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四
两人不觉相视而笑。
若兰坐在金言的身旁喝着茶,看着金言,忽生转念,不觉心下寻思:“这么青春的男孩,真的能和我相爱吗?与其拥有昙花一现的爱情,倒不如拥有天长地久的友谊。”
想到这,不免又质疑地问道:“我比你大很多,你真的确定要和我在一起吗?”
金言不假思索地说:“确定!”
若兰接着又问:“你不后悔吗?”
金言自负一笑,说:“我做的决定从来不后悔。”
“那就好,我喜欢长久的东西,不喜欢短暂的东西。如果昙花一现,我宁可不要。”
金言听后“嗯”了一声,然后端起杯子,喝了口茶问若兰:“你信佛吗?”
若兰说:“没接触过这些。你信吗?”
金言将身体倚在沙发上,说:“信。我很小就拜师父了。我是六世黑猫转世的,我妈在妇产科,刚生下来我的时候,我浑身是黑毛,但是三天后就都脱掉了。”
若兰惊叫道:“啊,是真的吗,你别吓唬我。”
金言说:“这有什么害怕的,是真的啊。我有正邪护法,我可以主宰我的正护法,但是无法主宰我的邪护法,所以有时候我像魔鬼。这些是天机,你不能和别人说。”
若兰越听越觉得好像听神话故事一般,好奇地问道:“那你现在还信佛吗?”
金言说:“信,每天晚上我要做功课,初一、十五要上香拜佛。”
若兰看着眼前这个青春的男孩,怎么也不相信他是虔诚的佛教徒。心想怪不得有时候他说的话富有禅机禅意。
若兰问道:“那你觉得我们的相遇是命运中的注定吗?”
金言向后捋了捋头发说:“是。谁和谁相遇都是早就注定好的。你现在是一张白纸,我会按照我的方式塑造你。”
若兰笑道:“塑造?那我以后会变成什么样子?”
金言说:“别问,我也不知道最后你会变成什么样子,但是,一旦离开我,你就会生不如死,仿佛丢了魂魄。”
若兰撇嘴笑道:“快别胡说了,说得像真事一样。”
“开心吗?”金言呵呵笑道。
“开心!”
话语间,两人又各自喝了一杯茶,静静坐了会儿,方起身。
回到家中,已近午夜,若兰简单冲了个澡,便窝在沙发里睡下了。
周一清晨,若兰刚到单位,便收到金言的短信,他要求若兰从今天开始每天早晨一到单位,就要给他发个短信,互相问候。若兰觉得这也不算什么事,便爽快地答应了。自此后的日子,她便按照他的要求每天清晨发短信给他,金言每天收到短信以后,也会马上回复。渐渐地,每天到单位第一件事——互发短信问候,成了一份温暖而甜蜜的习惯。日子也因此慢慢有了些许期待。
不觉又到周末,诚爵和若兰一起去上班,在车上一边听着电台188,一边有一句没一句说着话。
“动听188不是唱歌的吗,怎么一直在闲聊?谁喜欢听他们耍贫嘴。”若兰听着电台里两个主持人嘻嘻哈哈范扯似的逗趣说。
诚爵听后马上切换到新闻台,此时电台中正播放一则消息:某某人将一个女生的丑照发到了同学群中,致使这个女生得了严重的忧郁症,结果被判赔偿一万元。”
“一张照片毁了一个人,一万元有什么用。”
“精神也太脆弱了。”诚爵道。
“忧郁症可以治愈吗?”
“不能治愈。”
“一辈子也治不好吗?”
“嗯。情绪不稳定,就是精神病。”
“可我在班车上看罗玲和别人说话挺好的啊。”
“表面的。”诚爵一边开车一边说,“我老婆虽然精神也和别人不一样,但不是这种不一样,精神是健康的。”
“那当然。我和别人的不同是个性不同,只是我内心追求的东西和别人不一样而已。我喜欢浪漫的东西,比如花花草草,比如蓝天白云、星星月亮,但别人可能喜欢的是打牌、奢侈品、美容。而且,我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发现了、欣赏了、感悟了,还想把它留下痕迹,然后传递出去,这就是我和别人的不同,这样挺好的,内心有自己笃定的东西,不会被外力所影响。我也不需要别人赞同别人认可。”
“就冲我老婆这自信、自恋劲儿,就得不了忧郁症,得忧郁症的人都是自卑的人。”
说着,车子已驶入若兰单位院内,诚爵说:“这周六日和几个同事打算去山里玩,三四个家庭,你去吗?”
