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君没摔着吧!”梁慧兰扶着张天赐,一脸心疼的模样。
张天赐忍不住在心里翻了一个白眼,果然女人都是表演家,刚才过来的时候真当我没看见你勾起的嘴角?
“我没事。”拍了拍身上的灰,张天赐说道。
“别动!”梁慧兰突然叫住张天赐,掏出一块淡粉色的丝绢,在张天赐额头轻轻一点,再抹开,手上的力道很轻柔。
张天赐头一次离陌生女人这么近,来自梁慧兰身上的奶香格外明显,一时之间有些不自在。
“我还是用水洗洗吧,别把你的手绢弄脏了。”拿开梁慧兰的手,张天赐逃似的出了门,打了一盆清水,用力揉搓脸颊。
梁慧兰拿着手绢楞在原地,她能感觉到张天赐很窘迫,一个流连与各大青楼之间的男人会因为自己一个小动作窘迫?
仔细回想了一下,刚刚张天赐的脸里离自己的脸颊不过一尺,近距离之下看张天赐那浓眉大眼,即便是脸上有磨痕,也难以掩饰眉目之间的英俊。
“嘿嘿!”
想着想着,她又忍不住笑了出来,一边笑着,一边收起笔和纸。
洗完脸的张天赐,又摘了几簇花椒,去掉里面的籽后放进锅里炒熟。
新花椒的味道很香,以前他最喜欢在土豆刚成熟的时候,洗干净表皮的泥,和新花椒和花椒叶一起放进锅里闷,熟了之后味道一绝。
后来去了北方上学就再没尝过,他也试着在北方做焖土豆,不过北方的土豆跟南方的不一样,煮出来像沙子一样,很干,味道实在不咋滴。
张天赐炒花椒的时候,梁慧兰就循着香味过来了,张天赐故意说道:“炒熟了的花椒要放在一旁等它凉下来,才能碾碎。”
花椒凉了,张天赐用手轻轻一捏,很容易就捏碎,便放进自制的小碓里碾成粉末状,再把之前提纯过的盐放进去。
“郎君放的何物?”梁慧兰对张天赐手里亮晶晶的东西很好奇。
张天赐一遍煸炒着,一边道:“盐,提纯过后的盐,提纯的意思就是把一个东西里面的杂质去除掉,以前的盐又苦又涩,所以我就想办法提纯了一下。”
梁慧兰带着怀疑用手沾了一下盐粒,放进嘴里。舌尖顿时传来咸味,是盐绝对没错,但是和她吃过的所有盐都不一样,这个盐的味道很纯,就像张天赐说的那样,没有了苦涩的味道?
“你是怎么做到的?”
张天赐心中有些得意,来自另一个世界的智慧结晶,在原始的农耕社会就像降维打击,笑道:“有空我会教你,如果只是提纯盐挺简单,但更重要的是知其所以然,所以要学的东西不少。”
梁慧兰认同地点点头,不管学什么东西,如果只学表面都很简单,可要深入就难了。就像她学弹琴,若只想弹几首曲子,记住谱子即可,可是想要精通的话,就得从了解音律开始。
“郎君是从哪儿学到的这些东西呢?”
张天赐一愣,随口道:“在我八岁那年,有个身穿破烂道袍的老乞丐路过我家门前,拉着我说骨骼惊奇,是千古难遇的奇才,死活要收我为徒,传我技法。”
“郎君当我是三岁小孩,编些鬼话来唬我?不过郎君不想说,妾身自然不会逼你。”梁慧兰撇了撇嘴。
盐和花椒又放进锅里炒了一下,炒得差不多后倒在罐子里备用。
在前身的记忆中,岭阳这个地方冬天多阴雨,所以只靠腌制是不行的,放上一段时间就会发霉,所以最好还是熏制成腊肉,这样才能保存长久。于是又去取了几根草绳,把肉摆出来穿好,以便后面挂起来,这才开始腌制。
“郎君,时间差不多了,是不是该做晚饭了?”梁慧兰看了看天色,欲言又止。
她还有些怀恋中午的火锅,又不好直说。
张天赐实在不想吃那味道怪异的火锅了,想起来家中还有几个鸡蛋,说道:“你先煮上饭,切点葱花,一会儿我来做。”
听张天赐同意做饭,她便没什么意见,起身烧水。
将羊肉和猪肉裹上炒过的盐后,整齐地放在木盆里,放在阴凉处。
肉要腌制四五天再熏制,这样味道才好。
忙完,张天赐把手洗干净。此时,李东也把门板锯好了,顺着卡槽往下放,将圈门堵起来。
“去洗干净手歇着吧,也没什么忙的了。”
“好勒!”李东咧着嘴笑着回应,好像已经闻到煮米的香味,乐呵呵的,心想这张公子真是大方,完全忘记了以前张家是怎么对待村里人的。
落日的余晖挥洒在大地上,远处的红霞飘扬而来。
起风了,微风吹拂在脸颊阵阵清凉。
张天赐从米缸里拿出几个鸡蛋时,李东忍不住舔舔嘴唇,他家里也养得有鸡鸭,可自天元二年改制过后,普通农户家里不仅要按照田亩数交农税,还要按人头交人丁税,不仅如此,人丁税只收铜板。
为了凑齐人丁税,平日里养的家禽都要拿去集市上换钱,平时里难得吃一次。
张天赐不敢再用猪油,取了一点菜籽油,倒进刷干净的锅中,等油烧至冒烟,再将搅碎的鸡蛋铺洒在锅中。
刺啦!
