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千红和余味走得稍慢一点,欧阳烟云、雷小海你追我赶,早跑到前头。叶千红说道:“要不我们买些吃的喝的,在海边找块地,吹着海风,露天喝酒,多有意思。”欧阳烟云说道:“提议不错。”雷小海说道:“一起去扫点战利品。”这时,叶千红正央求余味讲些他早年的奋斗史来听听,雷小海没有听清楚二人谈论,欧阳烟云却听得逼真,说道:“裹什么乱,我俩去就好了。”悄悄扯起雷小海的衣袖就走了。
说实话,余味依然害怕和叶千红单独相处,一想到和她有过肌肤之亲,这不光是对白晚晚有背叛上的良心拷问,还有对叶千红不安的愧疚感。虽然对她有天然的好感与怜惜,但确定那不是爱情。以叶千红的眼界,凡人不屑,一旦看上自己,说明柔情深种。不能错付于她,最好的办法是从一开始就要断然拒绝,不能拉不长扯不断,这样,对两个人都好。何况,叶千红的身份有些蹊跷,来历不明,看日常穿着用度大有来头,让欧阳烟云私下找人去调查,反而不急于结果。显然,余味没有把这当回事,并不妨碍两人成为同事,成为朋友。去调查她纯是职业习惯使然。
读书的时候,很多女生给他写过情书,委婉一点的,托人之手转交给他,直接一点的,塞到他手里转身就跑。那时候,他还暗暗窃喜,毕竟被人表白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他自尊心得到大大的扩充。然而,他一般不予理会,更不会回信。直到念高中,遇到白晚晚,确定的第一眼,就喜欢上她。他清楚得很,他的爱注定要交付给这一个女人,一辈子都是,爱只会有增无减。他看了白晚晚,再看别的女人都是一般模样,和别的女人说话,提不起劲儿,仅是正常人际关系的交流。出身社会后,遇到形形色色的女性,她们追求喜欢的男性,手法更加明快,他不为所动,因为他心里住着一个人。这个人是他的神明,是他的灯塔,他航行得再远,总不会偏离轨道,他看得见这盏指引的明灯。这盏明灯就是白晚晚。他要成功,他要照顾好个家庭,他要回馈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他很早将这些信念转化为动力,不断拼搏进取,只不过,以前,他不知道,这种大爱的种子只因爱上了一个人才特别获得,因为相信爱情,种子发芽了,长成参天大树。
不得不承认,叶千红在众中追求者中是最特别的一个。她灰暗的身世,迷离的眼神中掩盖的一种介似浑浊与清澈之间,无时不在嘲讽这个俗世中,“众人皆醉我独醒”的那种漠然与合寡的姿态,管它是一种无能为力的束手也罢,这种迷离将她装扮得更加迷离诱人;她妩媚而脱尘绝俗的风情,无可不可的放纵神态,随时露出的倦殆,或者说一笑一颦,正好符合了余味的另一种审美观,引发他对人性的考量,这种思考放大到各处,竟都能实用。不管我们做什么,做到哪种程度,守不守得住自己的内心,显然是一个更深远的话题,这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在事业、爱情、家庭、社会包裹下的价值观的导向。面对种种诱惑时,这个导向就是关键了。
余味见叶千红殷切恳求,不好薄她面,挑了几段故事说与她听。听得她悠然神往,又肃然起敬。像一个小女生一样,不时凝眉,不时发出惊叹,不时陷入宁静,托腮静静聆听。对他愈是了解一分,爱意愈是加深一层。一个人爱不爱一个人,先看那人的眼睛,眼神最藏不住,更骗不了人;内心波澜壮阔,外表很平静,却动了要赋予给他爱情的真心。叶千红也是这般,有意无意地看着余味,又不让能让他发现。她想:“这样的夜晚,这样的月亮,这样的风,这样的花影,这样的草地上,两个人,面对面而坐,呼吸可闻,多想给他爱情,多想靠在他肩膀上,顺着右肩逐阶而上,寻着他的唇,给他热吻。”
叶千红嘴角上扬,笑容渐扩大。余味讲了半天,正喝口水的工夫,恰巧逮住她的笑容,说道:“这样多好。”叶千红反问道:“什么呀?”余味指指她的脸,说道:“多笑笑,多好。”叶千红说道:“我哪天没笑啊?”余味说道:“我说的是发自内心的笑容。”叶千红答非所问,说道:“我现在很快乐!”余味说道:“没白交我这个好朋友吧?”叶千红笑道:“是个好领导,也是个好知己。我很好奇,到目前为止,有多少女人追过你,你能说说吗?”伸出左掌说道:“五个?”又伸了右掌,左右掌叠加,晃了晃,说道:“十个?或者一个加强连,一个加强营……”余味笑得双肩颤动,说道:“再不制止你,你一个加强团都来了。你们女生在意这个吗?”叶千红说道:“女人原本就是一个很神经质,很八卦的动物。我没来公司之前,就听过你的名气,不但在男人圈,在女人圈受欢迎得很。男人谈男人,不是生意,就是诋毁,女人谈男人,那就是满口赞誉了。”余味说道:“我倒不懂这个,叶老师,你给我上了一课,原来我有这么好的名声。”叶千红捂住嘴,笑了一会,说道:“你还有一个外号知道吗?”余味大感好奇,问道:“什么?”叶千红说道:“人送外号'石美男'。”余味略有耳闻,一直没在意过,重复道:“'石美男'?什么意思?”叶千红说道:“你那么聪明,还用我解释?我都不好意思说破。”余味说道:“太无聊了。”也不知道余味说叶千红无聊,还是取外号的人无聊。
