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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路遇奇人

醉酒梦逍遥 天狼吹雪 3091 2024-07-11 13:39

  剩下凌云一个人,他便又跑到书房里去了,每当练完功又没有其他事情时,他都会到这里来看一些前人留下的诗词、歌赋,若不是为了报仇,他甚至都不会练功,只想找一个安静的地方,自己耕田织布,简简单单地过一辈子。

   “云儿?你果然在这里。”白翊侯问了一声,推门而入,他知道凌云经常来这里。

   “义父。”凌云连忙应道,没想到师妹两人刚出去没多久,义父就找了过来。

   他连忙先开口问道:“义父,你不是说要带我去挑一件趁手的兵器吗?”

   “嗯,我已经给你们俩挑好了。”白翊侯说完从身后拿出一副精钢打造的拳套来。

   “这是我找人专门为你打造的钢砂拳套,大体由精钢打造,关节部分是掺入沉砂的布料,外面覆有一层银线可以抵挡刀锋,外层还有四根铁刺,送给你这种喜欢近战的人在合适不过了。”白翊侯一边讲解一边有些得意地微笑道。

   “对了,你有没有看见萱儿?”他忽然问道。

  “我一直待在这书房里,师妹根本就没来过啊。”凌云说道。

   “那思崖又去哪里了?”白翊侯接着问道。

   “不知道,应该还在山后练功吧。”凌云说道。

   “哼!不用瞒我了,他们俩一定是又溜下山去了。”白翊侯叹气道。

   “云儿,你们当中最让我放心的就是你了,再过些时日就是武林大会了,我要你先去郑州替为父打探一下,今晚你就动身吧。”白翊侯拍着凌云的肩膀说道。

   “嗯,孩儿一定会助义父登上盟主宝座。”凌云道。

   “嗯,他们两个好生事端,你自己一个人去我反倒更加放心,但你千万要记住,切莫与人争斗,若是不可避免也不要报出自己的身份,待到六月初四,我会带着他们去与你汇合。”白翊侯一边嘱咐一边将那精钢拳套塞到凌云手里。

   “对了。”

   凌云刚要走又听到白翊侯叫他道:“义父这里有些疗伤的丹药,若是受了伤可保你性命,给你这些东西不是叫你去与人拼命的,切记不要惹事生非,知道了吗?”

   凌云接过丹药道:“谢义父,孩儿明白,孩儿这就收拾东西准备动身。”

   当天夜里凌云就离开了无尘山庄,一连坐了两、三天的马车,终于到了郑州,凌云是又累又乏,有心事在身,一路上也顾不上去欣赏什么风景。

   “就到这里吧,前面我自己走,我要活动一下筋骨。”凌云对车夫说完就背着东西下了车。

   郑州城外的一片树林里,这里刚下完一场雨,太阳正挂在天空,空气格外的清新。

   凌云正欣赏着这山野的风景,忽然听到前面有哭声,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位妇人正跪在地上大哭,她的怀里还抱着一个孩子。

   “这位大姐,你们这是怎么了?”凌云走上前问道。

   那妇人一边哭一边回答,原来她的丈夫得了重病,她到处借钱想带丈夫去看病,可还没找到大夫她的丈夫就病死了,本想进城买口棺木将丈夫葬了,没想到刚才走到这荒郊野外就被人把钱给抢了去。

   凌云越听越气不禁问道:“他们有几个人?是往哪个方向跑的?”

   那妇人指着前面道:“他们一共三个人,就是往郑州城的方向跑的,少侠若是现在去追兴许还能追上,求求你可怜可怜我们母子吧。”

   “好,你们在这里等我,我去去就回。”说完凌云就驾起轻功飞身追了出去。

   白家的这套追风纵虽然没有名扬天下,但在武林中论起轻功来也没人敢说出其右,凌云听了那妇人话心里气得很,他脚下生风不一会儿就追了很远。

   这时凌云定睛向前一看,只见前面出现四个人影,正疑惑时突然看到空中飙起一道血箭,其中一个人就笔直地倒了下去。

   只见一人手持一把还在滴血的长剑站在那里,凌云虽然离得不算远,可刚刚那一剑他却连看都没有看清。

   直到凌云飘落在地那人都再没有一点动作,他冷冷地看了凌云一眼,问道:“你和他们是一伙的?”