鸡蛋瞬间凝结,裹圈起来不断冒泡。
带着一点点焦味的鸡蛋是张天赐最喜欢的,口感也很不错。当然,要是煮鸡蛋或者煎荷包蛋,他反而不喜欢熟得太透,最好是蛋心一咬就能流出来的溏心蛋。
梁慧兰早在一旁准备好的葱花,等张天赐放入米饭煸炒好后,及时端上来。
这在前世很家常的做法,让梁慧兰像发现新大陆一样。
她从没听过饭还能用来炒,就连炒菜也是近两年才在京城流行开来。这炒饭的做法,倒是和京城那些名菜有异曲同工之妙。
撒上葱花,起锅!
临到饭点,李东反而踌躇不前,明明手上没水,却反而在身上擦,那样子跟张天赐小时候像吃别人家水果,又不好意思开口一模一样。
于是张天赐取碗过来,给李东端了一碗。
因为有外人在,梁慧兰不再像中午那样毫不顾忌,每一粒米饭都细细咀嚼,就是眼睛时不时地瞟向铁锅。
做饭这种事情,只要做得好,是很有成就感的。虽然有些劳累,不过张天赐心中也很满足。
吃过晚饭,天色已经暗下来,阴沉沉的,隐约有雨点打在脸上,李东不敢多停留,匆匆回了家。
张天赐望了望天:“明天回门,路恐怕不好走。”
按照习俗,新娘出嫁后的第三天,要回娘家拜见自己父母。只是各地对于三天的定义不同,岭阳这边的规矩,是从新娘踏出门就开始算第一天。
梁慧兰绣眉微皱,一脸忧愁:“先生明明算好这几日无雨,怎会突然下起雨来。”
“天有不测风云,谁又能算得准呢,我去村子里问问看能不能借到一辆马车!”张天赐取下挂在门檐上的蓑衣,披在自己身上。
“可是……”梁慧兰顿了一下,“郎君做主便是,若是要价太贵,当以节俭为主。”
由此去县里约莫三十里路,步行少不了几个时辰。有辆马车,能少走些路,更主要的是,郎君也不至于让人嘲笑。
张天赐拿了一根干了的竹子,将一头用脚踩碎,点上火当火把用。
雨势渐大,落在竹林里沙沙作响。风也越来越大,道路两旁的竹子疯狂摇摆。
很快,四周变得一片漆黑,唯有手中火把有一丝亮光。
张天赐突然想起苏轼的《定风波》。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他很喜欢这首词,钦佩苏轼心中那股豪情。人说缺乏什么就越羡慕什么,张天赐觉得自己身上缺乏些锐气。
马车要到村子的最南边的李二平家,李二平祖上在县里做过县丞,不过那都是前朝的事,他们家是除了张天赐村子里地产最多的人,而且均是好地,紧挨着河道,土壤肥沃。只要不发大水,收成都很不错,这些年积累下来,算得上是个富农了。
因为有梁家这一层关系,李二平没有推脱,很大方地借了马车,只是旁敲侧击地说几年收成不行,这马都饿瘦了不少。
张天赐掏出半两银子,塞进那双皮肤裂得布满沟壑手里,才眉开眼笑,嘴都快合不拢了。
等回到家时,浑身湿了个透。蓑衣是用稻草扎的,并不能完全防水,淋雨时间长了会将稻草浸透,披在身上又湿又重,反而更难受。
院子门前,微光摇曳。
梁慧兰捧着一只红烛早早地在门口等着,见到张天赐的身影,这才定下心。张天赐刚踏上石阶来到屋檐下,她便将红烛放在木凳上,替张天赐取下蓑衣,用力甩了两下,尽可能甩掉一些水分,挂在门檐上。
“郎君,没冻着吧?”
张天赐摇头:“没冻着,白天还热着呢,能冻到哪儿去,就当洗个冷水澡。”
“先擦干头发换一身衣服,毕竟入秋了,小心为上。”进了屋,梁慧兰打了一盆热水,将帕子递到张天赐面前。
长头发很麻烦,张天赐揉搓了许久,都没有将头发里的水分吸干,最后只能将就着把头发散开。
秋天的雨不似夏天,进屋后,反而觉得冷了,热水洗了把脸,泡了会儿脚,身体才暖和了不少。
梁慧兰从柜子里翻出来一套干净的衣服,放到床沿上,说道:“郎君快些换上吧!”
张天赐看了看床上素黑的衣服,又看了看双手置于膝上端坐着的梁慧兰,有些忐忑地问:“就在这里换?”