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虎落平阳
江南四月芳菲尽,
冰城阳岛始新花。
悠然自得老并少,
释说太平与繁华。
江心岛上,矮柳新花,四个美人陪伴郝叔悠闲散步,羡煞旁人。
她们不约而同地各自请假,精致打扮,只为陪同新友。悲观地想,这世上似乎好男人真的不多了。
夏日衣薄,四个美人又身材高挑,性感高雅,一起走在路上,无异于故意炸街。搞得柳不弄枝,花不显色,成了最靓丽的风景。而郝叔,不是拉仇恨,也引来羡慕嫉妒恨。
最高兴得合不拢嘴的莫过于江畔西餐厅的老板,因为自郝叔五人来到坐下用餐开始,一直到华灯初上离去,他的餐厅一直爆满。老板发现了其中商机,因为多数人都是为了这难得的靓丽的风景才用餐,而且迟迟不去,加酒加餐加饮品加甜点,毕竟只看不消费太没面子,大家都是有身份的人。所以给郝叔五人各发了一张名片,并承诺,只要他们三人以上前来用餐就免费。五人自然也是欣然接受的,所以,靠脸吃饭这句话是有一定道理的。
“几位妹妹,你们先回去吧。我和仁哥有事要办。”出得餐厅,喀秋莎说道。
“丽莎丽君先回去吧,我得保护姐姐。嘿嘿。”厉胜昔笑道。
“我们也需要保护,还是一起吧。安全,或者我们也能帮上忙呢。嘿嘿。”李丽君说道。
“是啊。我们也一起吧。嘿嘿嘿。”李丽莎也笑道。
“呵呵呵,感谢大家。有我呢,你们放心吧。”郝叔笑着说道。
“所以我们也需要你保护啊。”三人竟然异口同声。
“我来保护你们,几位美女,请。”李丽莎身侧忽然贴上来一个人模狗样的男子色眯眯地说道。
这个撩妹的色鬼今天一定是出门没有看黄历,几人中,李丽莎脾气最是火爆,也不搭话,直接肘击侧后,刚刚好击中软肋。那人“嗷”地一声就慢慢蹲在地上起不来了。几人也没有继续理会,前行而去。
“姐姐你看,万一坏人多,你们双拳难敌四手的,还是一起吧。嘿嘿。”李丽君见缝插针道。
“哈哈,别以为我不懂你们的小心思。仁哥,你桃花运爆棚啊!”喀秋莎笑道。
“感谢各位妹妹青睐有加。我今天有了皇帝老儿逛御花园的感觉。呵呵呵。”郝叔笑道。
“哦?陛下四妾已备,不知三妻可否悍妒?臣妾心有不安呢。哈哈。”厉胜昔打趣道。
“皇后母仪天下。两宫知书达理,宽容大度。良人有幸!呵呵呵。”郝叔笑道。
“如此甚好。陛下翻牌可也。哈哈哈。”喀秋莎笑道。
“南卿甚慰朕心。今夜由你侍寝。呵呵呵呵。”郝叔笑道。
“谢陛下!你们都听见了吧?回避吧?”喀秋莎笑道。
“既如此,妾等送陛下回宫。哈哈哈。”厉胜昔笑道。
说了一大堆,还是一起回去再说。李丽莎李丽君云里雾里的,问了厉胜昔,厉胜昔添油加醋地用俄语解释了一遍,直接导致两人抓住喀秋莎动手。喀秋莎无奈,只好求饶。几人在郝叔周围嬉笑打闹着,自然又引来无数侧目。
