀呢?”

  “最近这些天,我常怀疑一个问题。”

  “是什么?”

  “我在想,当年在法庭上的谭隋,她知不知道真凶是谁?”

  “如果她知道了,怎么会不当庭举告?你为什么有这种想法?”

  江栈无法解释自己的直觉:“也许是我胡思乱想吧。不过,她在花潭当政多年,你又是革新署的得力干将,怎么从来没见过她?”

  “谭副官本就很少在人前露面。你也是知道我的,向来不爱与人交际。不过,我也不是完全没见过她。有一次,我在路上看到一位老人倒在大帅府门口,哭诉她的儿子参军阵亡,她却没拿到应得抚恤金,谭副官出面安抚了老人家。可惜,我那时着急去邮局给你寄信,没有走近看看热闹,否则……”

  江栈评价道:“缘分真是奇妙啊。”

  时煜正色说:“我支持你为谭隋翻案,但你首先要保重自己。我相信她在天有灵,一定希望弟弟妹妹过得好,而不愿见你们不幸福。”

  江栈若有所思。

  当晚,踏歌回到家,讲明她是去见了商毅:“他一夕之间父母双亡,哀毁骨立,我乍一看竟认不出来。他听说了你和谭隋的身世……你想不想见见他?”

  江栈摇头:“我觉得没这个必要。”

  踏歌道:“我知道你心里在叫好,商家在姐姐出事后没少火上加油,你巴不得商毅一起死了才解气。我也恨他们,但是等他们真落到这种地步,我又有些不忍心。”

  这正是你的可敬可爱之处,江栈默默地想,又解释道:“我虽然怨恨,但不至于恶毒到存心想人家去死。我只是在想,你可以自由地选择你的人生。”

  “你希望我选择谁?”

  “做决定的人是你,而不是我。如果你选择他,我尊重你,我们的婚姻不会束缚你。如果你选择我,我会努力去释怀过去,但我可能还是会经常想起浸月的死,你也一样会想起伤心的往事。我们可能会经常吵架、会生气,要很努力才能走下去。当然,最重要的是你更爱谁,其实我们都分不清楚,你究竟是爱我,还是在我身上转移你对浸月的爱和歉疚。”

  踏歌沉默良久,苦笑道:“我明白了。”

  过了几天,江栈去学校接踏歌放学,他们约好去城北看灯会。两人行经一个偏僻的巷子时,有个满脸络腮胡子的男人从他背后扑上来。江栈一边和对方缠斗,一边护着踏歌逃走。他咬牙:“你是谁?你要钱吗?”对方的眼睛里冒着凶光,仿佛决心杀死他。但江栈的功夫更胜一筹,艰难地控制住了这个亡命之徒。他费力地拨开凶徒的头发,看到一双年轻陌生的眼睛。他心里一个激灵:“你是不是商毅?你……”

  话音未落,一只冰冷的匕首从后背刺穿他的身体。

  趁着江栈分神,商毅挣脱出来,一脚把他踹飞在墙上。江栈缓缓抬起头,看见了本该走远的踏歌,她和商毅并肩站在一起,手上沾满了鲜血,冷冷地看着他。

  江栈艰难地爬到她的身边,抓住她的裤脚:“你……”

  踏歌弯下腰,用沾满血的手抚摸他的脸,声音瑟瑟发抖,不知是恨的还是怕的:“你知道吗?害死谭隋的不是其他任何人,而是你啊。江栈,你才是一切的元凶。”

  在死寂的巷子里,江栈艰难地向前匍匐着,他用沙哑的声音喊救命,没有人路过,没有人听见。他感到生命在逐渐流失。

  今天是七夕,她约他去花市赏灯火。他的怀里揣着新买的戒指,以为一切会是新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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