   凌云一看这三人的行头和手里的银子便猜到这三人八成就是刚才抢钱的强盗,一个已经倒在了血泊之中,另外两个吓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我是来抢回那位大姐的银子的。”凌云道。

   那人拿着剑一直静静的看着凌云,他的眼神凌厉得很,单是被他盯着就好像看到了自己倒在他剑下的那一幕。

   忽然他收回目光,用剑将那钱袋一挑丢到了凌云手中,道:“拿着钱袋赶快送回去。”

   直到刚才他说话时,凌云才感觉如释重负,他本想赶快回去,但又有些好奇,于是问道:“你这么相信我?”

   其他两个强盗趁着那人没有注意,起身就向树林深处跑去,而那个人根本没有要追的意思,而是将剑收回甩下一句话转身走了。

   他说道:“若是让我知道你与他们是一伙的,那你就祈祷下次碰到我时我没有将剑带在身上吧。”

   凌云看着他离去,又看了看手上的钱袋,摇摇头心里想道,这真是个有趣的人。

   将钱袋还给那妇人后,凌云没有再耽搁时间,没走多久就到了郑州城,白翊侯叫他来打探消息,而打探消息最好的地方莫过于酒馆了,因为这里不但消息灵通,而且还有好酒好菜。

   进入郑州城时刚好是晌午,凌云索性在路边随便找了一家店就钻了进去,刚一进门就闻到菜香,本来不饿的凌云一闻到这香味也差点流出口水来。

   要了两道小菜和一壶酒,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也爱上了酒,虽然凌云过着普通百姓梦寐以求的生活,吃的是鱼肉,睡的是软榻,但却并没有普通人那样快乐。

   他只是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鹰,要等到翅膀结实了,才能放出去替驯养他的猎人捕猎。

   只有手里的酒杯与心中的诗词才真正明白他的心思,即使被众人围在中间,他也还是一个孤独的人。

   看着天色已晚,凌云便叫来小二准备一间客房,可话刚说到一半,从门外走进来一个人打断了他。

   这人留着两撇漂亮的小胡子,身体略显瘦弱,单从其装束上来看无法分辨出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但他出手十分阔绰,一拍桌子就是一块碎银:“店家,给我准备一间上好的客房。”

   小二拿起银子不好意思道:“客官,您来晚了,本店就剩一间房了,而刚才这位爷也要订间房,您看……”

   那小胡子撇了凌云一眼,接着又掏出一块碎银道:“没关系,反正他又没付钱对么?”

   小二满脸笑容对凌云说道:“客官,楼上还有一间小屋,要不我给您收拾一下?”

   凌云心里虽然不满,但他不是那种好事的人,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凌云也没有计较,心想将就这一晚也就算了。

   “没关系,我睡在哪里都一样。”凌云淡淡道。

   似乎对他的回答有些意外,那个小胡子又掏出一块碎银交给小二并嘱咐道:“这位爷的钱算我帐上。”

   小胡子的那间客房就在凌云对面,收拾完凌云的屋子后,小二刚要走就被凌云拦下问道:“最近这里的人怎么这么多?”

   小二答道:“这您都不知道?如今辽人侵犯我大宋国土,在北方烧杀抢掠,许多武林人士实在看不下去了,决定在六月初六展开一次武林盛会,届时江湖上有头有脸的人物都会来,共同商讨如何制敌。”

   小二一边说一边有些得意的样子,好像他也会去参加这次盛会一样,凌云当然是明知故问,但也听得很仔细,他要了解这其中每一个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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