几个美人纠缠在一起,仿佛都找到了初恋的感觉,都不愿离去,郝叔也是无奈,又不能明言,只好又过江上岸在附近找个宾馆暂且住下,寻找机会与喀秋莎谈正事儿。郝叔趁着几位美人梳洗补妆之际,到单行梅鹰房间交代几句,然后才回屋洗了把脸,琢磨着接下来怎么办。
另一个房间,喀秋莎也是有点着急,几个姐妹玩心太重,不好意思拒绝,又没机会谈事情,有些束手无策。关键是几个姐妹实力有即,一年半载的不工作也没什么影响,若一直玩下去,谁也不知道结果。她自己也是有一点点私心,她想和郝叔独处,进一步了解郝叔各方面的情况,也算是对自己有个交代。所以,爱心的萌动也让她有了一点点甜蜜的小烦恼。
郝叔万般无奈之下,采取了下下策:撒谎说自己有私事要办,需要离开几天,然后偷偷地约喀秋莎。不过他自己也心里没底,尤其是厉胜昔,太过聪明了,而且言语无忌,搞不好穿帮了反而影响交情,毕竟这世上遇到倾心相交的人很是难能可贵,需要珍惜。
另外三个美人却没有心事,只管精致打扮,游逛中顺便挑选的衣服可不就是为了穿起来给郝叔看的嘛,所谓女为悦己者容,女为己悦者容,意思差不多,就是美给心仪的人看呗。
郝叔正自发愁矛盾中,四个如花似玉的美人陆续来到房间,让人一见就容易流口水的一个赛一个的美貌绝伦,郝叔眼福也爆棚了。
“嗒令,红酒在哪里?”还是厉胜昔最先打趣。
“呵呵呵,已经齐备,应该到了。”郝叔失笑道。
“小妮子越来越脸皮厚了。呵呵。”喀秋莎笑道。
“你们这么快就在一起了吗?”李丽莎问道。
“是啊,我们是客人了吗?”李丽君也疑惑道。
“呵呵呵呵......”三人忍不住笑场,喀秋莎道,“她开玩笑的。呵呵呵。平时让你们多学习华夏文化的,嫌太难不学,现在像个小傻瓜了吧?哈哈。”
“讨厌,你才小傻瓜。我很努力了。只是,真的太难了!嘿嘿嘿。”李丽君尬笑道。
“中国男人不是喜欢傻傻的姑娘吗?”李丽莎懵懂地问。
“呵呵呵呵......”谁也忍不住笑。
“唉,小傻瓜,这是说你真的傻。中国男人说到小傻瓜的傻,是纯真可爱的意思,不是真的傻。哪个人会喜欢傻子呢?呵呵呵。”喀秋莎不忍地解释道。
“哦,真的太难了!我是真的傻吗?”李丽莎认真地问道。
“你不是傻,你只是汉语言水平不好而已,所以在和中国人交流当中不够顺畅。明白了吗?”喀秋莎解释道。
“就是说,我不会交流,那不还是傻子吗?”李丽莎给自己定性了。
“这个不是傻,等你汉语学好了,就顺畅了。”喀秋莎解释道。
“哦,还是要学习那么难的方块字。天啊!做中国人好累啊!”李丽莎感慨道。
大家又是一通大笑。
“其实要想学好也简单。想知道吗?”厉胜昔坏坏的表情说道。
“想。”李丽莎认真地答道。
“给大叔生个混血,就什么都会了。哈哈哈。”厉胜昔笑道。
一时间有些尴尬,大家都忍着没有笑。但是李丽莎的回答却令大家笑喷了:
“哦,这么简单。我愿意,大叔可以吗?这个需要两个人都愿意的吧?”