“不想去,你们在一起根本就不是欣赏风景去的,就是为了去那里烤羊肉串、打球、打牌。你带着子涵去吧,我在家休息。”
“好吧。”说罢,诚爵开车离开,若兰去餐厅吃早餐。
午后,若兰慵懒地倚在阅览区沙发上看《浮士德》,这本书她看得太久了,一万多行诗句,她竟看了半个多月了,她决定这周一定要看完。她静静端着书阅览着,诗行的晦涩让她不得不又合上书。她微微闭上眼睛,慢慢追忆书中浮士德与魔鬼靡菲斯特之间定下的契约:当浮士德感到满足的那一刻,他的灵魂将从此属于魔鬼所有,从此要做他的奴仆。她想,那浮士德的痛苦是什么呢?浮士德满腹经纶,精神富有,又享受了少女马甘蕾的纯洁之爱,为什么他还不快乐还那么不知足?她想到书中那句话:“我们精神的翅膀真不容易获得一种肉体翅膀的合作,可是,这是人人的生性。”她仔细琢磨着这话的意思,忽然觉得似乎若隐若现理清楚些东西:浮士德的痛苦来自于精神和肉体无法达到完美的平衡。
浮士德最终还是输给了魔鬼,因为他感到了满足,但就在他感到满足的那一刹那起,他的灵魂便归魔鬼所有了。若兰想:我的灵魂何时也能真正感到满足呢?即便遇见靡菲斯特。
正胡思乱想着,手机传来短信的声音。若兰顺手打开一看,上面写着:“这周末我们去宝丽金大酒店吧?”若兰凝视着屏幕,右手托着腮,静静地望向窗外。
一场春雨刚过,天高云淡。草木在阳光下依然莽莽地生长,树下盛开着一池月季花,被风吹雨打后,遥遥望去却越发显得娇艳欲滴。春天,尚未零落成泥,它依然带着光灿灿的妩媚。若兰扭过头,轻轻在手机上输入:“好!但我有条件。”随即发给了金言。
金言马上回复过来:“什么条件?”
若兰回道:“到宾馆后,前三分钟你要听我的,后面我再听你的!”
金言回复道:“呵呵,好,我答应你!那周六下午,我在白芷路博物馆那等你。你带一双高跟鞋,一双黑丝袜,一件小西装和一条短裙。”若兰看后诧异不解,便又发过一条短信询问道:“带这些做什么?。”金言回道:“别问为什么,到时候你就知道了。”若兰看着短信摸不着头绪,不解其意,便合上手机,拿起书继续看起来。
周六清晨,阳光明朗。诚爵早早起来开车带着儿子与同事结伴去山里了,晚上就留宿山中。
若兰起床后,吃过早餐,又懒懒地躺回沙发上,一边听着音乐一边翻看茶几上的杂志。
中午时分,窗外忽然渐渐暗了下来,天空铺满了铅色的云朵。若兰看了看表,此时离约定的时间尚早。她起身来到窗前,凝望着窗外的天色,默默祈祷着不要下雨。
金言这时打来电话,询问若兰他让带的东西是否都准备好了,又特意叮嘱了一番别忘了,然后便告诉她,他现在去“主流”做造型,一点准时在博物馆那等她。
挂了电话,若兰打开衣橱,取了一件深蓝色小西装和一条橄榄绿色短裙,拉开五斗柜抽屉又选了一条肉色丝袜和一双黑色高跟鞋,然后将这些东西一一放进一个大帆布背包中。身上则穿了一件白色衬衣和灰色百褶裙,搭配一条漆皮蓝灰色腰带,脚上穿了一双黑色乐福鞋。
十二点五十分,若兰带上房门,沿着茱萸道,上了白芷路,向博物馆方向走去。
天空灰蒙蒙的,阳光透过云层的缝隙,洒下温吞吞的光辉。路上,车流涌动,若兰走在人行道上,不时将肩上微微滑落的帆布包向上托了托。走过宝带街,过了一个红绿灯,便看到了“上善广场”西南角的银色建筑物——博物馆。
金言站在博物馆旁边的路牙子旁,身穿蓝色牛仔裤,深蓝色T恤衫,背着深棕色挎包,拿着手机给若兰拨电话。若兰一边接听他的电话,一边按着他说的方位找寻他,当看到一个又瘦又高的男孩站在路边正向她挥手的时候,她的心扑咚咚地直跳,不由低头掩饰,而后又马上抬起头来,冲着他微笑地走过去。
走在斑马线上,风轻轻吹起她的长发,她左手向后抚了抚头发,昂首前行,含笑远望着他。
“看到我了吗?”金言在电话里问道。
若兰笑着说:“看到了,你好丑哦。”说完捂着嘴角窃笑。
金言在电话那端大笑道:“你可是第一个说我丑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