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华,仿佛是带来了宿州城没有下的春雨,京城多日没有小雨细细,这会儿倒一时半刻地没有停下来的迹象,水渍沿着瓦,滴滴答答地淌,浸润了宫墙内外。
差不多有二十年没走进的宫门,英华发现门上的朱漆,皴裂了不少,包住门角的铜扣,不似当年闪亮,有几个看着还松动了。
“三十几年了?”她在内心想算算自己和表妹夕颜到底多久没见面,但很快她就放弃了。
“算那些干嘛,无聊!”
她当年能每次进宫而拒绝拜见夕颜夫人,原是气她不争气,做下这种违背礼法之事,但此刻发现,自己也和普通妇人一样,放下了那些故旧的琐碎。
宫门小太监,她一个都不认识,人家也不认识她,只是,三两个凑在一起,时不时看一眼这个清瘦高大的老夫人,凭经验能猜测,应该是个皇亲。
因为,一张冷脸的英华,全无寻常人该有的畏惧,只是前后都没带个侍女,让看惯了宫门进出的太监们,有些诧异。
在宫门前等到了夕食前后,英华正要上前叫个小太监出来问问,却看着一个体型微胖、面容浑圆的小太监,急匆匆跑了过来。——在英华眼中,这些年纪二十左右的太监,都是“小太监”。
“尊驾,可是英华将军不是?”微胖圆脸的太监立定之后,气息不喘地问。
“正是。”英华一点不遮掩自己内心等的不耐烦的情绪。
“将军久等了,淑妃娘娘,有请。”
他身后两个宫门太监相互对视了一眼,意思是,“看,猜的没错吧!”
英华正了正身板,鼻子里长呼了一声,“唉,你是淑妃身边的……?”她见这前来的太监衣着上等的缎,便开口问他。
圆脸太监被英华这么一问,立刻扫视了对方的胸口和穿戴,米白的隐层锦纱短衣、骆驼色织锦腰带、下面只坠了个枣红小荷包,结实的长腿穿着对等的马裤,一双骆驼色镶缎小皮靴竟然铅尘不染,想来是下雨之前,便到了宫门外等着。
“天生神力的女将军,果然名不虚传啊。”他想。
“回将军话,小奴明穗,是服侍淑妃娘娘的。”
英华见对方眼神很利落地一扫之后,面色一缩,便猜到了这个明穗是知道自己是谁。想来里面的夕颜,是和他说了些什么。
她面露厌烦地看着这个小太监的油滑,更加对皇宫里的人和事,起了不屑,想着反正自己等的腿脚都酸了,不如让表妹也在里面,忐忑急切一会儿。
于是,英华也不急着抬脚上前,仍然笔直地立着,语气妥妥地,开始和明穗攀谈。
“服侍了几年了?”
“小奴服侍淑妃娘娘,六年了。”明穗低眉避开英华的直视,微曲着上半身,回。
“哦,你们淑妃娘娘,日常都喜欢什么颜色的衣裳穿戴?”英华的语气里,已经露了鄙夷,她能猜到答案!
“银红色的大衣裳,偏多些。”明穗虽觉对方问的突兀,倒也一刻不冷场地把气换足了,稳稳做答。
“哼!”英华立刻毫不掩饰地冷哼一声,上前走了一步,心想果然是个专会讨好主上的女人,连自己的喜好都变了。
夕颜一直喜欢雅致的青梅色,而皇上喜欢那种土里土气的银红。
想到当年,朱熔萗特意赐给小女儿琣露一件银红金绣裙裾,被她打完女儿之后,立刻拿起剪刀剪断了护胸上的黄金线绣,英华这会儿看着对面的宫门,气不打一处来。
她不悦地拉下脸,唬得对面的太监明穗身体一缩,不知道自己的回答有什么不妥,小心翼翼地低声说,“淑妃娘娘,正等着呐。”
说罢,他看向英华手里的一个方型小包袱,英华见状,顺势一抬手,冷冷地说,“一个小木匣,方才验看过了,你……帮我拿着吧!”
见明穗迟疑,语气挑衅地一哼,说,“小心捧着,这是淑妃娘娘的心爱之物!”
明穗明显听出对面这个一身华服、花白头发的瘦高老妇人,内心突然生出的“不高兴”,想到眼前这个连淑妃娘娘都敢打的女人,必是个厉害的,他自是不敢怠慢,急忙掀起袍子,包住小包袱,防止路上被雨水淋湿。
走进宫墙,一路上,有个高子高点的宫门小太监帮英华撑着把大伞。
英华看不过对方如此谨小慎微地辛苦,走出去几丈地,便伸手接过伞、打发了那人回去了。
自己跟着一手撑伞、一手抱着小包袱的明穗,沿着宫墙向北走了一段、又有沿着高低错落的宫殿外围向西走了一段,感觉皮靴的底有些泛潮,这才走到了夕颜在宫中的处所——一个远远偏在中轴线西侧的小院落,福益轩。
这里,英华从来没有来过。
她自从当年没有一刀劈了夕颜之后,就权当她已经死了,当时腹中翻身的胎儿,让愤怒的英华停了一下,这才让夕颜趁机逃跑;
然而现在,胎动的小儿子已经战死,而自己为了大儿子,被迫违背自己内心,等着来见这个她曾经愤恨不已的表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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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相面之人说她命中太硬,让她早嫁为上,做为前后不待见的二女儿,十五岁刚过的英华,便带着几大箱厚重的嫁妆,离开京城,一路跋山涉水地嫁给了当时驻守西南边地的左睿,做正妻。
英华,始终没有哭、也没有笑,只对着生身父母,默默行礼拜别,她心里恨透了那个相面的术士,也对眼前的父母做了诀别。
十五岁少女的内心,以为这一别,此生就如婆子们说的,“泼出去的水”,不可能再回来,膝下承欢、床前尽孝的。
果然,后来的英华,也确实没有再和父母相见,尽管对方一直派人来问候她。
第一眼见到面容泛黄的左睿,少女英华立刻咬紧后槽牙,一路上夫妇和合美美的梦,“哐啷”一声,碎了。
她明白,家里人是担心自己命硬,波及自身,干脆将自己远嫁;但官媒和母亲都说,这个左睿和自己家门第对等,身高八尺,诗书骑射都是了得,圣上更是看中他英年俊才,是个出将入相的身家,所以英华并不知道这是官媒的套话,她们对谁,都是这么形容,就默默容忍了一切,千里迢迢地跑来嫁了。
英华后来的行事做派,其实早在远嫁的路上,便逐渐形成,说她命硬也不为过,她就是一个品貌出众而不肯低头的女人。她能生出狠辣手段,或如男子般在敌军面前肆意杀戮、或如女子般假扮孕妇潜入敌营下毒放火,从而意外得了举家返回到京城的皇上隆恩,有一多半的成因,是她在对了官媒、父母、家族,泄愤!