众人只有笑,真的无语了。而厉胜昔不知怎么有点后悔出这个馊主意,喀秋莎更是直接上手打她。一时间嬉闹在一起,郝叔也只管欣赏美妙景致,他不能加入的。直到敲门声响起,红酒冰块送到,大家才停止嬉闹,喝酒聊天。
事情就是这样,越是聊,了解的越多,越是喜欢,越是想继续聊,又越是了解……这是个无限循环。所以,到了一定程度,就会有火花出现了,如果不灭火,就等着焚身呗。
红酒也是酒,不停的喝,不醉也微醺,也可能酒不醉人人自醉,便有情动迷离的人了。郝叔于是建议吃夜宵去,毕竟啤酒没有红酒的暧昧。四人高兴地全票通过,于是又出去炸街。
世上总有丧心病狂的傻子,以为天下真的可以任我行,那被李丽莎打了一下的就是一个。不知道是兽欲难耐还是报复心使然,竟然派人跟踪,然后又带人赶过来行不法之事。当郝叔几人路过一个大型立交桥下时,呼啦围上来十几个非主流,古惑仔一样拿着棍棒拦住去路。
郝叔不禁哑然失笑,但自己没有趁手打穴的东西,于是心想,只好让他们多吃些苦头了。几个美人见郝叔淡定如斯,也没有慌张,就站在那里等着领头的人出来说话。
当一摇三晃的领头人走上前头,大家才看清是谁。李丽莎马上前冲要动手,被郝叔一把拦住:
“打架是男人的事,小心观看就好。”
郝叔自信的微笑令李丽莎一下安静下来,报以一笑,点头不语。
郝叔心知肚明,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不尝到苦头是不会离开的。所以,也不搭话,忽然就动了。那傻瓜还没来得及说话,便说不出话了,涨红着脸痛苦地在地上扭曲翻动,而郝叔重新站在原地,笑眯眯地看着一应非主流。几个美人中,只有厉胜昔看明白了郝叔怎样动作的,但也惊讶不已,她第一次看见传说中的点穴手法以及效果,而且郝叔来去迅捷无比,那傻子仿佛站在那里等着打,完全来不及反应,一点动作没有就躺下挣扎了。她见过无数次硬功夫比赛和打斗,拳拳到肉的那种,但比起郝叔来简直不知道怎么形容,没有可比性,因为郝叔呼吸之间就完成了击倒,像玩耍一样。她越发着急想和郝叔学习点穴了,她觉得这个技艺不怎么费力,更适合女孩子,而且效果比力气击打好得多,反正他已经答应教她了。
郝叔其实也想展露一下功夫,要不这几个习武小妞可能以为他弱鸡呢也未可知。他知道,单行和梅鹰一定在外围密切关注着这些小流氓的一举一动,但是男人嘛,都喜欢在美女面前嘚瑟,这是通病。而他的突然出手也确实震惊了对方,有人发一声喊,便各举棍棒,慢慢凑上来,没一个敢先出手。于是,局面陷入僵持,对方人多势众,也不敢轻易出手,郝叔则担心距离美人们太远照顾不过来。
僵持十几秒后,对方后面忽然喊叫连连,一个接一个倒地不起。郝叔见一个衣衫褴褛须发皆白的人在人群中左冲右突,一拳一脚间招招重手,真的似虎入羊群,吃喝随意。几个美人也看呆了,就那样静静地看着,仿佛在欣赏一场比赛。
片刻之间,有人大喊一声“疯丐!”余下没倒的全部转身就跑。但是他们一起来的,却没有忘记一起跑,并未分散。可怜一群傻子,被疯丐眨眼间追上全部打倒在地,没一个能起来,或者不敢起来,因为起来会被更狠地打第二次。而疯丐见状,“哈哈”狂笑着扬长而去。
郝叔比划一下手势,也叫上美人们快速离开了。由于立交桥密闭隔离带的影响,加上大街上车水马龙的喧闹,郝叔他们打架的场景没人看得见。其实桥下基本是没人走的,立交桥占地面积太大,晚上下面黑漆漆的光线很弱,没几个人敢走,郝叔他们习武之人,也是艺高人胆大。
这次找了一个烤肉店,五个人要了一个包间,点单之后,先喝酒压惊,刚才一阵紧张,四个美人早就醒酒了。
一杯酒下肚,李丽莎先崇拜上了:“哥,你好厉害!怎么弄的?教教我,我给你生混血。嘿嘿嘿。”
厉胜昔先不干了:“我天啊!仁字都没了,叫哥了,你咋不叫老公呢?哈哈。”
李丽莎不明所以:“可以吗?老公,教教我,我给你生混血。哎呀,有点不好意思,华夏文化好奇怪。嘿嘿。”
众人刚才还只是含笑看热闹,现在都笑喷了。搞的厉胜昔拿手捶自己的头,喀秋莎直接笑出眼泪。这就是不知者不怪,李丽莎无意中达到了扮猪吃虎的效果。
李丽君也是笑的不行,她比丽莎汉语水平高些,但一样好奇郝叔是怎么弄的:“仁哥,我也好奇,我只看你晃了一下,那个人就倒地不起了。你是会魔法吗?”
