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繇基死后,楚令尹屈建在栭山设伏,再派别将子疆带着属下前去引诱吴军交锋,才十余个回合便佯败而逃。但吴国这边的相国屈狐庸猜到会有伏兵,并不想追击。可公子夷昧登高远望,四下里并没见到楚军,便判断:“楚军是真的逃了!”
公子夷昧下令全军追击,到了栭山脚下,子疆杀了个回马枪,四面伏兵尽出,将夷昧团团围住,怎么都冲不出去。幸好有屈狐庸领兵来救,杀退楚兵,救出公子夷昧。这一战,吴军惨败,屈建趁势灭了舒鸠国。
第二年,楚康王又想伐吴,担心自家实力不够,便向秦国借兵。秦景公派弟弟公子针领兵相助。可吴国早有准备,重兵守住长江口,楚军不能进。
眼看伐吴没胜算,楚康王又想起郑国这许多年一直臣服于晋,这口气不能不出,于是楚军掉转矛头直指新郑。
楚郑两军对垒,大夫穿封戍在阵前生擒了郑国的皇颉。楚公子围想抢这个功劳,要来夺皇颉,穿封戍当然不肯给。那公子围反在楚康王面前告黑状,说:“是我捉了那皇颉,结果却被穿封戍夺走了。”
他前脚刚走,后脚穿封戍就押着皇颉来楚康王面前献功了,到底是谁擒的俘虏呢?楚康王也决断不了,便命太宰伯州犁来断案。伯州犁说:“郑国的这个俘虏是位大夫,不是细作,直接问他就知道了。”
康王命皇颉站在庭下,伯州犁站右边,公子围与穿封戍站左边。只见伯州犁拱手向上说:“这位是王子熊围,寡君之弟也。”接着,拱手向下说:“这位是穿封戍,在郢都之外做县尹。到底是谁擒的你?照实讲来。”
向上为尊,皇颉早已心领神会,伯州犁这是要存心奉承公子围,便假意瞪眼对着公子围说:“我遇到这位王子,不胜被捉。”
此话一出,穿封戍大怒,在架子上抽出一支戈便要杀公子围,吓得熊围赶紧溜走,穿封戍没追上。他自己倒被伯州犁追上,反复讲些好话,总算劝了回来。楚康王打圆场,便把这份功劳一分为二,亲自置酒与二人讲和。
之后,成语“上下其手”就用来形容那些玩弄手法,暗中作弊的人。便出自伯州犁的典故,此人的人品看来不怎么样。
再说说吴国,这些年来的确让强大的楚国不堪其扰。但吴国自己也有隐患与敌人。相邻的越国,爵位为子爵,与吴国相等。越国是夏禹的后代,始封祖先是无余,姒姓。从夏朝立国传至周代,历三十余世,传到允常这里。
姒允常是位励精图治的君主,自他这里,越国开始强大,吴国甚为忌惮。吴王余祭即位第四年,开始对越国用兵,捉了一个越国的宗室子,砍掉他的双腿,命他为吴王守船。这船是吴王专用,叫“馀皇”。
有一回,吴王余祭喝醉了躺在船上,这位越人解下吴王佩刀,将余祭刺死。随从们惊觉,一齐杀了越人。余祭的王位按规矩传给弟弟夷昧,将国政悉数委于季札。
季札是位君子,不喜刀兵征战,甫一上任便请求息兵安民,与他国通好,夷昧一一遵从。这便命季札为使,前去出使列国。
第一站来到鲁国曲阜,季札请求观五代及列国之音乐,一边欣赏,还能一一品评,鲁国人引他为知音。
第二站来到齐国临淄,季札与大夫晏婴一见如故,十分交好。
第三站是新郑,这回又与公孙侨,也就是著名的子产互为知己。接下来到了卫国帝邱,季札交到的好友便是蘧瑗。最后一站是晋国新绛,上卿赵武,韩起,魏舒都十分欣赏季札。
这些人个顶人都是当世著名的贤臣,可见季札的确是一位大贤士。
季札出使列国是在周灵王二十七年。再说说这位周天子,本有一位长子名姬晋,十分聪明,跟当年秦穆公的女儿弄玉有些相似,很喜欢吹笙。技艺高超,时常奏出凤凰鸣音。因为长子,早早便被父亲立为太子。
姬晋十七岁时,一次出游于伊水,洛河之间,回来便死了。有人来报周灵王说:“看到太子在缑岭上,骑着白鹤吹笙,还对当地人说,告诉天子,他跟着神仙浮丘公住在嵩山上,十分快活,不必挂念他。”
周灵王派人去挖开太子的墓穴,果然棺柩是空的,认为儿子必是成仙了。
到了周灵王二十七年时,灵王忽梦见太子姬晋驾鹤来迎,猛然惊醒,只觉笙声还在窗外,说:“我儿来迎我,我该去了。”
遂传下遗命,传位于次子姬贵,之后周灵王无疾而终。姬贵即位,是为周景王。
同年,楚康王也薨逝了,令尹屈建与群臣商议,立康王的同母弟熊麇为王。没多久,屈建也过世了,喜欢抢他人之功的公子熊围代为令尹。
吴,楚,周的事都说到了,再说说齐国吧。相国庆封独自专权,行事日益荒淫。他不是爱喝酒吗?有一回到卢蒲嫳家喝酒,看上了来奉酒的卢妻,便勾搭上了。也不知他怎么想的,竟将国事全部委托给儿子庆舍,他自己带着妻妾家财搬到卢蒲嫳去住了。
自此这两人玩起了换妻游戏,庆封与卢蒲嫳的妻子同居,卢蒲嫳也不吃亏,庆封的妻妾他也一个个都睡过了。两人挺满意这样的相处模式,从不禁忌。有时候,两人的妻妾共处一室,喝酒作乐,满口污言秽语,他们也毫不在意。
卢蒲嫳请求从鲁国召回哥哥卢蒲癸,庆封马上同意了,而且将卢蒲癸指派到儿子庆舍那里听用。庆舍这个人力大无穷,卢蒲癸是个勇士,而且善于阿谀,庆舍很是喜欢。便将女儿庆姜嫁于他,两人翁婿相称,自此卢蒲癸便是庆舍跟前第一心腹了。
卢蒲癸当年可是勇爵中人啊,他能忘了庆封也是杀齐庄公的幕后主使之一吗?卢家兄弟这么做,到底有何居心?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