命运,就是会和英华这样的人,开玩笑。
大概是年长十二岁的缘故,第一眼就让英华看着讨厌的左睿,对远道而来、面露鄙夷的小妻子,礼让尤佳、体贴备至,反倒让英华抓不出个出错来讨厌他,或者悔婚。
一路上气恼不平,加上南部气候不服,英华刚进左府便生了病,头疼咳喘好了,却又生了小斑癣。南方的潮湿和皮癣的瘙痒,让她烦恼不已。
左睿,出乎意料地对陌生的妻子,日夜照顾、端汤送药,后来皮癣不退也不离不弃,悉心安抚她,说是因为是心气的缘故,让英华看开些,既然远道过来,便安心住下、配合汤药洗浴才会好得彻底。
一个月的相处,让孤身一人在边地的英华,突然感受到了家的温热,甚至比她在京城的家,更加温热;但是她仍然强撑面子,让左睿答应她,一年后才可圆房。
做为一个边地的大将军,左睿,真的做到了。
左家的男子,应该是擅长让女人怀孕的,长子左凌丰便是“坐上喜”。
得知自己这么快就有了孩子,英华知道,自己是不可能再扔下矮小单薄、尖嘴猴腮的夫君,自己跑回京城,去找那个术士算账!
当长子百日的那天,老是喜欢端详儿子的英华,看着面架子像极了英家人的左凌丰,不似左睿那般没福气的“丑”,才逐渐放弃了之前的计划。之后很多年,她一直说是长子的出生,改变了她很多,因而对这个大儿子,心里付出更多些。
和她有着同样命运的,就是这个表妹,崔夕颜。
夕颜,倒不是因为命硬而早嫁,富商崔家,是因夕颜自幼的容貌太出众、远近闻名,担心留在家里起祸事,倒不如赶紧早早嫁出去这个唯一的女儿,得个清净、妥当。
绝色,成了崔夕颜一生的拖累。
因为这样的缘故,当她们表姐妹,在京城第一次偶遇的时候,两个人看着对方手里牵着的儿子,竟然双双原地愣住。
从对方眼中,她们看到了自己的委屈。
晚间,姐妹俩安顿好各自的儿子,英华问夕颜,如何眼中也是委屈?
夕颜默默低头,半天才说,“美貌,都是给别人看的;日子,是得自己熬。”
英华听出对方的不痛快,想来,大概是她那个年纪相当、潘安之貌的夫君,夫妻间反不及左睿这般体贴。
细问之下,她二人,竟然相拥而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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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当年还抱在一起默默落泪的姐妹俩,走到福益轩小匾额下方,英华仍然毫不掩饰自己内心的鄙夷。
“服役轩,呵,呵呵!”她内心这么对即将见面的表妹,冷冷一声叹息。
夕颜,一身半新的锦缎大衣裳,丰润微胖的肌肤,让她看上去比表姐英华,足足年轻了十岁的样子。她看着明穗缓缓打开小包袱,“亓”字露出来的一瞬间,三十多年的沉渣泛起,她抬手捂着鼻子、眼圈泛了红。
英华,在门外的廊下,听到里面走了音调的表妹,急切地说,“快请进来。”
明穗很意外主位的这种失态,他走出来的时候,老道地冲屋子里的宫女们摆手,众人在英华走进来的一刻,便行礼、退出。
夕颜,果然如英华预料的那样,美艳、精致、微胖,看气色和神态,甚至比长媳桂英还要年轻。
“岁月,到底给了她,什么?”英华内心放下了一路的不屑,竟少有地伤感起来。
夕颜,端坐着,见到已经花白头发、面容微黑、笔挺瘦削的二表姐,竟一时间没有认出来。
方才用力回忆着三十多年前的对方,此刻真的立在自己对面,她竟然神魂抽离,想不起来自己是有个儿子的夕颜夫人。
两个女人,相对无言,看到表妹眼角的泪痕,英华最后的倔强也软化了,低头行叩拜礼,却被表妹上前一把拉住。
“淑妃娘娘,别来无恙啊!”英华注视着对方,由衷感慨。
夕颜自己也很意外,三十多年时光,竟然仿佛梦一般,一觉醒来只觉得睡的手脚发软而全无记忆,唯有她摸着表姐手掌里的老茧,突然语气变成了小女孩,她记忆里的英家两姐妹,终于见面了。
“姐……”
英华,也被夕颜的娇音融化,忍不住一把拉住,搂紧了怀里。
两个三十多年前因为对待生活的态度分歧而突然反目的姐妹俩,此时竟相互抚慰着彼此,再次相拥而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