喀秋莎感觉自己好久没出镜了:“我来告诉你们吧,把我的陛下都撩的腼腆了。呵呵。他使用的是传说中的点穴大法,接近于魔法或者魔术,是结合中医理论练习的一种奇特功夫。据说很少有人能在打斗中使用,因为需要的速度和准确度以及力量都非常高,多数人练会了功夫却用不上,就是因为速度和准确度不够。我解释的对吗?陛下?”
郝叔刚才确实有点儿腼腆了,刚好喀秋莎问他,便立刻回答:“非常准确。南卿涉猎很广啊。朕封你为钦差,统领她们几个,有先斩后奏之权。呵呵呵。”
喀秋莎也配合演戏:“谢主隆恩!哈哈。”
厉胜昔又不干了,腔调哀怨地说:“嗒令,我也要受她统御吗?人家不高兴嘛。”
郝叔笑着问:“你想怎样?这样吧,你是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呵呵呵。”
李丽莎也跟着凑热闹:“老公,那我呢?”
这一下又把大家笑喷了。也难怪,大家笑完了并没有解释为什么不能叫“老公”,那她就叫呗。喀秋莎不忍心,便解释道:“丽莎,结婚了或者恋爱要结婚了才能叫‘老公’,否则不能叫的。”
谁知李丽莎说道:“哦,这样啊。就这样吧,以后再改称很麻烦。反正要生娃的。”
这下大家都无语了。哪跟哪啊?谁答应生娃了?这是自己能决定的事情吗?人家就是自己决定了,你能怎样?但又有郝叔在场,大家也不知道郝叔的态度,所以,所以笑也不是,解释也不是,只好等郝叔收拾摊子了。所以说言多必有失,本来一笑而过的事,喀秋莎一解释,好心办坏事,弄得大家尴尬了。而李丽莎则是只要自己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郝叔也是哭笑不得,只好折中说道:“丽莎大家都了解,就随她吧,只是别致了些,大家也都懂。呵呵。”
于是,勉强算是过去了。但又有李丽君不干了:“那我呢?也给我个专用称呼吧?嘿嘿。”
郝叔有点头大,就聊聊天也弄得跟争宠似的,却也无奈:“你想怎样称呼,朕准你就是。呵呵。”
李丽君有点羞羞地说:“我就称你公子,你称我娘子,如何?哈哈。”
这就有点让人流鼻血了,郝叔也没办法,只好说:“准了。呵呵呵。真拿你们没办法。呵呵。”
于是,“陛下”,“嗒令”,“老公”,“公子”,分别成了几个美人的专用称呼,不知道不知内情的人听见她们称呼郝叔,都会作何感想,只知道仇恨是不用郝叔拉的了,多了去了。
要命的是,几个美人轮番称呼着玩笑时,进来送菜品的服务生一脸懵逼。待服务生走后,大家又痛快地笑了一场,才开始吃喝。
由于职业和个人习惯的关系,几个美人都不会厨艺,于是,烤肉成了郝叔的表演秀。各种食材,郝叔都做的不错,而且有些川味,所以受到一致表扬和一直赞赏,李丽莎还献上香吻。这香吻又令三美无可奈何,或许这也是傻人有傻福吧。
酒过三巡,郝叔试探道:
“明日朕与各位大臣商讨国事,众卿家可否回避一二?呵呵。”
“臣妾回宫等候便是。陛下国事繁忙,勿忘龙体金安。”喀秋莎首先逗趣地答道。
“嗒令,但有需求,通告一二,我备佳肴美酒。”厉胜昔也笑道。
“公子自便。”李丽君也笑道。
“老公,回避一二是多久?在哪里回避?我们陪你不是更好吗?”李丽莎问道。
“呃,就是说,你们不方便一起去。在哪里都可以。”郝叔笑道。
“我方便。你怎么知道她们不方便?”李丽莎问。
“呃,这里方便是适合、恰当的意思,就是一起跟着不好。”郝叔也不清楚怎么确切解释了,“麻烦南卿用俄语解释一下吧。”郝叔尬笑道。