叶千红在认识余味前,有过数面之缘,只是两人从未正面打过招呼,余味更没什么印象。那时,圈子里都在盛传这个男人的轶事,引得叶千红很是不忿,却好奇心大盛: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一个男人,引起这么大的轰动,成为大家茶余饭后,聚会时的谈资,她决定一探究竟。要知道女人们在一起,要么谈妆容,要么谈男人。都在谈一个男人,那么这个男人肯定有什么独到之处。首先长得帅气是肯定的,帅气的男人世面上一抓一大把,不足为奇。当时,叶千红心里还在暗自打鼓:一副臭皮囊而已,再仗着有一点子钱,一点小幽默,懂一点欲擒故纵之术,还能有些什么与众不同的特点吗?再说,新闻报道里不是没看见过这个人,很普通嘛。但是,女人只要抱有好奇心,明知很不屑的一种行为,还是要亲自出马会会这个人。
记得,有一次,在梦幻庄园,举行一个团拜式的尾牙年会,其实,就是一个露天大趴,筵席拉得很长。将各界有点名堂的所谓的成功人士拉来,白天座谈开会,晚上纵情玩乐。余味在香榭道被几个女人团团围住,又是言语百遍挑逗,又是合影,纠缠个没休。叶千红躲在他们身后,这是第一次见到余味。因为在身后,又被几个女人遮挡,所以,只看见他的侧身。叶千红不禁摇头,笑自己无聊至极,心里又有另一个声音:既然来了,再看下正脸,尽管在电视上看过。便从他们身边走过,用力咳嗽了一声。这群疯女人似乎不怕生人,抬头看了一眼路过的女人,依旧纠缠余味,没完没了。
余味也听到咳嗽声,抬起头,和叶千红四目相对,便收回目光。叶千红顿时心跳加速,血脉贲张,脸色红涨,腾地一下,身体发热。她看见一张微黑而俊朗的脸庞,精致的五官,刀刻大理石般的棱角,成熟中饱含历练,风度立显,华彩若揭。看一眼有如如沐春风,看两眼如饮甘止渴,再看一眼大有乐不思蜀之感。再观他身型与体态,无不相应生辉,特别他流转过来的眼神,似有意无意间,却传神有力,像看穿你一样,让你无所遁形,深深抓住你。他只是正常看你一眼,你却以为他在撩拨你,他无欲无求,你却动了心思。叶千红一刹那间,混乱极了,理不好突发的、凌乱的、怪异的情绪,赶紧向前快走两步,仍不忘回过头,望了两眼。
这时,一个男人过来了,当然,现在知道是欧阳烟云,他和女人们聊了几句,替余味解了围。两人终从女人群中摆脱出来,沿着香榭道折返。
女人们还在叽叽喳喳地聊天。搁平日,叶千红压根不屑听人墙角根,今日,却回走几步,有心停下来,睁大眼睛竖起耳朵,听听她们说什么?
一个女人说道:“怎么样?余总长得万种风情吧?”一个女人说道:“长得万种风情,好是好,可是不给上手,你看,我还没怎么着,他搞得一脸通红。”又一个女人说道:“你没脸没皮,你怕什么?我们要不在,估计你要扒人家衣服了!”那女人放声大笑,说道:“不,我先扒我的。”引得众人跟着大笑。又有人说道:“他那方面是不是有什么问题?不然我们长得花容月貌的,他一点不动心,一点反应也没有?你说奇不奇怪?”有个女人似乎保持了一点理智,说道:“你看你才有问题。他那叫选一人,终一城。你没听他和白晚晚的爱情故事吗?好动人,我看你们,就是喝了点酒,飘了,骚性了。”有人嘬嘴叹道:“可惜了,'石美男',和你这辈子有缘无分,别人说了我还不信,天下哪个男人不偷腥,可他偏偏硬如石头,冷如石头,冰如石头。”发完牢骚,说道:“叫你们帮我,你们倒好,个个浑手摸鱼。你们举手看看,是不是揩了满手的油。”哄笑一气,有人便说道:“试也试了,调戏也调戏了,不甘心的话,下次再找机会,我就不相信没有不爱女人,不偷腥的男人。喝酒去了!”
叶千红这才听清梗概,有个富家千金迷恋余味,便轰了一群闺蜜去捉弄他,籍此找些机会。叶千红心生鄙夷,心道:“嘻,就你们这些人,从不承认自己品位不行,仗着家里有钱,就想着追男人,岂不是徒劳无功!追一般男人由可,追余味这样的优质男人,德配艺,你们配得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