“不用了,如果不好我就回避在家里等你。”李丽莎马上说道。
“嗯,好!众卿甚慰朕心。呵呵呵。”郝叔笑道。
大家这才一起笑着继续喝酒聊天,尽兴而归。
回到酒店,郝叔立刻找单行梅鹰,询问情况。单行很严肃,简单介绍了疯丐的情况:
疯丐就是一月信使!认识他的流浪者也不知道他从何而来,什么时候来的,姓甚名谁,因为他失忆了。流浪者知道的也是口口相传的关于他的事。他每天只是拿着自己的玉佩叨念:法外护法,惩恶除奸。阴阳令出,立分阴阳。除此之外,什么话也没有。所以也有传说他是阴阳道的人,但仅仅认为是个传说而已。他和一起的流浪者非常谦让,受了委屈也无所谓,知道帮助弱小,遇见打架的事,则是哪方人多势众,他就打哪一方。所以,弱小的流浪者都愿意和他一起呆着,讨到好吃的也分享给他,有他在的地方,小流氓也不敢前去滋事。但是他分不清好人坏人,曾经因为打几个抓贼的警察被围捕过,但是根本抓不住他,单兵或者几个人都不是他的对手。对他进行埋伏也不管用,他能轻易识破,逃跑时没人追得上,又不能开枪,因为调查发现,他只是个疯掉的流浪者,并不滋扰百姓,只是抱打不平。所以最后就不了了之了。时间久了,流浪者之中都知道有个疯乞丐能帮他们,都愿意和他在一起,所以,他住在哪里,哪里流浪者就最多。那些欺善怕恶的小流氓也都知道,只要看见他就跑,因为他出手很重,中招非残既伤。造成他仿佛是丐帮帮主一样的结果,后来江湖都叫他“疯丐”,但是没人知道他的来历,为何一直在这个城市不走。后来江湖都有一个默认的规矩,就是,有疯丐在,不得造次!只要得知疯丐就在附近,打架的都不敢打了。今天是因为到江边洗澡,几个流浪者讨到了好吃的和他分享,他不饮酒,便等着流浪者喝完酒才返回去,遇到了我们的事。他打架的时候,流浪者都是远远地观看照应着,并不上前,因为他们从来没见过他失败,他是他们心中的保护神。所以我们并没有发现流浪者,我和小影子追上去的时候,发现他速度极快。但并未跑远,就等在那里,汇合了流浪者之后,他们才一起回去。他们住的是一处烂尾楼,能遮风避雨,其它的生活用品就什么都没有了。我和小影子出现,他并不介意,只是不许碰他的玉佩。所以,打听他的事很顺利。
郝叔听完异常激动,他竟然无意中找到了一月信使,这无疑是对厉飞雁的一个交代,但也感慨良多:一月信使展鹏,想当年如大鹏展翅,天高任我飞,不想而今虎落平阳,英雄迟暮,而余威尚存,仍足以震慑宵小。怎不令人唏嘘。于是,郝叔幽幽地说道:
“你们可知当年这一月信使的名号何其响亮?他姓展名鹏,化名霍达,是仅次于小无常的二号人物。江湖但闻一月信使驾临,胆战心惊的程度比小无常尤甚。因为在他面前连求饶的机会都没有,他不谈改过自新,只问以罪论处。所有帮众中,他是唯一一个和小无常以及阴阳使者并肩作战过的生死之交的战友。他对平常人亲善有加,对奸恶之徒必给以惩治而后快。由于感情深厚无比,小无常出事后,他便疯了一样寻找,后来也失踪了。谁曾想竟然在这里遇见,真是老天有眼。几十年啦,无论如何,要让他安度晚年。明早你们先行准备酒肉,我们一起去见他。他是真正的前辈英豪,我们要足够尊重。明白吗?”
二人答应下来,郝叔便回房间了,还有需要对付的几个甜蜜的烦恼在等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